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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关系合约为切入点,运用交易费用的相关理论,对我国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间合作困境的机理进行探究,认为导致部门间合作困境的重要因素有:部门对"领域的极端敏感性"与合作之间的内在紧张关系;部门边界的模糊性为机会主义行为提供的体制可能性;监管"团队生产"的特性导致上级运用等级权威进行有效控制的困难;被普遍认可的协商机制的缺乏;部门间成本收益分配的不对等。要突破监管部门间合作的困境,实现各监管环节的无缝衔接,关键在于设计一个有效的食品安全治理结构,以减少治理主体之间合作的交易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