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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理查德赖特的《土生子》给美国黑人社会带来了巨大的影响和启示。犯罪之前的经历让别格产生了三种主要情绪——隔膜,怨恨以及畏惧。对这三种情绪的分析,包括如何产生,有何表现以及带来的影响,有助于帮助读者理解别格并不是生来就是杀人犯,他是被各种因素逼迫到犯罪道路上的,也易于理解这些因素是如何迫使他采用最激烈的方式去反抗,去逃离,最后以死亡来收场的。
关键词:《土生子》;隔膜;怨恨;畏惧;暴力
【中图分类号】G640
理查德赖特的小说《土生子》(1942年)是美国黑人文学的里程碑,它拥有强大的能量,对美国黑人的影响就如同德莱塞的《美国悲剧》(1925年)给迷惑、沉默的美国白人带来的影响一样深远。不同于白人作家斯托夫人《汤姆叔叔的小屋》(1852年)中善良温顺没有任何自由平等的汤姆叔叔,也不同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受争议的黑人领袖布克 T 华盛顿主张的妥协的黑人形象——不要政治权利、社会地位,只要工作、教育和金钱,赖特在《土生子》中创造了一位前所未有的黑人形象,别格用暴力与白人主宰的社会进行抗争,使自己重获自由与新生。在小说中,赖特揭示了将别格推向悲剧道路的三种主要情绪,分别是与黑人种族的隔膜,对种族歧视的愤恨以及对白人社会的恐惧,这三种情绪酝酿着别格的暴力,每一种情绪在小说的结构与主题上都得到了恰如其分的表现。
1. 隔膜
理查德赖特在再版的《土生子》前言“‘别格’是如何诞生的”中指出,在解释别格反叛原因时,我们无法一下子给出明确肯定的答案,但是他的性格一直受到两个主导因素的影响,其中一个是他跟宗教以及黑人群体的隔膜。别格不仅跟自己的家庭、朋友、女伴有隔膜,无法理解彼此,他也很不认同黑人领袖的主张以及大多数黑人信仰的宗教。
别格与自己的家人有着深深的隔膜。别格的母亲对他寄予了厚望,希望他可以成熟起来,让他们家过的好一些,她经常教育别格:“‘你要是接受了那工作,’…‘我可以给你们弄个好地方。你们可以过得舒服些,用不着过猪一样的生活。’”同时对于他的不上进表示很失望,每天都会责备他。而别格不相信凭借自己的一己之力可以给家庭带来改变,对于自己无力承担起家庭的重担他感到十分内疚与无奈。如此大的压力让别格产生了很大的火气,为了避免“恐惧和绝望得失去自持”,他在自己与家人之间设了一堵厚厚的墙,对家人的诉求和痛苦变得冷漠,与他们说不上两句话就会火冒三丈,摔门而出。道尔顿先生提供的司机工作,别格也是在妈妈的强迫下接受的,为此他内心充满了不情愿与怨气。暴力成为别格发泄愤怒的方式,小说开头别格打死老鼠的场景细致地刻画出别格的暴力以及他享受这种暴力的心态。“别格拿了一只鞋,拼命敲老鼠的脑袋,把它敲碎后,还歇斯底里地骂:‘你这狗娘养的!’
别格与黑人朋友们以及女友之间也无法交心。同样遭遇白人的压迫与不平等,别格的黑人朋友和女友大多已经习惯或者对此感到无奈,比如别格的朋友格斯会说“哟,看在老天爷的分上!像这样的事,你是没一点办法的。你干吗要操这份心呢?你是黑人,他们制定法律……”但是别格却反应强烈,他想读书,他想驾驶飞机。种种不公平让他充满怨气和傲气“有时候我觉得仿佛有什么可怕的事要发生在我身上发生。”愤怒让他与朋友们一起谋划抢劫白人布鲁姆的铺子,但最终因为格斯的害怕以及别格的担心让他俩打了起来,抢劫之事不了了之。别格与黑人女友蓓西之间也不存在真正的爱情,他们只是在痛苦中抱团取暖,他们之间除了性爱之外,毫无忠诚与信任。在别格杀死玛丽之后的逃亡中,因为担心蓓西出卖他,拖他后腿,别格就无情地将她杀死。即使在法庭生,别格对于蓓西的死也毫无愧疚与自责。
2. 怨恨
赖特在“‘别格’是如何诞生的”中详细地介绍了小说创作时期美国黑人所遭受的种族歧视、压迫以及所遭受的不公正待遇:“在Dixie存在两个世界,一个白人世界,一个黑人世界,并且他们界限分明。有白人学校和黑人学校,白人教堂和黑人教堂,白人做的生意和黑人的生意,白人墓地与黑人墓地,当然也分白人的上帝与黑人上帝……”别格反复抱怨道黑人与白人在受教育与就业机会、生存环境和社会地位等的差距,“他妈的,瞧!我们住在这儿,他们住在那儿。我们是黑人,他们是白人。他们什么都有,我们什么都没有。他们干啥都成,我们干啥都不成。就像关在监牢里似的。”
长期的压迫与偏见让别格对白人产生了强烈的愤恨,最终也促使别格对白人实施了一系列强烈的暴力。玛丽善良同情黑人,想帮别格走出困境,但是别格却不觉得这是善行。习惯了白人的欺凌与压迫,玛丽的亲密让别格很不自在,让他举得自己像一只狗。对于玛丽的死,别格也毫无愧疚,他承认从玛丽对他讲第一句话时他就开始恨她了,他在见到玛丽之前就已经开始恨她了。相反,杀死玛丽给别格带来了轻松与自信。
别格是意外地杀死了玛丽,没有谋划,是毫无意识的行为,但是犯罪之后,别格便接受了这个事实。因为这是发生在他身上最富有意义,最激动人心的事情,犯罪使他获得做事情的自由,他可以去选择,去实施。暴力带给别格的不是忏悔,而是一种得到自由和解放的快感,这也导致他之后毫无感觉地杀死蓓西,并且与警察展开输死搏斗。
3. 恐惧
白人长期的压迫不仅让别格对他们恨之入骨,同时也让别格对白人产生了恐惧,他害怕见到白人,害怕与白人一起工作。赖特在演讲中明确指出,不论是北方还是南方的黑人,都无数次听过一些黑人男孩被轻易地以强奸罪送入监狱,即使他们根本没有做此事。类似的事情经常发生,这代表了黑人在美国社会中无法得到保障的身份与地位,这样的见闻自然让别格畏惧白人。别格第一次到道尔顿先生家小心翼翼,如履薄冰,走路怯生生地,不敢抬起头,讲话声音微弱,呼吸吃力……
罗伯特伯恩在《<土生子>:一部社会反抗的小说》中指出,对于别格来说,每一次的暴力都是一种减少畏惧的手段,因为强大的畏惧在他内心自动地产生了剧烈的暴力倾向。”即使是瞎了的道尔顿太太也让别格十分恐惧。
别格不是与生俱来的杀人犯,他的罪行是被独特的社会环境塑造出的,在充满压迫的社会中,他的所有希望和追求都被无情地剥夺。犯罪对别格来说既是意外,也是命中注定。与家人及黑人种族的隔膜,对白人社会的的恨与恐惧在别格内心激荡交织着,塑造了他独特的性格。别格对生活的态度是犯罪的,他每一次与白人相遇,便在“谋杀”,他的每一个想法都是潜在的“谋杀”,他的每一个行动都是对社会的反抗。暴力对他来说是一种解脱与获取自由的方式,一种可以遵循内心的自主行为,一次一次的暴力让他内心的痛苦与恐惧得到宣泄,但同时也一步步让他走上了不归路。
参考文献:
[1]常耀信,《美国文学简史》[M],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2008。
[2]理查德赖特,施咸荣译,《土生子》[M],南京:译林出版社,2008。
[3] Bone, Robert. “Native son: A Novel of Social Protest”. The Negro Novel in America [M].Rev. ed. New Haven: Yale University Press. 1965.
关键词:《土生子》;隔膜;怨恨;畏惧;暴力
【中图分类号】G640
理查德赖特的小说《土生子》(1942年)是美国黑人文学的里程碑,它拥有强大的能量,对美国黑人的影响就如同德莱塞的《美国悲剧》(1925年)给迷惑、沉默的美国白人带来的影响一样深远。不同于白人作家斯托夫人《汤姆叔叔的小屋》(1852年)中善良温顺没有任何自由平等的汤姆叔叔,也不同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受争议的黑人领袖布克 T 华盛顿主张的妥协的黑人形象——不要政治权利、社会地位,只要工作、教育和金钱,赖特在《土生子》中创造了一位前所未有的黑人形象,别格用暴力与白人主宰的社会进行抗争,使自己重获自由与新生。在小说中,赖特揭示了将别格推向悲剧道路的三种主要情绪,分别是与黑人种族的隔膜,对种族歧视的愤恨以及对白人社会的恐惧,这三种情绪酝酿着别格的暴力,每一种情绪在小说的结构与主题上都得到了恰如其分的表现。
1. 隔膜
理查德赖特在再版的《土生子》前言“‘别格’是如何诞生的”中指出,在解释别格反叛原因时,我们无法一下子给出明确肯定的答案,但是他的性格一直受到两个主导因素的影响,其中一个是他跟宗教以及黑人群体的隔膜。别格不仅跟自己的家庭、朋友、女伴有隔膜,无法理解彼此,他也很不认同黑人领袖的主张以及大多数黑人信仰的宗教。
别格与自己的家人有着深深的隔膜。别格的母亲对他寄予了厚望,希望他可以成熟起来,让他们家过的好一些,她经常教育别格:“‘你要是接受了那工作,’…‘我可以给你们弄个好地方。你们可以过得舒服些,用不着过猪一样的生活。’”同时对于他的不上进表示很失望,每天都会责备他。而别格不相信凭借自己的一己之力可以给家庭带来改变,对于自己无力承担起家庭的重担他感到十分内疚与无奈。如此大的压力让别格产生了很大的火气,为了避免“恐惧和绝望得失去自持”,他在自己与家人之间设了一堵厚厚的墙,对家人的诉求和痛苦变得冷漠,与他们说不上两句话就会火冒三丈,摔门而出。道尔顿先生提供的司机工作,别格也是在妈妈的强迫下接受的,为此他内心充满了不情愿与怨气。暴力成为别格发泄愤怒的方式,小说开头别格打死老鼠的场景细致地刻画出别格的暴力以及他享受这种暴力的心态。“别格拿了一只鞋,拼命敲老鼠的脑袋,把它敲碎后,还歇斯底里地骂:‘你这狗娘养的!’
别格与黑人朋友们以及女友之间也无法交心。同样遭遇白人的压迫与不平等,别格的黑人朋友和女友大多已经习惯或者对此感到无奈,比如别格的朋友格斯会说“哟,看在老天爷的分上!像这样的事,你是没一点办法的。你干吗要操这份心呢?你是黑人,他们制定法律……”但是别格却反应强烈,他想读书,他想驾驶飞机。种种不公平让他充满怨气和傲气“有时候我觉得仿佛有什么可怕的事要发生在我身上发生。”愤怒让他与朋友们一起谋划抢劫白人布鲁姆的铺子,但最终因为格斯的害怕以及别格的担心让他俩打了起来,抢劫之事不了了之。别格与黑人女友蓓西之间也不存在真正的爱情,他们只是在痛苦中抱团取暖,他们之间除了性爱之外,毫无忠诚与信任。在别格杀死玛丽之后的逃亡中,因为担心蓓西出卖他,拖他后腿,别格就无情地将她杀死。即使在法庭生,别格对于蓓西的死也毫无愧疚与自责。
2. 怨恨
赖特在“‘别格’是如何诞生的”中详细地介绍了小说创作时期美国黑人所遭受的种族歧视、压迫以及所遭受的不公正待遇:“在Dixie存在两个世界,一个白人世界,一个黑人世界,并且他们界限分明。有白人学校和黑人学校,白人教堂和黑人教堂,白人做的生意和黑人的生意,白人墓地与黑人墓地,当然也分白人的上帝与黑人上帝……”别格反复抱怨道黑人与白人在受教育与就业机会、生存环境和社会地位等的差距,“他妈的,瞧!我们住在这儿,他们住在那儿。我们是黑人,他们是白人。他们什么都有,我们什么都没有。他们干啥都成,我们干啥都不成。就像关在监牢里似的。”
长期的压迫与偏见让别格对白人产生了强烈的愤恨,最终也促使别格对白人实施了一系列强烈的暴力。玛丽善良同情黑人,想帮别格走出困境,但是别格却不觉得这是善行。习惯了白人的欺凌与压迫,玛丽的亲密让别格很不自在,让他举得自己像一只狗。对于玛丽的死,别格也毫无愧疚,他承认从玛丽对他讲第一句话时他就开始恨她了,他在见到玛丽之前就已经开始恨她了。相反,杀死玛丽给别格带来了轻松与自信。
别格是意外地杀死了玛丽,没有谋划,是毫无意识的行为,但是犯罪之后,别格便接受了这个事实。因为这是发生在他身上最富有意义,最激动人心的事情,犯罪使他获得做事情的自由,他可以去选择,去实施。暴力带给别格的不是忏悔,而是一种得到自由和解放的快感,这也导致他之后毫无感觉地杀死蓓西,并且与警察展开输死搏斗。
3. 恐惧
白人长期的压迫不仅让别格对他们恨之入骨,同时也让别格对白人产生了恐惧,他害怕见到白人,害怕与白人一起工作。赖特在演讲中明确指出,不论是北方还是南方的黑人,都无数次听过一些黑人男孩被轻易地以强奸罪送入监狱,即使他们根本没有做此事。类似的事情经常发生,这代表了黑人在美国社会中无法得到保障的身份与地位,这样的见闻自然让别格畏惧白人。别格第一次到道尔顿先生家小心翼翼,如履薄冰,走路怯生生地,不敢抬起头,讲话声音微弱,呼吸吃力……
罗伯特伯恩在《<土生子>:一部社会反抗的小说》中指出,对于别格来说,每一次的暴力都是一种减少畏惧的手段,因为强大的畏惧在他内心自动地产生了剧烈的暴力倾向。”即使是瞎了的道尔顿太太也让别格十分恐惧。
别格不是与生俱来的杀人犯,他的罪行是被独特的社会环境塑造出的,在充满压迫的社会中,他的所有希望和追求都被无情地剥夺。犯罪对别格来说既是意外,也是命中注定。与家人及黑人种族的隔膜,对白人社会的的恨与恐惧在别格内心激荡交织着,塑造了他独特的性格。别格对生活的态度是犯罪的,他每一次与白人相遇,便在“谋杀”,他的每一个想法都是潜在的“谋杀”,他的每一个行动都是对社会的反抗。暴力对他来说是一种解脱与获取自由的方式,一种可以遵循内心的自主行为,一次一次的暴力让他内心的痛苦与恐惧得到宣泄,但同时也一步步让他走上了不归路。
参考文献:
[1]常耀信,《美国文学简史》[M],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2008。
[2]理查德赖特,施咸荣译,《土生子》[M],南京:译林出版社,2008。
[3] Bone, Robert. “Native son: A Novel of Social Protest”. The Negro Novel in America [M].Rev. ed. New Haven: Yale University Press. 19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