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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停车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几年前在街道上设置了3000多个咪表停车位,占用了大量慢车道、人行道甚至盲道,给交通和市民出行造成很大不便。一些市民对此提出质疑,认为该规划违法,要求查看规划部门为该项目颁发的停车位规划许可证文号及相关材料。而郑州市城市规划局和城建档案馆认为,这些规划与档案资料,属机密级档案。市民要规划知情权,规划部门要“保密”,因此引发了一场“咪表公案”。
城市道路停车位规划竟然是国家机密,如此说法令人难以置信,但确确实实发生了。我国的《保密法》规定,国家机密是指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事项,主要指国家建设和武装力量中的秘密事项、外交和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科技领域的秘密事项等。凡是国家机密,一旦泄露将危害政权巩固,损害国家利益,削弱国家实力等。《保密法》还特别强调,不符合这些规定的,不属于国家秘密。
对照一下国家机密的标准,实在搞不清城市道路停车位规划能符合哪一条。难道公开这些规划内容,会使国家安全受到威胁、国家利益受到损害?城市规划须“规范化、程序化、系统化、科学化、法制化”,“阳光规划”为我国法律和政府所倡导,凡是和百姓利益相关的城市规划,都应向百姓公开,不仅要进行批前公示,征求百姓意见,批后也要公示,充分保证百姓知情权。同时,根据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任何公民都有权到行政机关查阅事关自己切身利益的行政许可决定。而向公民提供行政许可决定的具体内容,则是行政机关的一项法定义务。
“阳光规划”演变成“国家机密”,不仅显得荒唐可笑,也折射了一些部门拒绝阳光的惯性。现代社会管理理论告诉我们,国家机密越少,保密成本越低,政务公开的内容越多,政府和社会、政府和公民共同治理的领域也就越多,政府的负担和压力也就会越小,社会就会越发和谐。进一步说,一些部门不愿、不敢见阳光,是阻碍社会低成本高效运转的绊脚石。
城市道路停车位规划竟然是国家机密,如此说法令人难以置信,但确确实实发生了。我国的《保密法》规定,国家机密是指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事项,主要指国家建设和武装力量中的秘密事项、外交和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科技领域的秘密事项等。凡是国家机密,一旦泄露将危害政权巩固,损害国家利益,削弱国家实力等。《保密法》还特别强调,不符合这些规定的,不属于国家秘密。
对照一下国家机密的标准,实在搞不清城市道路停车位规划能符合哪一条。难道公开这些规划内容,会使国家安全受到威胁、国家利益受到损害?城市规划须“规范化、程序化、系统化、科学化、法制化”,“阳光规划”为我国法律和政府所倡导,凡是和百姓利益相关的城市规划,都应向百姓公开,不仅要进行批前公示,征求百姓意见,批后也要公示,充分保证百姓知情权。同时,根据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任何公民都有权到行政机关查阅事关自己切身利益的行政许可决定。而向公民提供行政许可决定的具体内容,则是行政机关的一项法定义务。
“阳光规划”演变成“国家机密”,不仅显得荒唐可笑,也折射了一些部门拒绝阳光的惯性。现代社会管理理论告诉我们,国家机密越少,保密成本越低,政务公开的内容越多,政府和社会、政府和公民共同治理的领域也就越多,政府的负担和压力也就会越小,社会就会越发和谐。进一步说,一些部门不愿、不敢见阳光,是阻碍社会低成本高效运转的绊脚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