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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以陕西省为例,对民营企业如何进入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市场准入路径进行研究,将新能源、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归为与资源和环境直接相关类别;将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技术归为与资源和环境间接相关类别,对这两种类别的市场准入原则及针对每一个行业的实施方式分别进行了设计。
关键词:民营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市场准入
中图分类号:F121.2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27-0224-03
引言
战略性新兴产业作为“十二五”规划的重点内容,被寄予实现经济新一轮增长的厚望,毋庸置疑,在以创新驱动为主要特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过程中,民营企业将发挥重要作用。但是,人才、技术及融资渠道等体系不健全阻碍了民营企业进入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步伐,基于此,国家发改委出台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实施意见》(发改高技[2011]1592号),指出要清理和規范现有的民营企业进入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准入条件,然而,上述《意见》属于纲领性的指导文件,在具体的操作层面上,各地区尚未出台细化的操作方案,因此,如何加快民营企业进入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是各个地区当前阶段重要而紧迫的问题。根据陕西省统计局的数字显示,陕西省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发展迅速,2012年第一季度,陕西省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已达50.9%,一批自主产业、节能环保和高科技企业应运而生,为非公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那么如何把握好当前的发展机遇,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是陕西省面临的重要课题。基于该现状,本文重点研究陕西省民营企业进入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市场准入路径设计,这可为监管层制定下一步的政策提供参考。
目前国内外的研究包括:第一,新兴产业的理论基础,包括特色经济与新产业区理论,产业政策理论,产业组织理论等 [2]。第二,讨论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对促进中国经济结构调整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意义。第三,论述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过程中面临的突出问题,如进入壁垒等。第四,国外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经验借鉴,如完善产业技术创新的社会驱动机制,强化企业的结构升级和自主创新能力等[5]。第五,对如何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所提出的建议,如设立扶植资金,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增长机制,税收支持政策,创新型人才培养等[6~8]。但上述研究侧重于战略层面的、宽泛的阐述性建议,缺乏调研证据和具体的方案设计,特别是针对民营企业应如何进入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尚未给出具体的操作方案。正如Forbes and Kirsch(2010)所认为的那样,该领域研究受限的原因在于理论框架和区域性的实地研究匮乏。
一、市场准入设计原则
在《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中指出,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关乎环保资源及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选择。因此,在对市场准入原则设计时,应遵循产业的发展对资源与环境产生影响的程度来划分,本研究将新能源、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归为与资源和环境直接相关类;将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技术归为与资源和环境间接相关类。
(一)资源与环境直接相关类产业市场准入路径设计原则
第一,准入遵循高技术性要求,低经济性要求。对符合技术要求,并提出详细生产计划的民营企业不设前置审批限制。第二,事前研发支持和事后技术购买并举。对于技术优势明显的民营企业,政府可在事前提供研发资金支持。对于未获事前资金扶持,通过自主创新,开发出高技术水平产品并获推广应用的民营企业,政府进行事后技术购买。第三,推动节能环保项目的示范建设。重点支持优秀的民营企业申报国家示范工程项目,争取中央资金支持。第四,不对节能服务机构的注册设限。对于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审批条件的民营企业,陕西省政府不在节能服务机构的注册方面设置限制,落实《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0]25号)。第五,公共资源准入标准。除了国家政策法规规定的属于国家指定机构开发的公共资源外,不对民营企业在公共资源的使用方面设置限制。第六,推进风电上网准入机制建设。加强分类指导,对于规模小、重复建设造成资源浪费的中小企业可考虑淘汰或合并,支持优质的大企业风电上网,并开展风机入网认证和并网检测。第七,税收优惠。对于从事节能环保的民营企业可在现有优惠政策的基础上,扩大到从第一年到第五年免交企业所得税,第六年后减半征收所得税。对暂时经营资金周转困难或亏损但有潜力的民营企业给予一二年缓征税款的宽限期。
(二)资源和环境间接相关类产业市场准入路径设计原则
第一,遵循高技术性要求,对部分行业提高准入门槛。整合低水平重复建设的小企业资源,为行业优质企业提供配套零部件服务,前置审批过程中,重点审核技术标准。第二,公共资源准入标准。除了国家政策法规规定的属于国家指定机构开发的公共资源外,陕西省不对民营企业在公共资源的使用方面设置限制,但对一些产能小,重复建设的小企业应提高准入门槛,避免盲目投资。第三,加强专利保护。支持具备条件的民营企业申请专利,加强对专利的保护,加快推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技术成果的产业化和规模化。第四,税收优惠。在民营企业对技术装备关键零部件进口时,可考虑加大税收优惠力度或者对关键零部件进口免税。第五,重大项目土地支持。优先保障产业重大项目用地计划指标,对产业项目实行“以项目带土地”的优惠政策。
二、分行业实施方式
具体来说,在不同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可实施不同的方式。
(一)资源与环境直接相关类产业的实施方式
1.在新能源产业领域。第一,构建产业聚集区,设立新能源产业工业园区。陕西省“十二五”规划中提出“形成陕北风电和光伏发电、关中新能源装备制造、陕南核电三大产业聚集区”,在该聚集区内,可设立新能源产业工业园区,对于进入新能源产业工业园区的民营企业给予税收及土地方面的优惠。第二,致力于解决风电上网问题,适度容忍“弃风”问题发生,可考虑提高政府对大型电网民营企业风电接网费用的补贴标准,完善风电价格的形成机制。第三,加大对光伏发电的税收优惠力度,重点培育具备技术优势的民营企业,对于争取到特许权项目的企业,加大财政预算内资金的投入力度,并推进光伏电上网定价机制的完善,进一步完善销售补贴政策。第四,在民营企业对示范工程能源技术装备关键零部件进口时,陕西省财税有关部门除了按照《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09]55号)等文件要求优先办理减免税手续的基础上,可进一步减低征税标准,激发民营企业购置关键零部件的动力,提高产品质量。 2.在节能环保产业领域。第一,培育专业从事节能服务的民营龙头企业,加快推进合同能源管理,陕西省可重点支持具有一定规模和技术实力民营企业组建节能服务公司。第二,加大节能科技研发投入的力度,鼓励节能服务企业自主创新,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节能产品。第三,鼓励民营企业与具有先进节能技术的外资企业形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引进国外先进节能环保技术,加快推进产业化。第四,重点支持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的开发和推广应用,推动产学研合作机制,加快节能环保技术成果的转化,依托陕西省现有的工业园,建立环保产业示范区。第五,加大对节能环保产品的宣传力度,特别是向企业与普通民众宣传节能环保意识,政府可起带头示范,对于采购基于自主创新的节能环保产品的企业的部门给予专项财政资金支持。
3.新能源汽车产业方面。第一,培育一批中小民营企业为行业龙头企业作配套服务。结合陕西省的具体情况,依托比亞迪公司等龙头企业,组织实施整车制造和配套系统产业工程,推进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发展一批中小民营企业为龙头企业做配套服务。第二,不同的技术阶段分别设定准入标准。目前的新能源汽车准入规则中将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分为起步期、发展期和成熟期三个不同的技术阶段。因此,在我们的准入设计中,可对处于不同新能源汽车行业阶段的企业设定不同的准入标准,对于起步期企业,可适当对技术标准放低,以激励中小企业先进入,后发展。对于成熟期企业,适当提高技术标准,进一步激励其发展自主创新能力,进入产品的产业化发展阶段。第三,政府可参与市场创新体系建设。首先,政府进行批量采购,进而引导大众消费,在旅游园区,可考虑设置观光电动车来接送游客;政府机构举办各种大型会议,用新能源汽车来接送参会人员等,购买新能源汽车作为公务用车;政府批量采购公交车、环卫车等。在消费者领域,政府可通过各种补贴来引导大众消费。比如在牌照、税收等方面进行补贴。其次,推动服务创新。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的关键点是服务配套需逐步完善,2010年,陕西省西安市首次开工建设电动汽车充电站和充电桩。除市内的建设外,政府可用三至五年的时间,通过引进民间资本,采用政企合作投资的模式逐步在近郊和远郊的主要干道上拓展建设充电站和充电桩点,满足便利性的需要。
(二)资源与环境间接相关类产业的实施方式
1.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方面。第一,新一代信息技术的门槛设置应遵循高技术性,低经济性要求。推动龙头企业的发展,让龙头企业带动较小规模的民营企业发展。第二,建设物联网产业示范工程。在陕西省的“十二五”规划中要求,要率先做大物联网产业,那么在实施的过程中,应重点建设物联网产业示范工程项目,可设立专项扶持资金,由该重点示范工程项目带动其他产业的发展,与其他产业的发展形成良好的互动关系。第三,加强产学研结合。依托陕西省的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等院校和重点学科,与企业联合开发项目,加快科研成果向企业转化。第四,事后技术购买。对于未进行事前资金扶持的民营企业,如果能进行自主研发,突破技术瓶颈,政府可采用事后技术购买的方式来解决。
2.在高端装备制造业方面。第一,提高高端装备行业准入门槛,淘汰一批低水平重复建设的中小企业,落实关键零部件、原材料进口免税,地方政府可适度采取财政补贴的方式。第二,发展一批高端装备制造示范工程项目,争取中央资金扶持,扩大陕西省在全国的影响力。依托省内优势企业,加强构建一批有特色优势的高端装备示范工程,争取国家更多的资源支持,扩大陕西省高端装备制造业在全国的影响力。第三,提高高端装备制造业的管理水平。未来的发展应注重高端装备制造业的管理水平的提高,积极发展一批民营企业为从事高端装备制造业的国有企业提供配套服务,这不仅可以带动民营企业的发展,也更有利于国有企业集中有限资源向国际化发展水平迈进,具体可引进高端经营管理人才的方式进行。第四,推进自主创新能力,加强高端装备制造的国际化竞争力。目前中国高端装备的关键零部件、核心元器件主要依赖于进口,因此,未来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应重点向科技研发投入,加强自主创新能力。第五,为民营企业搭建公共技术创新服务交流服务平台。为了促进民营企业在高端装备制造领域的发展,探索搭建一个公共技术创新平台,支持掌握核心技术的民营企业申报国家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对于成功申报国家级项目的民营企业,省内可提供配套资金支持。
3.在新材料产业方面。第一,提高新材料产业准入门槛。淘汰一批低水平重复建设的小企业进入高端新材料,降低资源浪费。而对中低端材料的准入门槛适度降低,允许一定规模的民营企业进入。第二,推动新材料产业集聚和规模发展,延伸产业链条。目前陕西省新材料种类多,涉及面广,从事新材料生产的企业数量众多,在未来,应整合这些企业资源,推动产业集群化发展,形成一批带动产业发展的骨干企业,让这些骨干企业带动中小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配套发展。第三,推动产业技术创新能力。支持优秀的大型民营企业建设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推动从基础研究、应用技术研究到支撑产业化制造技术的全方位的科研开发能力。第四,建立完善的行业管理体系,构建信息共享平台,在新材料领域培育一批中介服务机构,整合行业统计数据,为企业做相关咨询。第五,加强新材料品牌建设和知识产权保护,鼓励申报新材料国家级专利。
4.在生物医药产业方面。第一,提高生物医药产业准入门槛。陕西省可控制新开办的生物医药企业数量,提高生物医药产品质量,对于在该领域的优势民营企业予以重点支持。第二,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民营企业重点支持,培育龙头企业,推进中外合资生物制药,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第三,推动中医医院与西方生命科学前沿的研发结合,推动自主创新能力,提高生物制药的国际竞争力。
结论
本文对陕西省民营企业进入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市场准入路径进行设计,首先将新能源、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归为与资源和环境直接相关;将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技术归为与资源和环境间接相关,对这两类行业的市场准入原则进行设计,并分别对每一个行业的实施方式提供了操作性的建议。
关键词:民营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市场准入
中图分类号:F121.2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27-0224-03
引言
战略性新兴产业作为“十二五”规划的重点内容,被寄予实现经济新一轮增长的厚望,毋庸置疑,在以创新驱动为主要特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过程中,民营企业将发挥重要作用。但是,人才、技术及融资渠道等体系不健全阻碍了民营企业进入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步伐,基于此,国家发改委出台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实施意见》(发改高技[2011]1592号),指出要清理和規范现有的民营企业进入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准入条件,然而,上述《意见》属于纲领性的指导文件,在具体的操作层面上,各地区尚未出台细化的操作方案,因此,如何加快民营企业进入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是各个地区当前阶段重要而紧迫的问题。根据陕西省统计局的数字显示,陕西省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发展迅速,2012年第一季度,陕西省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已达50.9%,一批自主产业、节能环保和高科技企业应运而生,为非公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那么如何把握好当前的发展机遇,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是陕西省面临的重要课题。基于该现状,本文重点研究陕西省民营企业进入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市场准入路径设计,这可为监管层制定下一步的政策提供参考。
目前国内外的研究包括:第一,新兴产业的理论基础,包括特色经济与新产业区理论,产业政策理论,产业组织理论等 [2]。第二,讨论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对促进中国经济结构调整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意义。第三,论述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过程中面临的突出问题,如进入壁垒等。第四,国外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经验借鉴,如完善产业技术创新的社会驱动机制,强化企业的结构升级和自主创新能力等[5]。第五,对如何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所提出的建议,如设立扶植资金,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增长机制,税收支持政策,创新型人才培养等[6~8]。但上述研究侧重于战略层面的、宽泛的阐述性建议,缺乏调研证据和具体的方案设计,特别是针对民营企业应如何进入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尚未给出具体的操作方案。正如Forbes and Kirsch(2010)所认为的那样,该领域研究受限的原因在于理论框架和区域性的实地研究匮乏。
一、市场准入设计原则
在《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中指出,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关乎环保资源及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选择。因此,在对市场准入原则设计时,应遵循产业的发展对资源与环境产生影响的程度来划分,本研究将新能源、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归为与资源和环境直接相关类;将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技术归为与资源和环境间接相关类。
(一)资源与环境直接相关类产业市场准入路径设计原则
第一,准入遵循高技术性要求,低经济性要求。对符合技术要求,并提出详细生产计划的民营企业不设前置审批限制。第二,事前研发支持和事后技术购买并举。对于技术优势明显的民营企业,政府可在事前提供研发资金支持。对于未获事前资金扶持,通过自主创新,开发出高技术水平产品并获推广应用的民营企业,政府进行事后技术购买。第三,推动节能环保项目的示范建设。重点支持优秀的民营企业申报国家示范工程项目,争取中央资金支持。第四,不对节能服务机构的注册设限。对于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审批条件的民营企业,陕西省政府不在节能服务机构的注册方面设置限制,落实《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0]25号)。第五,公共资源准入标准。除了国家政策法规规定的属于国家指定机构开发的公共资源外,不对民营企业在公共资源的使用方面设置限制。第六,推进风电上网准入机制建设。加强分类指导,对于规模小、重复建设造成资源浪费的中小企业可考虑淘汰或合并,支持优质的大企业风电上网,并开展风机入网认证和并网检测。第七,税收优惠。对于从事节能环保的民营企业可在现有优惠政策的基础上,扩大到从第一年到第五年免交企业所得税,第六年后减半征收所得税。对暂时经营资金周转困难或亏损但有潜力的民营企业给予一二年缓征税款的宽限期。
(二)资源和环境间接相关类产业市场准入路径设计原则
第一,遵循高技术性要求,对部分行业提高准入门槛。整合低水平重复建设的小企业资源,为行业优质企业提供配套零部件服务,前置审批过程中,重点审核技术标准。第二,公共资源准入标准。除了国家政策法规规定的属于国家指定机构开发的公共资源外,陕西省不对民营企业在公共资源的使用方面设置限制,但对一些产能小,重复建设的小企业应提高准入门槛,避免盲目投资。第三,加强专利保护。支持具备条件的民营企业申请专利,加强对专利的保护,加快推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技术成果的产业化和规模化。第四,税收优惠。在民营企业对技术装备关键零部件进口时,可考虑加大税收优惠力度或者对关键零部件进口免税。第五,重大项目土地支持。优先保障产业重大项目用地计划指标,对产业项目实行“以项目带土地”的优惠政策。
二、分行业实施方式
具体来说,在不同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可实施不同的方式。
(一)资源与环境直接相关类产业的实施方式
1.在新能源产业领域。第一,构建产业聚集区,设立新能源产业工业园区。陕西省“十二五”规划中提出“形成陕北风电和光伏发电、关中新能源装备制造、陕南核电三大产业聚集区”,在该聚集区内,可设立新能源产业工业园区,对于进入新能源产业工业园区的民营企业给予税收及土地方面的优惠。第二,致力于解决风电上网问题,适度容忍“弃风”问题发生,可考虑提高政府对大型电网民营企业风电接网费用的补贴标准,完善风电价格的形成机制。第三,加大对光伏发电的税收优惠力度,重点培育具备技术优势的民营企业,对于争取到特许权项目的企业,加大财政预算内资金的投入力度,并推进光伏电上网定价机制的完善,进一步完善销售补贴政策。第四,在民营企业对示范工程能源技术装备关键零部件进口时,陕西省财税有关部门除了按照《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09]55号)等文件要求优先办理减免税手续的基础上,可进一步减低征税标准,激发民营企业购置关键零部件的动力,提高产品质量。 2.在节能环保产业领域。第一,培育专业从事节能服务的民营龙头企业,加快推进合同能源管理,陕西省可重点支持具有一定规模和技术实力民营企业组建节能服务公司。第二,加大节能科技研发投入的力度,鼓励节能服务企业自主创新,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节能产品。第三,鼓励民营企业与具有先进节能技术的外资企业形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引进国外先进节能环保技术,加快推进产业化。第四,重点支持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的开发和推广应用,推动产学研合作机制,加快节能环保技术成果的转化,依托陕西省现有的工业园,建立环保产业示范区。第五,加大对节能环保产品的宣传力度,特别是向企业与普通民众宣传节能环保意识,政府可起带头示范,对于采购基于自主创新的节能环保产品的企业的部门给予专项财政资金支持。
3.新能源汽车产业方面。第一,培育一批中小民营企业为行业龙头企业作配套服务。结合陕西省的具体情况,依托比亞迪公司等龙头企业,组织实施整车制造和配套系统产业工程,推进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发展一批中小民营企业为龙头企业做配套服务。第二,不同的技术阶段分别设定准入标准。目前的新能源汽车准入规则中将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分为起步期、发展期和成熟期三个不同的技术阶段。因此,在我们的准入设计中,可对处于不同新能源汽车行业阶段的企业设定不同的准入标准,对于起步期企业,可适当对技术标准放低,以激励中小企业先进入,后发展。对于成熟期企业,适当提高技术标准,进一步激励其发展自主创新能力,进入产品的产业化发展阶段。第三,政府可参与市场创新体系建设。首先,政府进行批量采购,进而引导大众消费,在旅游园区,可考虑设置观光电动车来接送游客;政府机构举办各种大型会议,用新能源汽车来接送参会人员等,购买新能源汽车作为公务用车;政府批量采购公交车、环卫车等。在消费者领域,政府可通过各种补贴来引导大众消费。比如在牌照、税收等方面进行补贴。其次,推动服务创新。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的关键点是服务配套需逐步完善,2010年,陕西省西安市首次开工建设电动汽车充电站和充电桩。除市内的建设外,政府可用三至五年的时间,通过引进民间资本,采用政企合作投资的模式逐步在近郊和远郊的主要干道上拓展建设充电站和充电桩点,满足便利性的需要。
(二)资源与环境间接相关类产业的实施方式
1.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方面。第一,新一代信息技术的门槛设置应遵循高技术性,低经济性要求。推动龙头企业的发展,让龙头企业带动较小规模的民营企业发展。第二,建设物联网产业示范工程。在陕西省的“十二五”规划中要求,要率先做大物联网产业,那么在实施的过程中,应重点建设物联网产业示范工程项目,可设立专项扶持资金,由该重点示范工程项目带动其他产业的发展,与其他产业的发展形成良好的互动关系。第三,加强产学研结合。依托陕西省的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等院校和重点学科,与企业联合开发项目,加快科研成果向企业转化。第四,事后技术购买。对于未进行事前资金扶持的民营企业,如果能进行自主研发,突破技术瓶颈,政府可采用事后技术购买的方式来解决。
2.在高端装备制造业方面。第一,提高高端装备行业准入门槛,淘汰一批低水平重复建设的中小企业,落实关键零部件、原材料进口免税,地方政府可适度采取财政补贴的方式。第二,发展一批高端装备制造示范工程项目,争取中央资金扶持,扩大陕西省在全国的影响力。依托省内优势企业,加强构建一批有特色优势的高端装备示范工程,争取国家更多的资源支持,扩大陕西省高端装备制造业在全国的影响力。第三,提高高端装备制造业的管理水平。未来的发展应注重高端装备制造业的管理水平的提高,积极发展一批民营企业为从事高端装备制造业的国有企业提供配套服务,这不仅可以带动民营企业的发展,也更有利于国有企业集中有限资源向国际化发展水平迈进,具体可引进高端经营管理人才的方式进行。第四,推进自主创新能力,加强高端装备制造的国际化竞争力。目前中国高端装备的关键零部件、核心元器件主要依赖于进口,因此,未来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应重点向科技研发投入,加强自主创新能力。第五,为民营企业搭建公共技术创新服务交流服务平台。为了促进民营企业在高端装备制造领域的发展,探索搭建一个公共技术创新平台,支持掌握核心技术的民营企业申报国家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对于成功申报国家级项目的民营企业,省内可提供配套资金支持。
3.在新材料产业方面。第一,提高新材料产业准入门槛。淘汰一批低水平重复建设的小企业进入高端新材料,降低资源浪费。而对中低端材料的准入门槛适度降低,允许一定规模的民营企业进入。第二,推动新材料产业集聚和规模发展,延伸产业链条。目前陕西省新材料种类多,涉及面广,从事新材料生产的企业数量众多,在未来,应整合这些企业资源,推动产业集群化发展,形成一批带动产业发展的骨干企业,让这些骨干企业带动中小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配套发展。第三,推动产业技术创新能力。支持优秀的大型民营企业建设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推动从基础研究、应用技术研究到支撑产业化制造技术的全方位的科研开发能力。第四,建立完善的行业管理体系,构建信息共享平台,在新材料领域培育一批中介服务机构,整合行业统计数据,为企业做相关咨询。第五,加强新材料品牌建设和知识产权保护,鼓励申报新材料国家级专利。
4.在生物医药产业方面。第一,提高生物医药产业准入门槛。陕西省可控制新开办的生物医药企业数量,提高生物医药产品质量,对于在该领域的优势民营企业予以重点支持。第二,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民营企业重点支持,培育龙头企业,推进中外合资生物制药,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第三,推动中医医院与西方生命科学前沿的研发结合,推动自主创新能力,提高生物制药的国际竞争力。
结论
本文对陕西省民营企业进入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市场准入路径进行设计,首先将新能源、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归为与资源和环境直接相关;将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技术归为与资源和环境间接相关,对这两类行业的市场准入原则进行设计,并分别对每一个行业的实施方式提供了操作性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