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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807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9-9328(2013)01-000-02
摘 要 暑期游泳培训是广大青少年学习游泳的主要途径和场所,对我国游泳事业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本文主要通过文献资料法、访谈法、观察法对目前暑期游泳培训所呈现出的问题进行了整理分析,指出:安全意识淡薄、功利行为日益突出、课程设置不合理、教学方式不科学以及政策法规不完善是当前暑期游泳培训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相应解决方法与措施。
关键词 暑期 游泳 培训 问题
一、前言
游泳是一项对身心健康有益的体育活动,它对正处在生长发育阶段的青少年具有促进作用,对肌肉和内脏器官的发展有较大的帮助,尤其对心血管和呼吸系统的作用更为明显。另外,对培养青少年的协调性和灵活性也有积极的意义。
在我国,随着经济水平的快速增长,游泳场馆设施日益普及,人们安全意识的不断增强,对游泳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高,学习游泳已成为许多孩子暑假的必修课并已逐渐形成为良好的社会现象。如今,暑期游泳培训已发展成为一个巨大的市场,成为广大青少年学习游泳技术的主要途径和场所。就其功效而言,暑期游泳培训作用巨大:首先,通过培训,使大量的适龄青少年掌握了游泳技术,有效减少了溺水事故的发生,保护了孩子们的生命安全;其次,为我国竞技游泳事业后备人才的培养奠定了广泛的基础;再次,通过游泳锻炼了身体,强健了体魄,为终生游泳打下坚实的基础[1]。但是,随着我国暑期游泳培训市场的不断发展,一些日益突出的问题应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和思考。
二、当前暑期游泳培训存在的问题
(一)安全意识淡薄
“安全第一”这是游泳乃至整个体育教学中的重中之重,然而,在游泳培训中,时常发生各种安全事故:学员在湿漉漉的泳池边追逐、嬉闹,不幸摔伤、骨折;有学员寻求刺激在浅水区跳水,结果直接撞到池底造成肢体伤害;甚至有儿童在游泳池内溺亡。这些例子充分说明了当前暑期游泳培训中安全意识的淡薄和安全工作的不到位。
首先,安全设施不合格给暑期游泳培训带来了安全隐患,不少游泳场馆水质浑浊,培训期间很少换水甚至不换水,这对参加游泳培训的青少年的身体健康安全产生了很大的危害;安全标语、警示牌和深浅水区标志缺少或者不明显,游泳池破损严重、周围扶手过少又给青少年的意外伤害增添了机率;救生设备也准备不足,救生观望台、救生圈、救生杆,急救板、救生浮漂、医药箱这些救生工作的必需品都相对较缺,这对救生是极其不利的,在遇到紧急的情况就不能争分夺秒的去抢救生命。
其次,救生人员配备工作的马虎大意也是造成安全事故的重要原因。救生員没有持证上岗,甚至根本没有救生资质,许多游泳场所的救生员是低薪聘请的一些年纪较大,没有工作的老伯,他们对救生的知识了解的少之又少,有的甚至不会游泳,何谈救生!即使持证上岗,一些场馆的经营者为了谋取利益的最大化,没有实行多岗轮换制度,救生员的连续工作时间过长,容易造成精神疲劳。救生工作量大、任务重,造成了新的安全隐患。
(二)功利行为日益突出
随着游泳市场的需要,众多的游泳培训班应运而生,发展规模与影响也日益增强,其培训费用也随之水涨船高。实事求是地讲,培训费给培训教练和机构的整个暑期的辛勤付出带来了应得的回报,但也不可避免的成为众多培训班追求功利的主因。一些培训机构或个人为在培训市场竞争中获得最大收益,采取了一些不科学、不合理的做法,极大的伤害了暑期游泳培训的健康发展。如过量招收学员、缩短培训周期及简化培训内容,如此多进快出的功利方式造成的结果是培训中培训时间过短、教员学员比例失调,教练难以对每个学员进行细致周到的指导,而参与培训的孩子也难以掌握游泳技能,更难以培养他们对游泳的兴趣。一部分水性不好,怕水,运动能力差的学员几经尝试失败即被教练定为“教不会”的对象,划入再次培训的行列进行创收,得到的指导自然有限,其结果也就不言而喻。
(三)课程设置不合理
当前暑期游泳培训中,大部分游泳培训机构开设的是竞技泳式的课程(如仰泳、蛙泳、自由泳等),教练员基本以竞技泳式作为教学内容,培训学员掌握标准的竞技泳式,而较实用的游泳技术(如侧泳、反蛙泳等)、救生知识和大众游泳在很大程度上被教练所忽略,特别是对于溺水情境下的应对、自救与施救措施没有作为教学重点教给学员,使得学员学习的游泳技术不够全面和实用,难以经受危急关头的考验。在这一点上,我们需承认当前的培训偏离了教会儿童生存自救技能的培训目标。审视国外发达国家在儿童游泳培训方面的做法,他们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和思考。日本青少年在学习游泳技术过程中,会被教一些非常实用的技能,如溺水自救、呼救方式和应对方法,针对于溺水实际,日本还专门开展了着装游泳的培训,以有效应对青少年意外落水时候发生的各种情况[2]。
(四)教学方式不科学
游泳培训任务重、时间短、受天气、场地限制,所以在教学培训中,快速、实效的教学方法是许多游泳教员的首要选择。他们常常会采用强迫性的教学手段。具体表现在:强迫初学者进行水中呼吸练习、强行将青少年扔下水[3]。这种简单粗暴的做法极大的伤害了青少年的情感,造成他们害怕、抵触、厌学,最终失去对游泳的兴趣,并可能由此造成不可逆转的后果。根据我们的了解,此类儿童在游泳培训结束后,即便掌握了游泳技术,以后也少有兴趣进行游泳锻炼,更谈不上将游泳运动作为终生体育的运动项目。
(五)政策法规不够完善
国家体育总局游泳中心出台的《全国游泳教员管理办法(试行)》[4]条例中,对游泳教练的职责、能力、素质等提出了具体要求,从教练层面对游泳培训市场的操作做出了相关规定,但对于培训的内容、方式以及学会的标准等诸多方面尚未具体的规定,一些地方虽对教练的执教资格做出了明文要求,但在各个培训班的收费额度、培训时长、学员年龄等方面,还尚未见到有相关的规定执行。毋庸置疑,政策法规的缺失必然造成游泳培训市场教学方式、内容上的不足与混乱,其结果也表现为培训班各自为政、自定标准。如对于学员是否学会游泳的考核标准,有的地方规定是学员游完15m距离即算学会,而有的是25m。在培训时间方面,生源较少的地方是15天,而生源丰富的则为12天。对于学员的年龄也差异巨大,同一个班中,大的学员年龄可达l4岁,而最小的却仅有4岁[5]。上述现象仅为笔者罗列的少数现象,实际中存在的问题,远胜于此。 三、解决方法与措施
上述问题的提出,不仅是为引起关注,更是为从根本解决问题。对此,我们需要从思想和实际双方面努力,促进我国暑期游泳培训事业的全面健康发展。
(一)强化安全意识,加强安全工作的开展
深化硬件、软件方面的安全保障。进一步加强安全设施的硬件建设,保证安全设施的长期监控、加强救生员、教练员队伍的建设、工作人员配备要求专业化、引进先进技术设备;规范游泳场馆管理工作,学习国内外先进经验、不断完善游泳场馆管理条例、加大卫生监督管理力度、增强游泳安全知识的宣传,提高青少年的自我防范能力。
(二)端正价值观,尽职尽责
广大游泳培训机构和教练员应摆正心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从我国青少年长远发展的视野及游泳事业发展的大局出发,正确对待个人收益,克服功利思想,勇于奉献,尽职尽责,担当好游泳启蒙者的角色,做好暑期游泳培训工作。
(三)转变观念,与时俱进
游泳培训机构和教练员应具备与时俱进的思想,紧随游泳培训的最新发展趋势,了解暑期游泳培训的新动向、新方法,学习借鉴、增强学识修为。在教学实践中,要转变观念,淡化竞技游泳第一的观念,重视实用性游泳,明确游泳培训的主次轻重,以简单实用的教学内容和生动灵活的方式组织教学,不仅使青少年掌握较实用的游泳技能而且又能喜欢上游泳这项运动,为我国游泳事业发展和个体终生游泳打下基础。
(四)实施科学合理的教学方式
青少年是國家的希望和未来,暑期游泳培训要求教练员细心、耐心并有爱心。在教学中要多与学员沟通,注重孩子们的心理需求和感受,换位思考,循序渐进的引导学员,发扬“以人为本”的教学理念,实施“寓教于乐”的教学方式,避免简单粗暴的对待孩子们。
(五)完善政策法规,加强市场监管
政策法规对游泳场所和培训机构的经营、管理作了相应的规定, 是体育行政部门管理游泳场所和培训机构的执法依据,具有统一和规范市场的作用。国家尤其是地方主管部门要根据现实情况,积极完善相关政策法规,遵循全面、科学、合理、实际的原则,有效加强对游泳培训市场的管理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创建安全、规范、健康、有序的游泳培训市场和环境,促进我国暑期游泳培训的良性发展。
四、结论
暑期游泳培训是广大青少年学习游泳的最重要途径,也是他们今后进行终生游泳的铺路石。所以,解决暑期游泳培训中存在的不合理的问题是当前一项非常艰巨的任务,需要各游泳场所、培训机构加强安全监管,完善教学质量,提高管理水平。为青少年的个体终生游泳打下基础,为我国游泳事业的蓬勃发展贡献力量。
参考文献:
[1] 全国体育院校教材委员会游泳教材小组.游泳运动[M].北京:人民体育出版社.2001.
[2] 朱笛.着装泳练习对提高自救与救生能力的实验研究[J].西安体育学院学报.2004(1).
[3] 陈宇,丛宁丽.成都市青少年游泳培训现状调查与对策研究[J].成都体育学院学报.2008(09).
[4] 国家体育总局.全国游泳教员管理办法(试行)[EB/OL].2008.06.23.
[5] 王晓青.海口市暑期少年儿童游泳培训班办学情况调查[J].海南大学学报.2005(3).
[6] 陈琦.体育教学原理与方法[M].北京:长征出版社.2000.
[7] 国家体育总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游泳(修订版)[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2.
摘 要 暑期游泳培训是广大青少年学习游泳的主要途径和场所,对我国游泳事业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本文主要通过文献资料法、访谈法、观察法对目前暑期游泳培训所呈现出的问题进行了整理分析,指出:安全意识淡薄、功利行为日益突出、课程设置不合理、教学方式不科学以及政策法规不完善是当前暑期游泳培训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相应解决方法与措施。
关键词 暑期 游泳 培训 问题
一、前言
游泳是一项对身心健康有益的体育活动,它对正处在生长发育阶段的青少年具有促进作用,对肌肉和内脏器官的发展有较大的帮助,尤其对心血管和呼吸系统的作用更为明显。另外,对培养青少年的协调性和灵活性也有积极的意义。
在我国,随着经济水平的快速增长,游泳场馆设施日益普及,人们安全意识的不断增强,对游泳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高,学习游泳已成为许多孩子暑假的必修课并已逐渐形成为良好的社会现象。如今,暑期游泳培训已发展成为一个巨大的市场,成为广大青少年学习游泳技术的主要途径和场所。就其功效而言,暑期游泳培训作用巨大:首先,通过培训,使大量的适龄青少年掌握了游泳技术,有效减少了溺水事故的发生,保护了孩子们的生命安全;其次,为我国竞技游泳事业后备人才的培养奠定了广泛的基础;再次,通过游泳锻炼了身体,强健了体魄,为终生游泳打下坚实的基础[1]。但是,随着我国暑期游泳培训市场的不断发展,一些日益突出的问题应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和思考。
二、当前暑期游泳培训存在的问题
(一)安全意识淡薄
“安全第一”这是游泳乃至整个体育教学中的重中之重,然而,在游泳培训中,时常发生各种安全事故:学员在湿漉漉的泳池边追逐、嬉闹,不幸摔伤、骨折;有学员寻求刺激在浅水区跳水,结果直接撞到池底造成肢体伤害;甚至有儿童在游泳池内溺亡。这些例子充分说明了当前暑期游泳培训中安全意识的淡薄和安全工作的不到位。
首先,安全设施不合格给暑期游泳培训带来了安全隐患,不少游泳场馆水质浑浊,培训期间很少换水甚至不换水,这对参加游泳培训的青少年的身体健康安全产生了很大的危害;安全标语、警示牌和深浅水区标志缺少或者不明显,游泳池破损严重、周围扶手过少又给青少年的意外伤害增添了机率;救生设备也准备不足,救生观望台、救生圈、救生杆,急救板、救生浮漂、医药箱这些救生工作的必需品都相对较缺,这对救生是极其不利的,在遇到紧急的情况就不能争分夺秒的去抢救生命。
其次,救生人员配备工作的马虎大意也是造成安全事故的重要原因。救生員没有持证上岗,甚至根本没有救生资质,许多游泳场所的救生员是低薪聘请的一些年纪较大,没有工作的老伯,他们对救生的知识了解的少之又少,有的甚至不会游泳,何谈救生!即使持证上岗,一些场馆的经营者为了谋取利益的最大化,没有实行多岗轮换制度,救生员的连续工作时间过长,容易造成精神疲劳。救生工作量大、任务重,造成了新的安全隐患。
(二)功利行为日益突出
随着游泳市场的需要,众多的游泳培训班应运而生,发展规模与影响也日益增强,其培训费用也随之水涨船高。实事求是地讲,培训费给培训教练和机构的整个暑期的辛勤付出带来了应得的回报,但也不可避免的成为众多培训班追求功利的主因。一些培训机构或个人为在培训市场竞争中获得最大收益,采取了一些不科学、不合理的做法,极大的伤害了暑期游泳培训的健康发展。如过量招收学员、缩短培训周期及简化培训内容,如此多进快出的功利方式造成的结果是培训中培训时间过短、教员学员比例失调,教练难以对每个学员进行细致周到的指导,而参与培训的孩子也难以掌握游泳技能,更难以培养他们对游泳的兴趣。一部分水性不好,怕水,运动能力差的学员几经尝试失败即被教练定为“教不会”的对象,划入再次培训的行列进行创收,得到的指导自然有限,其结果也就不言而喻。
(三)课程设置不合理
当前暑期游泳培训中,大部分游泳培训机构开设的是竞技泳式的课程(如仰泳、蛙泳、自由泳等),教练员基本以竞技泳式作为教学内容,培训学员掌握标准的竞技泳式,而较实用的游泳技术(如侧泳、反蛙泳等)、救生知识和大众游泳在很大程度上被教练所忽略,特别是对于溺水情境下的应对、自救与施救措施没有作为教学重点教给学员,使得学员学习的游泳技术不够全面和实用,难以经受危急关头的考验。在这一点上,我们需承认当前的培训偏离了教会儿童生存自救技能的培训目标。审视国外发达国家在儿童游泳培训方面的做法,他们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和思考。日本青少年在学习游泳技术过程中,会被教一些非常实用的技能,如溺水自救、呼救方式和应对方法,针对于溺水实际,日本还专门开展了着装游泳的培训,以有效应对青少年意外落水时候发生的各种情况[2]。
(四)教学方式不科学
游泳培训任务重、时间短、受天气、场地限制,所以在教学培训中,快速、实效的教学方法是许多游泳教员的首要选择。他们常常会采用强迫性的教学手段。具体表现在:强迫初学者进行水中呼吸练习、强行将青少年扔下水[3]。这种简单粗暴的做法极大的伤害了青少年的情感,造成他们害怕、抵触、厌学,最终失去对游泳的兴趣,并可能由此造成不可逆转的后果。根据我们的了解,此类儿童在游泳培训结束后,即便掌握了游泳技术,以后也少有兴趣进行游泳锻炼,更谈不上将游泳运动作为终生体育的运动项目。
(五)政策法规不够完善
国家体育总局游泳中心出台的《全国游泳教员管理办法(试行)》[4]条例中,对游泳教练的职责、能力、素质等提出了具体要求,从教练层面对游泳培训市场的操作做出了相关规定,但对于培训的内容、方式以及学会的标准等诸多方面尚未具体的规定,一些地方虽对教练的执教资格做出了明文要求,但在各个培训班的收费额度、培训时长、学员年龄等方面,还尚未见到有相关的规定执行。毋庸置疑,政策法规的缺失必然造成游泳培训市场教学方式、内容上的不足与混乱,其结果也表现为培训班各自为政、自定标准。如对于学员是否学会游泳的考核标准,有的地方规定是学员游完15m距离即算学会,而有的是25m。在培训时间方面,生源较少的地方是15天,而生源丰富的则为12天。对于学员的年龄也差异巨大,同一个班中,大的学员年龄可达l4岁,而最小的却仅有4岁[5]。上述现象仅为笔者罗列的少数现象,实际中存在的问题,远胜于此。 三、解决方法与措施
上述问题的提出,不仅是为引起关注,更是为从根本解决问题。对此,我们需要从思想和实际双方面努力,促进我国暑期游泳培训事业的全面健康发展。
(一)强化安全意识,加强安全工作的开展
深化硬件、软件方面的安全保障。进一步加强安全设施的硬件建设,保证安全设施的长期监控、加强救生员、教练员队伍的建设、工作人员配备要求专业化、引进先进技术设备;规范游泳场馆管理工作,学习国内外先进经验、不断完善游泳场馆管理条例、加大卫生监督管理力度、增强游泳安全知识的宣传,提高青少年的自我防范能力。
(二)端正价值观,尽职尽责
广大游泳培训机构和教练员应摆正心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从我国青少年长远发展的视野及游泳事业发展的大局出发,正确对待个人收益,克服功利思想,勇于奉献,尽职尽责,担当好游泳启蒙者的角色,做好暑期游泳培训工作。
(三)转变观念,与时俱进
游泳培训机构和教练员应具备与时俱进的思想,紧随游泳培训的最新发展趋势,了解暑期游泳培训的新动向、新方法,学习借鉴、增强学识修为。在教学实践中,要转变观念,淡化竞技游泳第一的观念,重视实用性游泳,明确游泳培训的主次轻重,以简单实用的教学内容和生动灵活的方式组织教学,不仅使青少年掌握较实用的游泳技能而且又能喜欢上游泳这项运动,为我国游泳事业发展和个体终生游泳打下基础。
(四)实施科学合理的教学方式
青少年是國家的希望和未来,暑期游泳培训要求教练员细心、耐心并有爱心。在教学中要多与学员沟通,注重孩子们的心理需求和感受,换位思考,循序渐进的引导学员,发扬“以人为本”的教学理念,实施“寓教于乐”的教学方式,避免简单粗暴的对待孩子们。
(五)完善政策法规,加强市场监管
政策法规对游泳场所和培训机构的经营、管理作了相应的规定, 是体育行政部门管理游泳场所和培训机构的执法依据,具有统一和规范市场的作用。国家尤其是地方主管部门要根据现实情况,积极完善相关政策法规,遵循全面、科学、合理、实际的原则,有效加强对游泳培训市场的管理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创建安全、规范、健康、有序的游泳培训市场和环境,促进我国暑期游泳培训的良性发展。
四、结论
暑期游泳培训是广大青少年学习游泳的最重要途径,也是他们今后进行终生游泳的铺路石。所以,解决暑期游泳培训中存在的不合理的问题是当前一项非常艰巨的任务,需要各游泳场所、培训机构加强安全监管,完善教学质量,提高管理水平。为青少年的个体终生游泳打下基础,为我国游泳事业的蓬勃发展贡献力量。
参考文献:
[1] 全国体育院校教材委员会游泳教材小组.游泳运动[M].北京:人民体育出版社.2001.
[2] 朱笛.着装泳练习对提高自救与救生能力的实验研究[J].西安体育学院学报.2004(1).
[3] 陈宇,丛宁丽.成都市青少年游泳培训现状调查与对策研究[J].成都体育学院学报.2008(09).
[4] 国家体育总局.全国游泳教员管理办法(试行)[EB/OL].2008.06.23.
[5] 王晓青.海口市暑期少年儿童游泳培训班办学情况调查[J].海南大学学报.2005(3).
[6] 陈琦.体育教学原理与方法[M].北京:长征出版社.2000.
[7] 国家体育总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游泳(修订版)[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