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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非 语
顾雏军在法庭上揭开了若干运作潜规则,充分展示出其喜斗好辩的性格
不无巧合,就在2006年11月初,一年多前先后在佛山落马的张海和顾雏军先后出庭受审。尤其是对于外界焦点所在的顾雏军一案,更是在庭审中充满了戏剧化因素,而留给人们不断的争论。
庭审陈述时,顾雏军从2001年国内白色家电行业的惨烈竞争和科龙电器(SZ 000921)的市场滑坡开始谈起,正是自己入主后才使科龙重振雄风。当审判长提醒他不要跑题时,他回答说:“今天我必须趁这个机会把一个完整的故事讲清楚!”
据称,在这份顾雏军亲笔写就的答辩词中,他全盘否认了检方控告的4项罪名:公诉机关认为其涉嫌虚假出资6.6亿元,职务侵占4000万元,挪用资金超过7亿元,虚增利润3.3亿元。更为刺激观者神经的是,顾雏军在陈述中不断提到一些政府机构甚至官员的名字,认为自己所做的事情经过“特许”。
关于虚假注资,顾雏军称,当年顺德格林柯尔(后更名为广东格林柯尔)的无形资产占到注册资本的75%,远高于法律允许的比例,无法通过2002年工商年检,但顺德区容桂街道办事处为其出具了协助年检函,随后便顺利解决。顾问道:如果我真的犯了这个罪,岂不是说明顺德工商局渎职?
而容桂街道办事处一位官员对此事表示,任何政府都会去扶助当地企业搞好,科龙当时是容桂街道的骄傲,我相信帮助顾雏军办年检是为了帮助他发展企业,不是祸害企业。言下尽是推托责任的意思,却也没有否认顾所述情况。 关于职务侵占,检方指控顾雏军将扬州科龙4000万元资金以“征地费”名义转到私人所有的格林柯尔公司账上,顾则称:这是扬州奖励给我的,如果没有扬州市委市政府联合下文,谁敢要这个钱?他表示乃当地政府官员请他吃饭,让他收下这4000万元,并承诺“是有政府文件的,你不要担心”。
而扬州市常务副市长王荣平在回应此事时,避重就轻,称在这个敏感时期,自己什么也不好说。“我相信法律是公正的,法院能够对此案有个公正的判决。”王反复强调,他还表示,我们的法律还有不完善的地方,顾案给人的教训很多。
关于挪用资金,顾雏军认为,毕马威报告可以证明格林柯尔并未占用科龙电器资金,相反是科龙电器占用了格林柯尔资金,他还向法庭申请调取该报告全文以作为证据。顾所称毕马威报告是毕马威振华会计师事务所对科龙电器2001年10月1日~2005年7月31日期间发生的重大现金流的调查报告。
关于会计造假,顾雏军更声称2004年年报中有一笔销售收入科龙原本不打算确认,但德勤华永要求将这笔5.13亿元的销售收入确认,同时出具有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这一表态被不少媒体解读为“德勤逼顾雏军造假”,再次引起对德勤在顾雏军一案中究竟该负什么责任的争议。德勤方面则在庭审次日(11月8日)即发表声明称:其审计人员完全没有以任何形式参与或协助顾雏军一案中任何涉嫌的欺诈行为。
据专业人士估测,顾雏军被控罪名一旦成立,很可能将面临15年以上的刑期,而有知情人士透露,法院曾要求顾雏军尽快认罪以获得减刑,大致在8~10年。但顾雏军还是选择了自己做无罪辩护。
《广州日报》商人对利润最大化的追求与官员对政绩最大化的追求,形成了一个范围广阔的交叉区域,两者就在这个区域内形成了一种密切的相互利用关系。在这里,双方都随意地逾越法律的界限,或者利用法律政策的含糊进行暗箱操作。
《北京青年报》:人们希望一个公正的审判,这不仅仅是顾雏军本人有罪还是无罪,重判还是轻判的问题,而是与顾雏军当年一道演出的地方政府、开发区、商业银行、国企领导等“配角”们,应该在此时此刻出演什么样的角色呢?
《新京报》:顾雏军提到的那些名字就是其进军资本市场的一个个“绿灯”,此案审判的重要意义就是提醒人们:现在是终结为“资本玩家”大开“绿灯”的时候了。
《竞争力》:喜斗好辩的顾雏军没有放过这次难得的机会,但他究竟能否证明自己所说的“事实”呢?很多“事实”大家都心里明白,默契地在暗地里遵守,而顾雏军在法庭上捅破了这层窗户纸。顾的确要为自己的错误承担责任,但正如张海的表态——“我愿意做替死鬼但不能做替罪羊”,不能再放过富豪们旁边那些灰暗的身影了。
顾雏军在法庭上揭开了若干运作潜规则,充分展示出其喜斗好辩的性格
不无巧合,就在2006年11月初,一年多前先后在佛山落马的张海和顾雏军先后出庭受审。尤其是对于外界焦点所在的顾雏军一案,更是在庭审中充满了戏剧化因素,而留给人们不断的争论。
庭审陈述时,顾雏军从2001年国内白色家电行业的惨烈竞争和科龙电器(SZ 000921)的市场滑坡开始谈起,正是自己入主后才使科龙重振雄风。当审判长提醒他不要跑题时,他回答说:“今天我必须趁这个机会把一个完整的故事讲清楚!”
据称,在这份顾雏军亲笔写就的答辩词中,他全盘否认了检方控告的4项罪名:公诉机关认为其涉嫌虚假出资6.6亿元,职务侵占4000万元,挪用资金超过7亿元,虚增利润3.3亿元。更为刺激观者神经的是,顾雏军在陈述中不断提到一些政府机构甚至官员的名字,认为自己所做的事情经过“特许”。
关于虚假注资,顾雏军称,当年顺德格林柯尔(后更名为广东格林柯尔)的无形资产占到注册资本的75%,远高于法律允许的比例,无法通过2002年工商年检,但顺德区容桂街道办事处为其出具了协助年检函,随后便顺利解决。顾问道:如果我真的犯了这个罪,岂不是说明顺德工商局渎职?
而容桂街道办事处一位官员对此事表示,任何政府都会去扶助当地企业搞好,科龙当时是容桂街道的骄傲,我相信帮助顾雏军办年检是为了帮助他发展企业,不是祸害企业。言下尽是推托责任的意思,却也没有否认顾所述情况。 关于职务侵占,检方指控顾雏军将扬州科龙4000万元资金以“征地费”名义转到私人所有的格林柯尔公司账上,顾则称:这是扬州奖励给我的,如果没有扬州市委市政府联合下文,谁敢要这个钱?他表示乃当地政府官员请他吃饭,让他收下这4000万元,并承诺“是有政府文件的,你不要担心”。
而扬州市常务副市长王荣平在回应此事时,避重就轻,称在这个敏感时期,自己什么也不好说。“我相信法律是公正的,法院能够对此案有个公正的判决。”王反复强调,他还表示,我们的法律还有不完善的地方,顾案给人的教训很多。
关于挪用资金,顾雏军认为,毕马威报告可以证明格林柯尔并未占用科龙电器资金,相反是科龙电器占用了格林柯尔资金,他还向法庭申请调取该报告全文以作为证据。顾所称毕马威报告是毕马威振华会计师事务所对科龙电器2001年10月1日~2005年7月31日期间发生的重大现金流的调查报告。
关于会计造假,顾雏军更声称2004年年报中有一笔销售收入科龙原本不打算确认,但德勤华永要求将这笔5.13亿元的销售收入确认,同时出具有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这一表态被不少媒体解读为“德勤逼顾雏军造假”,再次引起对德勤在顾雏军一案中究竟该负什么责任的争议。德勤方面则在庭审次日(11月8日)即发表声明称:其审计人员完全没有以任何形式参与或协助顾雏军一案中任何涉嫌的欺诈行为。
据专业人士估测,顾雏军被控罪名一旦成立,很可能将面临15年以上的刑期,而有知情人士透露,法院曾要求顾雏军尽快认罪以获得减刑,大致在8~10年。但顾雏军还是选择了自己做无罪辩护。
《广州日报》商人对利润最大化的追求与官员对政绩最大化的追求,形成了一个范围广阔的交叉区域,两者就在这个区域内形成了一种密切的相互利用关系。在这里,双方都随意地逾越法律的界限,或者利用法律政策的含糊进行暗箱操作。
《北京青年报》:人们希望一个公正的审判,这不仅仅是顾雏军本人有罪还是无罪,重判还是轻判的问题,而是与顾雏军当年一道演出的地方政府、开发区、商业银行、国企领导等“配角”们,应该在此时此刻出演什么样的角色呢?
《新京报》:顾雏军提到的那些名字就是其进军资本市场的一个个“绿灯”,此案审判的重要意义就是提醒人们:现在是终结为“资本玩家”大开“绿灯”的时候了。
《竞争力》:喜斗好辩的顾雏军没有放过这次难得的机会,但他究竟能否证明自己所说的“事实”呢?很多“事实”大家都心里明白,默契地在暗地里遵守,而顾雏军在法庭上捅破了这层窗户纸。顾的确要为自己的错误承担责任,但正如张海的表态——“我愿意做替死鬼但不能做替罪羊”,不能再放过富豪们旁边那些灰暗的身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