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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临终关怀主要是为老龄群体生命最后阶段提供服务,是养老服务中的一个环节。通过对沈阳市养老服务体系深入调研,结合对和平区养老服务机构情况分析,对沈阳养老服务以及临终关怀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几点解决建议措施。
【关键词】:临终关怀 服务体系
一、建立“临终关怀服务体系”的必要性
临终关怀是用一种有组织的、专业的照顾和服务减轻临终病人肉体的痛苦,减轻对死亡的恐惧和不安,使病人尽可能舒适、安详和有尊严地走完人生最后旅程,也使病人家属的身心得到抚慰。
临终关怀事业与成千上万家庭息息相关,是民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已被现代社会特别是老龄化社会所普遍需求,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我国正面临人口老龄化压力。从沈阳市情况看,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比例为18.58%,远高于全省17.67%的平均水平。其中,和平区人口老龄化问题更是不容忽视,全区60岁以上老人12.3万人,占本区总人口的18.9%,高于全国、全省和全市的平均水平。
国家和辽宁省下发有关文件提出要发展临终关怀事业。早在2006年2月,国务院批准了全国老龄委办公室等十部门《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明确提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六项重点工作,提出要支持发展老年护理、临终关怀服务业务。国家新近出台的《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40号),明确指出各地要积极发展康复医院、老年病医院、护理院、临终关怀医院等医疗机构。我省下发的《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4〕4号)》提出每个县(市、区)要建有一所养老床位不低于300张的集养护、康复、托管、临终关怀的综合性社会福利中心。
实际情况是,在现行的医疗体制下,几乎所有临终患者如癌症晚期病人都得不到医院或专门机构的临终关怀服务。这类重病患者在晚期只能回家由家人照顾直至生命终止。这一现实直接导致这些大病晚期患者得不到专业护理和心理疏导,病人承受着病痛和死亡恐惧双重折磨,病患家属由于心力和体力透支也苦不堪言。
上海市是我国首个政府主导在全市范围建立临终关怀医院的城市。2012年,上海市政府宣布将全面推进“临终关怀”工作。上海市临终关怀项目由市卫生局、各区县卫生局牵头,市区财政局、市区人保局、市区医疗保险办公室、市区民政局等市和区县相关部门以及市红十字会、市慈善基金会配合。上海在全市17个区县已建设18家设立临终关怀科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且规定硬件建设标准。
目前,沈阳在全市范围内,临终关怀机构也仅有盛京医院设有临终关怀病房和“临终关怀”家庭病床试点。绝大多数病人没能进入专门机构接受临终关怀服务。通过对部分市民临终关怀的调研发现,市民对临终关怀的整体了解不多,但对临终关怀有较高接受意愿,且更倾向专门机构。
建立临终关怀体系是应对老龄化社会需求和促进民生工作的重要举措。为此,在提案中提出,建议我区学习上海市经验,在政府政策主导下,建立并完善以社区为主的临终关怀服务体系。一是以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为依托平台,设立社区老年晚期人口医疗护理服务中心。二是设立社区临终关怀专门医院。三是与本区养老机构合作开设安宁病区。
二、养老问题是政府和全社会关注的重大问题
在我国,老年人口数量增长加快,我国、辽宁省、沈阳市以及和平区都迈入了老龄化社会阶段,养老问题受到政府和全社会的关注。老龄化社会是指老年人口占总人口达到或超过一定的比例的人口结构模型。按照联合国的传统标准,当一个国家或地区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人口总数的10%,或65岁以上老年人口占人口总数的7%,即意味着这个国家或地区的人口处于老龄化社会。
从全市情况看,沈阳市不仅已进入老龄化社会,而且是已进入高龄化社会(人80岁以上人口占一定比重的情况)。沈阳市从1992年开始步入老龄化社会,2007年进入高龄化社会。
从数据看,2013年底,沈阳市户籍老年人口达142.58万,占全市总人口的19.62%。沈阳市进入老年人口的快速增长期,据测算,每年全市老年人口以6%速度增加,2015年全市老年人口将达到164.6万,老年人口约占总人口的21.6%,8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达到37万,占老年人总数的22.5%,空巢老人将超过老年人口总数的80%以上。
三、和平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目前,和平区辖13个街道办事处,共102个社区中,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到12.3万,占全区人口总数18.9%;其中,空巢独居老年家庭共8961户,合计1.4万人,占全区人口总数的2.2%,无论是全区老年人口的总量和所占比重,还是全区空巢老人家庭的户数,养老问题已越来越为全社会所关注,成为关系到全区千家万户的重要民生问题。
目前,全区老年人口呈现高龄化、空巢化趋势,需要照料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数量剧增。全区公办养老机构2家(1家停业装修,一家尚未投入使用),有床位1120张;民营养老机构11家(其中5家运营,5家筹建之中,1家属无照经营),有床位1119张;社区日间照料站52家。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一个。全区从事养老服务工作的人员120人。
近几年来,区政府在养老服务工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累计投入1.34个亿,先后建设了建筑面积5600平方米的和平区社区服务中心养老院(砂山养老院)和建筑面积54000平方米的和平区老年服务中心(长白养老院),填补和平区公办养老机构空白。以床位补贴等政策扶持5家民营养老机构,在一定程度上补充了养老机构的不足。为部分失能、残疾以及70岁以上空巢老人安装了爱心呼叫器;以新建、扩建和改造等形式在52个社区建立了符合市级示范标准的日间照料站,丰富了老年群众的文化娱乐生活。特别是以八经街道宝环社区为试点的大都市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对养老服务方向进行了新的探索,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调查了解到,和平区养老服务工作取得较快发展,但还远不能适应全区社会老龄化的形势和广大老年人养老服务的需求,必须引起区政府及全社会的高度重视。存在养老机构服务设施发展滞后;居家养老服务功能不全;养老服务队伍整体素质偏低等问题,急需改进。
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几点建议
1、规划引导,强化养老服务业扶持力度
政府应把发展养老服务事业放在与教育、卫生同等重要的位置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十三五”规划,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要求,迅速实现顶层设计,分级规划养老用地、养老建设等事宜。由政府主要领导牵头成立专门机构,完善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区级养老服务工作体系。迅速出台符合区情实际的加强养老机构管理、扶持社会参与养老服务,推动居家养老服务建设,提升养老服务队伍技能的具体措施和办法。
2、加大投入,夯实养老机构发展基础
应逐年增加政府对养老事业的投入比例,以保障养老服务事业的持续发展。实现对区级公办养老机构的建设项目科学安排的同时,对民办养老机构实行统筹管理。一方面发挥市场化优势,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迅速启动公办养老院,加快推动发展经营,使百姓尽快享受到高质量的养老服务成果;另一方面突出政府的主导作用,通过适当补贴床位费等方式,保障失能、半失能以及“三无”等老人的养老需求。加大对民营养老服务机构在养老用地、基础建设、床位补贴、金融保险等方面的政策性资金投入,并对新建小区进行养老规划,多渠道解决民办养老机构布局不合理、资金不足、难以维持机构运转等发展困局。对运营中和尚在审批中的民营养老机构,要给予政策优惠等扶持;对无照经营的民办养老院要想方设法帮助其合法经营。对社区日间照料站应在人员、设施等方面增加专项资金,完善养老服务的相应功能,使其公益性得到有效发挥。
3、积极探索,推进养老服务发展创新
应学习借鉴天津南开区养老服务工作的的经验与做法,一是将公办养老机构推向市场,打造酒店式托老服务新模式。按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思路依托懂专业、有责任心、乐于奉献的团队,采用医疗和养生相结合、护理和康复相结合、配餐服务和日间照料相结合的新型养老方式,建设供养型、养护型、医护型养老机构,提高养老服务水平。二是积极利用区域内闲置楼宇等有效资源,对民办养老机构给予经营场地、经营补贴、服务模式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吸引和助推更多民间资本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事业,鼓励有识之士创办多种形式的养老服务机构,打造社会办养老机构的新品牌。三是推广宝环社区创办为老服务中心的做法,依托社区日间照料站发展专业与互助相结合的居家养老新模式,通过委托信誉度较高的社会机构开办社区配餐服务中心、老年日间照料服务中心等设施。发展照料服务、托老服务、医疗服务、配餐服务等项目,推动专业服务组织向社区延伸服务。四是通过政府有关部门和社区邻里互助活动对特殊老人实行特惠服务,并照顾到每个需要帮助的老人,改变社区居家养老内容单一的局面,真正体现“社区就是我的家”。
4、整合资源,推行医养结合的养老模式
应注意加强和整合各类资源,推行医养结合的养老服务。一方面与社区医疗卫生中心(站)签订医疗服务协议,依托照料中心为社区老人提供体检、建立家庭健康档案、医疗卫生保健知识咨询、建立家庭病床等各项送医送药医疗服务。另一方面尝试在中高档住宅小区引入“蓝卡经营模式”,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推行全科医生、医疗团队及养老服务团队为一体的服务理念。在普通住宅小区加大医改“双向转诊”力度,通过微信公众服务平台快速实现普通百姓患病就医时在大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之间的“互转”。从而满足不同层次老年人的心理健康、护理保健和医疗救治等服务需求,解决老年人在养老机构看病治病不便的难题,促进养老和医疗服务的互动发展。
5、加强管理,提高养老队伍服务水平
建议政府合理规划养老服务机构人员配置,增加民政、街道和社区从事养老服务工作的人员数量,确保养老服务工作有人做。依托公办养老机构建立区级养老服务培训基地,由民政和人社部门牵头,为社会养老机构、社区日间照料站、居家养老机构的服务人员提供常态化的职业技能培训。为高等或中等院校的学生提供见习岗位,并享受见习补贴政策,从而吸引从事护理、社会服务与管理、公共事务管理和家政学等相关专业的毕业生到养老服务机构和社区就业,使养老服务队伍结构得以优化。结合国家各类劳动保障政策,为养老服务人员提供合理薪酬待遇和福利保障,确保其工资待遇与技术职级、劳动强度挂钩。制定和完善养老服务业的行业规范和质量标准,设置专职工作岗位,纳入民政部门统一管理。通过公众宣传以及授予荣誉等办法,提高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社会地位。
【关键词】:临终关怀 服务体系
一、建立“临终关怀服务体系”的必要性
临终关怀是用一种有组织的、专业的照顾和服务减轻临终病人肉体的痛苦,减轻对死亡的恐惧和不安,使病人尽可能舒适、安详和有尊严地走完人生最后旅程,也使病人家属的身心得到抚慰。
临终关怀事业与成千上万家庭息息相关,是民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已被现代社会特别是老龄化社会所普遍需求,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我国正面临人口老龄化压力。从沈阳市情况看,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比例为18.58%,远高于全省17.67%的平均水平。其中,和平区人口老龄化问题更是不容忽视,全区60岁以上老人12.3万人,占本区总人口的18.9%,高于全国、全省和全市的平均水平。
国家和辽宁省下发有关文件提出要发展临终关怀事业。早在2006年2月,国务院批准了全国老龄委办公室等十部门《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明确提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六项重点工作,提出要支持发展老年护理、临终关怀服务业务。国家新近出台的《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40号),明确指出各地要积极发展康复医院、老年病医院、护理院、临终关怀医院等医疗机构。我省下发的《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4〕4号)》提出每个县(市、区)要建有一所养老床位不低于300张的集养护、康复、托管、临终关怀的综合性社会福利中心。
实际情况是,在现行的医疗体制下,几乎所有临终患者如癌症晚期病人都得不到医院或专门机构的临终关怀服务。这类重病患者在晚期只能回家由家人照顾直至生命终止。这一现实直接导致这些大病晚期患者得不到专业护理和心理疏导,病人承受着病痛和死亡恐惧双重折磨,病患家属由于心力和体力透支也苦不堪言。
上海市是我国首个政府主导在全市范围建立临终关怀医院的城市。2012年,上海市政府宣布将全面推进“临终关怀”工作。上海市临终关怀项目由市卫生局、各区县卫生局牵头,市区财政局、市区人保局、市区医疗保险办公室、市区民政局等市和区县相关部门以及市红十字会、市慈善基金会配合。上海在全市17个区县已建设18家设立临终关怀科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且规定硬件建设标准。
目前,沈阳在全市范围内,临终关怀机构也仅有盛京医院设有临终关怀病房和“临终关怀”家庭病床试点。绝大多数病人没能进入专门机构接受临终关怀服务。通过对部分市民临终关怀的调研发现,市民对临终关怀的整体了解不多,但对临终关怀有较高接受意愿,且更倾向专门机构。
建立临终关怀体系是应对老龄化社会需求和促进民生工作的重要举措。为此,在提案中提出,建议我区学习上海市经验,在政府政策主导下,建立并完善以社区为主的临终关怀服务体系。一是以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为依托平台,设立社区老年晚期人口医疗护理服务中心。二是设立社区临终关怀专门医院。三是与本区养老机构合作开设安宁病区。
二、养老问题是政府和全社会关注的重大问题
在我国,老年人口数量增长加快,我国、辽宁省、沈阳市以及和平区都迈入了老龄化社会阶段,养老问题受到政府和全社会的关注。老龄化社会是指老年人口占总人口达到或超过一定的比例的人口结构模型。按照联合国的传统标准,当一个国家或地区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人口总数的10%,或65岁以上老年人口占人口总数的7%,即意味着这个国家或地区的人口处于老龄化社会。
从全市情况看,沈阳市不仅已进入老龄化社会,而且是已进入高龄化社会(人80岁以上人口占一定比重的情况)。沈阳市从1992年开始步入老龄化社会,2007年进入高龄化社会。
从数据看,2013年底,沈阳市户籍老年人口达142.58万,占全市总人口的19.62%。沈阳市进入老年人口的快速增长期,据测算,每年全市老年人口以6%速度增加,2015年全市老年人口将达到164.6万,老年人口约占总人口的21.6%,8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达到37万,占老年人总数的22.5%,空巢老人将超过老年人口总数的80%以上。
三、和平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目前,和平区辖13个街道办事处,共102个社区中,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到12.3万,占全区人口总数18.9%;其中,空巢独居老年家庭共8961户,合计1.4万人,占全区人口总数的2.2%,无论是全区老年人口的总量和所占比重,还是全区空巢老人家庭的户数,养老问题已越来越为全社会所关注,成为关系到全区千家万户的重要民生问题。
目前,全区老年人口呈现高龄化、空巢化趋势,需要照料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数量剧增。全区公办养老机构2家(1家停业装修,一家尚未投入使用),有床位1120张;民营养老机构11家(其中5家运营,5家筹建之中,1家属无照经营),有床位1119张;社区日间照料站52家。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一个。全区从事养老服务工作的人员120人。
近几年来,区政府在养老服务工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累计投入1.34个亿,先后建设了建筑面积5600平方米的和平区社区服务中心养老院(砂山养老院)和建筑面积54000平方米的和平区老年服务中心(长白养老院),填补和平区公办养老机构空白。以床位补贴等政策扶持5家民营养老机构,在一定程度上补充了养老机构的不足。为部分失能、残疾以及70岁以上空巢老人安装了爱心呼叫器;以新建、扩建和改造等形式在52个社区建立了符合市级示范标准的日间照料站,丰富了老年群众的文化娱乐生活。特别是以八经街道宝环社区为试点的大都市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对养老服务方向进行了新的探索,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调查了解到,和平区养老服务工作取得较快发展,但还远不能适应全区社会老龄化的形势和广大老年人养老服务的需求,必须引起区政府及全社会的高度重视。存在养老机构服务设施发展滞后;居家养老服务功能不全;养老服务队伍整体素质偏低等问题,急需改进。
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几点建议
1、规划引导,强化养老服务业扶持力度
政府应把发展养老服务事业放在与教育、卫生同等重要的位置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十三五”规划,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要求,迅速实现顶层设计,分级规划养老用地、养老建设等事宜。由政府主要领导牵头成立专门机构,完善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区级养老服务工作体系。迅速出台符合区情实际的加强养老机构管理、扶持社会参与养老服务,推动居家养老服务建设,提升养老服务队伍技能的具体措施和办法。
2、加大投入,夯实养老机构发展基础
应逐年增加政府对养老事业的投入比例,以保障养老服务事业的持续发展。实现对区级公办养老机构的建设项目科学安排的同时,对民办养老机构实行统筹管理。一方面发挥市场化优势,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迅速启动公办养老院,加快推动发展经营,使百姓尽快享受到高质量的养老服务成果;另一方面突出政府的主导作用,通过适当补贴床位费等方式,保障失能、半失能以及“三无”等老人的养老需求。加大对民营养老服务机构在养老用地、基础建设、床位补贴、金融保险等方面的政策性资金投入,并对新建小区进行养老规划,多渠道解决民办养老机构布局不合理、资金不足、难以维持机构运转等发展困局。对运营中和尚在审批中的民营养老机构,要给予政策优惠等扶持;对无照经营的民办养老院要想方设法帮助其合法经营。对社区日间照料站应在人员、设施等方面增加专项资金,完善养老服务的相应功能,使其公益性得到有效发挥。
3、积极探索,推进养老服务发展创新
应学习借鉴天津南开区养老服务工作的的经验与做法,一是将公办养老机构推向市场,打造酒店式托老服务新模式。按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思路依托懂专业、有责任心、乐于奉献的团队,采用医疗和养生相结合、护理和康复相结合、配餐服务和日间照料相结合的新型养老方式,建设供养型、养护型、医护型养老机构,提高养老服务水平。二是积极利用区域内闲置楼宇等有效资源,对民办养老机构给予经营场地、经营补贴、服务模式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吸引和助推更多民间资本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事业,鼓励有识之士创办多种形式的养老服务机构,打造社会办养老机构的新品牌。三是推广宝环社区创办为老服务中心的做法,依托社区日间照料站发展专业与互助相结合的居家养老新模式,通过委托信誉度较高的社会机构开办社区配餐服务中心、老年日间照料服务中心等设施。发展照料服务、托老服务、医疗服务、配餐服务等项目,推动专业服务组织向社区延伸服务。四是通过政府有关部门和社区邻里互助活动对特殊老人实行特惠服务,并照顾到每个需要帮助的老人,改变社区居家养老内容单一的局面,真正体现“社区就是我的家”。
4、整合资源,推行医养结合的养老模式
应注意加强和整合各类资源,推行医养结合的养老服务。一方面与社区医疗卫生中心(站)签订医疗服务协议,依托照料中心为社区老人提供体检、建立家庭健康档案、医疗卫生保健知识咨询、建立家庭病床等各项送医送药医疗服务。另一方面尝试在中高档住宅小区引入“蓝卡经营模式”,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推行全科医生、医疗团队及养老服务团队为一体的服务理念。在普通住宅小区加大医改“双向转诊”力度,通过微信公众服务平台快速实现普通百姓患病就医时在大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之间的“互转”。从而满足不同层次老年人的心理健康、护理保健和医疗救治等服务需求,解决老年人在养老机构看病治病不便的难题,促进养老和医疗服务的互动发展。
5、加强管理,提高养老队伍服务水平
建议政府合理规划养老服务机构人员配置,增加民政、街道和社区从事养老服务工作的人员数量,确保养老服务工作有人做。依托公办养老机构建立区级养老服务培训基地,由民政和人社部门牵头,为社会养老机构、社区日间照料站、居家养老机构的服务人员提供常态化的职业技能培训。为高等或中等院校的学生提供见习岗位,并享受见习补贴政策,从而吸引从事护理、社会服务与管理、公共事务管理和家政学等相关专业的毕业生到养老服务机构和社区就业,使养老服务队伍结构得以优化。结合国家各类劳动保障政策,为养老服务人员提供合理薪酬待遇和福利保障,确保其工资待遇与技术职级、劳动强度挂钩。制定和完善养老服务业的行业规范和质量标准,设置专职工作岗位,纳入民政部门统一管理。通过公众宣传以及授予荣誉等办法,提高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社会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