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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发泡餐具被称作“白色污染”,14年来一直被禁产禁用且多次遭到查处。但今年2月国家发改委的“21号令”却将它突然解禁,这意味着从5月1日起,发泡餐具的生产、销售、使用重新合法化。
一石激起千层浪,政府此举意味着什么?解禁之路是否一路畅通?解禁之后,如何避免“白色污染”卷土重来?
“现在40岁以上坐过火车的中国人,可能都见过上世纪80年代我国铁路沿线出现的‘小白龙’。” 中塑协塑料技术协作委员会委员杨惠娣说,1986年发泡餐具开始在中国铁路上使用,但因其引发的环境视觉污染,1995年起,我国铁路站车全面禁止使用。
不仅于此,给发泡餐具带来“灭顶之灾”的原因是,1998年长江上漂浮的废发泡餐具给葛洲坝发电机组造成了故障。那一年长江发生特大洪水,整整77天,抗洪大军大量使用一次性发泡餐具,餐后这些餐盒都被扔进长江,结果沿着长江漂到葛洲坝。
“白色污染”的猖獗引起了社会的关注。经国务院批准,1999年1月国家经贸委发布了《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发泡餐具目录》(国家经贸委令第6号,以下简称第6号令),其中对一次性发泡餐具限期在2000年底前淘汰。
然而,由于发泡餐具比此后的非发泡餐盒价格更低,14年来,“白色污染”禁而未止。目前国内仍有100多家企业生产发泡餐具,每年的销售量大约有150亿个。
从2006年起,国务院参事、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常务副会长石定寰和同为国务院参事的叶汝求开始关注国家经贸委从1999年起先后发布的关于“停止生产、使用一次性发泡餐具”的第6号令和三个通知的实施情况。他们向有关部门和人士做了深入调研后于当年6月向国务院提出了“对聚苯乙烯发泡餐具应该再认识”的建议。
之后,国家发改委就此进行了长达数年的调研。对抽查样品进行科学测试;召开专家学者、行业协会、有关学会以及企业家的座谈会和学术交流会;组织有关专家到欧美、日本和台湾等地对快餐行业包装材料的市场现状和行业发展动态进行实地考察、调研,并进行了细致的分析;会同工信部、商务部、环保部、卫生部、质监总局等7个有关部委多次商谈和会签,最终发布了21号令。
一次性发泡餐具是指以聚苯乙烯树脂为原料,经过高温加热熔融后加入发泡剂(丁烷)等进行处理,再进行二次加热吸塑成型制成的各种餐具。对中国消费者来说,一次性发泡餐具更多地与“白色垃圾”联系在一起,当年的禁令也正源于此。但是,禁令并未能完全禁止发泡餐具的身影。在巨大的市场需求下,发泡餐具仍“禁而不止”。
国务院原全国包装改进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李沛生提供的调查资料显示,2005年全国一次性餐具(含餐盒、面碗、杯、盘)销售量达到280亿只以上,其中一次性发泡餐具86亿只,而各种环保餐盒的销售量为34亿只。2007年发泡餐具市场销售量达到106亿只以上,占一次性餐具用量的76%,较2005年又增长了23%。
杨惠娣认为,一次性发泡餐具受市场青睐有赖于它的成本优势。“它的市场价不足0.1元,而聚丙烯餐盒一般是0.5元左右,生物降解餐盒价格一般在0.15元至0.3元。”
成本优势是发泡餐具“禁而不止”的主要原因,但重获合法市场地位也离不开再利用技术的提高。
“废弃发泡餐具通过处理和加工可以变成再生资源,现在已经有企业用废弃发泡餐具做成公园的长凳、井盖等产品,还出口到德国,它是符合循环经济原则的。”原轻工业部科技发展司司长徐蓓蕾如此表示。
近年来,我国沿海地区一批环保产业、循环经济产业项目上马,如垃圾焚烧炉需要高热值的废塑料代替燃油,废弃的一次性发泡餐具就成为最好的燃料,但目前的数量远远不能满足生产需要。除进口聚苯乙烯废塑料外,一些企业自行组织的回收队伍已形成一定规模,将废弃的发泡餐具作为生产保温板、相框、纽扣、井盖、园林建筑材料等再资源化产品的原料之一,使得再生资源产业有了很大发展。
“白色污染”也被称为“地球癣”,一度造成了触目惊心的视觉污染。那么,发泡餐具为何解禁?解禁之后,“白色污染”会卷土重来吗?
对于为何解禁,发展改革委产业协调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删除一次性发泡餐具条目主要基于多种考虑:它符合国家食品包装用具相关标准;使用后可以回收再利用;国际上许多国家和地区一直在使用;可以节约石油资源;随手丢弃垃圾的行为已大幅减少,废弃物回收体系逐步建立,最初出台禁止一次性发泡餐具使用的环境已发生很大变化,对“一次性发泡餐具”条目进行调整的时机基本成熟。
在不少网友看来,发泡餐具虽然在经济成本上有明显优势,但解禁这一产品,不能只算“经济账”,还要好好算算“环保账”。针对公众最为关心的环保问题,专家指出,在健全的废弃物回收再利用体系下,一次性发泡餐具并不一定会导致“白色污染”。
针对当年产生“白色污染”的原因,李沛生认为这是管理不善和人们随意丢弃塑料废弃物的不良习惯造成的,并不是餐盒本身的问题。随着经济社会进步,人们环保意识的提高,随手丢弃垃圾的行为已大幅减少。而且早期的发泡餐具以氟利昂做发泡剂,对臭氧层有危害,但目前氟利昂已被丁烷替代,不会对大气层造成破坏。
华东师范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副教授张勇持同样的观点。他认为,环境保护和城市卫生法规体系的不断健全、废弃物回收体系逐步建立和资源综合利用水平进一步提升,不太可能再出现当年那种严重的“白色污染”现象。
此外,华东师范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副教授林逢春经过专业计算得出结论,在达到70%的回收情况下,发泡塑料餐具比生物降解餐具更环保。
“解禁”对整个产业的健康发展而言是起点而非终点。虽然一次性发泡餐具重获“合法身份”,但解禁之后面临诸多现实难题,回收利用难、生产安全标准缺失、行业准入门槛低等问题目前并没有明确答案。
造成“白色污染”是上世纪末发泡餐具被淘汰的主要原因。对于本次淘汰目录调整,发改委在说明中指出,废弃物回收体系逐步建立,资源综合利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发泡餐具可以重获合法身份。 对此,国际食品包装协会秘书长董金狮认为,在回收体系尚未完善前就解禁,显然操之过急。目前,与回收体系相配套的财政投入、运输体系、处理系统、教育宣传并没有到位,即便是要放开,也应先设立试点尝试。此外,回收技术也是一大难题。“填埋处理会占用大量土地,污染环境;若焚烧处理,会释放大量有毒有害气体。”董金狮直言,发泡餐具含油多不易清洗,废水处理困难,二次污染十分严重。考虑到发泡餐具的这一特性,美国环保局曾指出:“这种材料会对人类健康、野生动物、水生环境和经济发展产生严重影响。”
要减轻发泡餐盒带来的“白色污染”,回收再利用是关键。徐蓓蕾指出:“政府部门也在研究建立废弃物的回收利用体系和覆盖城乡的回收网络,这不仅要靠各地政府、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和生产企业联合起来,同时也要提高老百姓这方面的意识。”在她看来,一方面要让生产厂家承担环保成本,另一方面还在于人们有无垃圾分类意识。
由于一次性发泡餐具原属于淘汰类产品,因此早已没有国家相关产品标准。对此,董金狮说,发泡餐具的原料为聚苯乙烯树脂,目前我国针对食品包装中聚苯乙烯制品有卫生标准,因此,该产品至少应满足《食品包装用聚苯乙烯树脂卫生标准》及《食品包装用聚苯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的要求。同时该产品使用的添加剂应满足《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的要求,荧光增白剂、工业滑石粉、回收废料等都不得应用于生产中。此外,由于卫生标准中不涉及使用时的物理机械指标,企业在没有国家标准的情况下,还需要起草企业标准规范生产和质量,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备案。国家相关部门应尽快决定该产品是否执行《塑料一次性餐饮具通用技术要求》。
然而,上述标准尚不足以完全保证发泡餐具的生产安全。目前,一部分发泡餐具无良企业使用或添加了外购回收废料和多次循环使用的边角料,这些原料经过多次高温再造粒,会导致苯乙烯单体大量析出,对人体产生致癌作用。但目前的检测标准无法将这些废料毒素检测出来,使得这些企业愈发肆无忌惮。对此董金狮表示,仅用现有制度去制约原料的采购和使用,不能完全制约这些企业的行为,还需通过更多检测手段堵住这些漏洞。
尽管发泡餐具的生产销售在14年前就被尘封,但实际情况却是“禁而未止”。据介绍,这类产品的生产企业达百余家,但若参照目前的非发泡餐具准入标准,这些企业“几乎都不合格”。
2007年,国务院对全国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等制品实行市场准入制度,针对一次性非发泡塑料餐具企业,从质量安全管理职责、企业环境与场所要求、生产资源提供、采购质量控制、生产过程控制、产品质量检验和生产安全防护七个方面设立了严格标准。这些生产许可细则实施后,许多企业通过自身整改,不仅完善了管理体制,而且提高了产品质量。
董金狮认为,发泡餐具解禁后也应参照上述细则,对相关企业的生产环境、生产过程、采购控制等提出要求,否则将给行业的公平竞争带来诸多影响。但目前大多数发泡餐具企业无法满足这些要求。
德国推行“污染者负担”的管理办法,要求一次性发泡餐具的生产商和零售商共同回收使用过的废弃餐具,利用再生产技术加工。这个方法既减轻了一次性发泡餐具对环境的污染程度,也改变了完全由政府承担包装废物回收的旧观念。
美国已有若干州针对“食品使用泡沫塑料容器”立法。1995年,加利福尼亚州将原来制定的泡沫塑料食品容器禁令,修改为回收利用办法,并要求该地区泡沫塑料容器的回收率应达到25%。
2002年起,韩国对不易回收的产品、材料、包装容器的生产者、进口商进行征税,并要求这些企业对产品进行强制回收。(本刊综合)※
一石激起千层浪,政府此举意味着什么?解禁之路是否一路畅通?解禁之后,如何避免“白色污染”卷土重来?
“现在40岁以上坐过火车的中国人,可能都见过上世纪80年代我国铁路沿线出现的‘小白龙’。” 中塑协塑料技术协作委员会委员杨惠娣说,1986年发泡餐具开始在中国铁路上使用,但因其引发的环境视觉污染,1995年起,我国铁路站车全面禁止使用。
不仅于此,给发泡餐具带来“灭顶之灾”的原因是,1998年长江上漂浮的废发泡餐具给葛洲坝发电机组造成了故障。那一年长江发生特大洪水,整整77天,抗洪大军大量使用一次性发泡餐具,餐后这些餐盒都被扔进长江,结果沿着长江漂到葛洲坝。
“白色污染”的猖獗引起了社会的关注。经国务院批准,1999年1月国家经贸委发布了《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发泡餐具目录》(国家经贸委令第6号,以下简称第6号令),其中对一次性发泡餐具限期在2000年底前淘汰。
然而,由于发泡餐具比此后的非发泡餐盒价格更低,14年来,“白色污染”禁而未止。目前国内仍有100多家企业生产发泡餐具,每年的销售量大约有150亿个。
从2006年起,国务院参事、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常务副会长石定寰和同为国务院参事的叶汝求开始关注国家经贸委从1999年起先后发布的关于“停止生产、使用一次性发泡餐具”的第6号令和三个通知的实施情况。他们向有关部门和人士做了深入调研后于当年6月向国务院提出了“对聚苯乙烯发泡餐具应该再认识”的建议。
之后,国家发改委就此进行了长达数年的调研。对抽查样品进行科学测试;召开专家学者、行业协会、有关学会以及企业家的座谈会和学术交流会;组织有关专家到欧美、日本和台湾等地对快餐行业包装材料的市场现状和行业发展动态进行实地考察、调研,并进行了细致的分析;会同工信部、商务部、环保部、卫生部、质监总局等7个有关部委多次商谈和会签,最终发布了21号令。
一次性发泡餐具是指以聚苯乙烯树脂为原料,经过高温加热熔融后加入发泡剂(丁烷)等进行处理,再进行二次加热吸塑成型制成的各种餐具。对中国消费者来说,一次性发泡餐具更多地与“白色垃圾”联系在一起,当年的禁令也正源于此。但是,禁令并未能完全禁止发泡餐具的身影。在巨大的市场需求下,发泡餐具仍“禁而不止”。
国务院原全国包装改进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李沛生提供的调查资料显示,2005年全国一次性餐具(含餐盒、面碗、杯、盘)销售量达到280亿只以上,其中一次性发泡餐具86亿只,而各种环保餐盒的销售量为34亿只。2007年发泡餐具市场销售量达到106亿只以上,占一次性餐具用量的76%,较2005年又增长了23%。
杨惠娣认为,一次性发泡餐具受市场青睐有赖于它的成本优势。“它的市场价不足0.1元,而聚丙烯餐盒一般是0.5元左右,生物降解餐盒价格一般在0.15元至0.3元。”
成本优势是发泡餐具“禁而不止”的主要原因,但重获合法市场地位也离不开再利用技术的提高。
“废弃发泡餐具通过处理和加工可以变成再生资源,现在已经有企业用废弃发泡餐具做成公园的长凳、井盖等产品,还出口到德国,它是符合循环经济原则的。”原轻工业部科技发展司司长徐蓓蕾如此表示。
近年来,我国沿海地区一批环保产业、循环经济产业项目上马,如垃圾焚烧炉需要高热值的废塑料代替燃油,废弃的一次性发泡餐具就成为最好的燃料,但目前的数量远远不能满足生产需要。除进口聚苯乙烯废塑料外,一些企业自行组织的回收队伍已形成一定规模,将废弃的发泡餐具作为生产保温板、相框、纽扣、井盖、园林建筑材料等再资源化产品的原料之一,使得再生资源产业有了很大发展。
“白色污染”也被称为“地球癣”,一度造成了触目惊心的视觉污染。那么,发泡餐具为何解禁?解禁之后,“白色污染”会卷土重来吗?
对于为何解禁,发展改革委产业协调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删除一次性发泡餐具条目主要基于多种考虑:它符合国家食品包装用具相关标准;使用后可以回收再利用;国际上许多国家和地区一直在使用;可以节约石油资源;随手丢弃垃圾的行为已大幅减少,废弃物回收体系逐步建立,最初出台禁止一次性发泡餐具使用的环境已发生很大变化,对“一次性发泡餐具”条目进行调整的时机基本成熟。
在不少网友看来,发泡餐具虽然在经济成本上有明显优势,但解禁这一产品,不能只算“经济账”,还要好好算算“环保账”。针对公众最为关心的环保问题,专家指出,在健全的废弃物回收再利用体系下,一次性发泡餐具并不一定会导致“白色污染”。
针对当年产生“白色污染”的原因,李沛生认为这是管理不善和人们随意丢弃塑料废弃物的不良习惯造成的,并不是餐盒本身的问题。随着经济社会进步,人们环保意识的提高,随手丢弃垃圾的行为已大幅减少。而且早期的发泡餐具以氟利昂做发泡剂,对臭氧层有危害,但目前氟利昂已被丁烷替代,不会对大气层造成破坏。
华东师范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副教授张勇持同样的观点。他认为,环境保护和城市卫生法规体系的不断健全、废弃物回收体系逐步建立和资源综合利用水平进一步提升,不太可能再出现当年那种严重的“白色污染”现象。
此外,华东师范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副教授林逢春经过专业计算得出结论,在达到70%的回收情况下,发泡塑料餐具比生物降解餐具更环保。
“解禁”对整个产业的健康发展而言是起点而非终点。虽然一次性发泡餐具重获“合法身份”,但解禁之后面临诸多现实难题,回收利用难、生产安全标准缺失、行业准入门槛低等问题目前并没有明确答案。
造成“白色污染”是上世纪末发泡餐具被淘汰的主要原因。对于本次淘汰目录调整,发改委在说明中指出,废弃物回收体系逐步建立,资源综合利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发泡餐具可以重获合法身份。 对此,国际食品包装协会秘书长董金狮认为,在回收体系尚未完善前就解禁,显然操之过急。目前,与回收体系相配套的财政投入、运输体系、处理系统、教育宣传并没有到位,即便是要放开,也应先设立试点尝试。此外,回收技术也是一大难题。“填埋处理会占用大量土地,污染环境;若焚烧处理,会释放大量有毒有害气体。”董金狮直言,发泡餐具含油多不易清洗,废水处理困难,二次污染十分严重。考虑到发泡餐具的这一特性,美国环保局曾指出:“这种材料会对人类健康、野生动物、水生环境和经济发展产生严重影响。”
要减轻发泡餐盒带来的“白色污染”,回收再利用是关键。徐蓓蕾指出:“政府部门也在研究建立废弃物的回收利用体系和覆盖城乡的回收网络,这不仅要靠各地政府、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和生产企业联合起来,同时也要提高老百姓这方面的意识。”在她看来,一方面要让生产厂家承担环保成本,另一方面还在于人们有无垃圾分类意识。
由于一次性发泡餐具原属于淘汰类产品,因此早已没有国家相关产品标准。对此,董金狮说,发泡餐具的原料为聚苯乙烯树脂,目前我国针对食品包装中聚苯乙烯制品有卫生标准,因此,该产品至少应满足《食品包装用聚苯乙烯树脂卫生标准》及《食品包装用聚苯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的要求。同时该产品使用的添加剂应满足《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的要求,荧光增白剂、工业滑石粉、回收废料等都不得应用于生产中。此外,由于卫生标准中不涉及使用时的物理机械指标,企业在没有国家标准的情况下,还需要起草企业标准规范生产和质量,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备案。国家相关部门应尽快决定该产品是否执行《塑料一次性餐饮具通用技术要求》。
然而,上述标准尚不足以完全保证发泡餐具的生产安全。目前,一部分发泡餐具无良企业使用或添加了外购回收废料和多次循环使用的边角料,这些原料经过多次高温再造粒,会导致苯乙烯单体大量析出,对人体产生致癌作用。但目前的检测标准无法将这些废料毒素检测出来,使得这些企业愈发肆无忌惮。对此董金狮表示,仅用现有制度去制约原料的采购和使用,不能完全制约这些企业的行为,还需通过更多检测手段堵住这些漏洞。
尽管发泡餐具的生产销售在14年前就被尘封,但实际情况却是“禁而未止”。据介绍,这类产品的生产企业达百余家,但若参照目前的非发泡餐具准入标准,这些企业“几乎都不合格”。
2007年,国务院对全国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等制品实行市场准入制度,针对一次性非发泡塑料餐具企业,从质量安全管理职责、企业环境与场所要求、生产资源提供、采购质量控制、生产过程控制、产品质量检验和生产安全防护七个方面设立了严格标准。这些生产许可细则实施后,许多企业通过自身整改,不仅完善了管理体制,而且提高了产品质量。
董金狮认为,发泡餐具解禁后也应参照上述细则,对相关企业的生产环境、生产过程、采购控制等提出要求,否则将给行业的公平竞争带来诸多影响。但目前大多数发泡餐具企业无法满足这些要求。
德国推行“污染者负担”的管理办法,要求一次性发泡餐具的生产商和零售商共同回收使用过的废弃餐具,利用再生产技术加工。这个方法既减轻了一次性发泡餐具对环境的污染程度,也改变了完全由政府承担包装废物回收的旧观念。
美国已有若干州针对“食品使用泡沫塑料容器”立法。1995年,加利福尼亚州将原来制定的泡沫塑料食品容器禁令,修改为回收利用办法,并要求该地区泡沫塑料容器的回收率应达到25%。
2002年起,韩国对不易回收的产品、材料、包装容器的生产者、进口商进行征税,并要求这些企业对产品进行强制回收。(本刊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