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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认为,现代法人产权制度,是在继承自然人产权制度的优点、扬弃其弊端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其形成经历了一个两权分离、统一和再分离的复杂过程。其特征是:首先通过现代信用制度使财产原始所有权和经营权初次分离,接着又在公司法人产权形态上实现所有权和经营权的重新统一,最后又在公司内部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再度分离。法人产权制度的革命意义在于,它使法人公司变成一个独立、完善和明确的产权单位,从而实现了企业家职能、积累职能和所有权约束职能的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