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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农村是社会稳定的根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建设社会主义新農村要内在的统一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的实践中去。“村企结对”共建和谐新农村,就是发达地区在建设和谐新农村的实践中创新性的生动举措,对构建农村的和谐起到了不容忽视的作用。
关键词:和谐新农村;村企结对;作用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统筹城乡发展,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快解决“三农”问题,弥合“城乡二元结构”,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重大战略举措。它充分体现了中央“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我们全党工作重之重”的战略思想,体现了“坚持统筹城乡发展”的基本方略,体现了“多予少取放活”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基本方针,体现了“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5句话,20个字的基本要求,具有时代背景新、指导思想新、政策措施新、目标要求新的重要特点。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的《决定》指出:“和谐社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建设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是内在统一的,两者相互融和。
一方面,中国社会稳定的根基在农村,农村应该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点。邓小平同志非常重视社会稳定,他讲:中国稳定不稳定,首先看占全国绝大多数人口的农村稳定不稳定。农村是中国社会稳定的根基。这就要求我们要把构建和谐社会的重点放在农村,农村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要地”。
另一方面,从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内在要求来看,农村的和谐是新农村建设的题中之意。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强调以人为本,实现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党的建设诸方面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就必须自觉地把农村的和谐、发展、文明、民主作为新农村建设的目标价值取向。实现农村的和谐发展,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内在要求。因此,必须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有机结合起来,统一到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上来。
当前,全国各地都在紧密结合地方实际,因地制宜,积极推进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的建设。在这当中,涌现出许多充分体现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集体智慧的、富有创新性的工作方式和具体举措。宁波市大力推进的“村企结对”共建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就是生动一例。
所谓“村企结对”共建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就是在“政府引导、自愿参与、注重实效”原则下,由经济主体与村落建立起密切的对应关系,以企带村、以村促企、村企联动,共同推进和谐新农村建设的非正式组织形式,是在纯粹依靠各级政府财政的资助或农民自己的财力还不足以完成和谐新农村建设的现实条件下,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和谐新农村建设的有效载体。“村企结对”共建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的有效工作机制,就是能够把企业的先进生产力与带动农村落后的生产力发展较好地结合起来,把发挥企业的社会资源优势和村落的自然资源优势较好地结合起来,这是一项惠及民营企业可持续发展和广大农民群众实际利益的互惠互赢之举。“村企结对”的实现形式,不仅能够通过企业参与投资农村交通实施工程、环境治理工程、农田水利工程,生活实施配套工程及其它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等“硬件”实施建设,改善村容、美化村貌方面发挥积极作用;而且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的“软件”建设上,同样能够起到不可忽视的作用。
一、“村企结对”共建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通过民营企业主对农村、对父老乡亲的真情回报,有助于沟通农村不同社会阶层的情感,促进农村和谐社区的建设
民营企业是“民本经济”,本土化是民营企业的重要特点。在民营企业的艰难创业过程中,离不开当地政府和老百姓的大力支持和作出的贡献。现在,企业发达了,一方面企业主的个人财富在迅速积累起来,而另一方面,许多农民群众在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中许多合法权益不时地受到各种侵害,出现不少征地纠纷、征地款补偿、拖欠用工报酬等一系列问题,不少农民群众在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中面临着被贫困化、边缘化的危险。两者截然相反的发展趋向会引起同一个村落内群众阶层的分化,形成鲜明的反差。这种阶层分化本身应该说是是一种社会结构演化的进步。但应该引起重视是,要防止这种农村群众阶层的分化走向不同阶层的“断裂”,既要防止两者在经济关系上的“断裂”,也要防止两者在朴素情感上的“断裂”。要探索农民群众经济收益随着农村企业和企业主事业的发达而共同走向富裕的长效机制和实现路径,更要注意引导民营企业家与同村群众在人际关系、思想情感上加强沟通和交流。现在,在国内一些民营经济发达的沿海地区,不同程度出现了民营企业主与本村群众的阶层“断裂”趋向,滋长了一些人的“仇富心理”,劳资关系比较紧张,个别的甚至走向对立,引发了影响农村和谐的冲突事件。“村企结对”共建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企业主用自己的社会责任感,真情付出,回报群众,有助于沟通农村不同社会阶层的情感,有助于弥合这种裂痕,有助于促进农村和谐社区的建设。
二、“村企结对”共建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通过企业与村组织齐抓共管共创外来务工人员管理新模式,有助于稳定社会治安,有助于维护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预防本地人口与外来人口之间滋生新的二元分化
城乡二元结构,就全国总体情况而言,是指城乡居民之间在经济收入、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价值理念等方面呈现出巨大差距的分化现象。但在沿海发达地区,这种二元分化现象,在与全国总体情况有许多共性的同时,也表现出发达地区的二元分化的特殊性。
以浙江省宁波市为例,宁波的城乡二元格局,与全国总体情况有较大的不同。全国城乡二元分化的核心问题是城乡居民之间生活水准差异很大。2005年,全国农村家庭人均纯收入为3255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0493元,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名义比值约为3.22:1。而同期,宁波市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为7810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408元,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名义差距为2.23:1。这个比值,明显要比全国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名义比值减少近1/3;宁波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是全国均值的2.4倍,因此,宁波城乡二元分化的现状远没有全国总体情况那么巨大。
而宁波出现的另一个独特的二元分化倾向,应该引起我们理论界和党委政府的重视。宁波发达的民营经济吸引了大量的外来务工人员,大量外来务工人员带来了越来越突出的社会问题,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管理,已经成为包括宁波在内的许多发达地区必须认真对待的现实问题。目前,宁波有户籍人口约600万、外来常驻人口超过200万;浙江省义乌市,2005年本地户籍人口67万,外来暂住人口达到52万人。大量的外来务工人员分散在农村,特别是一些民营企业发达的乡镇和村庄,有的村庄外来人口甚至超过本地人口2-3倍。如何有效组织、管理、服务于外来务工人员,已经成为一个无法回避的现实问题。如果管理不善或者是管理主体缺位,这个问题将会成为破坏社会治安、影响社会稳定、激发社会矛盾的导火索,甚至有可能会诱发本地人口对外来人口的排斥,和外来人口对本地人口的不满。所以说,发达地区的城乡二元结构,较全国总体情况而言,要轻得多,但是,有可能诱发本地人与外地人之间的新的农村社会二元分化的迹象应该引起我们高度的重视。而“村企结对”机制,凸现了企业和村组织在管理外来务工人员中的职责定位,为企业和村组织加强联合,齐抓共管共创外来务工人员管理新模式提供了新的契机。宁波的奉化市力邦村“农民公寓”的成功事例,就生动地说明,村企协作,加强并规范对外来务工人员的组织、管理和服务,是构建和谐新农村的重要环节。
三、“村企结对”共建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通过企业参与农村基层民主建设,有助于改善农村民主管理、加强农村民主监督,有助于优化农村智力结构,帮助理清农村发展思路,对弥合不少村庄出现的村组织层面的干群关系紧张,起到“黏合剂”的作用
我们过去讲“农村干群关系”,更多的是指农村基层政府(乡镇)与农村群众关系出现许多不和谐的现象。应该指出的是,这些年这种干群关系的裂痕,正有非常明显的下移趋向。由农村基层政府与农村群众干群关系紧张,向村庄内部,村干部与本村群众关系越发紧张。村组织机关化、村干部官僚化的倾向比较明显,这是一个非常值得各级党委和政府关注和深思的大问题。
解决村庄“干群关系”紧张的关键是要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民主建设。和谐社会是基于民主和法制基础上,具备较高政治文明,以实现稳定发展、和谐有序的一种社会形态。农村基层民主,是奠定和谐新农村建设的政治基石。加强农村基层民主建设,是和谐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农民“权益回归”最直接的体现。“村企结对”共建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有助于加强农村民主建设。通过企业参与村庄规划,用企业家的眼光审视村落未来的发展,帮助农村理清发展思路,完善村庄建设规划,传授先进管理经验,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科学化;通过企业发挥人才优势,启用一些专业人员参与对农村建设工程项目监督、财务审核等,推进农村基层民主管理更加规范化和制度化。企业作为村干部和农村群众两大矛盾主体之外的“局外人”,在协调村庄干群关系、加强农村民主监督方面,起到獨特的“黏合剂”作用。
四、“村企结对”共建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通过发挥村党组织的战斗力,有助于促进农村非公企业的党组织建设;通过加强农村非公企业党组织建设,有助于健全农村基层党的建设,增强党组织在建设和谐新农村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建设和谐新农村,妥善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关键在于农村基层党组织。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是建设和谐新农村的政治领导和组织保证。农村非公企业党组织建设,是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一个薄弱环节。江苏、浙江、广东等地非公企业相当发达,积极探索加强非公企业党组织建设是加强党对非公企业政治领导的必然要求。村党组织体系是比较健全的,绝大多数村党组织班子是富有战斗力的,“村企结对”密切了村党组织与非公企业党建工作之间的联系,能够发挥村党组织建设的优势,促进农村非公企业的党组织建设。而加强农村非公企业党组织建设,能够为村党组织引入许多新鲜“血液”和青年精英分子,又反过来促进了农村基层党的建设。因此,“村企结对”共建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对增强村党组织建设和非公企业党组织建设,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在建设和谐新农村中的政治领导核心作用,提供了新的沟通平台。
参考资料:
1、郭忠林,熊吉峰.从农业外部解决“三农”问题途径的研究观点综述[J].经济纵横,2006(6).
2、陈迪平.我国二元经济结构演变的三阶段分析[J].湖南社会科学,2002(4).
3、陈红敏.“村企结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J].新华网,2006(8).
4、五峰,杨凡.“村企结对”—新农村建设中最有效的帮扶方式[J].新华网,2006(3).
(作者单位:浙江省宁波市委党校)
关键词:和谐新农村;村企结对;作用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统筹城乡发展,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快解决“三农”问题,弥合“城乡二元结构”,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重大战略举措。它充分体现了中央“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我们全党工作重之重”的战略思想,体现了“坚持统筹城乡发展”的基本方略,体现了“多予少取放活”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基本方针,体现了“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5句话,20个字的基本要求,具有时代背景新、指导思想新、政策措施新、目标要求新的重要特点。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的《决定》指出:“和谐社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建设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是内在统一的,两者相互融和。
一方面,中国社会稳定的根基在农村,农村应该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点。邓小平同志非常重视社会稳定,他讲:中国稳定不稳定,首先看占全国绝大多数人口的农村稳定不稳定。农村是中国社会稳定的根基。这就要求我们要把构建和谐社会的重点放在农村,农村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要地”。
另一方面,从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内在要求来看,农村的和谐是新农村建设的题中之意。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强调以人为本,实现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党的建设诸方面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就必须自觉地把农村的和谐、发展、文明、民主作为新农村建设的目标价值取向。实现农村的和谐发展,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内在要求。因此,必须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有机结合起来,统一到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上来。
当前,全国各地都在紧密结合地方实际,因地制宜,积极推进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的建设。在这当中,涌现出许多充分体现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集体智慧的、富有创新性的工作方式和具体举措。宁波市大力推进的“村企结对”共建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就是生动一例。
所谓“村企结对”共建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就是在“政府引导、自愿参与、注重实效”原则下,由经济主体与村落建立起密切的对应关系,以企带村、以村促企、村企联动,共同推进和谐新农村建设的非正式组织形式,是在纯粹依靠各级政府财政的资助或农民自己的财力还不足以完成和谐新农村建设的现实条件下,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和谐新农村建设的有效载体。“村企结对”共建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的有效工作机制,就是能够把企业的先进生产力与带动农村落后的生产力发展较好地结合起来,把发挥企业的社会资源优势和村落的自然资源优势较好地结合起来,这是一项惠及民营企业可持续发展和广大农民群众实际利益的互惠互赢之举。“村企结对”的实现形式,不仅能够通过企业参与投资农村交通实施工程、环境治理工程、农田水利工程,生活实施配套工程及其它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等“硬件”实施建设,改善村容、美化村貌方面发挥积极作用;而且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的“软件”建设上,同样能够起到不可忽视的作用。
一、“村企结对”共建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通过民营企业主对农村、对父老乡亲的真情回报,有助于沟通农村不同社会阶层的情感,促进农村和谐社区的建设
民营企业是“民本经济”,本土化是民营企业的重要特点。在民营企业的艰难创业过程中,离不开当地政府和老百姓的大力支持和作出的贡献。现在,企业发达了,一方面企业主的个人财富在迅速积累起来,而另一方面,许多农民群众在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中许多合法权益不时地受到各种侵害,出现不少征地纠纷、征地款补偿、拖欠用工报酬等一系列问题,不少农民群众在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中面临着被贫困化、边缘化的危险。两者截然相反的发展趋向会引起同一个村落内群众阶层的分化,形成鲜明的反差。这种阶层分化本身应该说是是一种社会结构演化的进步。但应该引起重视是,要防止这种农村群众阶层的分化走向不同阶层的“断裂”,既要防止两者在经济关系上的“断裂”,也要防止两者在朴素情感上的“断裂”。要探索农民群众经济收益随着农村企业和企业主事业的发达而共同走向富裕的长效机制和实现路径,更要注意引导民营企业家与同村群众在人际关系、思想情感上加强沟通和交流。现在,在国内一些民营经济发达的沿海地区,不同程度出现了民营企业主与本村群众的阶层“断裂”趋向,滋长了一些人的“仇富心理”,劳资关系比较紧张,个别的甚至走向对立,引发了影响农村和谐的冲突事件。“村企结对”共建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企业主用自己的社会责任感,真情付出,回报群众,有助于沟通农村不同社会阶层的情感,有助于弥合这种裂痕,有助于促进农村和谐社区的建设。
二、“村企结对”共建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通过企业与村组织齐抓共管共创外来务工人员管理新模式,有助于稳定社会治安,有助于维护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预防本地人口与外来人口之间滋生新的二元分化
城乡二元结构,就全国总体情况而言,是指城乡居民之间在经济收入、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价值理念等方面呈现出巨大差距的分化现象。但在沿海发达地区,这种二元分化现象,在与全国总体情况有许多共性的同时,也表现出发达地区的二元分化的特殊性。
以浙江省宁波市为例,宁波的城乡二元格局,与全国总体情况有较大的不同。全国城乡二元分化的核心问题是城乡居民之间生活水准差异很大。2005年,全国农村家庭人均纯收入为3255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0493元,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名义比值约为3.22:1。而同期,宁波市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为7810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408元,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名义差距为2.23:1。这个比值,明显要比全国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名义比值减少近1/3;宁波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是全国均值的2.4倍,因此,宁波城乡二元分化的现状远没有全国总体情况那么巨大。
而宁波出现的另一个独特的二元分化倾向,应该引起我们理论界和党委政府的重视。宁波发达的民营经济吸引了大量的外来务工人员,大量外来务工人员带来了越来越突出的社会问题,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管理,已经成为包括宁波在内的许多发达地区必须认真对待的现实问题。目前,宁波有户籍人口约600万、外来常驻人口超过200万;浙江省义乌市,2005年本地户籍人口67万,外来暂住人口达到52万人。大量的外来务工人员分散在农村,特别是一些民营企业发达的乡镇和村庄,有的村庄外来人口甚至超过本地人口2-3倍。如何有效组织、管理、服务于外来务工人员,已经成为一个无法回避的现实问题。如果管理不善或者是管理主体缺位,这个问题将会成为破坏社会治安、影响社会稳定、激发社会矛盾的导火索,甚至有可能会诱发本地人口对外来人口的排斥,和外来人口对本地人口的不满。所以说,发达地区的城乡二元结构,较全国总体情况而言,要轻得多,但是,有可能诱发本地人与外地人之间的新的农村社会二元分化的迹象应该引起我们高度的重视。而“村企结对”机制,凸现了企业和村组织在管理外来务工人员中的职责定位,为企业和村组织加强联合,齐抓共管共创外来务工人员管理新模式提供了新的契机。宁波的奉化市力邦村“农民公寓”的成功事例,就生动地说明,村企协作,加强并规范对外来务工人员的组织、管理和服务,是构建和谐新农村的重要环节。
三、“村企结对”共建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通过企业参与农村基层民主建设,有助于改善农村民主管理、加强农村民主监督,有助于优化农村智力结构,帮助理清农村发展思路,对弥合不少村庄出现的村组织层面的干群关系紧张,起到“黏合剂”的作用
我们过去讲“农村干群关系”,更多的是指农村基层政府(乡镇)与农村群众关系出现许多不和谐的现象。应该指出的是,这些年这种干群关系的裂痕,正有非常明显的下移趋向。由农村基层政府与农村群众干群关系紧张,向村庄内部,村干部与本村群众关系越发紧张。村组织机关化、村干部官僚化的倾向比较明显,这是一个非常值得各级党委和政府关注和深思的大问题。
解决村庄“干群关系”紧张的关键是要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民主建设。和谐社会是基于民主和法制基础上,具备较高政治文明,以实现稳定发展、和谐有序的一种社会形态。农村基层民主,是奠定和谐新农村建设的政治基石。加强农村基层民主建设,是和谐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农民“权益回归”最直接的体现。“村企结对”共建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有助于加强农村民主建设。通过企业参与村庄规划,用企业家的眼光审视村落未来的发展,帮助农村理清发展思路,完善村庄建设规划,传授先进管理经验,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科学化;通过企业发挥人才优势,启用一些专业人员参与对农村建设工程项目监督、财务审核等,推进农村基层民主管理更加规范化和制度化。企业作为村干部和农村群众两大矛盾主体之外的“局外人”,在协调村庄干群关系、加强农村民主监督方面,起到獨特的“黏合剂”作用。
四、“村企结对”共建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通过发挥村党组织的战斗力,有助于促进农村非公企业的党组织建设;通过加强农村非公企业党组织建设,有助于健全农村基层党的建设,增强党组织在建设和谐新农村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建设和谐新农村,妥善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关键在于农村基层党组织。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是建设和谐新农村的政治领导和组织保证。农村非公企业党组织建设,是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一个薄弱环节。江苏、浙江、广东等地非公企业相当发达,积极探索加强非公企业党组织建设是加强党对非公企业政治领导的必然要求。村党组织体系是比较健全的,绝大多数村党组织班子是富有战斗力的,“村企结对”密切了村党组织与非公企业党建工作之间的联系,能够发挥村党组织建设的优势,促进农村非公企业的党组织建设。而加强农村非公企业党组织建设,能够为村党组织引入许多新鲜“血液”和青年精英分子,又反过来促进了农村基层党的建设。因此,“村企结对”共建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对增强村党组织建设和非公企业党组织建设,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在建设和谐新农村中的政治领导核心作用,提供了新的沟通平台。
参考资料:
1、郭忠林,熊吉峰.从农业外部解决“三农”问题途径的研究观点综述[J].经济纵横,2006(6).
2、陈迪平.我国二元经济结构演变的三阶段分析[J].湖南社会科学,2002(4).
3、陈红敏.“村企结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J].新华网,2006(8).
4、五峰,杨凡.“村企结对”—新农村建设中最有效的帮扶方式[J].新华网,2006(3).
(作者单位:浙江省宁波市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