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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从中国人口性别比入手,探讨了出生人口性别比对婚姻的一些影响,总结了一些已有的观点及推论,即:出生性别比的偏高(或失常)产生大量“剩男”,继而影响人们的婚姻,产生“婚姻挤压”。这种情况最终会作用在经济收入低的男性身上,尤其是农村大龄未婚男性,并产生一系列的社会问题。但同时也列出了一些相反的说法与推论,从数据上、理论上以及观点角度上做出了不一样的解释。
【关键词】出生人口性别比;婚姻;农村大龄未婚男性
一、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的现状
现在,中国的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已经成为一个被大家广泛知道的问题。我们早在三十年代、四十年代时,相关学者就已经有过研究,那是的普遍结论是因为溺杀女婴现象,引起了过高女性死亡率,从而导致中国的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新中国成立后,随着女性地位的提高,出生人口性别比有所下降,在1950年代到1980年代早期保持在正常范围之内(Coale and Banister,1994)。然而,从1980年代中期开始,中国的出生人口性别比开始偏离正常水平,不断升高、偏高。到2000年,中国的出生人口性别比已达116.9,2005年继续上升到120.5。进入21世纪后,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现象不仅没有得到遏制,反而持续在高位的120左右徘徊。
二、婚姻的挤压问题
据有关学者预测,在2013年之后每年的男性过剩人口在10%以上。到2020年前后,我国婚姻市场会发生质的变化,将有约2900万到3300万年龄在15~34岁的单身男性找不到结婚对象。届时20~30岁的初婚青年,各年龄组人口中男性人口比女性分别多出100多万,即便从现在起恢复正常值范围,男性绝对过剩的婚姻挤压现象也将持续到2030年以后。
三、婚姻挤压带来的负面影响
婚姻挤压的现象很难通过自然的生育规律缓解,挤占会不断向下一代延续,而这个过程是不可逆的。这可以说是纵向的挤压,或时间上的挤压。从横向上来说,或范围上来说,一般结婚是可以实现女性的向上流动,那么就是说,条件越差的男性将会越难找到伴侣,婚姻会从城市向农村挤压,形成一群在婚姻中特殊的群体──农村大龄未婚男性,有一些学者就直接对这一群体的具体风险做了分析,同时也会使社会刑事案件增加,基本消失的买卖婚姻、童婚交换、拐卖妇女等又重现,是社会不稳定系数增大。另外,农村大龄未婚男性因为没有人为其养老,那么会更多的把养老希望寄托于政府,这样变会加大了我国财政与社保压力。
四、对“婚姻挤压”问题的一些不同看法
1952~2005年,有稳定比例的男性人口终身未婚,这一人口的比例随时间变动不大。而且出生性别比失衡会直接导致的婚配问题这一说法,现下所有的研究都是推论而已,并且也未有确切数据来证实。20世纪80年代后,出生人口性别比恶化,但同期分年龄、分性别、分居住地类型的未婚人口比例基本没有变化,终身不婚人口并没有随出生性别比的上升而上升。宏观数据显示性别失衡的历史变动趋势和大龄未婚男性的比例并不趋同,微观数据展现大龄未婚男性较多的乡村并不见得是性别比失衡的地方。除了数据上的一些例证,在人们观念上的调查上也有一些新的变化,例如高颖对北京地区的婚配年龄的调查发现,尽管“男大女小”的年龄匹配模式仍然是主流,但 “男小女大”的类型所占比重在逐年上升(从2004年的16%上升到2009年的18.59%)”。李树茁等人基于Cuilmoto的研究,分析发现,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不断进步,人们文明的进步,女性的地位也不断提升,进而,人们的对男性偏好的强烈程度也在减弱,所以,出生人口性别比也就会趋于平衡。我国与亚洲其他存在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问题的国家一样,在我国人口转变过程中存在出生人口性别比转变。
现在已发表的研究多是从20世纪80年代,中国出生性别比偏高发生后到现在这段时期的研究。笔者认为,还应在历史上找找依据。因为新中国成立之前,就算是到了民国时期,中国都有纳妾的体制,一夫多妻在以前是很正常的。所以笔者更偏向于反方的观点,笔者认为应从历史角度多做些研究,观古才能瞻今。但也承认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已经是一个客观事实,若性别比长期“失常下去”必会带来一系列问题,所以要尽快解决出生性别比的偏高问题,所以我们一方面要既不对未来“恐慌”,应继续对这一问题进行实际的、全面的、深入的研究,另一方面应加紧调节出生性别比偏高问题。
参 考 文 献
[1]杨菊华,宋月萍,翟振武,陈卫.生育政策与出生性别比[J].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11)
[2]李建新.中国人口结构问题[J].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3)
[3]郭秋菊,勒小怡:婚姻状况对农村男性养老意愿的影响研究——基于安徽乙县的调查析[J].人口与发展.2011(1):38~44
[4]韦艳,张力.“农村大龄未婚男性的婚姻困境:基于性别不平等视角的认识[J].人口研究.2011(5):58~70
[5]李树茁,闫绍华,李卫东.性别偏好视角下的中国人口转变模式分析[J].中国人口科学.2011(1):16~25
【关键词】出生人口性别比;婚姻;农村大龄未婚男性
一、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的现状
现在,中国的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已经成为一个被大家广泛知道的问题。我们早在三十年代、四十年代时,相关学者就已经有过研究,那是的普遍结论是因为溺杀女婴现象,引起了过高女性死亡率,从而导致中国的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新中国成立后,随着女性地位的提高,出生人口性别比有所下降,在1950年代到1980年代早期保持在正常范围之内(Coale and Banister,1994)。然而,从1980年代中期开始,中国的出生人口性别比开始偏离正常水平,不断升高、偏高。到2000年,中国的出生人口性别比已达116.9,2005年继续上升到120.5。进入21世纪后,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现象不仅没有得到遏制,反而持续在高位的120左右徘徊。
二、婚姻的挤压问题
据有关学者预测,在2013年之后每年的男性过剩人口在10%以上。到2020年前后,我国婚姻市场会发生质的变化,将有约2900万到3300万年龄在15~34岁的单身男性找不到结婚对象。届时20~30岁的初婚青年,各年龄组人口中男性人口比女性分别多出100多万,即便从现在起恢复正常值范围,男性绝对过剩的婚姻挤压现象也将持续到2030年以后。
三、婚姻挤压带来的负面影响
婚姻挤压的现象很难通过自然的生育规律缓解,挤占会不断向下一代延续,而这个过程是不可逆的。这可以说是纵向的挤压,或时间上的挤压。从横向上来说,或范围上来说,一般结婚是可以实现女性的向上流动,那么就是说,条件越差的男性将会越难找到伴侣,婚姻会从城市向农村挤压,形成一群在婚姻中特殊的群体──农村大龄未婚男性,有一些学者就直接对这一群体的具体风险做了分析,同时也会使社会刑事案件增加,基本消失的买卖婚姻、童婚交换、拐卖妇女等又重现,是社会不稳定系数增大。另外,农村大龄未婚男性因为没有人为其养老,那么会更多的把养老希望寄托于政府,这样变会加大了我国财政与社保压力。
四、对“婚姻挤压”问题的一些不同看法
1952~2005年,有稳定比例的男性人口终身未婚,这一人口的比例随时间变动不大。而且出生性别比失衡会直接导致的婚配问题这一说法,现下所有的研究都是推论而已,并且也未有确切数据来证实。20世纪80年代后,出生人口性别比恶化,但同期分年龄、分性别、分居住地类型的未婚人口比例基本没有变化,终身不婚人口并没有随出生性别比的上升而上升。宏观数据显示性别失衡的历史变动趋势和大龄未婚男性的比例并不趋同,微观数据展现大龄未婚男性较多的乡村并不见得是性别比失衡的地方。除了数据上的一些例证,在人们观念上的调查上也有一些新的变化,例如高颖对北京地区的婚配年龄的调查发现,尽管“男大女小”的年龄匹配模式仍然是主流,但 “男小女大”的类型所占比重在逐年上升(从2004年的16%上升到2009年的18.59%)”。李树茁等人基于Cuilmoto的研究,分析发现,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不断进步,人们文明的进步,女性的地位也不断提升,进而,人们的对男性偏好的强烈程度也在减弱,所以,出生人口性别比也就会趋于平衡。我国与亚洲其他存在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问题的国家一样,在我国人口转变过程中存在出生人口性别比转变。
现在已发表的研究多是从20世纪80年代,中国出生性别比偏高发生后到现在这段时期的研究。笔者认为,还应在历史上找找依据。因为新中国成立之前,就算是到了民国时期,中国都有纳妾的体制,一夫多妻在以前是很正常的。所以笔者更偏向于反方的观点,笔者认为应从历史角度多做些研究,观古才能瞻今。但也承认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已经是一个客观事实,若性别比长期“失常下去”必会带来一系列问题,所以要尽快解决出生性别比的偏高问题,所以我们一方面要既不对未来“恐慌”,应继续对这一问题进行实际的、全面的、深入的研究,另一方面应加紧调节出生性别比偏高问题。
参 考 文 献
[1]杨菊华,宋月萍,翟振武,陈卫.生育政策与出生性别比[J].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11)
[2]李建新.中国人口结构问题[J].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3)
[3]郭秋菊,勒小怡:婚姻状况对农村男性养老意愿的影响研究——基于安徽乙县的调查析[J].人口与发展.2011(1):38~44
[4]韦艳,张力.“农村大龄未婚男性的婚姻困境:基于性别不平等视角的认识[J].人口研究.2011(5):58~70
[5]李树茁,闫绍华,李卫东.性别偏好视角下的中国人口转变模式分析[J].中国人口科学.2011(1):1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