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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直属机关2006年政府采购工作会议于2006年4月18日在北京召开,会议由中直管理局副局长刘鲤生主持,中直机关管理局局长张建平、财政部国库司副司长周成跃、审计暑行政事业司副司长赵保林、中纪委监察综合室副主任卞宝驰等领导到会并讲话,中直机关各单位主管政府采购工作的领导和政府采购、财务、审计、纪检部门的负责同志及中直管理局相关业务处室的负责同志170人参加了会议。
关于政府采购工作的开展情况
一是认识逐步提高。在这几年的实践中,各单位逐步加深了对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重大意义的认识和理解。越来越深刻地体会到,推进政府采购工作,有利于加强公共财政支出管理,有利于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有利于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加强机关廉政建设。
二是运行机制逐步建立。各单位在政府采购工作机制和制度建设方面,进一步加大力度,逐步建立了政府采购管理和操作方面的制度办法。特别是2004年以后,不少单位逐步实现了政府采购工作的归口管理,有些单位的领导同志还亲自担任政府采购领导小组负责人。
三是采购行为逐步规范。各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单位政府采购实施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要求,采取有效的措施,逐步提高政府采购活动的透明度和规范化水平。
四是作用优势逐步显现。各单位通过执行协议供货和定点服务采购制度,实现了由货物类向服务类的延伸,采购项目也由单一的办公设备采购逐步扩展到汽车、空调、家具、医疗及网络设备等货物类项目和定点维修、加油、保险、印刷等服务类项目。
关于2006年的几项主要工作
一是要严格执行《目录》。就是要严格执行《中央预算单位2006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这个《目录》是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的具体体现,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性,明确规定了政府集中采购的目录、部门集中采购的项目、部门采购限额标准以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公开招标的数额标准。
二是要完善工作机制。各单位要尽快明确负责政府采购工作的分管领导及相关机构和人员,负责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计划的汇总编制,协调组织和采购资金管理等工作,以实现部门政府采购工作的归口管理。要尽快建立中直机关政府采购工作的联系协调机制,定期沟通情况,交流工作经验,共同推动中直机关政府采购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是要规范采购行为。要抓好建章立制的工作,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梳理本单位政府采购方面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内部的运行操作规程、监督管理办法和其他一些制度,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
四是要提高人员素质。提高中直机关政府采购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是当前面临的紧迫任务,各单位要加大教育力度,广泛开展廉政纪律、职业道德等专题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依法采购的观念和意识。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研讨,深入学习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关于做好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的几点意见
作为党中央的工作部门,中直机关要在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大力推行政府采购制度方面发挥带头作用。
一是要抓好法规落实。当前,中央关于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的要求非常明确,财政部也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法规和办法,在采购内容,程序方面的规定和要求越来越具体、越来越严格。各单位下一步的重点就是要深入抓好这些法规、办法的贯彻落实。要深刻领会和把握各项政策精神,明确责任,以积极的态度,严谨的作风,扎实开展贯彻落实工作,真正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组织上周密严谨,措施上可行有力。要坚持定期对执行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自查,积极主动地配合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专项检查,自觉接受财政部的业务指导与监督管理,自觉接受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和检查,自觉接受供应商、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公众的监督,切实将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各项措施和规定落到实处。
二是要积极开拓创新。目前,中直机关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进入到了新的发展时期。各单位虽然已经取得了一定的阶段性成果,但是在实践中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各单位在工作中要加强研究,积极探索,勇于实践,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力争在扩大采购规模和范围、提高采购效率、改进政府采购管理模式以及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等方面取得突破,有所创新,切实将中直机关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
三是要密切协调配合。政府采购涉及方方面面、诸多部门,只有加强协调,密切配合,才能形成合力,快速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的发展。各单位承担政府采购工作的部门,不仅要切实作好本单位、本系统内部的协调,还要加强与中直机关采购中心的沟通,及时明确采购需求,依法委托代理采购。采购中心要主动加强与财政部等主管部门联系,加强与机关各单位政府采购部门的协作配合,注重研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不断提高集中采购的质量和效率,充分发挥政府采购制度在“三服务”工作中的保障作用。
四是要增强服务能力。就是要进一步提高中直机关采购中心的服务能力和水平。采购中心自2004年9月成立以来,按照“起好步、开好头、打好基础”的要求,积极开展各项工作,2005年政府集中采购规模达到2.4亿元,比上年翻了一番,取得了明显的工作成绩,显示出较强的活力。在今后的工作中,采购中心要在巩固已有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热情周到、扎扎实实地为采购单位服务,以良好的服务赢得采购单位的理解和信任,努力为中直机关提供优质高效的采购代理服务。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优化内部业务规程,建立政府采购回访和内部监查制度,切实提高集中采购的执行能力,确保采购的质量和效益。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和关于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的有关要求,严明工作纪律,强化内部管理,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努力打造中直机关政府集中采购的品牌优势。
关于政府采购工作的开展情况
一是认识逐步提高。在这几年的实践中,各单位逐步加深了对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重大意义的认识和理解。越来越深刻地体会到,推进政府采购工作,有利于加强公共财政支出管理,有利于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有利于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加强机关廉政建设。
二是运行机制逐步建立。各单位在政府采购工作机制和制度建设方面,进一步加大力度,逐步建立了政府采购管理和操作方面的制度办法。特别是2004年以后,不少单位逐步实现了政府采购工作的归口管理,有些单位的领导同志还亲自担任政府采购领导小组负责人。
三是采购行为逐步规范。各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单位政府采购实施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要求,采取有效的措施,逐步提高政府采购活动的透明度和规范化水平。
四是作用优势逐步显现。各单位通过执行协议供货和定点服务采购制度,实现了由货物类向服务类的延伸,采购项目也由单一的办公设备采购逐步扩展到汽车、空调、家具、医疗及网络设备等货物类项目和定点维修、加油、保险、印刷等服务类项目。
关于2006年的几项主要工作
一是要严格执行《目录》。就是要严格执行《中央预算单位2006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这个《目录》是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的具体体现,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性,明确规定了政府集中采购的目录、部门集中采购的项目、部门采购限额标准以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公开招标的数额标准。
二是要完善工作机制。各单位要尽快明确负责政府采购工作的分管领导及相关机构和人员,负责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计划的汇总编制,协调组织和采购资金管理等工作,以实现部门政府采购工作的归口管理。要尽快建立中直机关政府采购工作的联系协调机制,定期沟通情况,交流工作经验,共同推动中直机关政府采购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是要规范采购行为。要抓好建章立制的工作,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梳理本单位政府采购方面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内部的运行操作规程、监督管理办法和其他一些制度,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
四是要提高人员素质。提高中直机关政府采购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是当前面临的紧迫任务,各单位要加大教育力度,广泛开展廉政纪律、职业道德等专题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依法采购的观念和意识。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研讨,深入学习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关于做好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的几点意见
作为党中央的工作部门,中直机关要在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大力推行政府采购制度方面发挥带头作用。
一是要抓好法规落实。当前,中央关于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的要求非常明确,财政部也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法规和办法,在采购内容,程序方面的规定和要求越来越具体、越来越严格。各单位下一步的重点就是要深入抓好这些法规、办法的贯彻落实。要深刻领会和把握各项政策精神,明确责任,以积极的态度,严谨的作风,扎实开展贯彻落实工作,真正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组织上周密严谨,措施上可行有力。要坚持定期对执行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自查,积极主动地配合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专项检查,自觉接受财政部的业务指导与监督管理,自觉接受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和检查,自觉接受供应商、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公众的监督,切实将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各项措施和规定落到实处。
二是要积极开拓创新。目前,中直机关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进入到了新的发展时期。各单位虽然已经取得了一定的阶段性成果,但是在实践中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各单位在工作中要加强研究,积极探索,勇于实践,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力争在扩大采购规模和范围、提高采购效率、改进政府采购管理模式以及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等方面取得突破,有所创新,切实将中直机关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
三是要密切协调配合。政府采购涉及方方面面、诸多部门,只有加强协调,密切配合,才能形成合力,快速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的发展。各单位承担政府采购工作的部门,不仅要切实作好本单位、本系统内部的协调,还要加强与中直机关采购中心的沟通,及时明确采购需求,依法委托代理采购。采购中心要主动加强与财政部等主管部门联系,加强与机关各单位政府采购部门的协作配合,注重研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不断提高集中采购的质量和效率,充分发挥政府采购制度在“三服务”工作中的保障作用。
四是要增强服务能力。就是要进一步提高中直机关采购中心的服务能力和水平。采购中心自2004年9月成立以来,按照“起好步、开好头、打好基础”的要求,积极开展各项工作,2005年政府集中采购规模达到2.4亿元,比上年翻了一番,取得了明显的工作成绩,显示出较强的活力。在今后的工作中,采购中心要在巩固已有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热情周到、扎扎实实地为采购单位服务,以良好的服务赢得采购单位的理解和信任,努力为中直机关提供优质高效的采购代理服务。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优化内部业务规程,建立政府采购回访和内部监查制度,切实提高集中采购的执行能力,确保采购的质量和效益。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和关于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的有关要求,严明工作纪律,强化内部管理,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努力打造中直机关政府集中采购的品牌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