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我国的大学正在朝研究型大学发展,高校科研的能力对高校的影响越来越大。高校科研的发展依靠企业可以得到更多的资源,但对于合作伙伴的寻找比较难,在合作中也有不少问题。行业协会是行业内企业的中介组织,而且行业协会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越来越大。因此高校如何引进行业协会,对于促进科研的发展无疑是一条好的途径。
【关键词】高校科研;行业协会;交易成本
行业协会是由同行企业自愿组织参加的、会员制的、非营利性的、民间性的、中介性的、行业性的、自治性的经济组织。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完善,我国行业协会的发展越来越壮大,行业协会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越来越大。行业协会的作用主要是一种中介和桥梁的作用。这种桥梁的作用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行业协会在行业(企业)与政府之间充当中介桥梁的角色,负责政府政策信息的传达和代表本行业企业向政府的游说;一是行业协会在同行企业充当中介桥梁的角色,协调同行企业之间的竞争,维护整个行业的利益,促进其发展。高校之所以能引进行业协会,一方面是由于行业协会的中介性质对其能降低交易成本,而交易成本的降低能促进高校科研的发展;另一方面,行业协会也需要依靠高校。在知识经济时代,行业要想在激烈的竞争中站稳脚跟,扩大市场占有率,创造更多的利润,就需要高新技术和人才。因而,行业协会对高校科研的推动反过来又惠及自己,两方面得到的是一种双赢的结果。
一、行业协会促进高校科研的理论基础:交易成本的降低
社会劳动的分工节约了劳动转换时间,并节省了不分工时重复的学习成本,劳动者可以将更多的时间用来更有效地学习,其劳动生产率将随着个体专业化水平上升而增加。一个国家劳动分工所达到的水平成为经济发展状况的标志。但是,分工是一把双刃剑,它在带来分工收益(主要是规模经济或者专业化经济所产生的好处——生产费用的降低)的同时,也增加了整个社会的交易费用(如图所示)。因此,设法降低交易费用就成为提高交易效率、并进而促进社会分工和市场扩展、继而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关键。
在朝着研究型大学的方向发展,高校为了提高科研能力,都在努力寻找合作伙伴,如寻找企业共同研发项目,因为企业有着高校没有的优势,如设备和实践场地。高校科研的苦衷是难以寻找合作伙伴。这就是由于交易成本的存在而造成的。行业协会自身的特性使得它在降低交易成本上有天然的优势。行业协会降低交易成本的途径有两条:一是通过“市场外方式”降低交易成本,一是通过“市场内方式”降低交易成本。(1)“市场外方式”是通过行业协会的协调机制对其他协调机制进行替代和补充来实现的。其具体包括:一是行业协会通过对政府部分职能的高效替代,以降低企业和政府之间的交易成本。高校科研中涉及的交易伙伴、利益的分配、知识产权的保护,交由行业协会做更高效,更节省成本。二是在某种程度和一定范围内,行业协会用网络组织的协调机制替代了市场协调机制,从而更具有成本和效率优势,降低了行业内企业和高校的交易费用。行业协会与企业不是上下级的命令与服从关系,而是一种服务与被服务(甚至可以说是仆人与主人、股东与企业)的关系,而协会成员之间则是一种平等、自愿、民主、协商、合作的关系,行业协会只是企业自己为自己搭建的一个协商和交流的平台。有了这个平台,高校与企业的交流更加方便,降低了一些不必要的费用。(2)“市场内方式”是通过行业协会的活动来影响和改变市场交易制度或提高交易技术来实现。行业协会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一个特殊经济组织,它的活动一方面受到市场机制的调整与约束;另一方面,它的活动也在影响和改变着市场机制本身,因为市场本身是无法产生和提供其自身运行所必需的交易制度的。“市场内方式”虽然不象“市场外方式”对高校科研发展的作用那么明显,但从长远来讲,也是一种不可忽视的力量。
二、行业协会对高校科研的作用
1.共建实验室。一个学校的实验设备条件影响着科研的水平,先进的实验设备是保障高校科研高产出的基本保证。目前我国高等教育的扩招,使高校的资源非常紧张,高校的资金也比较紧缺,对于先进设备的购置有心无力。因此,和企业共建实验室是一条很好的解决途径。一方面,企业的科研也可得到发展,从而促进企业的发展,另一方面,双方面都可以节省不少资金,对双方的发展都比较有利。高校和企业共建实验室在我国高校中并不多,原因并不是人们没有意识到共建实验室的好处,而是缺少一个牵线搭桥的组织,高校和企业双方都处在观望的状态。因此,行业协会可以填补这一空缺,促使实验室的共建。
2.提供实践机会。科研的提高不仅仅是理论上的提高,还是实践水平上的提高。同时,实践在另一方面会促进科研的提升。高校许多科研并不是躲在象牙塔里闭门造车,而是要走出去,关注现实,掌握最新的发展动向和信息。由于高校和行业是两个相互独立的系统,两者之间的联系沟通比较少,因而,高校的科研人员在科研过程中碰到瓶颈而需要求助于实践时,往往为找不到实践的场所而苦恼。而行业协会对行业的了解比较全面,对行业内的企业也比较熟悉,交流比较频繁,因而,科研人员如果通过行业协会来寻找实践场所的话,问题就会迎刃而解了。
3.解决诚信问题。高校与企业在共同研发项目中,由于存在利益关系,会产生一些比如欺诈,中途撤退等诚信问题。行业协会是行业内企业的代表,它的任务和目标是维护整个行业的良性发展,并制定一些规则和条款,防止单个企业的行为影响整个行业的声誉,阻碍整个行业的发展。在企业和高校的合作中,如果企业不讲诚信,这个企业的行为必将对整个行业的发展产生影响,行业协会将会严惩这样的害群之马。行业协会的这种作用,就解除了高校的后顾之忧,对高校科研的发展起了促进作用。
三、高校与行业协会结合机制的建构
(1)对于高校与行业协会的结合,不能仅仅盼望高校的领导或行业协会的官员是开明的,尽管我们需要开明的领导,而关键是要建立起一种结合的机制,在制度层面上保障结合。这样的结合才能稳固,才能高效。高校与行业协会结合机制的建立首先要在政策层面上政府给予支持。高校与行业协会结合不论采取何种形式,它都必须有政府的支持。政府的支持有时是直接的,如经费的直接投入;有时是间接的,如税收刺激,保护知识产权等。各级地方政府对高等学校与行业协会的结合应给予更为密切的关注,应创造条件使高等学校对地区行业的发展比以前发挥更活跃、更直接,使高等学校对行业协会更有吸引力。(2)在立法层面上,建立完善的法律机制。一方面,高等教育要顺应市场经济的发展,积极改革,为接纳行业协会做好自身准备。因此高等教育相关的法律如《教育法》、《教师法》、《高等教育法》等要尽快完善;另一方面,高校与行业协会的结合也需要有相应的法规约束。法律作为一种强制性的社会规范,它对高校与行业协会的结合具有直接的促进、保护作用或限制作用,同时法律对高校与行业协会结合的环境条件(经济、政治、科技、思想文化等)也有直接的调整作用,它引导或限制这些环境因素的变化。因此,国家应以法律、法规的形式对高校与行业协会结合推进高校科研的地位和性质作出原则的规定。既要通过立法规范双方应尽的职责和义务,又要通过法制保障联系和合作中双方的利益,使责、权、利相对应,以推动高等学校与行业协会的联系与合作向更高层次、更高水平迈进。(3)一种机制的形成和正常运作,需要有制度或协议来保障,高校与行业协会结合的机制也不例外。合作双方应建立权利和义务对等的协议和制度,只有双方共同遵守这些协议和制度,合作机制就能在平稳中运作与推进。双方可以建立合作委员会或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不断完善相关协议和制度。在签订协议或制订制度时,可请双方上级主管部门负责人参加,给予见证,给予支持,这样可以避免合作过程中由于利益调整带来的不良后果。简而言之,双方要共守协议。
参 考 文 献
[1]戴维·奥斯本,特德·盖布勒.改革政府[M].上海市政协编译组东方编译所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96
[2]埃利诺·奥斯特罗姆.《公共事务的治理之道》.上海三联书店.2000
[3]徐家良.《双重赋权:中国行业协会的基本特征》.《天津行政学院学报》.2003(1)
[4]贾西津,沈恒超,胡文安.《转型时期的行业协会——角色.功能与管理体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
[5]黎琳.高等教育价值观演变与现代大学理念[J].长春:吉林教育科学.2000(2)
注:本文中所涉及到的图表、注解、公式等内容请以PDF格式阅读原文
【关键词】高校科研;行业协会;交易成本
行业协会是由同行企业自愿组织参加的、会员制的、非营利性的、民间性的、中介性的、行业性的、自治性的经济组织。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完善,我国行业协会的发展越来越壮大,行业协会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越来越大。行业协会的作用主要是一种中介和桥梁的作用。这种桥梁的作用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行业协会在行业(企业)与政府之间充当中介桥梁的角色,负责政府政策信息的传达和代表本行业企业向政府的游说;一是行业协会在同行企业充当中介桥梁的角色,协调同行企业之间的竞争,维护整个行业的利益,促进其发展。高校之所以能引进行业协会,一方面是由于行业协会的中介性质对其能降低交易成本,而交易成本的降低能促进高校科研的发展;另一方面,行业协会也需要依靠高校。在知识经济时代,行业要想在激烈的竞争中站稳脚跟,扩大市场占有率,创造更多的利润,就需要高新技术和人才。因而,行业协会对高校科研的推动反过来又惠及自己,两方面得到的是一种双赢的结果。
一、行业协会促进高校科研的理论基础:交易成本的降低
社会劳动的分工节约了劳动转换时间,并节省了不分工时重复的学习成本,劳动者可以将更多的时间用来更有效地学习,其劳动生产率将随着个体专业化水平上升而增加。一个国家劳动分工所达到的水平成为经济发展状况的标志。但是,分工是一把双刃剑,它在带来分工收益(主要是规模经济或者专业化经济所产生的好处——生产费用的降低)的同时,也增加了整个社会的交易费用(如图所示)。因此,设法降低交易费用就成为提高交易效率、并进而促进社会分工和市场扩展、继而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关键。
在朝着研究型大学的方向发展,高校为了提高科研能力,都在努力寻找合作伙伴,如寻找企业共同研发项目,因为企业有着高校没有的优势,如设备和实践场地。高校科研的苦衷是难以寻找合作伙伴。这就是由于交易成本的存在而造成的。行业协会自身的特性使得它在降低交易成本上有天然的优势。行业协会降低交易成本的途径有两条:一是通过“市场外方式”降低交易成本,一是通过“市场内方式”降低交易成本。(1)“市场外方式”是通过行业协会的协调机制对其他协调机制进行替代和补充来实现的。其具体包括:一是行业协会通过对政府部分职能的高效替代,以降低企业和政府之间的交易成本。高校科研中涉及的交易伙伴、利益的分配、知识产权的保护,交由行业协会做更高效,更节省成本。二是在某种程度和一定范围内,行业协会用网络组织的协调机制替代了市场协调机制,从而更具有成本和效率优势,降低了行业内企业和高校的交易费用。行业协会与企业不是上下级的命令与服从关系,而是一种服务与被服务(甚至可以说是仆人与主人、股东与企业)的关系,而协会成员之间则是一种平等、自愿、民主、协商、合作的关系,行业协会只是企业自己为自己搭建的一个协商和交流的平台。有了这个平台,高校与企业的交流更加方便,降低了一些不必要的费用。(2)“市场内方式”是通过行业协会的活动来影响和改变市场交易制度或提高交易技术来实现。行业协会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一个特殊经济组织,它的活动一方面受到市场机制的调整与约束;另一方面,它的活动也在影响和改变着市场机制本身,因为市场本身是无法产生和提供其自身运行所必需的交易制度的。“市场内方式”虽然不象“市场外方式”对高校科研发展的作用那么明显,但从长远来讲,也是一种不可忽视的力量。
二、行业协会对高校科研的作用
1.共建实验室。一个学校的实验设备条件影响着科研的水平,先进的实验设备是保障高校科研高产出的基本保证。目前我国高等教育的扩招,使高校的资源非常紧张,高校的资金也比较紧缺,对于先进设备的购置有心无力。因此,和企业共建实验室是一条很好的解决途径。一方面,企业的科研也可得到发展,从而促进企业的发展,另一方面,双方面都可以节省不少资金,对双方的发展都比较有利。高校和企业共建实验室在我国高校中并不多,原因并不是人们没有意识到共建实验室的好处,而是缺少一个牵线搭桥的组织,高校和企业双方都处在观望的状态。因此,行业协会可以填补这一空缺,促使实验室的共建。
2.提供实践机会。科研的提高不仅仅是理论上的提高,还是实践水平上的提高。同时,实践在另一方面会促进科研的提升。高校许多科研并不是躲在象牙塔里闭门造车,而是要走出去,关注现实,掌握最新的发展动向和信息。由于高校和行业是两个相互独立的系统,两者之间的联系沟通比较少,因而,高校的科研人员在科研过程中碰到瓶颈而需要求助于实践时,往往为找不到实践的场所而苦恼。而行业协会对行业的了解比较全面,对行业内的企业也比较熟悉,交流比较频繁,因而,科研人员如果通过行业协会来寻找实践场所的话,问题就会迎刃而解了。
3.解决诚信问题。高校与企业在共同研发项目中,由于存在利益关系,会产生一些比如欺诈,中途撤退等诚信问题。行业协会是行业内企业的代表,它的任务和目标是维护整个行业的良性发展,并制定一些规则和条款,防止单个企业的行为影响整个行业的声誉,阻碍整个行业的发展。在企业和高校的合作中,如果企业不讲诚信,这个企业的行为必将对整个行业的发展产生影响,行业协会将会严惩这样的害群之马。行业协会的这种作用,就解除了高校的后顾之忧,对高校科研的发展起了促进作用。
三、高校与行业协会结合机制的建构
(1)对于高校与行业协会的结合,不能仅仅盼望高校的领导或行业协会的官员是开明的,尽管我们需要开明的领导,而关键是要建立起一种结合的机制,在制度层面上保障结合。这样的结合才能稳固,才能高效。高校与行业协会结合机制的建立首先要在政策层面上政府给予支持。高校与行业协会结合不论采取何种形式,它都必须有政府的支持。政府的支持有时是直接的,如经费的直接投入;有时是间接的,如税收刺激,保护知识产权等。各级地方政府对高等学校与行业协会的结合应给予更为密切的关注,应创造条件使高等学校对地区行业的发展比以前发挥更活跃、更直接,使高等学校对行业协会更有吸引力。(2)在立法层面上,建立完善的法律机制。一方面,高等教育要顺应市场经济的发展,积极改革,为接纳行业协会做好自身准备。因此高等教育相关的法律如《教育法》、《教师法》、《高等教育法》等要尽快完善;另一方面,高校与行业协会的结合也需要有相应的法规约束。法律作为一种强制性的社会规范,它对高校与行业协会的结合具有直接的促进、保护作用或限制作用,同时法律对高校与行业协会结合的环境条件(经济、政治、科技、思想文化等)也有直接的调整作用,它引导或限制这些环境因素的变化。因此,国家应以法律、法规的形式对高校与行业协会结合推进高校科研的地位和性质作出原则的规定。既要通过立法规范双方应尽的职责和义务,又要通过法制保障联系和合作中双方的利益,使责、权、利相对应,以推动高等学校与行业协会的联系与合作向更高层次、更高水平迈进。(3)一种机制的形成和正常运作,需要有制度或协议来保障,高校与行业协会结合的机制也不例外。合作双方应建立权利和义务对等的协议和制度,只有双方共同遵守这些协议和制度,合作机制就能在平稳中运作与推进。双方可以建立合作委员会或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不断完善相关协议和制度。在签订协议或制订制度时,可请双方上级主管部门负责人参加,给予见证,给予支持,这样可以避免合作过程中由于利益调整带来的不良后果。简而言之,双方要共守协议。
参 考 文 献
[1]戴维·奥斯本,特德·盖布勒.改革政府[M].上海市政协编译组东方编译所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96
[2]埃利诺·奥斯特罗姆.《公共事务的治理之道》.上海三联书店.2000
[3]徐家良.《双重赋权:中国行业协会的基本特征》.《天津行政学院学报》.2003(1)
[4]贾西津,沈恒超,胡文安.《转型时期的行业协会——角色.功能与管理体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
[5]黎琳.高等教育价值观演变与现代大学理念[J].长春:吉林教育科学.2000(2)
注:本文中所涉及到的图表、注解、公式等内容请以PDF格式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