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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指出,小学生应“具有日常口语交际的基本能力,学会倾听、表达与交流,初步学会运用口头语言文明地进行人际沟通和社会交往”。对低年级学生的口语交际能力,课标也作出了相应的要求,即能认真听别人讲话;能简要讲述自己感兴趣的见闻;与别人交谈,态度自然大方,有礼貌;积极参加讨论,敢于发表自己的意见。这其中,如何运用恰当的方法激发学生对口语交际的兴趣是关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