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由于各国法律在形式上的特点及法律文化历史传统方面的差异,两大法系国家的法学教学方法大有不同。在英美法系国家的法学教学中占据主导地位的是案例教学法,而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学教学则采用以讲授法为主的教学方法。近些年来,法学教育界开始提倡案例教学法。但我国法学教学切不可照搬英美法系国家的案例教学法,而应根据我国的实际,采用改进的案例教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