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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单位会计资料能不能真实、完整地反映其财务收支及管理状况。这其中有客观原因,但也有人为因素。造成单位会计资料不真实、不完整的原因是什么?谁应该对单位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任。本文对此进行探讨。
【关键词】负责;责任;对策
作者简介:陆红霞(1978.10—),女,汉族,宁夏中卫人,就职于原州区北塬街道办事处,中级经济师,大学学历。
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是会计工作的基本要求,这一基本要贯穿于会计工作全过程,又是财会人员职业道德、职业操守的根本要求,同时也是为单位财务活动、经营管理、国家宏观经济管理及投资人、债权人等提供准确、可靠会计信息的重要保证。我们在检查中发现,有些单位财务资料不完整,有短缺报表的、短缺记账凭证的、也有记账凭证无编号和编号不连续的、某个年度的账册、银行存款对账单缺失的、已使用票据存根缺失的;会计移交资料不完善的、会计档案不装订或装订不完善的,甚至存在已发生多年的经济业务还未办理会计手续、甚至存在已发生多年的经济业务还未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现象,单位债务及固定资产没有入账等等。
1.谁应该对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1.1单位法人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条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财政部、国家档案局联合发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第四务规定,“各单位必须加强对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法人代表对本单位各项工作全面负责,所以应对本单位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1.2单位财务人员负责
财务人员是本单位会计核算、会计内部稽核与监督及各项单位基础工作的主体。为保证会计核算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会计法》第二章对办理会计核算的原则、范围、时效、程序及会计档案资料的原则作了规定,第三章对公司、企业的会计核算还作了特别规定。國务院发布的《会计人员职权条例》第六条对会计人员“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妥善保管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档案资料”的责任作了明确。另外,财政部《会计人员工作规则》对会计档案的责任人也有明确规定。作为具体从事会计核算和收集、保管会计资料的会计人员,也理所当然地对会计核算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1.3票据报销者负责
相关人员在报销费用,提供票据时,原始票据的真实性、完整性非常重要。会计人员并没有火眼金睛,并不能非常准确的识别票据的真假。现在假发票泛滥,应该加大执法力度,从源头上,从法制意识上着手,杜绝假发票。
2.应该负什么相关的责任
在日常的财务活动中,可能影响会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的行为主要有:
(1)提供虚假票据的行为。
(2)违反会计核算制度的行为。
(3)隐匿、故意销毁会计资料的行为。
(4)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会计资料的行为。
(5)其他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等。
对以上行为,《会计法》第六章明确规定:情节轻微、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将被处以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降级、撤职直至开除等行政处分;对其中的会计人员,还将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保证会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的对策
3.1认真学习,提高法律意识
单位负责人、会计人员应认真学习《会计法》,务必遵守《会计法》;另外,也应对其他财经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有所了解。特别是单位具体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严格按照 《会计法》,《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会计人员工作规则》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并妥善保管各种财务会计资料。
3.2建立制度,形成监督制约机制
实际工作中,单位负责人为切实执行《会计法》所赋予的法定基本职责,可以根据本单位内部管理的需要,根据《会计法》第四章有关会计监督、第五章有关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规定的相关事项,建章立制,将其对会计工作的责任在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之间进行适当分解 ,形成监督制约机制如财务印鉴支票分开,会计出纳分设,内部形成层层制约的会计责任体系。
3.3加强培训,提高会计人员业务素质
首先,不管是单位内部还是财政部门,都要加大对会计人员的培训力度,使他们掌握新知识、新政策、以适应当前社会快速发展的需要。其次,还要组织会计人员外出培训学习,加强交流,学习一些地方的先进经经验,并结合到本单位的实际工作中,以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并不断积累经验,提高会计人员核算水平。
【关键词】负责;责任;对策
作者简介:陆红霞(1978.10—),女,汉族,宁夏中卫人,就职于原州区北塬街道办事处,中级经济师,大学学历。
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是会计工作的基本要求,这一基本要贯穿于会计工作全过程,又是财会人员职业道德、职业操守的根本要求,同时也是为单位财务活动、经营管理、国家宏观经济管理及投资人、债权人等提供准确、可靠会计信息的重要保证。我们在检查中发现,有些单位财务资料不完整,有短缺报表的、短缺记账凭证的、也有记账凭证无编号和编号不连续的、某个年度的账册、银行存款对账单缺失的、已使用票据存根缺失的;会计移交资料不完善的、会计档案不装订或装订不完善的,甚至存在已发生多年的经济业务还未办理会计手续、甚至存在已发生多年的经济业务还未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现象,单位债务及固定资产没有入账等等。
1.谁应该对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1.1单位法人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条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财政部、国家档案局联合发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第四务规定,“各单位必须加强对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法人代表对本单位各项工作全面负责,所以应对本单位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1.2单位财务人员负责
财务人员是本单位会计核算、会计内部稽核与监督及各项单位基础工作的主体。为保证会计核算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会计法》第二章对办理会计核算的原则、范围、时效、程序及会计档案资料的原则作了规定,第三章对公司、企业的会计核算还作了特别规定。國务院发布的《会计人员职权条例》第六条对会计人员“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妥善保管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档案资料”的责任作了明确。另外,财政部《会计人员工作规则》对会计档案的责任人也有明确规定。作为具体从事会计核算和收集、保管会计资料的会计人员,也理所当然地对会计核算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1.3票据报销者负责
相关人员在报销费用,提供票据时,原始票据的真实性、完整性非常重要。会计人员并没有火眼金睛,并不能非常准确的识别票据的真假。现在假发票泛滥,应该加大执法力度,从源头上,从法制意识上着手,杜绝假发票。
2.应该负什么相关的责任
在日常的财务活动中,可能影响会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的行为主要有:
(1)提供虚假票据的行为。
(2)违反会计核算制度的行为。
(3)隐匿、故意销毁会计资料的行为。
(4)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会计资料的行为。
(5)其他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等。
对以上行为,《会计法》第六章明确规定:情节轻微、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将被处以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降级、撤职直至开除等行政处分;对其中的会计人员,还将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保证会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的对策
3.1认真学习,提高法律意识
单位负责人、会计人员应认真学习《会计法》,务必遵守《会计法》;另外,也应对其他财经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有所了解。特别是单位具体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严格按照 《会计法》,《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会计人员工作规则》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并妥善保管各种财务会计资料。
3.2建立制度,形成监督制约机制
实际工作中,单位负责人为切实执行《会计法》所赋予的法定基本职责,可以根据本单位内部管理的需要,根据《会计法》第四章有关会计监督、第五章有关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规定的相关事项,建章立制,将其对会计工作的责任在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之间进行适当分解 ,形成监督制约机制如财务印鉴支票分开,会计出纳分设,内部形成层层制约的会计责任体系。
3.3加强培训,提高会计人员业务素质
首先,不管是单位内部还是财政部门,都要加大对会计人员的培训力度,使他们掌握新知识、新政策、以适应当前社会快速发展的需要。其次,还要组织会计人员外出培训学习,加强交流,学习一些地方的先进经经验,并结合到本单位的实际工作中,以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并不断积累经验,提高会计人员核算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