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司法认知影响的责任承担

来源 :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ppt1000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司法认知是与证据制度相关联的一项制度,是一种证明责任的形式,是公正行使审判权的重要体现。本文以司法认知的基本理论为基础,分析法官在司法认知过程中的责任及司法认知对当事人责任的影响,呈现出司法认知影响的初始责任和争执之后责任的动态继续。
  关键词:司法认知;初始责任;动态责任继续;证明负担转承
  一、司法认知的理论概述
  司法认知是法官对于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的特定事实,无需当事人举证证明,直接认定其效力的诉讼证明形式。司法认知的对象包括法律和事实。法律应当成为司法认知的对象,对于事实作为司法认知的对象也是各国法律通行的规定。对于司法认知的事实地界定,可以采用国际通行的标准,即“众所周知的事实”或“显著事实”。“所谓显著之事实,即系一般公知(或周知)之事实,则凡一国之内,一区域之内,一社会公共利益之内,人所共知之事实,或本于经验法则,为人所知悉之事实皆属之。”换言之,众所周知的事情的标准是其具有显著性或者众所周知性,同时这种周知有着地域的限制,应当将周知性和审理案件法院的地域管辖范围或者社会文化范围相联系,选择适当的范围作为周知性的界定标准。司法公正与司法效益是司法认知所追求的价值,这两种价值理念是贯穿在司法认知适用过程中对于司法认知影响的各方责任也有重要的制约作用。
  二、司法认知影响的责任概述
  本文论及的司法认知影响的责任是一种广义的责任,是指法官进行司法认知前后,法官和当事人应当承担的义务、责任或者是负担,司法认知对责任的影响是通过效力和争执起作用的。
  司法认知的效力是指法官做出司法认知后,对于诉讼中责任和事实所产生的效果。司法认知的效力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司法认知的事项法官无须再进行调查,可以作为裁判的依据;司法认知卸除了主张方当事人的举证责任;如果相对方当事人反对司法认知,则将举证证明司法认知不合适的责任转移给该方当事人。司法认知的直接效果确定法官和当事人最初始的责任承担,如果相对方当事人进行争执,则证明司法认知错误的举证责任就需要相对方当事人承担,引发责任的动态变化。
  三、司法认知影响的初始责任
  法官的初始责任始于司法认知前,法官应当依职权或者依当事人申请进行司法认知,作为司法认知主体的法官应当尽自己最大的注意义务,按照法律程序确定司法认知事项,保证司法认知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法官的初始责任主要包括确定责任及程序性责任。法官的确定责任是法官在做出司法认知前,要确定该事项是否具有法律明确的规定或者是否是众所周知性、真实性、正确性、案件联系性的综合责任。首先,法官应当遵循法律对法律规定的事项进行司法认知,即应予司法认知。其次,对于法律未明确规定的事项,法官应当结合法院管辖和社会文化,根据自己的知识和理性来判断其是否具有众所周知性,保证司法认知的合理性基础。再次,对于具有众所周知性的事项,法官仍应确定该事项是否真实正确,排除瑕疵错误的事项。最后,法官仍需确定进行司法认知对于具体案件的解决是否具有促进作用,即司法认知与案件是否存在联系。法官的程序性责任是法官做出司法认知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必要的程序性行为的责任。法官应当遵守法律程序,在进行司法认知时通知当事人并进行释明,告知当事人异议权利,使当事人能够充分地知晓法官进行司法认知的理由,知悉自己举证责任的变化。
  司法认知卸除了主张方当事人的证明责任,但基于诉讼促进义务,主张方的当事人应当提醒法官对司法认知的事项进行认知,配合法官提供相应的材料或者线索。司法认知是诉讼证明责任转承的形式,司法认知将举证责任的负担转移给相对方当事人,影响相对方当事人的初始责任,即司法认知的做出对证明责任分配进行了改变,但不是行为上由相对方进行举证证明,只有相对方争执时,才需要其承担行为意义上的责任。
  四、司法认知影响责任的动态继续
  基于司法认知的可争执性,相对方当事人享有提出证据证明司法认知不当的权利。当事人对司法认知进行争执,初始责任的形态发生变化,即责任的动态继续。法官责任的动态继续是在司法认知做出之后,当事人责任的动态继续是以对司法认知的争执为临界点。
  司法认知作出后,法官的责任由确定责任转为修正责任。法官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如果法官发现司法认知存在瑕疵或者当事人对司法认知提出争执并且提供了证据加以证明,法院应当进行审查并且通过适当的手段加以弥补和修正,甚至否定司法认知的效力,恢复证明责任的分配。如果相对方当事人对司法认知进行争执,则应当在提供证据证明司法认知错误,当事人可以通过证据证明司法认知的众所周知性不足、不真实正确、与案件没有联系或者程序不合法。责任的动态继续是否终结取决于司法认知的最终效力。如果司法认知正确或者修正后且为当事人接受,司法认知仍然生效,司法认知的责任因没有再争执而归于终结。如果司法认知错误,法官应当决定司法认知不生效力,司法认知责任的动态继续归于终结。
  五、结语
  司法认知是民事诉讼中证明责任的特殊方式,对司法公正与司法效率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法官在司法认知的过程中履行责任,保证司法认知的正确性;同时,司法认知对责任的影响最核心的是当事人间证明责任的转承,即卸除一方当事人对于司法认知事项的证明责任,将举证证明负担转移给相对方当事人。但是,司法认知是可以争执的,证明责任也会动态的变化,最终归于确定。
其他文献
摘 要:我国大学生创业率逐年升高,然而大学生创业的质量与水平却不甚理想。其根本原因在于我国大学生创业教育制度仍不完善。本文旨在针对现今我国创业教育的政策问题,结合国外创业教育发展的优秀经验与基本国情,提出对我国大学生创业教育制度发展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大学生创业;创业教育;保障机制  随着“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口号的提出,我国政府不断加大对大学生创业的重视,目前我国大学生创业发展趋势不断转好,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法律和规范出现不能完全适应社会现实的发展。面对这种情况,迫切需要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在文中就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提出几点看法,以期能够更好
摘要:民事执行权是既不完全属于司法权,也不完全属于行政权,是较为独立的国家权力。对民事执行权进行明确定位,可以正确认识民事执行权的性质,规范民事执行的法律程序。  关键词:民事执行权;独立;边缘  一、提出问题  民事执行权作为相关部门采取的强制性执行措施,主要目的是对公民的应尽义务进行规范,同时保障人权。民事执行权目前为止并没有明确的定位和意义,不同国家,其特性也有所不同。因为对民事执行权的认识
7月28日,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公布了第一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单。全国320个乡村入选,山西省晋中市平遥县段村镇横坡村、晋中市昔阳县大寨镇大寨村、吕梁市汾阳市贾家庄镇贾家庄村、阳泉市平定县娘子关镇娘子关村等八个村名列榜单。这些列入名录的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将优先享受国家有关支持政策。  横坡村是一个具有几千年悠久历史的古村落,村里有很多的古院落,习俗悠久,文化底蕴深厚。2012年起,
摘要:在我国的商法体系中,商行为是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可以说,没有商行为,《商法通则》的存在也就没有了意义。对于商行为的研究,始终是学术界的热点,但是商行为的复杂性和多变性使得关于商行为的研究永远都不会失去意义。本文主要针对商行为的独立性展开,介绍了商行为独立性的内涵、商行为独立性的原因以及商行为独立性的影响。  关键词:商行为;独立性  关于商事行为的研究,我国仍然处在起步阶段,很多理论尚不成熟
<正> 近年来,关于毛泽东生平和思想的研究有比较突出的变化和进展,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毛泽东生平的介绍与研究自从拨乱反正,总结历史经验,逐渐消除对毛泽东的个人崇拜
摘要:企业在市场化的发展过程中,不仅要对经济利益得到充分重视,还要能够承担相应社会责任,这些也已经成了社会发展的共识。基于此,本文则主要就经济法的视角下企业的社会责任相关问题进行详细探究,希望能借此理论研究对实际起到一定促进作用。  关键词:企业;经济法;社会责任  一、引言  当前我国正处在全面改革的深化阶段,在各个领域的发展方面都有着很大的转变,尤其是企业的发展在这一环境下发生的变化比较显著。
近日,根据晋中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下发《关于表彰2017年-2018年度晋中市精神文明创建先进典型的决定》,平遥煤化集团被授予“文明单位标兵”荣誉称号。这是平遥煤化集团连续第三次荣获此殊荣。  文明单位创建是晋中市精神文明创建重要内容之一,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提升单位形象的有效载体。近年来,平遥煤化集团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不断完善文明创建工作领导机制,做到目标明确、重点突出、载体多样、内
目的:了解痴呆患者照护者家庭功能、应对方式和创伤后成长的现状,分析三者的相关性及创伤后成长的影响因素;使用结构方程模型构建痴呆患者照护者家庭功能、应对方式与创伤后
随着市场准入改革的进一步推进,统一、开放、多元、高效的石油流通体制正在形成,民营等社会资本正逐步以多种形式进入石油石化行业,石油销售领域已成为推行混合所有制经营的重要领域之一。  一、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具有重要意义  发展混合所有制是深化国企改革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构建多种资本共同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实体;有利于多种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有利于加快国有石油企业专业化发展步伐,完
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