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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劳动保障报》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双城区某粮库职工陈某去世已经15年,但他的女儿并未给他办理户口注销和火化登记,并以他的名义继续逐月领取养老金,累计金额超过10万元。双城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其女儿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这是2014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刑法第266条解释,将骗取社会保险金行为列为诈骗公私财物行为,以及近期人社部和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社会保险欺诈案件查处和移送工作的通知》后,查处的一个比较典型案例。这无疑给关心社会保险欺诈法律实施的人们吃了一颗定心丸。
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是所有参保劳动者的活命钱和养老钱,必须安全和完整,不能有丝毫的闪失,长期以来,去世退休人员亲属死亡不报,继续冒领养老金的“死魂灵”现象屡禁不止,严重降低了社会公平和诚信度,这固然有人社部门人员力量薄弱和技术条件有限等诸多原因,最根本问题是缺乏有效刑法支撑和强制措施,即使发现了冒领养老金现象,也很难追回,只能依靠空洞和难以落实的行政处罚手段,如责令改正、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等,进行警示宣传和批评教育,冒领人道德尚存或良心发现,主动退回冒领养老金还好,一旦,冒领人拒绝或借口无偿还能力,只能眼看着养老金白白流失。假如冒领养老金没有任何危机成本和受不到应有的法律制裁,就会有更多的人竞相效仿、弄虚作假,以致肆无忌惮,变本加厉,一句话,不发现就是赚的,如果发现,大不了把钱退出来,就是我不退,又奈我何?导致冒领养老金现象早已见怪不怪了,更为严重的是,法律不健全和处罚不力,造成社保欺诈行为花样繁多、层出不穷,有医疗机构通过虚假手段套取医保基金;有参保单位通过少报缴费人数、基数,少缴社会保险费;有职工与单位公开勾结,提供虚假的提前退休资料,以达到提前退休目的等等,造成了社保基金白白的流失,大大败坏了社会风气。
刑法解释出台,实现了社保欺诈入刑的突破,为打击和震慑社保领域欺诈违法犯罪行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两部通知”的发布更是明确了社保行政部门、公安机关的法定职权,让骗保入刑的法条终于落地了。陈某亲属冒领养老金,被刑法判刑,遭受严重处罚的醒目事实,充分彰显了社保基金高压线的强大警示和震撼作用,那些认为冒领养老金有利和社保欺诈有理的不法分子,要好好算算法律成本账,如不改弦更张,等待他们的将是吃官司和坐牢的恶果,这一反面教材和违法典型必将为普及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全社会的诚信守法意识,产生示范和引领作用。
执法的最终目的是预防,对于类似陈某亲属的社保诈骗行为实施刑罚处罚,目的还是希望人们增强社会保险诚信守法意识,将依法参保、依法享受待遇作为一种自觉的追求。
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是所有参保劳动者的活命钱和养老钱,必须安全和完整,不能有丝毫的闪失,长期以来,去世退休人员亲属死亡不报,继续冒领养老金的“死魂灵”现象屡禁不止,严重降低了社会公平和诚信度,这固然有人社部门人员力量薄弱和技术条件有限等诸多原因,最根本问题是缺乏有效刑法支撑和强制措施,即使发现了冒领养老金现象,也很难追回,只能依靠空洞和难以落实的行政处罚手段,如责令改正、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等,进行警示宣传和批评教育,冒领人道德尚存或良心发现,主动退回冒领养老金还好,一旦,冒领人拒绝或借口无偿还能力,只能眼看着养老金白白流失。假如冒领养老金没有任何危机成本和受不到应有的法律制裁,就会有更多的人竞相效仿、弄虚作假,以致肆无忌惮,变本加厉,一句话,不发现就是赚的,如果发现,大不了把钱退出来,就是我不退,又奈我何?导致冒领养老金现象早已见怪不怪了,更为严重的是,法律不健全和处罚不力,造成社保欺诈行为花样繁多、层出不穷,有医疗机构通过虚假手段套取医保基金;有参保单位通过少报缴费人数、基数,少缴社会保险费;有职工与单位公开勾结,提供虚假的提前退休资料,以达到提前退休目的等等,造成了社保基金白白的流失,大大败坏了社会风气。
刑法解释出台,实现了社保欺诈入刑的突破,为打击和震慑社保领域欺诈违法犯罪行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两部通知”的发布更是明确了社保行政部门、公安机关的法定职权,让骗保入刑的法条终于落地了。陈某亲属冒领养老金,被刑法判刑,遭受严重处罚的醒目事实,充分彰显了社保基金高压线的强大警示和震撼作用,那些认为冒领养老金有利和社保欺诈有理的不法分子,要好好算算法律成本账,如不改弦更张,等待他们的将是吃官司和坐牢的恶果,这一反面教材和违法典型必将为普及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全社会的诚信守法意识,产生示范和引领作用。
执法的最终目的是预防,对于类似陈某亲属的社保诈骗行为实施刑罚处罚,目的还是希望人们增强社会保险诚信守法意识,将依法参保、依法享受待遇作为一种自觉的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