【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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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刑法修正案(九)》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刑法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而其中一些罪名的存废、刑罚的更改却透露着情绪性色彩,如嫖宿幼女罪的废除、从重处罚暴力袭警行为、对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的行为一律追究刑事责任和对重大贪污贿赂犯设置终身监禁刑等。其所表现出的不理性与立法的原则相背离,同时也不符合刑法的精神和刑罚的目的。刑法的严苛性及其作为保障社会的“最后一道防线”的地位要求刑事立法必须排除情绪,
其他文献
摘 要 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下文简称CSR)信息披露的重要性已经逐渐被企业所关注,尤其是食品行业,CSR信息披露已经成为影响企业声誉的重要因素之一。本文基于企业官网渠道视角,对CSR信息披露的效果与网站CSR交互性、丰富性、信息更新性及布局合理性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实证研究,研究结果表明,在食品行业的快速发展过程中,企业要有效利用网站对CSR信
摘 要 实现社会和谐平等是人类文明永恒的话题,中国在共产党的领导下不断前行,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然而社会的公平正义问题不断凸显,由这个问题所导致的社会矛盾也区域性出现。由此可见,在保证经济飞速发展的同时还必须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标志着社会改革進程的崭新阶段,体现了党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决心。实现公平正义,国内外著名学者提出了很多非常有建设性的意见。本文主要考察查尔斯·泰勒和南茜·
摘 要 新《刑事诉讼法》,以基本法的形式确立了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制度的法律地位。委托开展社会调查,即办案机关委托专业社会调查机构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社会调查工作。2016年,高新区检察院委托社会调查机构,对七名涉罪未成年人开展社会调查,并对该工作经验和问题进行了总结,包括委托开展社会调查的必要性、接受社会调查委托的主体及条件、社会调查员的权利义务等。 关键词 刑事诉讼法 未成年人 社会调查 机构
摘 要 磋商制度是WTO争端解决机制中的重要部分。经过GATT阶段的实践,在DSU中得到了保留与发展。实践中,磋商与专家组程序的关系在不同的案件中表现为不同的诉求。WTO争端解决事实上是遵循先例的,因此对这一问题的研究不可避免地要探求先例中的判决。通过对这些案例的实证分析得出,磋商与专家组程序的关系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即专家组是否有权审查磋商的充分性,专家组阶段是否可以使用磋商中获得的信息,以及未
摘 要 宣言依据其是否赋予当事国权利义务可以分为“条约性宣言”和“政策性宣言”。前者对宣言签署国具有法律拘束力,后者则对宣言签署国没有法律拘束力。《南海各方行为宣言》根据其内容的第四条和第六条之规定,赋予了签署国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之自由和限制,即赋予当事国一定的权利义务,应当属于“条约性宣言”。基于《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的条约属性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281条之规定,可以断定南海仲裁庭对中菲南海争端
摘 要 在国际货物买卖法中,合同成立条件是其中一项重点。合同订立双方是否最终能如约完成其预先达成的贸易协议,合同成立条件在其中功不可没。本文正是以阿根廷沃德公司诉东阳有限责任公司违约案为例来浅谈国际货物买卖法中合同成立形式之思考。 关键词 《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要约 承诺 作者简介:高钰涵,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中图分类号:D920.5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
摘 要 实证方法的主要形式是对宪法现象的统计规律进行量化研究,对宪法个案和类案进行案例研究。在宪法教学实践中要重视案例教学法的应用,但应主要以中国本土宪法事例为素材,同时结合宪法原理的讲授,在实践中培养学生活学活用。宪法学的研究中,近年来实证方法逐渐成为与宪法文本解读、注释等同等重要的教学研究方法。本文仅就宪法学实证教研进路课题略陈管见,以与同仁交流。 关键词 宪法学 实证研究 案例教学 作者
摘 要 当前,“袭警类”妨害公务案件频发,并有日益增多的趋势,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和执法机关的权威,影响了社会的安定。因此,本文认为在加大“袭警类”妨害公务案件的打击力度的同时,也要提高警察规范科学执法的水平和能力,共同维护法律的权威。 关键词 袭警 妨害公务 暴力 中图分类号:D924.3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6.08.030 随
摘 要 本文根据对广州市外来务工人员及其随迁子女的调查,分析了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教育融入中面临的问题,并在调查分析的基础上,就提高外来工子女教育融入度,促进他们更好融入生活学习所在的城市,提出了一些积极建议。 关键词 外来务工人员 随迁子女 教育融入度 作者简介:吴若仪,广东广雅中学,高二在读学生。 中图分类号:C913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
摘 要 刑讯逼供是指司法工作人员采用各类方式对被审问人的身体进行折磨,或者通过各类方式摧残被审问人的精神,使得被审问人在身心上承受巨大压力介意以获取其供述的一种极恶劣的审讯方法。在我国以刑讯逼供侦破案件的方式古已有之,近代,随之社会文明的进步,刑讯逼供这种非人道获取供述的方式日益受到遏制,在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等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