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自创彩票中奖理论,承诺代购保赚不亏
现年28岁的陈少杰是江苏省无锡市人,大学毕业后,他一直没找到工作。2010年1月,在父母的帮助下,他开始经营福利彩票投注站。虽然每天都有新老顾客光顾,但是投注站的销售额并不高,扣除门面租金后所剩无几。陈少杰心里非常着急,思考着如何改善经营,快速提高投注站的销售量。
一天,陈少杰在网上看到一则新闻:英国教授用电脑推算出彩票中五百万大奖的规律。他高兴极了,心想着找到中奖规律就一定能赚大钱!陈少杰从小到大一直是班上的数学课代表,参加竞赛屡屡获奖。他相信,凭着自己的数学功底,应该能摸索出彩票的中奖规律。
接着,他开始研究福利彩票3D玩法中奖的号码,并将推算结果用于实践。经过连续几期验证,他购买的彩票中奖率非常高,陈少杰确信,自己已经找到了彩票中奖规律,并自称为“陈氏中奖理论”。因为没有资本,找到发财途径也是枉然,经过几天思考,他决定通过帮彩民代购彩票的方法集中彩民的资金,大干一场。
为此,陈少杰草拟了一份《代购福彩3D玩法协议》,并以此为蓝本,游说一些老顾客与他签订彩票代购协议,让他全权代理购票事宜。因协议给出了保底高额回报的承诺,对彩民着实具有很大的诱惑力,经过游说,还真的有彩民与他签订协议,让他代购彩票。
现年39岁的乔燕娜,是陈少杰大学母校的一位老师,也是一位彩票爱好者,因为住在附近,她常常到陈少杰的投注站买彩票。一来二去中,两人变得热络起来,彩票也成了他们唯一谈论的话题。
2010年1月底的一天晚上,乔燕娜来到投注站。陈少杰对乔燕娜说:“经外国专家论证,彩票中奖是有规律可循的。只要找到中奖规律,不愁发不了大财!”乔燕娜说:“谁不想中大奖啊,可是我忙于教学和科研,没时间研究彩票。”
“我通过数学演算,已找到中奖规律。你可以把钱交给我,我帮你代购,保你稳赚不赔。”陈少杰打包票说道。对陈少杰的数学才华,乔燕娜曾有耳闻,可通过数学演算找彩票的中奖规律,乔燕娜不敢苟同,对陈少杰的请求未置可否。
为打消乔燕娜的疑虑,陈少杰将他的“陈氏中奖理论”展示了一番,见乔燕娜迟疑不决,又向她承诺每月可支付最低奖金收益,本金一旦亏损,由他负责赔偿。面对如此诱人的条件,乔燕娜心动了。
2010年2月18,乔燕娜与陈少杰签订了《代购福彩3D玩法协议》。双方约定:一、乔燕娜于2010年2月1日将本金5万元一次性交付陈少杰,并委托陈少杰于2010年2月1日至2010年7月1日期间使用该本金投注“福彩3D玩法”。二、陈少杰向乔燕娜承诺:按本金5万元来估算,代购“福彩3D玩法”期间,每月乔燕娜最低奖金收益为7000元。正常代购合作中,若发生乔燕娜本金亏损的情况时,陈少杰应向乔燕娜赔偿亏损本金,当月乔燕娜实得代购合作收益为上述承诺的最低奖金额。三、陈少杰受乔燕娜的委托代购“福彩3D玩法”期间,乔燕娜领取奖金收益的方式为每月一结,结算以票为据,多中多得。四、乔燕娜有增减本金数额、提取资金收益、提前终止或延长代购合同的权利,但具体投注方式、投注号码等实战操作均由陈少杰实施。
3月7日,陈少杰向乔燕娜支付了2月份的奖金收益7154元,数额比约定的略高。乔燕娜十分开心,陈少杰趁热打铁,说:“投入的本金越多,拿到手的最低奖金收益就越高,你如果还有闲置的资金,可以追加投资。”乔燕娜觉得陈少杰讲的有道理,便于次日与他签订了《代购福彩3D玩法协议》,追加本金14万元,约定每月最低奖金收益为2万元。
4月18,陈少杰向乔燕娜支付奖金收益7032元,虽然低于双方的约定,但收益还是不错的,乔燕娜感到很满足。尝到甜头的她在接下来的4月9日、5月10日与陈少杰又签订了《代购福彩3D玩法协议》各1份,追加本金分别为5万元、10万元,约定每月最低奖金收益分别为7000元、1.4万元。乔燕娜领取奖金收益的方式均为每月一结,以票为据,多中多得。其余条款约定均相同。上述4份合同签订后,乔燕娜向陈少杰支付代购彩票款共计34万元。
到了5月底,双方对4个月的合作进行一次清算,确认:2010年2月1日至同年5月28日,陈少杰通过信用卡转存方式支付乔燕娜368516元,双方就上述前四份协议的代购彩票款项及奖金收益已全部结清。
失算亏损师生翻脸,闹上法庭针锋相对
4个月,投资34万元,收益2.8万元,高于银行存款的收益。乔燕娜在利益的驱使下,决定与陈少杰继续合作,又于7月18日、9月16日与陈少杰签订《代购福彩3D玩法协议》各1份,本金分别为20万元和10万元,每月最低奖金收益分别为1.8万元和9000元,以票为据,多中多得。其余条款约定均与前面4份协议相同。合同签订后,乔燕娜按约,向陈少杰支付代购彩票款共计3075元。
不料,“陈氏中奖理论”失灵了,随后每期获取的奖金都低于投入的资金,3个月下来,30万元本金所剩无几,陈少杰在支付乔燕娜本金加奖金65064元后,再无支付能力。
在乔燕娜夫妇多次催促下,陈少杰于2010年12月19日向乔燕娜出具欠条1份,载明:陈少杰欠乔燕娜35.8万元,分20个月还清:前19个月每月还款1.5万元,第20个月还款7.3万元。陈少杰在父母的帮助下,还款15万元,之后再无还款能力。
2011年10月,因陈少杰未按欠条履行还款义务,乔燕娜来到无锡南长区法院,以陈少杰借款不还为由,将陈少杰推上了被告席,要求陈少杰返还借款20.8万元,并支付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陈少杰除声明从未向乔燕娜借过款项,要求驳回乔燕娜的诉讼请求外,当庭还向乔燕娜提起反诉。反诉诉称:陈少杰与乔燕娜共签订了《代购福彩3D玩法协议》6份,乔燕娜交付陈少杰本金共计6495元,用于陈少杰代购福彩3D玩法彩票。以上协议签订后,陈少杰为乔燕娜代购了福彩,每月凭票结账,所购彩票兑得奖金已全部支付乔燕娜,本金已全部转化为彩票并取得了相应对价,约定本金返还及保证最低中奖收益属无效条款。另外,2010年12月19日,陈少杰基于7月18日及9月16日所签2份代购协议出具给乔燕娜的欠条,因当时尚不知道存在无效情形,有重大误解且显失公平。故要求确认:1.陈少杰与乔燕娜签订的6份《代购福彩3D玩法协议》的第二份无效;2.撤销2010年12月19日所签的欠条,返还前4份协议中的本金34万元及2010年12月19日欠条出具后已支付的15万元,共计49万元。 法庭上,陈少杰的代理人提出,陈少杰为乔燕娜代购彩票,本金已全部转化为彩票,彩票变成可期待的中奖机会,这些机会已经公开并全部兑现给乔燕娜,所以乔燕娜向陈少杰索取本金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且福利彩票的发行实际上是国家筹集资金的方式,不是个人用于理财投资的,按照《福利彩票3D玩法规则》,筹集资金中的49%用于奖金发放,其余用于公益事业,代购协议中保本条款年收益高达108%,显然与福利彩票的设置不符。
对陈少杰的反诉请求,乔燕娜则辩称:1.涉案的6份协议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系合法有效:2.涉案的6份协议效力已经终止1年以上,超出了法定除斥期间:3.前4份协议已处理完毕,陈少杰因未履行后2份协议才出具了欠条:4.陈少杰要求撤销欠条,返还4975元没有事实依据。彩票的购买情况、收益情况、亏损情况只有陈少杰知道,陈少杰所称全部购买彩票也不是事实。综上,要求驳回陈少杰的反诉请求。
法庭上,对欠条所载欠款35.8万元的组成,乔燕娜解释,其中30万元系本金,因约定需20个月归还,故计算了5.8万元利息。陈少杰则提出其中30万元系本金,5.8万元是根据双方签订协议中的第二条保底条款计算出来的。乔燕娜还表示,双方名为代理,实为借贷。陈少杰则表示,由于乔燕娜夫妇没有时间打彩票,故委托陈少杰买彩票,而陈少杰可赚取彩票销售额7%的代销费。
三大焦点如何厘清,两级法院判明是非
南长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陈少杰系从事彩票销售人员,其明知彩票的特性及风险,却向乔燕娜保证归还代购本金,并保证最低收益。乔燕娜基于对陈少杰的信任,将钱款交付陈少杰,协议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也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应认定协议有效。双方于2010年2月1日至同年5月10日签订的4份《代购福彩3D玩法协议》已结算完毕,不应再处理。
对于2010年7月18日、同年9月16日双方签订的2份《代购福彩3D玩法协议》,因乔燕娜支付给陈少杰代购本金共计30万元,陈少杰已支付给乔燕娜共计215064元,代购本金差额部分按84936元计算,由陈少杰返还。因协议约定的每月最低收益已超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贷款利率的4倍,陈少杰所支付的款项也未完全明确对应具体哪一份协议,故按照先归还前一份协议本金20万元,再归还后一份协议本金10万元的顺序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计算利息。综上,对乔燕娜的诉讼请求,部分予以支持。对陈少杰的反诉请求,不予支持。
2012年4月26日,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百零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之规定,作出一审判决,判决陈少杰归还乔燕娜本金84936元及利息,息随本清。
一审判决后,陈少杰不服,向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陈少杰诉称,1.本案法律关系不属于借贷关系,应当是委托合同关系,利息主张不应得到支持。2.双方的委托合同已经实际履行,合同条款中的保底条款和返还本金是无效的,彩票所得利益已经支付给乔燕娜,乔燕娜主张返还本金及收益,不应得到保护。3.支付给乔燕娜的49万元已经转化为彩票收益并为乔燕娜取得,应当返还给陈少杰。
乔燕娜答辩称,1.双方系民间借贷关系。2.涉案6份协议及条款,以及双方针对后2份协议的履行,协商一致形成的欠条,均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应为合法有效。3.陈少杰要求返还49万元,没有事实依据。
无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一:依照民法基本原理,决定合同性质的关键在于,合同所约定的主要权利义务的特征符合合同法规定的某一类有名合同的基本特征。在委托人乔燕娜将资金交付给受托人陈少杰后,受托人获得了对资金的完整所有权,此时受托人向委托人作出保底承诺,因此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在实质上符合借款合同的基本特征,保底条款不影响双方约定的确保收回部分的借款性质。故本案双方之间的法律关系是以委托理财为表现形式的借款合同关系。
二:合同无效,应当符合合同法规定的无效情形。如上所述,双方系借款合同关系,彩票则是按特定规则获得中奖机会的凭证。陈少杰系从事彩票销售人员,作为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当知晓彩票的特性及购买彩票后潜在的风险,但其仍向乔燕娜保证归还代购本金,并保证最低收益,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体现了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合同约定的保底条款并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故协议约定的保底条款合法有效。
三:陈少杰虽将乔燕娜交付的本金用于购买彩票,但乔燕娜交付本金的性质业已认定为陈少杰的借款,陈少杰支付给乔燕娜的钱款属于归还乔燕娜的本金及收益,故陈少杰无权主张返还。
2012年9月28日,无锡中院依据法律的有关规定,作也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文中人名系化名)
现年28岁的陈少杰是江苏省无锡市人,大学毕业后,他一直没找到工作。2010年1月,在父母的帮助下,他开始经营福利彩票投注站。虽然每天都有新老顾客光顾,但是投注站的销售额并不高,扣除门面租金后所剩无几。陈少杰心里非常着急,思考着如何改善经营,快速提高投注站的销售量。
一天,陈少杰在网上看到一则新闻:英国教授用电脑推算出彩票中五百万大奖的规律。他高兴极了,心想着找到中奖规律就一定能赚大钱!陈少杰从小到大一直是班上的数学课代表,参加竞赛屡屡获奖。他相信,凭着自己的数学功底,应该能摸索出彩票的中奖规律。
接着,他开始研究福利彩票3D玩法中奖的号码,并将推算结果用于实践。经过连续几期验证,他购买的彩票中奖率非常高,陈少杰确信,自己已经找到了彩票中奖规律,并自称为“陈氏中奖理论”。因为没有资本,找到发财途径也是枉然,经过几天思考,他决定通过帮彩民代购彩票的方法集中彩民的资金,大干一场。
为此,陈少杰草拟了一份《代购福彩3D玩法协议》,并以此为蓝本,游说一些老顾客与他签订彩票代购协议,让他全权代理购票事宜。因协议给出了保底高额回报的承诺,对彩民着实具有很大的诱惑力,经过游说,还真的有彩民与他签订协议,让他代购彩票。
现年39岁的乔燕娜,是陈少杰大学母校的一位老师,也是一位彩票爱好者,因为住在附近,她常常到陈少杰的投注站买彩票。一来二去中,两人变得热络起来,彩票也成了他们唯一谈论的话题。
2010年1月底的一天晚上,乔燕娜来到投注站。陈少杰对乔燕娜说:“经外国专家论证,彩票中奖是有规律可循的。只要找到中奖规律,不愁发不了大财!”乔燕娜说:“谁不想中大奖啊,可是我忙于教学和科研,没时间研究彩票。”
“我通过数学演算,已找到中奖规律。你可以把钱交给我,我帮你代购,保你稳赚不赔。”陈少杰打包票说道。对陈少杰的数学才华,乔燕娜曾有耳闻,可通过数学演算找彩票的中奖规律,乔燕娜不敢苟同,对陈少杰的请求未置可否。
为打消乔燕娜的疑虑,陈少杰将他的“陈氏中奖理论”展示了一番,见乔燕娜迟疑不决,又向她承诺每月可支付最低奖金收益,本金一旦亏损,由他负责赔偿。面对如此诱人的条件,乔燕娜心动了。
2010年2月18,乔燕娜与陈少杰签订了《代购福彩3D玩法协议》。双方约定:一、乔燕娜于2010年2月1日将本金5万元一次性交付陈少杰,并委托陈少杰于2010年2月1日至2010年7月1日期间使用该本金投注“福彩3D玩法”。二、陈少杰向乔燕娜承诺:按本金5万元来估算,代购“福彩3D玩法”期间,每月乔燕娜最低奖金收益为7000元。正常代购合作中,若发生乔燕娜本金亏损的情况时,陈少杰应向乔燕娜赔偿亏损本金,当月乔燕娜实得代购合作收益为上述承诺的最低奖金额。三、陈少杰受乔燕娜的委托代购“福彩3D玩法”期间,乔燕娜领取奖金收益的方式为每月一结,结算以票为据,多中多得。四、乔燕娜有增减本金数额、提取资金收益、提前终止或延长代购合同的权利,但具体投注方式、投注号码等实战操作均由陈少杰实施。
3月7日,陈少杰向乔燕娜支付了2月份的奖金收益7154元,数额比约定的略高。乔燕娜十分开心,陈少杰趁热打铁,说:“投入的本金越多,拿到手的最低奖金收益就越高,你如果还有闲置的资金,可以追加投资。”乔燕娜觉得陈少杰讲的有道理,便于次日与他签订了《代购福彩3D玩法协议》,追加本金14万元,约定每月最低奖金收益为2万元。
4月18,陈少杰向乔燕娜支付奖金收益7032元,虽然低于双方的约定,但收益还是不错的,乔燕娜感到很满足。尝到甜头的她在接下来的4月9日、5月10日与陈少杰又签订了《代购福彩3D玩法协议》各1份,追加本金分别为5万元、10万元,约定每月最低奖金收益分别为7000元、1.4万元。乔燕娜领取奖金收益的方式均为每月一结,以票为据,多中多得。其余条款约定均相同。上述4份合同签订后,乔燕娜向陈少杰支付代购彩票款共计34万元。
到了5月底,双方对4个月的合作进行一次清算,确认:2010年2月1日至同年5月28日,陈少杰通过信用卡转存方式支付乔燕娜368516元,双方就上述前四份协议的代购彩票款项及奖金收益已全部结清。
失算亏损师生翻脸,闹上法庭针锋相对
4个月,投资34万元,收益2.8万元,高于银行存款的收益。乔燕娜在利益的驱使下,决定与陈少杰继续合作,又于7月18日、9月16日与陈少杰签订《代购福彩3D玩法协议》各1份,本金分别为20万元和10万元,每月最低奖金收益分别为1.8万元和9000元,以票为据,多中多得。其余条款约定均与前面4份协议相同。合同签订后,乔燕娜按约,向陈少杰支付代购彩票款共计3075元。
不料,“陈氏中奖理论”失灵了,随后每期获取的奖金都低于投入的资金,3个月下来,30万元本金所剩无几,陈少杰在支付乔燕娜本金加奖金65064元后,再无支付能力。
在乔燕娜夫妇多次催促下,陈少杰于2010年12月19日向乔燕娜出具欠条1份,载明:陈少杰欠乔燕娜35.8万元,分20个月还清:前19个月每月还款1.5万元,第20个月还款7.3万元。陈少杰在父母的帮助下,还款15万元,之后再无还款能力。
2011年10月,因陈少杰未按欠条履行还款义务,乔燕娜来到无锡南长区法院,以陈少杰借款不还为由,将陈少杰推上了被告席,要求陈少杰返还借款20.8万元,并支付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陈少杰除声明从未向乔燕娜借过款项,要求驳回乔燕娜的诉讼请求外,当庭还向乔燕娜提起反诉。反诉诉称:陈少杰与乔燕娜共签订了《代购福彩3D玩法协议》6份,乔燕娜交付陈少杰本金共计6495元,用于陈少杰代购福彩3D玩法彩票。以上协议签订后,陈少杰为乔燕娜代购了福彩,每月凭票结账,所购彩票兑得奖金已全部支付乔燕娜,本金已全部转化为彩票并取得了相应对价,约定本金返还及保证最低中奖收益属无效条款。另外,2010年12月19日,陈少杰基于7月18日及9月16日所签2份代购协议出具给乔燕娜的欠条,因当时尚不知道存在无效情形,有重大误解且显失公平。故要求确认:1.陈少杰与乔燕娜签订的6份《代购福彩3D玩法协议》的第二份无效;2.撤销2010年12月19日所签的欠条,返还前4份协议中的本金34万元及2010年12月19日欠条出具后已支付的15万元,共计49万元。 法庭上,陈少杰的代理人提出,陈少杰为乔燕娜代购彩票,本金已全部转化为彩票,彩票变成可期待的中奖机会,这些机会已经公开并全部兑现给乔燕娜,所以乔燕娜向陈少杰索取本金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且福利彩票的发行实际上是国家筹集资金的方式,不是个人用于理财投资的,按照《福利彩票3D玩法规则》,筹集资金中的49%用于奖金发放,其余用于公益事业,代购协议中保本条款年收益高达108%,显然与福利彩票的设置不符。
对陈少杰的反诉请求,乔燕娜则辩称:1.涉案的6份协议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系合法有效:2.涉案的6份协议效力已经终止1年以上,超出了法定除斥期间:3.前4份协议已处理完毕,陈少杰因未履行后2份协议才出具了欠条:4.陈少杰要求撤销欠条,返还4975元没有事实依据。彩票的购买情况、收益情况、亏损情况只有陈少杰知道,陈少杰所称全部购买彩票也不是事实。综上,要求驳回陈少杰的反诉请求。
法庭上,对欠条所载欠款35.8万元的组成,乔燕娜解释,其中30万元系本金,因约定需20个月归还,故计算了5.8万元利息。陈少杰则提出其中30万元系本金,5.8万元是根据双方签订协议中的第二条保底条款计算出来的。乔燕娜还表示,双方名为代理,实为借贷。陈少杰则表示,由于乔燕娜夫妇没有时间打彩票,故委托陈少杰买彩票,而陈少杰可赚取彩票销售额7%的代销费。
三大焦点如何厘清,两级法院判明是非
南长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陈少杰系从事彩票销售人员,其明知彩票的特性及风险,却向乔燕娜保证归还代购本金,并保证最低收益。乔燕娜基于对陈少杰的信任,将钱款交付陈少杰,协议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也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应认定协议有效。双方于2010年2月1日至同年5月10日签订的4份《代购福彩3D玩法协议》已结算完毕,不应再处理。
对于2010年7月18日、同年9月16日双方签订的2份《代购福彩3D玩法协议》,因乔燕娜支付给陈少杰代购本金共计30万元,陈少杰已支付给乔燕娜共计215064元,代购本金差额部分按84936元计算,由陈少杰返还。因协议约定的每月最低收益已超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贷款利率的4倍,陈少杰所支付的款项也未完全明确对应具体哪一份协议,故按照先归还前一份协议本金20万元,再归还后一份协议本金10万元的顺序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计算利息。综上,对乔燕娜的诉讼请求,部分予以支持。对陈少杰的反诉请求,不予支持。
2012年4月26日,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百零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之规定,作出一审判决,判决陈少杰归还乔燕娜本金84936元及利息,息随本清。
一审判决后,陈少杰不服,向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陈少杰诉称,1.本案法律关系不属于借贷关系,应当是委托合同关系,利息主张不应得到支持。2.双方的委托合同已经实际履行,合同条款中的保底条款和返还本金是无效的,彩票所得利益已经支付给乔燕娜,乔燕娜主张返还本金及收益,不应得到保护。3.支付给乔燕娜的49万元已经转化为彩票收益并为乔燕娜取得,应当返还给陈少杰。
乔燕娜答辩称,1.双方系民间借贷关系。2.涉案6份协议及条款,以及双方针对后2份协议的履行,协商一致形成的欠条,均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应为合法有效。3.陈少杰要求返还49万元,没有事实依据。
无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一:依照民法基本原理,决定合同性质的关键在于,合同所约定的主要权利义务的特征符合合同法规定的某一类有名合同的基本特征。在委托人乔燕娜将资金交付给受托人陈少杰后,受托人获得了对资金的完整所有权,此时受托人向委托人作出保底承诺,因此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在实质上符合借款合同的基本特征,保底条款不影响双方约定的确保收回部分的借款性质。故本案双方之间的法律关系是以委托理财为表现形式的借款合同关系。
二:合同无效,应当符合合同法规定的无效情形。如上所述,双方系借款合同关系,彩票则是按特定规则获得中奖机会的凭证。陈少杰系从事彩票销售人员,作为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当知晓彩票的特性及购买彩票后潜在的风险,但其仍向乔燕娜保证归还代购本金,并保证最低收益,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体现了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合同约定的保底条款并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故协议约定的保底条款合法有效。
三:陈少杰虽将乔燕娜交付的本金用于购买彩票,但乔燕娜交付本金的性质业已认定为陈少杰的借款,陈少杰支付给乔燕娜的钱款属于归还乔燕娜的本金及收益,故陈少杰无权主张返还。
2012年9月28日,无锡中院依据法律的有关规定,作也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文中人名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