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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我国目前正处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时期,市场经济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在这个过程中,借鉴新公共管理模式,有效的对政府管理过程进行改革,具有非常积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新公共管理模式 我国政府管理 行动中的新公共管理 企业化政府
1.绪言
新公共管理模式是指将各种学科知识巧妙的融合在公共管理研究的过程中的公共管理模式,与以往的政府有限论和市场解救“政府失灵”的管理模式有着很大的不同。这种管理模式来源于英国学者E.费利耶(EwanFelie)等人所著的《行动中的新公共管理》一书,他们在书中认为,当代西方的政府改革运动中,出现了至少四种与传统的公共行政管理模式存在很大不同的新型公共管理模式。这些新型公共管理模式都有着自身的明显的特征,也代表了全社会建立新型公共管理理想类型的一种多样化的尝试。主要包含有效率驱动模式、小型化与分权模式、追求卓越模式以及目前还不太成熟的公共服务取向模式。
2.新公共管理模式的内涵界定
新公共管理这一名词具体出现于20世纪末期,时至今日依然活跃在各国的公共管理舞台之上。著名的管理学教授胡德率先提出了“新公共管理”的概念,他将这一概念看成是一枚很方便的标签,可以统称对行政改革运用的新方法以及新手段。西方的一些学者则称其为“管理主义”和“企业化政府”,世界经合组织总结了新公共管理模式的一些具有核心意义的要素,譬如说关系服务的质量与效率、分权、成本效益、服务、市场方法以及竞争体系等等。我国的陈振明教授将新公共管理的内容归纳为八个主要的方面,分别是强调职业化管理、重视绩效评估、具备战略意义的管理模式、为服务对象提供回应性服务、将公共服务机构分散化处理、引入私人部门强化竞争体系、切实改变管理者与政治家及公众的关系。从这个角度出发,我们也可以认识到新公共管理应该包含有两个主要的内涵:第一,它是一个市场化的工具,主要以市场化为改革的方向,切实改进公共服务,具体包含民营化、私有化、放松管理规范、积极引入竞争体系等;第二,它也是一个工商管理工具,可以效仿一些私营企业,来切实提高政府部门的工作效率,具体的工具则包含有绩效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权力制衡和信息处理等等。
近些年来,“新公共管理”在我国的公共管理过程中得到了广泛的运用与实践,也相应的引发了广泛的争议。众所周知的是,我国目前正处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时期,市场经济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而在我国加入WTO之后,实际情况要求政府必须转变职能,规范自身的行为,建立起一个灵活、高效、廉洁且具有一定效益的政府,致力于打造一个全新的政府管理模式,从这个角度上来讲,紧随发达国家的公共管理以及政府改革的新趋势,对西方的一些先进的管理模式进行有效的分析,对于其优秀的理论加以借鉴,在当下具有非常重要的实践意义。[1]
3.新公共管理模式对我国政府管理的启示
我国新公共管理是以政府为核心的公共部门整合社会的各种力量,广泛运用政治的、经济的、管理的、法律的方法,强化政府的治理能力,从而提升政府绩效和公共服务品质、实现公共的福祉与公共利益。新公共管理它既指一种试图取代传统公共行政学的管理理论,又指一种新的公共行政模式,还指在当代西方公共行政领域持续进行的改革运动。
3.1 切实有效的调整中央与地方的关系,适当分权给地方政府
在现时国家投入大量的人力和物力建设现代化的过程中,关于中央与地方的关系问题,一直是摆在我们改革与发展过程中的一个老问题。受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我国政府的国家权力过于集中,中央政府管辖范围太过广泛,管得过多,统得过死,从某种程度上来讲,缺乏一定的政治经济民主性。这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其一是为了适应计划经济体制而形成的过度集中的经济体制;其二是为了保证政治经济一体化而确立的行政集权;其三是集中的立法体制。在这种体制的制约下,中央集权过多,而地方受控太多,具有很强的依附性和被动型,没有办法明确的表现出自己的需要以及意志。所以,必须要在中央与地方之间找到一个有效的动态平衡点,坚持统一性与多样性的有效结合。所谓的统一性即为国内市场体系、全国税制以及公共服务的统一性上;而多样化则主要体现在地方政府的职能上,要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采用灵活多样的地方性制度,通过一系列的措施,有效的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扩大它的地方自主权,并通过法律手段加以认证和肯定。[2]
3.2 决策与执行应分离
我国社会管理活动中所具有的一些特征,使决策与执行分离的政体改革和西方国家的改革过程存在着重大的区别,具体表现在:其一,我国政府的决策与执行过程不能完全的分离,只能适度分离;其二,我国执行机构的建立要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过程结合起来,从而减少执行过程中的一系列不和谐现象;其三,决策与执行分离的过程应该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不可一蹴而就。我国实行决策与执行相分离的制度,在管理过程中建立起一个综合性的执行机构,可以从体制上规范政府的行为,对于推进政府职能的转变有重要的积极意义,从而增强管理过程中的透明化、公开化和制度化,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腐败。
3.3 提高公民参与管理的积极性
公民参与行政管理,可以说是行政改革的一项基本性的原则,公民是公共服务的消费者,也是监督者,他们必须在参与管理的过程中实现自身的权利以及价值。[3]我们从管理心理学的角度出发来分析问题,可以看出作为最直接和最了解公共需要的群体,公民和低层的公务员可以通过有效的参与决策管理过程,来提高自己的积极性,从而改善公共服务管理的质量。
参考文献
[1]李婷.新公共管理模式对中国行政改革的借鉴分析[J].中外企业家
[2]汪玉凯.公共管理趋向社会化[J].管理科学
[3]罗豪才.社会转型中的我国行政法制[J].国家行政学院学报
【关键词】新公共管理模式 我国政府管理 行动中的新公共管理 企业化政府
1.绪言
新公共管理模式是指将各种学科知识巧妙的融合在公共管理研究的过程中的公共管理模式,与以往的政府有限论和市场解救“政府失灵”的管理模式有着很大的不同。这种管理模式来源于英国学者E.费利耶(EwanFelie)等人所著的《行动中的新公共管理》一书,他们在书中认为,当代西方的政府改革运动中,出现了至少四种与传统的公共行政管理模式存在很大不同的新型公共管理模式。这些新型公共管理模式都有着自身的明显的特征,也代表了全社会建立新型公共管理理想类型的一种多样化的尝试。主要包含有效率驱动模式、小型化与分权模式、追求卓越模式以及目前还不太成熟的公共服务取向模式。
2.新公共管理模式的内涵界定
新公共管理这一名词具体出现于20世纪末期,时至今日依然活跃在各国的公共管理舞台之上。著名的管理学教授胡德率先提出了“新公共管理”的概念,他将这一概念看成是一枚很方便的标签,可以统称对行政改革运用的新方法以及新手段。西方的一些学者则称其为“管理主义”和“企业化政府”,世界经合组织总结了新公共管理模式的一些具有核心意义的要素,譬如说关系服务的质量与效率、分权、成本效益、服务、市场方法以及竞争体系等等。我国的陈振明教授将新公共管理的内容归纳为八个主要的方面,分别是强调职业化管理、重视绩效评估、具备战略意义的管理模式、为服务对象提供回应性服务、将公共服务机构分散化处理、引入私人部门强化竞争体系、切实改变管理者与政治家及公众的关系。从这个角度出发,我们也可以认识到新公共管理应该包含有两个主要的内涵:第一,它是一个市场化的工具,主要以市场化为改革的方向,切实改进公共服务,具体包含民营化、私有化、放松管理规范、积极引入竞争体系等;第二,它也是一个工商管理工具,可以效仿一些私营企业,来切实提高政府部门的工作效率,具体的工具则包含有绩效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权力制衡和信息处理等等。
近些年来,“新公共管理”在我国的公共管理过程中得到了广泛的运用与实践,也相应的引发了广泛的争议。众所周知的是,我国目前正处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时期,市场经济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而在我国加入WTO之后,实际情况要求政府必须转变职能,规范自身的行为,建立起一个灵活、高效、廉洁且具有一定效益的政府,致力于打造一个全新的政府管理模式,从这个角度上来讲,紧随发达国家的公共管理以及政府改革的新趋势,对西方的一些先进的管理模式进行有效的分析,对于其优秀的理论加以借鉴,在当下具有非常重要的实践意义。[1]
3.新公共管理模式对我国政府管理的启示
我国新公共管理是以政府为核心的公共部门整合社会的各种力量,广泛运用政治的、经济的、管理的、法律的方法,强化政府的治理能力,从而提升政府绩效和公共服务品质、实现公共的福祉与公共利益。新公共管理它既指一种试图取代传统公共行政学的管理理论,又指一种新的公共行政模式,还指在当代西方公共行政领域持续进行的改革运动。
3.1 切实有效的调整中央与地方的关系,适当分权给地方政府
在现时国家投入大量的人力和物力建设现代化的过程中,关于中央与地方的关系问题,一直是摆在我们改革与发展过程中的一个老问题。受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我国政府的国家权力过于集中,中央政府管辖范围太过广泛,管得过多,统得过死,从某种程度上来讲,缺乏一定的政治经济民主性。这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其一是为了适应计划经济体制而形成的过度集中的经济体制;其二是为了保证政治经济一体化而确立的行政集权;其三是集中的立法体制。在这种体制的制约下,中央集权过多,而地方受控太多,具有很强的依附性和被动型,没有办法明确的表现出自己的需要以及意志。所以,必须要在中央与地方之间找到一个有效的动态平衡点,坚持统一性与多样性的有效结合。所谓的统一性即为国内市场体系、全国税制以及公共服务的统一性上;而多样化则主要体现在地方政府的职能上,要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采用灵活多样的地方性制度,通过一系列的措施,有效的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扩大它的地方自主权,并通过法律手段加以认证和肯定。[2]
3.2 决策与执行应分离
我国社会管理活动中所具有的一些特征,使决策与执行分离的政体改革和西方国家的改革过程存在着重大的区别,具体表现在:其一,我国政府的决策与执行过程不能完全的分离,只能适度分离;其二,我国执行机构的建立要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过程结合起来,从而减少执行过程中的一系列不和谐现象;其三,决策与执行分离的过程应该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不可一蹴而就。我国实行决策与执行相分离的制度,在管理过程中建立起一个综合性的执行机构,可以从体制上规范政府的行为,对于推进政府职能的转变有重要的积极意义,从而增强管理过程中的透明化、公开化和制度化,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腐败。
3.3 提高公民参与管理的积极性
公民参与行政管理,可以说是行政改革的一项基本性的原则,公民是公共服务的消费者,也是监督者,他们必须在参与管理的过程中实现自身的权利以及价值。[3]我们从管理心理学的角度出发来分析问题,可以看出作为最直接和最了解公共需要的群体,公民和低层的公务员可以通过有效的参与决策管理过程,来提高自己的积极性,从而改善公共服务管理的质量。
参考文献
[1]李婷.新公共管理模式对中国行政改革的借鉴分析[J].中外企业家
[2]汪玉凯.公共管理趋向社会化[J].管理科学
[3]罗豪才.社会转型中的我国行政法制[J].国家行政学院学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