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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2011版)》(以下简称《标准》),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为指导,在总结新一轮课程改革实施10年来的经验的基础上,是数学课程标准(实验稿)的修改稿,《标准》体现了在新课程改革的第二阶段,国家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习数学在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的基本要求。《标准》强调了数学课堂教学的“四基”(数学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基本思想、基本活动经验),提出了培养和发展学生的数感、符号意识、空间观念、几何直观、数据分析观念、运算能力、推理能力、模型思想、应用意识、创新意识等十个核心概念。当前,认真研究教材的使用,在教学中关注学生的学习过程,关注师生对话、交流、沟通,关注学生数学学习内在动力,等等,是实施执行《标准》这些重要的理念,提高小学数学课堂教学的有效性,使数学课堂教学获得更高效益的重要课题。
一、用教材教,深挖教科书中潜在的“数学”
《标准》提出的“四基”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是数学教学的主要载体;数学思想则是数学教学的灵魂和精髓,是课堂教学的主线;数学思想的教学要以数学知识为载体,因势利导;数学活动则是不可或缺的教学形式与过程。
小学数学教学要从学生的生活经验和已有的经验开始,从直观的和容易引起想象的问题出发,让数学背景包含在学生熟悉的事物和具体情境中,并与学生已经了解或学习过的数学知识相关联。这就要求教师在设计教学时,要“用教科书教”,关注教科书中潜在的数学基本思想,正确地解读、使用教科书,挖掘教科书中潜在的数学基本思想,设计生动有趣的、适合学生进行数学活动的情境,“化静为动”,“化无形为有形”,使学生感悟:数学原来就来自我们身边的现实世界,是认识和解决生活和工作中实际问题的有力武器。让学生体会一些学习数学、运用数学知识解决问题的基本思想,可使他们获得进行数学探究的切身体验和能力。
课改多年,在实施新教材的过程中,我们深感“用教科书教”的重要。在数学教科书里所呈现的内容,它只是一种例证、一种解释、一种较为可靠的假设,它是学生学习的载体。但由于受篇幅、地区差异等各种因素的影响,教材内容不可能与你所任教学生的学习水平完全吻合一致,这就需要教师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对数学知识之间的逻辑联系进行梳理,并通过学生熟悉的事物和具体的情境来呈现知识,使学生把握知识的关键,感悟其中的数学方法。
人教版五年级下册的数学广角里有“找次品”(已知在8个乒乓球中有一个是次品,它较其它球轻,如何找出这个次品球?)一例,学生已有的常识是“现实生活中的买卖,秤杆”。如果只是单纯地“称”,我们也可以把“次品”给找出来。但这只是日常生活,不是数学,至少还没跟数学找到联系。教科书中潜在的“数学基本思想”应体现在 “至少称几次”、“一定能找出”等,教学中我们应围绕“至少称几次”、“一定能找出”展开教学过程,重点对“分几堆才能最快”进行实验探讨,让学生通过带着这学习目标进行观察、实验、记录、发现、归纳、提炼,引导结合数学中“排他”的思想——分3堆,称一次可以排除其他的两堆,比称一次只能排除一半的分两堆(或偶数份)更快,总结出“平均分成3份称,需要称的次数最少”、当不能平均分3份时,把分的3份“尽量接近”这样的结论。让学生“数学地思考”生活问题。
再如在“除数是小数的小数除法”教学中要从学生已有的体验开始,从已知推想未知渗透“转化”的数学思想;“估算教学”中,让数学背景包含在学生熟悉的事物和具体情境中,让学生结合具体情境和问题,借助直观,理解估算的过程,结合具体情境解释估算结果。在培养近似意识的同时,渗透区域范围值的数学思想,不断地丰富估算的经验,为验算、为实际生活的运用打下铺垫。这种种做法都是在关注着教科书中潜在的“数学”,“用好教材”,使学生数学学习的过程成为解决生活实际问题的过程,真正落实《标准》中的能力培养目标。
二、重过程,关注学生学习过程的“主动建构”
学生是数学学习的主体,在积极参与学习活动的过程中不断得到发展。在数学课堂教学中,学生应当有足够的时间和空间经历观察、实验、猜测、计算、推理、验证等活动过程。因为“经历过程会带给学生学生探索的体验、创新的尝试、实践的机会和发现的能力,这些都比那些结果更重要”。我们认为,重过程,就是要让学生亲历数学学习活动过程。在学习中,创设让学生 “主动建构”,主动学习的环境,让学生形成认知结构,学会“数学地思考”、提高用数学的能力。
如人教版小学五年级下册“3的倍数的特征”教学:
根据《标准》,我们设定以下教学目标:
1. 通过实践操作、观察、比较、抽象概括出“3的倍数的特征”。
2. 能用“3的倍数的特征”判断一个数是否能被3整除。
其中目标1是过程性目标,“是让学生经历前人认识事物的过程”,为达成这一目标,引导学生进行以下的活动:
启发猜想——“我们知道了2和5的倍数的特征,那么3的倍数有什么特征呢?”
让学生带着自己原有的知识背景、活动经验和理解主动走进学习活动。学生凭着已有的“2和5的倍数的特征”知识基础,会直观地得出“看个位是不是3的倍数”这一结论。
引导实践——“先把3的倍数找出来,看看你们的判断是否对?”
3×1=3,3×2=6,3×3=9,3×4=12,3×5=15,3×6=18,3×7=21……
引发思考—— “3,6,9是3的倍数,但12,15,18个位上的数就不是3的倍数” 这说明什么呢?
随着认知过程的逐步深入,学生原有的认知结构会受到不断的冲击,陷入疑惑。但是强烈的求知欲会引发学生思维的亢奋,而形成积极投入的学习状态。
小组交流——“3的倍数,到底有什么特征?” 教师设计以下表格,要求学生带着问题,四人小组合作,用小棒摆出3的倍数,讨论看有什么发现?
如:21、15、42、111分别摆成:
深入思考—— “21、15、42、111……的个位都不是3的倍数,观察3的倍数与小棒根数有什么关系?”
让学生探索发现:2 1=3,1 5=6,4 2=6,1 1 1=3,……小棒根数的和都是3的倍数。
发现规律—— “回想一下,这小棒的根数我们是用来表示什么的?” “你能说说3的倍数的特征吗?”
抽象概括——让学生提炼总结结论:一个数各位上的数的和是3的倍数,这个数就是3的倍数。
学生从“看尾数”到“看尾数”这种思维的定势受到冲击,让他们光看着数21、15、42、111……去找出“3的倍数的特征”,似乎找不到突破口,至少也会花费很多的时间。这里创编了“填表格”这个教学环节,让学生在相应的数位下用小棒摆数,目的是为要得出的规律搭建一座桥。学生通过观察自己摆的结果容易直观地得出“小棒根数的和是3的倍数”这一结论,而“小棒在各个位上根数,就是各个位上的数” ,进而得出“一个数各位上的数的和是3的倍数,这个数就是3的倍数”的推理。通过这认知过程的逐步深入,学生“发现了隐藏在具体事物背后的一般性规律”,他们的认知结构在不断的建立、完善中得到发展,从而实现学习过程的“主动建构”。
可见,学习的过程是学生带着学习目标,进行积极主动建构的过程。这个过程充分体现教师角色的改变:学生是数学学习的主人,教师是数学学习的组织者、引导者和合作者。这个过程的有效落实,才能更好地达成《标准》所要求的“过程性目标”。
三、对话、交流、沟通,让师生在学习活动中形成“学习共同体”
《标准》指出:“教学活动是师生积极参与、交往互动、共同发展的过程。有效的教学活动是学生学与教师教的统一,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教师是学习的组织者、引导者与合作者。”《标准》的这些阐述,说明了课堂上师生、生生的交往和共同活动的重要性。“学习共同体”的形成以及对课堂社会环境和情境的营造能够保证课堂上师生、生生的交往和共同活动得以有效进行,“四基”目标得以落实。“学习共同体”是指师生在课堂中为完成学习目标而展开的共同学习活动的团体。它强调的是共同体成员之间的相互对话、交流和沟通,分享彼此的情感、体验和观念,共同完成一定的学习任务。新课程强调教学过程是师生交往、共同发展的互动过程。建构主义理论研究认为:学习中知识建构不是任意的,它是具有多向社会性和他人交互性,知识建构的过程应有交流、磋商,并进行自我的调整和修正。这就是说,知识的建构不仅是个人的,也是社会的。在课堂上,师生、生生之间的交流、互动,各种观点的交锋、不同见解的碰撞、经历知识建构过程的学习体验,逐步形成“学习共同体”。这是落实课程标准中关于“学会与人合作,并能与他人交流思维的过程和结果”目标的重要手段,是获得数学学习成效的重要途径。
责任编辑 罗峰
一、用教材教,深挖教科书中潜在的“数学”
《标准》提出的“四基”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是数学教学的主要载体;数学思想则是数学教学的灵魂和精髓,是课堂教学的主线;数学思想的教学要以数学知识为载体,因势利导;数学活动则是不可或缺的教学形式与过程。
小学数学教学要从学生的生活经验和已有的经验开始,从直观的和容易引起想象的问题出发,让数学背景包含在学生熟悉的事物和具体情境中,并与学生已经了解或学习过的数学知识相关联。这就要求教师在设计教学时,要“用教科书教”,关注教科书中潜在的数学基本思想,正确地解读、使用教科书,挖掘教科书中潜在的数学基本思想,设计生动有趣的、适合学生进行数学活动的情境,“化静为动”,“化无形为有形”,使学生感悟:数学原来就来自我们身边的现实世界,是认识和解决生活和工作中实际问题的有力武器。让学生体会一些学习数学、运用数学知识解决问题的基本思想,可使他们获得进行数学探究的切身体验和能力。
课改多年,在实施新教材的过程中,我们深感“用教科书教”的重要。在数学教科书里所呈现的内容,它只是一种例证、一种解释、一种较为可靠的假设,它是学生学习的载体。但由于受篇幅、地区差异等各种因素的影响,教材内容不可能与你所任教学生的学习水平完全吻合一致,这就需要教师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对数学知识之间的逻辑联系进行梳理,并通过学生熟悉的事物和具体的情境来呈现知识,使学生把握知识的关键,感悟其中的数学方法。
人教版五年级下册的数学广角里有“找次品”(已知在8个乒乓球中有一个是次品,它较其它球轻,如何找出这个次品球?)一例,学生已有的常识是“现实生活中的买卖,秤杆”。如果只是单纯地“称”,我们也可以把“次品”给找出来。但这只是日常生活,不是数学,至少还没跟数学找到联系。教科书中潜在的“数学基本思想”应体现在 “至少称几次”、“一定能找出”等,教学中我们应围绕“至少称几次”、“一定能找出”展开教学过程,重点对“分几堆才能最快”进行实验探讨,让学生通过带着这学习目标进行观察、实验、记录、发现、归纳、提炼,引导结合数学中“排他”的思想——分3堆,称一次可以排除其他的两堆,比称一次只能排除一半的分两堆(或偶数份)更快,总结出“平均分成3份称,需要称的次数最少”、当不能平均分3份时,把分的3份“尽量接近”这样的结论。让学生“数学地思考”生活问题。
再如在“除数是小数的小数除法”教学中要从学生已有的体验开始,从已知推想未知渗透“转化”的数学思想;“估算教学”中,让数学背景包含在学生熟悉的事物和具体情境中,让学生结合具体情境和问题,借助直观,理解估算的过程,结合具体情境解释估算结果。在培养近似意识的同时,渗透区域范围值的数学思想,不断地丰富估算的经验,为验算、为实际生活的运用打下铺垫。这种种做法都是在关注着教科书中潜在的“数学”,“用好教材”,使学生数学学习的过程成为解决生活实际问题的过程,真正落实《标准》中的能力培养目标。
二、重过程,关注学生学习过程的“主动建构”
学生是数学学习的主体,在积极参与学习活动的过程中不断得到发展。在数学课堂教学中,学生应当有足够的时间和空间经历观察、实验、猜测、计算、推理、验证等活动过程。因为“经历过程会带给学生学生探索的体验、创新的尝试、实践的机会和发现的能力,这些都比那些结果更重要”。我们认为,重过程,就是要让学生亲历数学学习活动过程。在学习中,创设让学生 “主动建构”,主动学习的环境,让学生形成认知结构,学会“数学地思考”、提高用数学的能力。
如人教版小学五年级下册“3的倍数的特征”教学:
根据《标准》,我们设定以下教学目标:
1. 通过实践操作、观察、比较、抽象概括出“3的倍数的特征”。
2. 能用“3的倍数的特征”判断一个数是否能被3整除。
其中目标1是过程性目标,“是让学生经历前人认识事物的过程”,为达成这一目标,引导学生进行以下的活动:
启发猜想——“我们知道了2和5的倍数的特征,那么3的倍数有什么特征呢?”
让学生带着自己原有的知识背景、活动经验和理解主动走进学习活动。学生凭着已有的“2和5的倍数的特征”知识基础,会直观地得出“看个位是不是3的倍数”这一结论。
引导实践——“先把3的倍数找出来,看看你们的判断是否对?”
3×1=3,3×2=6,3×3=9,3×4=12,3×5=15,3×6=18,3×7=21……
引发思考—— “3,6,9是3的倍数,但12,15,18个位上的数就不是3的倍数” 这说明什么呢?
随着认知过程的逐步深入,学生原有的认知结构会受到不断的冲击,陷入疑惑。但是强烈的求知欲会引发学生思维的亢奋,而形成积极投入的学习状态。
小组交流——“3的倍数,到底有什么特征?” 教师设计以下表格,要求学生带着问题,四人小组合作,用小棒摆出3的倍数,讨论看有什么发现?
如:21、15、42、111分别摆成:
深入思考—— “21、15、42、111……的个位都不是3的倍数,观察3的倍数与小棒根数有什么关系?”
让学生探索发现:2 1=3,1 5=6,4 2=6,1 1 1=3,……小棒根数的和都是3的倍数。
发现规律—— “回想一下,这小棒的根数我们是用来表示什么的?” “你能说说3的倍数的特征吗?”
抽象概括——让学生提炼总结结论:一个数各位上的数的和是3的倍数,这个数就是3的倍数。
学生从“看尾数”到“看尾数”这种思维的定势受到冲击,让他们光看着数21、15、42、111……去找出“3的倍数的特征”,似乎找不到突破口,至少也会花费很多的时间。这里创编了“填表格”这个教学环节,让学生在相应的数位下用小棒摆数,目的是为要得出的规律搭建一座桥。学生通过观察自己摆的结果容易直观地得出“小棒根数的和是3的倍数”这一结论,而“小棒在各个位上根数,就是各个位上的数” ,进而得出“一个数各位上的数的和是3的倍数,这个数就是3的倍数”的推理。通过这认知过程的逐步深入,学生“发现了隐藏在具体事物背后的一般性规律”,他们的认知结构在不断的建立、完善中得到发展,从而实现学习过程的“主动建构”。
可见,学习的过程是学生带着学习目标,进行积极主动建构的过程。这个过程充分体现教师角色的改变:学生是数学学习的主人,教师是数学学习的组织者、引导者和合作者。这个过程的有效落实,才能更好地达成《标准》所要求的“过程性目标”。
三、对话、交流、沟通,让师生在学习活动中形成“学习共同体”
《标准》指出:“教学活动是师生积极参与、交往互动、共同发展的过程。有效的教学活动是学生学与教师教的统一,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教师是学习的组织者、引导者与合作者。”《标准》的这些阐述,说明了课堂上师生、生生的交往和共同活动的重要性。“学习共同体”的形成以及对课堂社会环境和情境的营造能够保证课堂上师生、生生的交往和共同活动得以有效进行,“四基”目标得以落实。“学习共同体”是指师生在课堂中为完成学习目标而展开的共同学习活动的团体。它强调的是共同体成员之间的相互对话、交流和沟通,分享彼此的情感、体验和观念,共同完成一定的学习任务。新课程强调教学过程是师生交往、共同发展的互动过程。建构主义理论研究认为:学习中知识建构不是任意的,它是具有多向社会性和他人交互性,知识建构的过程应有交流、磋商,并进行自我的调整和修正。这就是说,知识的建构不仅是个人的,也是社会的。在课堂上,师生、生生之间的交流、互动,各种观点的交锋、不同见解的碰撞、经历知识建构过程的学习体验,逐步形成“学习共同体”。这是落实课程标准中关于“学会与人合作,并能与他人交流思维的过程和结果”目标的重要手段,是获得数学学习成效的重要途径。
责任编辑 罗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