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吃中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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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次在美国逗留了十多天,除了早餐在宾馆吃的面包、起司、奶油、香肠等传统的西餐,一般很少进美国餐馆。我的口味很宽,不像有些中国旅行者那样挑食,他们宁可吃榨菜就方便面而拒绝西餐。我每到一地,总会找机会尝尝当地美食。我知道美国的牛排很好,但很贵,一般是回避的。有一次在超市偶遇美国炸鸡(不是中国流行的肯德基),现炸,金黄金黄的、大块大块的,香气四溢,非常诱人,而且便宜,快意地饱吃了一顿。记得还有一次,是杜克大学的会议,友人组织了一次会外的“披萨宴”,奇大无比的一只大披萨,十几人一道享用,蔬菜沙拉不限量,很是惬意。贵的不一定是好的,这是我的“名言”。
  这次因为同行者吃不惯西餐,加上导游的指引,我们的旅行正餐一般都选择中餐。好在美国到处都有中国餐馆,而且一般而言,价格也相对便宜。就这样,从洛杉矶、旧金山、拉斯维加斯,再从芝加哥一路东行,波士顿,水牛城,华盛顿、纽约。我们终于有机会品尝美国从西海岸到东海岸的中餐风味。走了许多城市,吃了许多中餐馆,约略而言,味道平平。一般餐馆为了迎合当地人口味,多用西红柿酱,所有的菜肴无非都是甜甜酸酸的,失去了原味,可记者鲜。

洛杉矶接风宴


  但也并非一例如此,有的餐馆其烹调技艺甚至超出了国内的水平。这也自然,要是没有高超的技艺,要想在国外立足是很难的。三十年前我在加州一家中餐馆用餐,吃到一客糟溜鱼片,白色的汤汁,微芡,微甜,酒香扑鼻。当时就惊叹它的手艺。话说回来,首先要说这番到达洛杉矶的第一餐,主人珍妮为我们摆的接风宴,席设离她寓所不远的新港海鲜酒楼。门脸不算太大,却是座无虚席,气氛热烈如同香港湾仔、铜锣湾一带所见。珍妮优雅大方,她礼节性地让我点第一道菜,而后她很熟练地点了其余的菜。
  首先是象拔蚌两吃:深海象拔蚌肉厚,透明,鲜甜,生切片,海蜇般平铺,垫以冰块,刺身置于巨大白瓷盘上,冰清玉洁,盘的两端配以艳红的酸菜和深绿的芥末,色彩艳丽,如对佳人。美国的象拔蚌个头大,头部单做,裹面加发酵粉,油炸,出锅撒以椒盐,松且脆,口感极佳。这道菜,一冰一火,一冷一热,互映,交融,诉诸视觉,品诸味觉,令人陶然。第二道菜是大龙虾,港式香辣制作,乃是这家酒楼的招牌菜,珍妮特意为我们点的。殷红的龙虾上桌,配以越南香料,也是一派喜气洋洋。
  象拔蚌是雪白的,龙虾是鲜红的,聪明的珍妮又点了一道清炒豌豆尖,是绿得发亮的!最后是一道清清爽爽的鱼肚蟹肉汤。这是一家香港人经营的酒楼,带来了香港酒楼的经营作风:侍者衣着雅洁,上菜快捷而适时,灵敏简洁的风格中透出港式的精明和大气。记得那天我们没有喝酒,要了米饭,是泰国的香稻米。看菜单,象鼻蚌107美元,龙虾71美元,总共下来240美元,顶尖的一道洗尘宴,虽然有点贵,但物有所值。
  我们带着珍妮的美意,从洛杉矶来到了旧金山。在唐人街,导游带我们去了前不久奥巴马用餐的迎宾阁,是粤菜馆。入内,坐定,因为不饿,只点了几样小吃。大碗云吞,大碗皮蛋瘦肉粥,大家匀着吃。菜是一般,我们只是吃着“有趣”。

他乡遇“故知”


  雨中纽约,紧张活动之后,饿了。吃中餐还是找中国味道四溢的唐人街。导游知道我是福建人,专门找了一家福建人开的店:“小福州”。这名字唤起了我在马来西亚的記忆,那年访问沙捞越的诗巫,那城市也有一个昵称:“新福州”。早年福州人在此谋生就业,把家乡的文化习俗完完全全地搬到了那里。街上讲的是福州方言,招牌上写的是中国文字,居所、婚娶、饮食,甚至把福德正神(福建的土地爷)也漂洋过海地请来了。福州人在远离故乡的沙捞越活脱脱地“新建”了一座福州城。我在诗巫街上看到了传统的木杵敲打的肉燕制作,欣赏了在国内几乎绝迹的虾酥、蛎饼、芋粿和一种专为纪念戚继光而制的光饼。感到中国文化生生不息的活力,以及千里万里挥之不去的一缕乡愁。
  纽约的唐人街乃是寸土寸金之地,“小福州”的门脸非常窄小。记得是一道窄窄的楼梯引人直接上楼。楼梯口立着一个广告牌,写着:“美国福州业余闽剧团”演出的告示。上楼,进入餐厅,坐定。我以“福州主人”的身份“宴请”了来自台湾的同姓导游。因是保留在记忆中的儿时食品,我贪婪地一下子点了多种,再加上一道芝麻花生馅的汤圆。都是小吃,加上小费,总共才花了十几美元。
  都说儿时的味道就是家乡的味道,我在美国这间小小的食店,仿佛是回到了儿时福州的街边摊。油锅冒着热气,新出锅的炸蛎饼也冒着热气,街边站着的是被美食诱惑的背着书包的我。小福州的味道是家乡炊烟的味道,就因为这些“家乡的味道”,却使我内心充盈着“他乡遇故知”的感动。

“奢华”的告别宴


  纽约让人怀念的是它的大而杂,纽约有包容性。在纽约,你如同可以欣赏到全世界的艺术那样可以吃到全世界的美食。纽约有点像香港,东西南北中,它总是如同一只奇大无比的聚宝盆那样,展示着来自世界各地的珍奇。它们是美不胜收而让人应接不暇的,包括美食。即使如此,我们到了纽约,依然不离不弃地钟情于中国餐。其实,按照我的初衷,应该是借此“吃遍世界”的。但同游的人口味很“固执”,只好无奈地迁就。
  从美国的西海岸到东海岸,我们只是俗客,每天都在赶路,走马观花,匆匆忙忙。现在要结束漫长的行旅了,纽约是最后一站。心想,这一番美国的寻食之旅应该有个华丽的结束才算圆满。在美国找华丽,首找是纽约,在纽约找华丽,首找是曼哈顿,在曼哈顿找华丽,首找是第五十五街。就是这里了,五十五街的山王酒家。导游带我们进了门。这是一家非常高贵的酒店,张学良先生喜欢的中餐馆。他生前经常来此,或自酌,或宴客。门厅里悬挂着张先生与酒店主人的合影,先生依然英气逼人。
  这里的气氛宁静而肃穆,用餐的人多,但却是寂静无声。侍者均是中年男子,西服,黑色领结,举止优雅。这是一家典型的上海菜馆,白色餐布,花式吊灯,餐具华美。坐定,每人一道汤,中盅,或榨菜肉丝,或鸡蛋西红柿,上桌冒着热气,颇佳。一款糟溜鱼片,一款清炒豌豆苗,一款肉片双面黄,主食是米饭。不豪华,却是清雅。三菜一汤,简简单单,消费近二百美元,要是换算成人民币,可以是国内高端宴请十人的用资了。我们此刻追求的是难得的氛围。
  在美国吃中餐,对于追求美食的我,总觉得是遗憾,毕竟失去的是对于别样风味的体验机会。而这种身历其境的体验,往往比间接得来的更为真切而深刻。但即使如此,我毕竟也拥有了“走遍”美国并“吃遍”美国中餐的经历。我安慰自己,这种完全自费而不事奢华的随意走走,并在异国他乡寻觅中国风味的经历,却也是非常特殊的。
  选自《新民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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