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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下这个标题,顿时怀疑自己是不是早就死了几十年的老太太,这会又诈尸出来要写写旧情人的故事。真是麻烦的事情,在对鲁迅抒情之前,要先辟谣,这就是爱上名人的后果,而且还是个死名人。
本人早年十分崇敬的戴锦华女士在谈到另一个死名人王小波的时候,不无讽刺不无刻毒地说,对于一个死去的名人来说,比有一个作家遗孀还可怕的就是,有两个作家遗孀。还好,鲁迅先生的两个遗孀都不是作家,而且我既不是作家也不是遗孀。
我小时候,家里没有什么书,只有几本鲁迅文集和地理杂志。因为生就不辨方位,所以自识字以来就一心刻苦攻读鲁迅。又所以十岁就爱上了《野草》,为只为那刻骨的恶毒还有着大作家的名头。
“野草,根本不深,花叶不美,然而吸取露,吸取水,吸取陈死人的血和肉,各各夺取它的生存。当生存时,还是将遭践踏,将遭删刈,直至于死亡而朽腐”,像这样的句子,真是华丽煽情——在我的字典里,“华丽煽情”的所指就是“暴力色情”。
所以也顶喜欢反复诵读《墓碣文》:“……于浩歌狂热之际中寒;于天上看见深渊。于一切眼中看见无所有;于无所希望中得救。……”“……抉心自食,欲知本味。创痛酷烈,本味何能知?……”“待我成尘时,你将见我的微笑!”
真是酷毙,就像听音乐我最爱听哥特金属,鲁迅的这则散文我看就有哥特式的恐怖,黑暗、奢靡、锋利。而这坟墓里的死尸则“胸腹俱破,中无心肝。而脸上却绝不显哀乐之状,但蒙蒙如烟然”,连写死尸都写得那么帅!我真幸运!
长大一些,也看过一些新文艺文章,谁又有他的华丽?就连鲁迅极欣赏的萧红,也不过在《呼兰河传》里拿些平白话来煽情,够赚眼泪,美感还是不足。美感是要艳得冷漠,要不落窠臼。都说鲁迅是思想家,我看他却是个酷到骨子里的人,“掮起黑暗的闸门”不过是他所有譬喻里最不精彩的一个——偏偏被拎出来单独说。这些废话尼采说得牛多了。就连“历史中间物”也早被卡夫卡说得烂街市。我看书可没有金牌意识,不去想哪些哪些是我国作家第一次认识到的,只觉得全人类的精神财富统统可以拿来主义一把——唯独那些拿不来的才值得悉心把玩。
真爱上鲁迅还是看他的杂文。《从孩子的照相说起》里写的“因为长久没有小孩子,曾有人说,这是我做人不好的报应,要绝种的。房东太太讨厌我的时候,就不准她的孩子们到我这里玩,叫作‘给他冷清冷清,冷清得他要死!’。但是,现在却有了一个孩子,虽然能不能养大也很难说,然而目下总算已经颇能说些话,发表他自己的意见了。不过不会说还好,一会说,就使我觉得他仿佛也是我的敌人。他有时对于我很不满,有一回,当面对我说:‘我做起爸爸来,还要好……’甚而至于颇近于‘反动’,曾经给我一个严厉的批评道:‘这种爸爸,什么爸爸!?’”
看到这里,我当下感动起来,这父子之间的生动都出来了,又是爱怜又是幽默。一个人能有这样的生活,还敢于、善于把这体验表达出来,那他的生活一定比这更有趣万倍——岂不值得人爱么?
定是要认真生活的人才有这样的态度。一是对黑暗的体验,一是生活的喜乐,没有这任何一方面,都是浅薄。我之爱鲁迅就是爱他的生活——认真生活。只有看到这一点——认真生活,才能知道鲁迅所经受的是什么样的折磨和幸福。因为看到这些痛苦与幸福,所以心生爱恋,所以未免有情。
鲁迅也常说,他的灵魂里有太多黑暗是不能拿来与青年人分享的。可是又是什么样的黑暗呢?他有什么罪?他一直想要尝试的是过一种更正确的生活,却始终认为自己只是在错误中彷徨。他的错误只是因为事实上并不存在正确,这就是原因。
画家雷诺兹1870年在英国皇家美术学院演讲时,曾表达了对米开朗琪罗的景仰,他的说法深得我心:“后人纪念他时的崇敬也许是出自偏爱吧。我自豪于身为其中的一员,就算不是他的仿效者,也是一个热烈的崇拜者……如果我有机会重新开始自己的事业,那么我将要大胆地跟随这位大师,即使不能胜任,只要能达到他全部完美成就中的一丁点儿,也就可以满足了。我认为,我能够体会到他所努力表达的感情,这便是我的幸福。”
最后,我也不揣冒昧地设想,这整篇文章都是证明我对这位真正的神奇人物的敬仰。在这篇文章里,在这结尾,说出的最后一个词,我希望,是“鲁迅”。
(选自《散文》2013年第4期,有删改)
本人早年十分崇敬的戴锦华女士在谈到另一个死名人王小波的时候,不无讽刺不无刻毒地说,对于一个死去的名人来说,比有一个作家遗孀还可怕的就是,有两个作家遗孀。还好,鲁迅先生的两个遗孀都不是作家,而且我既不是作家也不是遗孀。
我小时候,家里没有什么书,只有几本鲁迅文集和地理杂志。因为生就不辨方位,所以自识字以来就一心刻苦攻读鲁迅。又所以十岁就爱上了《野草》,为只为那刻骨的恶毒还有着大作家的名头。
“野草,根本不深,花叶不美,然而吸取露,吸取水,吸取陈死人的血和肉,各各夺取它的生存。当生存时,还是将遭践踏,将遭删刈,直至于死亡而朽腐”,像这样的句子,真是华丽煽情——在我的字典里,“华丽煽情”的所指就是“暴力色情”。
所以也顶喜欢反复诵读《墓碣文》:“……于浩歌狂热之际中寒;于天上看见深渊。于一切眼中看见无所有;于无所希望中得救。……”“……抉心自食,欲知本味。创痛酷烈,本味何能知?……”“待我成尘时,你将见我的微笑!”
真是酷毙,就像听音乐我最爱听哥特金属,鲁迅的这则散文我看就有哥特式的恐怖,黑暗、奢靡、锋利。而这坟墓里的死尸则“胸腹俱破,中无心肝。而脸上却绝不显哀乐之状,但蒙蒙如烟然”,连写死尸都写得那么帅!我真幸运!
长大一些,也看过一些新文艺文章,谁又有他的华丽?就连鲁迅极欣赏的萧红,也不过在《呼兰河传》里拿些平白话来煽情,够赚眼泪,美感还是不足。美感是要艳得冷漠,要不落窠臼。都说鲁迅是思想家,我看他却是个酷到骨子里的人,“掮起黑暗的闸门”不过是他所有譬喻里最不精彩的一个——偏偏被拎出来单独说。这些废话尼采说得牛多了。就连“历史中间物”也早被卡夫卡说得烂街市。我看书可没有金牌意识,不去想哪些哪些是我国作家第一次认识到的,只觉得全人类的精神财富统统可以拿来主义一把——唯独那些拿不来的才值得悉心把玩。
真爱上鲁迅还是看他的杂文。《从孩子的照相说起》里写的“因为长久没有小孩子,曾有人说,这是我做人不好的报应,要绝种的。房东太太讨厌我的时候,就不准她的孩子们到我这里玩,叫作‘给他冷清冷清,冷清得他要死!’。但是,现在却有了一个孩子,虽然能不能养大也很难说,然而目下总算已经颇能说些话,发表他自己的意见了。不过不会说还好,一会说,就使我觉得他仿佛也是我的敌人。他有时对于我很不满,有一回,当面对我说:‘我做起爸爸来,还要好……’甚而至于颇近于‘反动’,曾经给我一个严厉的批评道:‘这种爸爸,什么爸爸!?’”
看到这里,我当下感动起来,这父子之间的生动都出来了,又是爱怜又是幽默。一个人能有这样的生活,还敢于、善于把这体验表达出来,那他的生活一定比这更有趣万倍——岂不值得人爱么?
定是要认真生活的人才有这样的态度。一是对黑暗的体验,一是生活的喜乐,没有这任何一方面,都是浅薄。我之爱鲁迅就是爱他的生活——认真生活。只有看到这一点——认真生活,才能知道鲁迅所经受的是什么样的折磨和幸福。因为看到这些痛苦与幸福,所以心生爱恋,所以未免有情。
鲁迅也常说,他的灵魂里有太多黑暗是不能拿来与青年人分享的。可是又是什么样的黑暗呢?他有什么罪?他一直想要尝试的是过一种更正确的生活,却始终认为自己只是在错误中彷徨。他的错误只是因为事实上并不存在正确,这就是原因。
画家雷诺兹1870年在英国皇家美术学院演讲时,曾表达了对米开朗琪罗的景仰,他的说法深得我心:“后人纪念他时的崇敬也许是出自偏爱吧。我自豪于身为其中的一员,就算不是他的仿效者,也是一个热烈的崇拜者……如果我有机会重新开始自己的事业,那么我将要大胆地跟随这位大师,即使不能胜任,只要能达到他全部完美成就中的一丁点儿,也就可以满足了。我认为,我能够体会到他所努力表达的感情,这便是我的幸福。”
最后,我也不揣冒昧地设想,这整篇文章都是证明我对这位真正的神奇人物的敬仰。在这篇文章里,在这结尾,说出的最后一个词,我希望,是“鲁迅”。
(选自《散文》2013年第4期,有删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