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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
收藏家马未都曾说过:“人获得生存本领有两个途径:第一是知识。很多知识未必你会受用终身,但一定要学习。你不知道哪块砖会起作用,但一块都没有,你根本盖不起楼。第二就是经验。你掌握了再丰富的知识,没有经验,也不能去做事情。这好比知识就是水热了,不能用手摸。你摸了,被烫了一下,这就是经验。你不摸,永远也不知道什么叫烫。”的确,人生过程就是学习的过程、积累经验的过程,要不断去实践、去体验,在困难与挫折中成长、成熟。同样,我们学习与成长的过程也是如此。
对于身处象牙塔的大学生来说,生活环境简单,生存状态安逸,客观上缺乏社会实践的机会,主观上又缺少了解社会的欲望。传统观念认为,学习才是学生的主要任务,社会经验可有可无。虽然现在很多学校提倡学生多参加社会实践,积累经验,但大环境使然,收效甚微。最终导致大学毕业生普遍缺乏社会阅历,思想单纯,在简单的校园环境中尚能生存,一旦进入竞争激烈的社会就无法适应,也难免会出现真伪不辨、上当受骗的现象。如果我们有意识地多给大学生提供到社会熔炉中锻炼的机会,在教育内容方面补上传授社会经验这一课,也许很多问题是可以防患于未然的,培养出来的大学高材生就不再是社会大学的小学生了。
实践与专业结合推广实践性学习
为了避免社会实践流于形式,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笔者在此提出一思路,即实践与专业结合,推广实践性学习。
以笔者在法院实习的经历为例,作为初涉法学专业的学生,对法律知识的掌握有一定的限度,因此在实践过程中,更多的不是进行实际性的法律运用,而是跟着我们的指导老师——书记员们,透过他们与当事人沟通交流的过程,一点一滴地积累起对法律实战的理解和经验。因此,实习生们日常工作主要有:帮法官联系当事人,帮书记员整理卷宗及旁听庭审等。这些工作看似琐碎,其实是在考验同学们的耐心与认真程度。
在实习中,整理和翻阅卷宗看似普通,但它对了解、分析案件却起着重要的作用。通过做这些工作,我们对整个案件有了总体的认识,更重要的是,能大体上把握案件的办案流程。如包括立案、审查、批准、整理调查、审判、归档等过程,使我们详细了解法院各项具体工作模块、法官的工作思路的好机会。在上述过程中万不可大意和马虎,否则会破坏法律的公正严明,扰乱正常流程,影响办事效率等,这也充分体现了法律工作的严谨性。
在法院实习的经历,是初步将法律知识从书本反映到实践的学习过程。从宏观上,通过指导老师的耐心辅导及与其他同学的互动互助,大家对法学专业本身、法律的社会意义、未来法律人的职业操守与道德有了更深入的思考和理解。从微观上,同学们通过实习活动获得了真实感受,有助于理论联系实际,提高自身的实际操作能力。同时也了解了自身的欠缺,明确了今后的学习方向和重点,为提高综合素质,日后顺利就业增添了砝码。即社会实践从智育、德育、实践三方面,培养了我们的志愿精神,参与与服务意识。
见贤思齐
我们认识了实践性学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之后,接下来要讨论的问题是:如何开展并推广之。据了解,加拿大的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在此类项目中有一个成功的范例——投资组合管理基金项目(简称PMF)。此项目从该大学本科二年级学生中择优录取5~7人,入选者在教授指导下系统学习金融投资理论,每年有四个月时间去国际著名投行或金融机构体验与学习。大学方面有专门的教授负责PMF项目,学校为PMF学生制定了特殊的课程安排,有特定预算承担PMF项目的专项开支等。相关行业方面,金融业投资专家自愿担任PMF学生的义务导师和客户委员会成员。加拿大和欧美著名的投资银行专家和资产管理公司,都愿意为PMF的学生提供暑期带薪实习工作机会。还有些投资公司慷慨解囊,向经济困难的PMF学生提供高额奖学金。业界的著名人士自愿向PMF学生义务提供专题讲座,把自己宝贵的投资经验传授给他们。大学和新闻媒体默契配合,加拿大极具权威的《全国邮报》曾多次对PMF项目进行过报道,并予以高度评价,起了很好的宣传效果。不得不说,PMF项目是实践与专业结合的良好范例。
就法学专业而言,目前的社会实践项目大体有:法律援助下社区、进行免费法律咨询,去法院、检察院实习等。那我们是否可以以此为契机,发掘校友资源,共同建立国内大学的“PMF”项目呢?这个问题值得我们深思。
学而“实习”之正可谓“学而时习之”。社会实践既学以致用,将学到的知识运用于实践,又温故而知新。把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与社会实践相结合,从中得到多种层次的锻炼,以达到“观于外、省于内、修于己”的目的,实现成才与社会效益的统一,真正做到双赢。
(作者单位: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
收藏家马未都曾说过:“人获得生存本领有两个途径:第一是知识。很多知识未必你会受用终身,但一定要学习。你不知道哪块砖会起作用,但一块都没有,你根本盖不起楼。第二就是经验。你掌握了再丰富的知识,没有经验,也不能去做事情。这好比知识就是水热了,不能用手摸。你摸了,被烫了一下,这就是经验。你不摸,永远也不知道什么叫烫。”的确,人生过程就是学习的过程、积累经验的过程,要不断去实践、去体验,在困难与挫折中成长、成熟。同样,我们学习与成长的过程也是如此。
对于身处象牙塔的大学生来说,生活环境简单,生存状态安逸,客观上缺乏社会实践的机会,主观上又缺少了解社会的欲望。传统观念认为,学习才是学生的主要任务,社会经验可有可无。虽然现在很多学校提倡学生多参加社会实践,积累经验,但大环境使然,收效甚微。最终导致大学毕业生普遍缺乏社会阅历,思想单纯,在简单的校园环境中尚能生存,一旦进入竞争激烈的社会就无法适应,也难免会出现真伪不辨、上当受骗的现象。如果我们有意识地多给大学生提供到社会熔炉中锻炼的机会,在教育内容方面补上传授社会经验这一课,也许很多问题是可以防患于未然的,培养出来的大学高材生就不再是社会大学的小学生了。
实践与专业结合推广实践性学习
为了避免社会实践流于形式,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笔者在此提出一思路,即实践与专业结合,推广实践性学习。
以笔者在法院实习的经历为例,作为初涉法学专业的学生,对法律知识的掌握有一定的限度,因此在实践过程中,更多的不是进行实际性的法律运用,而是跟着我们的指导老师——书记员们,透过他们与当事人沟通交流的过程,一点一滴地积累起对法律实战的理解和经验。因此,实习生们日常工作主要有:帮法官联系当事人,帮书记员整理卷宗及旁听庭审等。这些工作看似琐碎,其实是在考验同学们的耐心与认真程度。
在实习中,整理和翻阅卷宗看似普通,但它对了解、分析案件却起着重要的作用。通过做这些工作,我们对整个案件有了总体的认识,更重要的是,能大体上把握案件的办案流程。如包括立案、审查、批准、整理调查、审判、归档等过程,使我们详细了解法院各项具体工作模块、法官的工作思路的好机会。在上述过程中万不可大意和马虎,否则会破坏法律的公正严明,扰乱正常流程,影响办事效率等,这也充分体现了法律工作的严谨性。
在法院实习的经历,是初步将法律知识从书本反映到实践的学习过程。从宏观上,通过指导老师的耐心辅导及与其他同学的互动互助,大家对法学专业本身、法律的社会意义、未来法律人的职业操守与道德有了更深入的思考和理解。从微观上,同学们通过实习活动获得了真实感受,有助于理论联系实际,提高自身的实际操作能力。同时也了解了自身的欠缺,明确了今后的学习方向和重点,为提高综合素质,日后顺利就业增添了砝码。即社会实践从智育、德育、实践三方面,培养了我们的志愿精神,参与与服务意识。
见贤思齐
我们认识了实践性学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之后,接下来要讨论的问题是:如何开展并推广之。据了解,加拿大的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在此类项目中有一个成功的范例——投资组合管理基金项目(简称PMF)。此项目从该大学本科二年级学生中择优录取5~7人,入选者在教授指导下系统学习金融投资理论,每年有四个月时间去国际著名投行或金融机构体验与学习。大学方面有专门的教授负责PMF项目,学校为PMF学生制定了特殊的课程安排,有特定预算承担PMF项目的专项开支等。相关行业方面,金融业投资专家自愿担任PMF学生的义务导师和客户委员会成员。加拿大和欧美著名的投资银行专家和资产管理公司,都愿意为PMF的学生提供暑期带薪实习工作机会。还有些投资公司慷慨解囊,向经济困难的PMF学生提供高额奖学金。业界的著名人士自愿向PMF学生义务提供专题讲座,把自己宝贵的投资经验传授给他们。大学和新闻媒体默契配合,加拿大极具权威的《全国邮报》曾多次对PMF项目进行过报道,并予以高度评价,起了很好的宣传效果。不得不说,PMF项目是实践与专业结合的良好范例。
就法学专业而言,目前的社会实践项目大体有:法律援助下社区、进行免费法律咨询,去法院、检察院实习等。那我们是否可以以此为契机,发掘校友资源,共同建立国内大学的“PMF”项目呢?这个问题值得我们深思。
学而“实习”之正可谓“学而时习之”。社会实践既学以致用,将学到的知识运用于实践,又温故而知新。把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与社会实践相结合,从中得到多种层次的锻炼,以达到“观于外、省于内、修于己”的目的,实现成才与社会效益的统一,真正做到双赢。
(作者单位: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