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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首先,本文介绍衍生金融工具的特点及风险类型,然后根据我国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实际情况,结合“中航油”事件的发生原因,指出我国金融衍生品交易中存在的问题,提出金融衍生品交易风险管理的建议,并对我国衍生金融工具的会计处理及信息披露方式提出建设性的意见,为我国衍生金融工具的风险管理奠定了基础。
关键词:衍生金融工具 内部风险 外部监管
一、引言
衍生金融工具的产生与发展是世界经济金融一体化、各国金融自由化以及国际金融创新的产物。它是建立在一系列变量的基础上,以小博大,导致巨大的风险和不确定的报酬。衍生金融工具的套期保值和投机功能相伴而生,有了投机者的参与,衍生金融工具市场的交易比以前更加活跃,但同时也更具有风险性。因此说金融创新是把双刃剑,它在规避风险的同时,也给使用者带来巨大的风险。由此可以看出,如果不能正确地使用衍生金融工具不但不能规避风险,有可能导致巨额的损失,因此如何加强对衍生金融工具风险的研究和监管己经成为一个值得研究的课题。
二、衍生金融工具及其风险
1.衍生金融工具的特征。衍生金融工具是在传统的金融工具基础上衍生出来的,通过预测股价、利率、汇率等未来行情走势,采用支付少量保证金,签订远期合同等交易形式的新兴金融工具,从而具有了传统金融工具所缺乏的風险转移及分割等特征,同时也决定了其不同于基础工具的特性。
2.衍生金融工具的风险。衍生金融工具是一种强大的金融工具,它具有传统商品无法比拟的高投机性、高风险性、高收益,包含了极高的杠杆作用,这意味着微小的价格变动都会导致巨大的收益或损失,因此,我们必须首先认清衍生金融工具的风险。目前国际上将金融衍生工具的风险划分为五大类:
2.1市场风险。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风险。衍生金融工具的价值取决于传统金融工具,因此衍生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就会随着传统金融工具价格的时间变化而变化,往往会体现在利率风险、汇率风险等方面。
2.2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方无法履行合约的风险。一般来说,场内交易制定有严格的履约、对冲及保证制度,信用风险的机率很小。而在场外交易中,是由交易双方私下订立的契约,信用风险则会成为主要风险。
2.3流动性风险。流动性风险是指衍生金融工具持有者无法在市场上找出出货或平仓机会所造成的风险。一般来说,场内交易中的合约内容是标准化的,流动性风险较小。但是在场外交易的衍生金融工具,由于参与者较少,很难找到交易对手,遇到市场价格剧烈波动时,也很难进行平仓止损,市场流动性风险较大。
2.4操作风险。操作风险是指因衍生金融工具的交易程序或风险管理操作系统出现问题或人为失误而产生的风险。操作风险一般包括两类:一类是在日常经营过程中,由于各种自然灾害或各种意外事故而给整个企业带来损失的风险。另一类是指由于经营管理或内部控制上的漏洞,而给企业带来损失的风险。
2.5法律风险。法律风险是指合约无法履行或现有条文不足而引起损失的风险。由于衍生金融工具的不断创新,相关法律条文很难跟上衍生金融工具的生成速度,这样就会造成一些交易的合法性无法保证,发生纠纷时,交易双方可能因找不到相应的法律保护自己而遭受损失。
三、从中航油事件看金融衍生品交易中存在的问题
中国航油(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航空油料集团公司的海外控股子公司。2003年中航油新加坡公司资产1.28亿美元,比1997年成立之初增加上百倍,一跃成为新加坡最具透明度的明星上市公司。2004年11月份,国际油价已达每桶56美元之高,中航油的衍生品合约继续遭逼仓,直至崩溃。11月30日,中航油产生巨额亏损5.54亿美元。12月1日,中航油不得不向新加坡高等法院申请破产保护。中航油事件的爆发集中反映了我国企业在参与金融衍生品交易时存在如下问题:
1.企业内部控制存在问题。
1.1内部控制失效。中航油新加坡公司总裁陈久霖的个人权力过大,公司的决策基本是由其一个人完成的,他的独裁主义加大了企业的风险。公司在陈久霖一人授意下随意地不断进行投机性石油衍生品交易,可以见得整个公司的内部监管机制的严重失灵。
1.2金融衍生品交易专业人才的缺乏。美国投资银行高盛公司,在没有解释清楚所有风险的情况下向中国航油出售复杂而陌生的金融衍生产品。对期权这样的衍生品,一般公司不如投资银行的专业人士熟悉和了解,正是由于投资风险太高,所以中航油公司才和高盛公司合作,希望借此来控制和规避风险。殊不知正是由于自身专业知识和专业人才的缺乏,才在衍生品交易中受到国外投行的错误诱导。
2.风险管理体系存在缺陷。
2.1企业的风险管控机制缺失。中航油事件的主要原因是企业的风险管理控制机制存在重大缺陷,未能发挥应有的控制及管理作用。企业管理层风险意识淡薄,风险控制能力薄弱,侥幸和赌博的心态更加催化了事件爆发的进程。虽然中航油新加坡公司成立有风险管理委员会,制定了风险管理手册,而且手册有明确的规定,损失超过500万美元,必须报告董事会。但是总裁陈久霖隐瞒事实,从来不报告,集团公司也没有制衡的办法。
2.2违规进行高风险的场外投机交易。中航油新加坡公司此次所从事的主要是场外石油衍生品交易,并不是交易所内的石油期货交易。中航油未能有效制定价格风险管理原则和制度,最后导致巨额亏损。
3.外部监管不到位。现行金融衍生产品的法规对境外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的监管存在着“真空地带”,难以有效实施跨境监管。目前我国期货相关法律都没有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境外子公司在境外的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制定明确的管理措施,并且由于规范文件效力层次低,不利于跨境监管的权威性和有效性。这就难以真正在金融衍生产品交易过程中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监督指导。
3.1相关法律制度不配套。金融衍生品的发展迅猛,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不能及时跟上市场发展的变化,《公司法》、《证券法》等基础性法律不适应衍生产品的发展要求,没有与之相关的法律法规来规范金融衍生品交易,造成大多企业法律意识淡薄。 3.2国家有关部门的监管缺失。中航油新加坡公司在国内主要归证监会监管,归国资委间接监管。国资委通过中国航空油料集团公司来对中航油新加坡公司间接监管。中航油新加坡公司总裁陈久霖的个人集权,导致风险监控信息道路完全不通,国资委也无从获取信息,更无从谈起对其的监管。
3.3投资者对其监管失去意义。公司为了达到粉饰财务报告的目的,采取了隐瞒账面亏损的手段,没有把期权交易的收益状况并入财务报表,也没有单独披露,直到2004年10月中旬中航油新加坡公司不得不向集团公司开口求助时才暴露出来。
4.对衍生金融工具的会计处理不恰当。中航油在会计处理选择上采取隐瞒事实的方法,平时在会计报表内不反映石油期权交易的持仓收益或亏损情况,盈亏都隐藏在其他应收款—期权保证金科目里,直到平仓才体现在报表中,平时可能隐含着巨大的风险。
四、加强衍生金融工具风险管理的措施
1.加强衍生金融工具的内部管理。如今衍生金融工具已成为企业风险管理的重要工具,衍生品交易创造了空前繁荣和膨胀的金融市场。但如果对衍生金融工具本身的风险不能有效管理的话,就会像中航油新加坡公司一样遭遇致命打击。只要对金融衍生工具的风险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控制,它就一点也不可怕。
1.1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长期以来,国有企业存在外部监管不力、内部治理结构不健全,尤其存在董事会虚置、经理过分集权为特征的国企组织控制不足等问题。因此,我国加强金融衍生品交易的风险管理,要增加独立董事,使独立董事的人数占到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并在重大投资决策、人事安排、财务等方面做出独立、客观的判断,形成董事会内部制衡机制,将风险尽量化解在决策过程当中。
1.2合理的授权制度。由“中航油”事件我们可知,造成金融灾难的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交易员违规越权进行交易,因此,对于我国企业来说,建立合理的授权制度非常重要。企业应按照各自经营活动的性质和功能,建立以局部风险控制为内涵的内部授权、授信管理制度、对各分企业授权、授信定期检查、确保授权授信范围适当、所授权限和信用额度不得超越和突破。
1.3确定风险限额。我国企业在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时,对不同投资组合所面临的各项风险不仅要制定总的风险限额,还要制定分项投资的风险限额。企业所能承受的风险限额是由该企业的经济实力、高层管理者的风险偏好、金融衍生产品品种等因素决定的。企业应确保那些超出预定水平的头寸受到管理层的注意,对于超过风险限额的金融衍生品,应及时向高级管理层汇报。下面对几种常见的风险限额进行讨论,我国企业可以结合具体情况使用不同的风险限额,也可以同时使用多种风险限额。
2.加强衍生金融工具的外部管理。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和国际金融市场一体化趋势的不断加强,各金融市场之间的相互联系日益密切,因而相互依赖性日益增强。由上文的论述可知,衍生金融工具本身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缺乏监督和管理,监管不足和监管缺乏力度是衍生金融工具出现风险并引起金融灾难的主要原因。
2.1加强衍生金融工具风险监管体系建设。以美国为例,期货市场形成了政府宏观管理、行业协会自律管理和期货交易所自我管理的三级风险管理体系。第一级监管是交易所的自我管理,交易所通过制定并实行严格的交易制度保证期货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公开。第二级监管是期貨行业协会的监管,期货协会的建立目的是对期货市场和投资者进行保护,防止市场欺诈,并对会员资信进行审计和监控等。第三级是政府的监管机构即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
2.2衍生金融工具的国际监管合作。衍生金融工具在国际金融市场中的作用越来越大,而且在多次金融风波或金融危机中都有衍生金融工具的影子,对国际金融体系的安全造成了很大的威胁。因此对衍生金融工具的国际监管合作也日益受到重视。因此,应进一步加强金融衍生品监管的国际合作。
2.3完善衍生金融工具的表外信息披露。衍生金融工具的信息披露包括表内列报和表外披露两个部分,表内列报的数据和表外披露的信息是互为补充的。由于衍生金融工具交易的复杂性,表内无法反应衍生金融工具的全部信息,所以应同时加强其表外披露内容的规定。
2.4建立我国衍生金融工具的会计规范。在我国市场上衍生金融工具种类稀少,衍生金融工具会计的确认、计量和披露存在着较大的随意性。因此,我国应建立符合我国金融业情况的套期会计规范。
五、结语
综上所述,在我国企业对衍生金融工具需求量极高的今天,对衍生金融工具进行风险管理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从我国衍生金融工具的实际情况出发,通过对“中航油”事件的具体分析,结合近年来我国企业发生的衍生品交易亏损事件,得出我国企业在金融衍生品交易中发生巨额亏损多是由两大方面因素造成的:企业内部控制失效及外部监管不力。21世纪的中国金融市场迫切地需要衍生金融工具,我国企业应按照自身业务发展的要求,在提高风险控制能力的前提下,审慎理性地开展金融衍生产品投资业务,对于企业规避风险,提高国际竞争力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陈忠阳.从中航油事件看风险管理的四个基本问题.中国金融,2005(23):22~23.
[2]戴娟萍.国有企业公司治理中的财务监督体系思索——中航油事件的启示.财会通讯(理财版),2006(04):72~73.
[3]黄海平,宋曦.境外企业金融衍生品交易风险防范.商场现代化,2005(27):55.
[4]林黎.加强企业集团内部控制的思考——以中航油事件为例.财会通讯(理财版), 2006(04):46~47.
[5]李义奇.发展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几点建议.中国金融,2007(24):51~52.
关键词:衍生金融工具 内部风险 外部监管
一、引言
衍生金融工具的产生与发展是世界经济金融一体化、各国金融自由化以及国际金融创新的产物。它是建立在一系列变量的基础上,以小博大,导致巨大的风险和不确定的报酬。衍生金融工具的套期保值和投机功能相伴而生,有了投机者的参与,衍生金融工具市场的交易比以前更加活跃,但同时也更具有风险性。因此说金融创新是把双刃剑,它在规避风险的同时,也给使用者带来巨大的风险。由此可以看出,如果不能正确地使用衍生金融工具不但不能规避风险,有可能导致巨额的损失,因此如何加强对衍生金融工具风险的研究和监管己经成为一个值得研究的课题。
二、衍生金融工具及其风险
1.衍生金融工具的特征。衍生金融工具是在传统的金融工具基础上衍生出来的,通过预测股价、利率、汇率等未来行情走势,采用支付少量保证金,签订远期合同等交易形式的新兴金融工具,从而具有了传统金融工具所缺乏的風险转移及分割等特征,同时也决定了其不同于基础工具的特性。
2.衍生金融工具的风险。衍生金融工具是一种强大的金融工具,它具有传统商品无法比拟的高投机性、高风险性、高收益,包含了极高的杠杆作用,这意味着微小的价格变动都会导致巨大的收益或损失,因此,我们必须首先认清衍生金融工具的风险。目前国际上将金融衍生工具的风险划分为五大类:
2.1市场风险。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风险。衍生金融工具的价值取决于传统金融工具,因此衍生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就会随着传统金融工具价格的时间变化而变化,往往会体现在利率风险、汇率风险等方面。
2.2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方无法履行合约的风险。一般来说,场内交易制定有严格的履约、对冲及保证制度,信用风险的机率很小。而在场外交易中,是由交易双方私下订立的契约,信用风险则会成为主要风险。
2.3流动性风险。流动性风险是指衍生金融工具持有者无法在市场上找出出货或平仓机会所造成的风险。一般来说,场内交易中的合约内容是标准化的,流动性风险较小。但是在场外交易的衍生金融工具,由于参与者较少,很难找到交易对手,遇到市场价格剧烈波动时,也很难进行平仓止损,市场流动性风险较大。
2.4操作风险。操作风险是指因衍生金融工具的交易程序或风险管理操作系统出现问题或人为失误而产生的风险。操作风险一般包括两类:一类是在日常经营过程中,由于各种自然灾害或各种意外事故而给整个企业带来损失的风险。另一类是指由于经营管理或内部控制上的漏洞,而给企业带来损失的风险。
2.5法律风险。法律风险是指合约无法履行或现有条文不足而引起损失的风险。由于衍生金融工具的不断创新,相关法律条文很难跟上衍生金融工具的生成速度,这样就会造成一些交易的合法性无法保证,发生纠纷时,交易双方可能因找不到相应的法律保护自己而遭受损失。
三、从中航油事件看金融衍生品交易中存在的问题
中国航油(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航空油料集团公司的海外控股子公司。2003年中航油新加坡公司资产1.28亿美元,比1997年成立之初增加上百倍,一跃成为新加坡最具透明度的明星上市公司。2004年11月份,国际油价已达每桶56美元之高,中航油的衍生品合约继续遭逼仓,直至崩溃。11月30日,中航油产生巨额亏损5.54亿美元。12月1日,中航油不得不向新加坡高等法院申请破产保护。中航油事件的爆发集中反映了我国企业在参与金融衍生品交易时存在如下问题:
1.企业内部控制存在问题。
1.1内部控制失效。中航油新加坡公司总裁陈久霖的个人权力过大,公司的决策基本是由其一个人完成的,他的独裁主义加大了企业的风险。公司在陈久霖一人授意下随意地不断进行投机性石油衍生品交易,可以见得整个公司的内部监管机制的严重失灵。
1.2金融衍生品交易专业人才的缺乏。美国投资银行高盛公司,在没有解释清楚所有风险的情况下向中国航油出售复杂而陌生的金融衍生产品。对期权这样的衍生品,一般公司不如投资银行的专业人士熟悉和了解,正是由于投资风险太高,所以中航油公司才和高盛公司合作,希望借此来控制和规避风险。殊不知正是由于自身专业知识和专业人才的缺乏,才在衍生品交易中受到国外投行的错误诱导。
2.风险管理体系存在缺陷。
2.1企业的风险管控机制缺失。中航油事件的主要原因是企业的风险管理控制机制存在重大缺陷,未能发挥应有的控制及管理作用。企业管理层风险意识淡薄,风险控制能力薄弱,侥幸和赌博的心态更加催化了事件爆发的进程。虽然中航油新加坡公司成立有风险管理委员会,制定了风险管理手册,而且手册有明确的规定,损失超过500万美元,必须报告董事会。但是总裁陈久霖隐瞒事实,从来不报告,集团公司也没有制衡的办法。
2.2违规进行高风险的场外投机交易。中航油新加坡公司此次所从事的主要是场外石油衍生品交易,并不是交易所内的石油期货交易。中航油未能有效制定价格风险管理原则和制度,最后导致巨额亏损。
3.外部监管不到位。现行金融衍生产品的法规对境外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的监管存在着“真空地带”,难以有效实施跨境监管。目前我国期货相关法律都没有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境外子公司在境外的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制定明确的管理措施,并且由于规范文件效力层次低,不利于跨境监管的权威性和有效性。这就难以真正在金融衍生产品交易过程中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监督指导。
3.1相关法律制度不配套。金融衍生品的发展迅猛,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不能及时跟上市场发展的变化,《公司法》、《证券法》等基础性法律不适应衍生产品的发展要求,没有与之相关的法律法规来规范金融衍生品交易,造成大多企业法律意识淡薄。 3.2国家有关部门的监管缺失。中航油新加坡公司在国内主要归证监会监管,归国资委间接监管。国资委通过中国航空油料集团公司来对中航油新加坡公司间接监管。中航油新加坡公司总裁陈久霖的个人集权,导致风险监控信息道路完全不通,国资委也无从获取信息,更无从谈起对其的监管。
3.3投资者对其监管失去意义。公司为了达到粉饰财务报告的目的,采取了隐瞒账面亏损的手段,没有把期权交易的收益状况并入财务报表,也没有单独披露,直到2004年10月中旬中航油新加坡公司不得不向集团公司开口求助时才暴露出来。
4.对衍生金融工具的会计处理不恰当。中航油在会计处理选择上采取隐瞒事实的方法,平时在会计报表内不反映石油期权交易的持仓收益或亏损情况,盈亏都隐藏在其他应收款—期权保证金科目里,直到平仓才体现在报表中,平时可能隐含着巨大的风险。
四、加强衍生金融工具风险管理的措施
1.加强衍生金融工具的内部管理。如今衍生金融工具已成为企业风险管理的重要工具,衍生品交易创造了空前繁荣和膨胀的金融市场。但如果对衍生金融工具本身的风险不能有效管理的话,就会像中航油新加坡公司一样遭遇致命打击。只要对金融衍生工具的风险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控制,它就一点也不可怕。
1.1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长期以来,国有企业存在外部监管不力、内部治理结构不健全,尤其存在董事会虚置、经理过分集权为特征的国企组织控制不足等问题。因此,我国加强金融衍生品交易的风险管理,要增加独立董事,使独立董事的人数占到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并在重大投资决策、人事安排、财务等方面做出独立、客观的判断,形成董事会内部制衡机制,将风险尽量化解在决策过程当中。
1.2合理的授权制度。由“中航油”事件我们可知,造成金融灾难的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交易员违规越权进行交易,因此,对于我国企业来说,建立合理的授权制度非常重要。企业应按照各自经营活动的性质和功能,建立以局部风险控制为内涵的内部授权、授信管理制度、对各分企业授权、授信定期检查、确保授权授信范围适当、所授权限和信用额度不得超越和突破。
1.3确定风险限额。我国企业在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时,对不同投资组合所面临的各项风险不仅要制定总的风险限额,还要制定分项投资的风险限额。企业所能承受的风险限额是由该企业的经济实力、高层管理者的风险偏好、金融衍生产品品种等因素决定的。企业应确保那些超出预定水平的头寸受到管理层的注意,对于超过风险限额的金融衍生品,应及时向高级管理层汇报。下面对几种常见的风险限额进行讨论,我国企业可以结合具体情况使用不同的风险限额,也可以同时使用多种风险限额。
2.加强衍生金融工具的外部管理。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和国际金融市场一体化趋势的不断加强,各金融市场之间的相互联系日益密切,因而相互依赖性日益增强。由上文的论述可知,衍生金融工具本身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缺乏监督和管理,监管不足和监管缺乏力度是衍生金融工具出现风险并引起金融灾难的主要原因。
2.1加强衍生金融工具风险监管体系建设。以美国为例,期货市场形成了政府宏观管理、行业协会自律管理和期货交易所自我管理的三级风险管理体系。第一级监管是交易所的自我管理,交易所通过制定并实行严格的交易制度保证期货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公开。第二级监管是期貨行业协会的监管,期货协会的建立目的是对期货市场和投资者进行保护,防止市场欺诈,并对会员资信进行审计和监控等。第三级是政府的监管机构即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
2.2衍生金融工具的国际监管合作。衍生金融工具在国际金融市场中的作用越来越大,而且在多次金融风波或金融危机中都有衍生金融工具的影子,对国际金融体系的安全造成了很大的威胁。因此对衍生金融工具的国际监管合作也日益受到重视。因此,应进一步加强金融衍生品监管的国际合作。
2.3完善衍生金融工具的表外信息披露。衍生金融工具的信息披露包括表内列报和表外披露两个部分,表内列报的数据和表外披露的信息是互为补充的。由于衍生金融工具交易的复杂性,表内无法反应衍生金融工具的全部信息,所以应同时加强其表外披露内容的规定。
2.4建立我国衍生金融工具的会计规范。在我国市场上衍生金融工具种类稀少,衍生金融工具会计的确认、计量和披露存在着较大的随意性。因此,我国应建立符合我国金融业情况的套期会计规范。
五、结语
综上所述,在我国企业对衍生金融工具需求量极高的今天,对衍生金融工具进行风险管理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从我国衍生金融工具的实际情况出发,通过对“中航油”事件的具体分析,结合近年来我国企业发生的衍生品交易亏损事件,得出我国企业在金融衍生品交易中发生巨额亏损多是由两大方面因素造成的:企业内部控制失效及外部监管不力。21世纪的中国金融市场迫切地需要衍生金融工具,我国企业应按照自身业务发展的要求,在提高风险控制能力的前提下,审慎理性地开展金融衍生产品投资业务,对于企业规避风险,提高国际竞争力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陈忠阳.从中航油事件看风险管理的四个基本问题.中国金融,2005(23):22~23.
[2]戴娟萍.国有企业公司治理中的财务监督体系思索——中航油事件的启示.财会通讯(理财版),2006(04):72~73.
[3]黄海平,宋曦.境外企业金融衍生品交易风险防范.商场现代化,2005(27):55.
[4]林黎.加强企业集团内部控制的思考——以中航油事件为例.财会通讯(理财版), 2006(04):46~47.
[5]李义奇.发展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几点建议.中国金融,2007(24):5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