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不热爱保罗·斯科尔斯(短篇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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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段凡,四十三岁的“老男人”,是我们这一帮朋友里的球痴,他爱球,尤其痴迷保罗·斯科尔斯。我们在取笑他的同时,也在吹嘘:谁不热爱斯科尔斯,就如同谁不热爱青春岁月。青春一去不复,但热血依旧。
  不能不管了。
  段凡拎着酒瓶从张勇的复式楼梯上往下跳,炸裂的玻璃碴儿差点把他戳瞎。他昏迷不醒,张勇扑通跪地,一手按住他下颚动脉。后来他在急救车上醒了,头一句就是,今晚曼城打曼联。医生说,看来问题不大。是的,问题不算大,最后确诊轻微脑震荡,歇四周归队。但跑不动,出球慢,转身也慢,基本和从前那个保罗·斯科尔斯一样骁勇的中场后腰说再见了。从前他多他妈能跑,900平方米的球场也容不下他。下场后我不敢看他眼睛,也不敢看他脑袋。估计后脑勺有手指宽的疤。他向兄弟们复述断片前一秒——黑暗,针尖大的黑暗。
  张勇咋了他喝酒?
  “我告诉他,只要看上我公司任何一个姑娘,我立马牵线。他不说好,不说不好,三拳打不出个屁。只认得喝、喝。喝多了就躥我楼梯上……”
  我们收东西撤离海埂三号场。晚霞在低空燃烧,脚底优质的小叶草扑哧响,像浸水的毯子。我们在停车场道别。不能放任不管了。不能不管管我们的保罗·斯科尔斯了。他直着脖颈,朝我挥了挥手。
  黑暗。针尖大的黑暗。我想象不出来。
  段凡四十三了,没结婚,没女人。我猜这是他从楼梯上往下跳的原委。当然啦,他不会承认。我了解他,比他自己更了解他。当年我将一个家境不错、大学本科的高中同学介绍给他,他见了面,一声不吭。桂子把一个离婚出纳带到他面前,他整晚就说七个字,“请把那瓶酒给我。”小宝前后为他张罗三个,没一个让他开口。狗日的段凡,他手拎啤酒,缩进墙角,管你三七二十一。烦透了。我们烦透了。人过四十,要相亲结婚就太难了,就像七老八十还想满场飞奔。
  我打他电话。
  “睡了?”
  “没有。三点英超。”他说。
  “你到底咋想?”
  “想哪样?”
  “为哪样跳楼?”
  “我说了。”
  “你没说。”
  “哪样也不想。”
  “真不找个伴?”
  “没意思。”
  “就足球有意思?”
  “行啦老李。”
  “你还真以为你能踢一辈子?”
  “行啦行啦。”
  “保罗·斯科尔斯有老婆,而且有三个娃。”
  他不吭声。我能听见他呼呼喘息。他好像又喝高了。也许满地啤酒瓶。
  “你听着,”我一字一句地说,“2003年,斯科尔斯累积黄牌错过欧冠决赛,最后曼联夺冠,斯科尔斯从两层高的看台上跳下来——对,跳下来,死死抱住弗格森。”
  他挂了电话。
  狗日的。
  他要傻到什么时候?
  周五,大伙在彭翔楼下小酒馆喝酒,酒馆老板问何时结账,小孙操着标准的东北普通话说,“你怕咱不给钱还是咋的?喝到明早上,咋的?”老板吓坏了,“几位大哥,要哪样,只管说。”
  凌晨一点,昆明的金色灯光洋洋洒洒,彭翔表妹及其闺蜜出场了。表妹的闺蜜一头长发,打着小卷卷,穿低胸夹克,紧身牛仔裤,身材火辣。大伙明白了,彭翔醉翁之意不在酒,在段凡。但是对于其貌不扬、除了足球什么也不爱的段凡来说,这姑娘绰绰有余,用鲜花和牛粪来形容一点也不过分。小孙刘磊桂子们立即大献殷勤。段凡亮出标志性动作:缩进墙角,垂着脑袋,一杯接一杯喝酒。
  姑娘说,“我叫束薪。束河的束,柴薪的薪。”
  桂子说,“我这辈子头一回碰上姓束的。他姓段,段凡。平凡的凡。”
  “我三十五。”她说。
  “他四十三。”桂子笑了。
  兄弟们使劲讲些废话。之后,彭翔问她,“你喜欢足球?”
  “喜欢。最爱英超。”
  段凡看了看她。
  “哪支队?”彭翔说。
  “曼联。我是二十年曼联铁粉。最爱保罗·斯科尔斯。太伟大了。平凡的伟大。弗格森退位,斯科尔斯挂靴,曼联找不着北太正常了。穆里尼奥有戏,曼联会越来越好。小将拉什福德不可限量。”
  “不喜欢小贝?”
  “我说的是最。最爱斯科尔斯。”
  段凡扛不住了,从墙角磨磨蹭蹭过来,小声说,“保罗·斯科尔斯哪年的?”
  “1974年生于索尔福德,92班主力,为曼联出战718场。”
  段凡血往上涌,像被某种东西钳住了。一个漂亮女人,一个懂球的漂亮女人。二十年来的偶像非斯科尔斯莫属。他一直模仿斯科尔斯——不惜体力地奔跑,传球简洁、再简洁。平凡的伟大,说得多好。斯科尔斯效力曼联三十年,谁都可以盖过他,谁也取代不了他。当他不上场的时候,曼联就不那么稳当了。段凡在我们球队的地位差不多与斯科尔斯相当,他总爱引用齐达内的话,“斯科尔斯是我们这个时代最伟大的球员,没有之一。”
  彭翔让他和束薪坐一起。两人一直聊英超,很多八卦我们闻所未闻。后来彭翔让他送她回家,他也很想送她回家,虽然嘴上不说。他们在街边打车,段凡坐副座,束薪坐后座。车子沿长春路飞驰,他好几次想悄悄回头,但每次都被刺眼的路灯吓退了。
  “你从小踢球?”她说。
  “……初中。”
  “没进校队?”
  “没有。”
  她忽然笑了。
  “对不起。我不是——”她说。
  他没吭声。
  “你周末有空?”她说。
  “周六,踢球。”
  “我想去怒江。一起?”
  “……开车?”
  “对,自驾。轮流开?”
  “……”
  “明天之内,一定给我答复。”
  凌晨三点,他打开电视,切尔西对阿森纳,蓝军3比2险胜。他不如从前激动,也不再觉得非看不可。自从保罗·斯科尔斯退役,英超就没那么牛逼了。就像马拉多纳之后的阿根廷,罗纳尔多之后的巴西。他想起斯科尔斯对阵利物浦的35米远射,想起他满头金发和腼腆笑容,想起他飞奔时有些宽大的曼联球衫。接传球太干净了,像风掠过冰面。他起来,打开一瓶啤酒,喝到一半,比赛结束。他关掉电视,躺下。第二天没去单位——他那个工作去不去无所谓。下午,他给束薪发了一条短信:怒江。   这差不多就是段凡和束薪初识的过程。现在,我把它写成小说冒着相当大的风险——写出来的未必是真的,何况未经两位同意。是啊,我没征求他们意见(需要征求吗?)算了,何必担心一个摔坏脑子的傻瓜——上上礼拜,大雨天,他居然跑到海埂3号场,打电话问我咋没一个人?我说,小蒋没通知你下雨改期?他没说话,背景是噼里啪啦的雨声,间或有电闪雷鸣。
  “就我一个人,老李。就我一个。”
  “行啦。等着,我过来。”
  我赶到海埂,雨小了些。我停好车,撑伞往里走,远远望见段凡打一把黑伞立在3号场边,粗大的桉树站在他身后,像暗黄的巨人。雨点敲打草皮,发出清脆的吱吱声。
  “抽烟?”我问他。
  他摇头。
  我取一支,点上。昆明遇雨成冬,真他妈冷。
  我抽完一支,又取一支,点上。
  放眼望去,1号、2号、3号、4號、5号、6号场不见一个人。连缀的草皮像一片绿海。
  雨势不减,风越来越凉。
  “走吧?”
  他不吭声,一手揣兜里。
  “不走?”
  等于白问。
  雨点噼噼啪啪打在桉树叶上。草地上的雨声弱下去了。
  “当年,当年下多大的雨也要整啊。”他说,“1997年、2003年……记得吗,老李?”
  我说,我记得,都记得。海埂烂得像秧田,大雨如注,我们上场玩命。球落在过脚面的积水里动弹不得,你必须使劲捅它、踹它,像犁地一样把它弄到干一点的地方才能往前推进。早就不讲技战术了,全在烂泥里摸爬滚打。真过瘾。真是过瘾。雨水汗水海埂臭烘烘的烂泥糊住你的脸,让你喘不上气,让你激动得像要渴死的马。
  “今晚英超?”我说。
  “南安普敦打桑德兰。”他说。
  “回吧?找地方坐坐?”
  “还是斯科尔斯牛逼。”他说。
  “行啦。”我说。
  “跑几圈。”
  我没法反对。我为他撑伞,他脱了衣裤,换上行头,转身扎进雨里。噼里啪啦的跑动声相当空旷,像巨石锤击大地。白色水花在他老迈的耐克鞋钉下飞溅。他掠过我,将海埂基地黑乎乎的恶臭甩我一脸。
  段凡七天后回来的,那场野球束薪并未光临,让我们的期待落了空。他照样跑不动,迟缓、疲惫,像垂死的狗。桂子说,他肯定在怒江途中把自己一次性掏空了。我们哈哈大笑,意淫各种场面,想象他们从昆明——怒江近千公里的漫长旅途中,租住一个又一个破烂小旅馆,把劣质小铁床折磨得吱吱叫,让隔壁的人拍墙大骂:狗日的,轻点嘛。
  段凡扇他们嘴巴,桂子小蒋小孙兔子一样逃窜。彭翔将他拽到场边,问他进展如何,他一声不吭。彭翔急了,有进展,还是没进展啊?段凡说,狗屁进展,回家!
  后来我才知道,段凡、束薪在怒江开过一间房,但是,他连她手都没碰过。
  这还是爷们儿干的?
  兄弟们骂他“装逼”“哄鬼”。只有我信他。是的,我信。我们认识太久了,他二十四、我二十二那年就组建了“红番”足球队,打遍昆明无敌手。我太了解他啦。他这辈子除了足球谁也不爱,除了斯科尔斯谁也不爱。多年来英超必看,无论多晚,他一定提前五分钟起来。没女人。一个也没有。一个男人怎么能没有女人呢?他不是gay,当然不是。可到底是什么东西妨碍他找一个女人,哪怕和她睡上一次呢?
  去怒江途中,他们第一夜住大理,各要了一间房。次日,束薪说两间房太浪费了,不如就一间?段凡没吱声。别克昂科拉沿大理——保山高速穿山越岭,公路正前方,黛青色高山气势雄浑,河流在峡谷里飞奔;太阳划过山脊,余光闪闪发亮;当宽阔的大河突然出现,他的心怦怦跳。来到怒江——保山岔道口,他换束薪开车,以一百码速度冲上怒江高速。山越来越陡,像巨人刀削斧砍的废墟。束薪听一张《绿洲》专辑,进入泸水才换了张学友的老歌。束薪说,你一个踢球的不热爱摇滚?他不知该怎么回答。一直聊足球,她竟然知道当年皇马来昆明时小贝的房间卖出了什么价钱;还能说出1982年、1986年世界杯决赛首发名单。绝大多数时候,他只能羞愧地担当听众。天擦黑时终于抵达六库——怒江州府所在小镇,找到一家整洁的小旅馆。她就开了一间房。
  他后来讲,这是他度过的最惊心动魄的夜晚,没有之一。
  进门后,束薪翻出一堆东西直奔卫生间。他打开电视,卫生间的流水声高一阵低一阵。屋里一股霉味。也许一小时,也许更久,她终于托着毛巾包裹的长发出来了,身穿自带的白色睡衣。
  “你去吧。”她说。
  他三下五除二,尽可能不发出多余响动。出来时穿得整整齐齐。她选了靠墙的床躺下,两腿交叉,小腿裸着,亮得耀眼。他在空床上坐下来。她盯着电视。倦意和兴奋同时压迫着他。
  “喝茶吗?”她说。
  他没说行,也没说不行。
  她给他泡了自带的普洱,茶味清淡。他侧过身,忽然发现她距离自己如此之近,最多二十厘米吧。
  “累吗?”束薪说。
  “还好。”
  “你这人有意思。话不多,四十老几了还单着。谈过几个?”
  他不吭声。
  “你不会是弯的吧?”她笑了。
  “不是。”他说,“高中的时候,高中的时候我喜欢过英语女老师哩。”这话说出来,他自己也吓着了。
  “真的假的?”
  “真的。还写过一封信。”
  “哈哈,看不出来,你还有这胆子。”
  “是,我也觉得……”
  “回信了吗?”
  他拉过被子,垫在脑后,摇摇头。
  “哈哈,你有种。”她说,“后来呢?一直单着?”
  他想不起来。似乎有过一个,又似乎算不上。是二十年前刚大学毕业分来的同事,地道的昆明姑娘。也就吃吃饭,看看电影。手都没拉过。   “大哥,你四十三了。”
  他又没话了。
  “我好过三个。”她说,“第二个差点结婚。要不是我发现他玩劈腿——妈的。”她停下来,像在等他说点什么。可他一言不发。她继续说,“除了这点,他人很好。一直很好。”
  他实在不知道该说什么。
  “我怎么觉得地板在抖呢。就像还在车上,还在往前走。”她说。
  “嗯。”
  “抽烟吗?”
  “不抽。”
  “介意我抽吗?”
  “你随便。”
  她下床,从箱子里翻出一包女士烟,很细,很白,像一截细小的骨头。她点上,慢慢吸了两口。烟味发甜,一点也不让人讨厌。
  “你什么时候踢球的?”
  “初中。”
  “对对,你说过,没进校队。”
  “杀手李是校队主力。我们当年一所中学。我比他高两届。”
  “你那么爱足球,居然没干过专业队。连半专业也没干过。”
  “我喜欢的作家海明威说,想一想,不也挺好吗?我想象自己……进曼联,不也挺好的?”
  她哈哈大笑。
  之后她将抽一半的烟按灭。
  “那个差点跟我结婚的,第二个,劈腿那个,是红塔的。你也许认识。”
  段凡差点从床上蹦起来。他转身看她,像打量一把钢刀。心里忽然空空的,沮丧而辛酸,还有淡淡的苦涩。
  “哪个?”
  她说出名字。他当然认识。红塔*尚未解散之前的主力边后卫。
  长长的沉默。
  “他儿子都打酱油了。”她钻入被窝,关掉电视。他没动弹,还穿着外套长裤。
  “你记得红塔的最佳进球吗?”她说。
  他没回答。
  “就是他进的。主场打青岛,过中场一脚怒射。世界波啊。”
  他仍不说话。
  她熄了灯。深沉的黑暗让他想起《绿洲》的歌声,还能闻见甜丝丝的女士烟的气味,似乎有月光掩映过来。他不确定。当他以为她已经睡着时,忽然听见她说,“他踢得真不比斯科尔斯差。”
  “……位置,位置不一样吧。”
  沉默。
  “我说真的。”她说。
  “斯科尔斯老婆叫克莱尔,青梅竹马。”她说。
  “三个娃,老大阿隆、老二艾丽西亚、老三艾登。”她又说。
  “是啊。”
  “生活简单之极。训练,比赛,回家,带孩子,看电视,睡觉。”
  “多好的男人。”他说。
  “乏味又完美的男人。”她说。
  他睁大眼睛,回想斯科尔斯的远射和飞铲。
  “看出来了,你是真爱他。”她说。
  “是。”
  “一丁点绯闻也没有。”
  “从来没有。”
  “球场上几乎没有瑕疵。”
  “是啊,是啊。”
  他感到保罗·斯科尔斯的激流在房间里交汇涌动。他坐起来,靠着床架。他看见她也坐起来,发出窸窸窣窣的声音。
  “伟大的斯科尔斯,”她说,“伟大的保罗·斯科尔斯。”
  他觉得身体在黑暗中微微发颤。
  “嘿。”她说。
  “嗯?”他说。
  “我过来?”她说。
  脑袋嗡嗡响。
  “行吗?”她说。
  他没说行,没说不行。他看着她起身凑过来。他感到她在床边坐下。他想起他在现场观看过的她的前前男友,想起那粒远射世界波——他可是当年红塔球迷协会的铁杆啊。
  “算了吧。”他说。
  她一动不动。
  “算了。”他说。
  束薪缓缓起身,回到床上,躺下。再也没说一句话。他背对着她。伟大的保罗·斯科尔斯消失了。黑暗比黑更黑。他心里涌上莫名的厌恶和悲哀。对自己、对一切、对这趟远行。真黑啊,还能闻见女士烟的香气。他比任何时候都厌恶和悲哀。他想立即入睡,却迟迟睡不着。她要再来,咋办?可他非常清楚,她不会过来了。不可能了。虽然他们之间也就短短几十厘米。后来他做了一大堆乱七八糟的梦,次日天不亮就醒了,下楼给她买了早餐。她起床洗漱收拾。两人又恢复到此前状态。一种刻意的拘谨,勉勉强强的客套。当然啦,他还能感觉到她冷冷的敌意。自找的啊。她肯定恨他,恨得要死。却又不得不更加亲密一些。他也痛恨自己。可谁规定了——上帝规定的?——他应该而且必须那么干?
  他们又分开了,各开各的房,各付各的房费。只在怒江待了两天。也许太累了。是很累。除了奔腾的河流就是巍峨的大山,缩在峡谷里的小县城越来越无聊;到处是奇装异服的傈僳族、怒族,看多了也就那么回事吧。返程途中,两人话越来越少。回到大理,她说她要留下待几天,见几个朋友。他识趣地去往长途车站,买了回昆明的车票。分手之前,她淡淡地说,“保重。”
  “保重。”
  这差不多就是怒江之行的全部了。他该遭到全队唾弃,不过,考虑到他摔坏了脑子,偶尔出点状况也是可以原谅的。我们猜想,他跳下来那一下子是否把老二也摔断了?可怜的段凡,可怜的四十三岁老男人段凡。仍像过去一样,他每场野球必定头一个来,最后一个走;上场前必定绕场慢跑,必定聊到曼联,必定聊到保罗·斯科尔斯。
  “你到底咋想?”我说。
  “嗯?”他说。
  “斯科尔斯大儿子都进职业队了。”我说。
  他坐着,一动不动。
  “你说话。”我说。
  他总算抬头望我:“老李,他从看台上跳下来,抱住弗格森。你猜他们说些什么?”
  “我管他妈的说些什么。”
  “弗格森问他,保罗,你还能踢几年?他说,你让我踢几年,我就踢几年。”
  我一聲不吭。   “老李,你让我踢几年,我就踢几年。”
  “妈的。”我说。
  海埂的落日余晖像燃烧的大海,点水雀在场边溜达。
  “他和他老婆是青梅竹马。”他说。
  我烦了,真烦了。这场球他还是跑不动,反应慢,失误多。我怀念过去那个跑不死、打不垮的段凡,那个昆明业余球坛的保罗·斯科尔斯。谁不热爱保罗·斯科尔斯?下半场他有机会为我送出妙传,但他忽然慢下来,拖着步子,低着脑袋。我冲他大吼,没用,他像残废的斯科尔斯一样不知咋办。对方后卫反抢得手,从他脚下轻松断球,大脚开上去。
  “我操你妈!”我大骂。
  下了场,他说他被太阳直射脑袋,被热汗糊住眼睛的0.09秒,就像从张勇楼上一头栽下来。黑暗。针尖大的黑暗。
  “老李,你要是不让我踢了……”
  “闭嘴。”
  他慢腾腾脱下老掉牙的耐克鞋,脱下汗湿的球衣球袜。
  “该换双新鞋了。”我说。
  “还行。”他说。
  “我陪你。踢一年是一年。”我说。
  他汗湿的脸闪闪发亮,像铜铸的斯科尔斯。是的,我早就发现他长得还真有点像保罗·斯科尔斯。
  “英国《太阳报》上说……”他说。
  “哪样?”
  “《太阳报》上说……”
  “有屁快放。”
  “斯科尔斯处男之身一直保持到新婚之夜。”
  “哄鬼哩。”
  段凡背起行头往外走,我赶上他,死死按他的肩。他湿漉漉油腻腻的脖颈弄得我满手是汗。
  “你是段凡。记住,你他妈除了段凡哪个也不是。”
  他一把将我搡开,走向那辆老迈的奇瑞。
  小说写到这里,我也有点蒙了。下面怎么写?段凡的结局无非两种:A,踢下去,直到颤颤巍巍年过半百不得不放弃。B,就此挂靴,找个女人,踏踏实实结婚生子。他会怎么选?换了你,怎么选?
  我要是段凡呢?
  他约束薪出来是四月的第一个周五,晚八点,翠湖边城堡书吧。束薪早到了十分钟。这是他的说法。如果再顺着他的讲述往下捋,你會发现后面每一个细节都顺风顺水,与后来的意外扯不上半点关系。
  好吧,我慢慢讲。
  他们都有点局促。尤其段凡。怒江之后,他头一次约她见面。她呢,根本没联系过他,对他充满莫名反感,似乎遭到了羞辱。当他打来电话,她却心软了,答应见一面。段凡后来承认,他挺喜欢她的——你上哪儿找这么一个骨灰级球迷?而且长相、身材没得说。他,一个四十三岁老男人,错过这个村可就没这个店了。
  “都好?”他说。
  “都好。你呢?”
  “老样子。周六照例海埂,3号场。”
  “抽空,我去看你踢球。”
  他脸红了,“我们业余队,只是锻炼身体。不过,说实话,我踢得不错。”
  她笑了。她笑起来很好看。
  “最近看没看英超?”她说。
  “看,每场必看。”
  “曼联越来越好啦。”
  “刚刚2比0拿下切尔西——”
  “爱死穆里尼奥了。”
  “我更喜欢当年在切尔西拿欧冠的穆里尼奥。”
  “哈,他手里就缺一个斯科尔斯。”
  “谁比得了伟大的保罗·斯科尔斯。”
  足球能一直聊下去。曼联能一直聊下去。斯科尔斯能一直聊下去。
  “还记得斯科尔斯怎么退役的?”她说。
  他故意眨巴眼睛,卖卖关子,“啊……忘了。”
  “2013年5月12日,曼联2比1拿下斯旺西。斯科尔斯最后一战。老特拉福德全体观众起身鼓掌。斯科尔斯什么表情?”
  “很平静,非常平静。”
  “你不是没看吗?”
  “哈哈。”
  他回忆斯科尔斯跑动、射门、传球。两臂像天使一样张开。
  后来他提议是不是喝点酒。啤酒或红酒。他知道城堡书吧不卖白酒。束薪说,来点红的吧。趁她上卫生间的工夫,他发现书架上竟有海明威的《丧钟为谁而鸣》,他翻到最后一页,“罗伯特·乔丹匍匐在松针上,听见大地回荡着自己的心跳声,扑通,扑通。”他激动起来,不知为什么。后来他们喝掉一瓶红酒。再后来,他们都不说话。窗外很暗,看不清尿黄色的路灯。她提议出去走走。那就走走吧。
  他起身结账,太阳穴也许因为酒精的作用砰砰跳,就像那天夜里从楼梯上跳下来。他想起濒死的罗伯特·乔丹。伟大的海明威啊!外面是文林街。周围太吵,索性和她沿小吉坡下行,右转来到翠湖。小吉坡幽暗陡峭,束薪似乎挽了他的胳膊,又似乎没有。此时,路灯将长长的雪杉影子投下来,翠湖昏暗不明,空气中有浓重水味。没人说话。他们步调差不多一致。她的高跟鞋在水泥石板上敲打。远处出现大片霓虹,像长长的透明的羽毛。他们停下来。她说,
  “我们——”
  他望着她,心脏怦怦跳。
  故事进行到这里,基本尘埃落定了。我就这么想的,小说就此落笔不也挺好?不。这不是结局。我说过后来的事情出人意料——现实和虚构总是天壤之别呀。那天我接到张勇电话是凌晨三点,他说他和段凡在翠湖派出所。是段凡给他打的电话。他觉得我必须来。我开车赶过去。出事地点在小吉坡,也就是城堡书吧与翠湖之间一条狭窄的小巷,光线昏暗,坡度很陡。他说他约了束薪,她来了,而且早到十分钟;他们聊得很好,非常好;然后他们从小吉坡一路溜达到翠湖南门……“行啦,”张勇打断他,“你编,继续编!”真相是,当晚他主动约了她,可她没来。他从八点等到十二点。他一直望着门外,文林街喧闹不已,刺眼的霓虹射在玻璃窗上。她没来。就是没来。他没给她电话。她呢,连个短信也没有。他从书架上抽出《丧钟为谁而鸣》,读了十来页,又要了两瓶红酒,咕咚咕咚喝个干净。之后结账,出去,斜插小吉坡,在坡道中段抓住一个年轻姑娘,不容分说又摸又抱。姑娘挣脱后报警。他没走几步就出溜到墙角了。红酒后劲太大,否则,以他踢球的脚力必定轻松逃脱。他就是这么交代的——醉了,不太记得干了哪样,为哪样这么干。   姑娘瘦而高挑,长头发,相貌毫不起眼。男朋友赶来要揍段凡,被警察喝止了。段凡酒劲全消,给张勇打了电话。还能咋办?我们忙不迭赔礼道歉,向姑娘解释段凡摔坏了脑子,人是傻的,做事没谱,更别说还喝了那么多酒。后来张勇悄悄往姑娘坤包里塞了几千现金,她总算消停了。派出所训斥我们一通,放人。
  我们坐张勇的车送他回家,路上没人说话。到他小区门口,我们忽然哈哈大笑,笑得眼泪都出来了。我打击段凡,“这女的这么丑,你他妈瞎呀?”
  他垂着脑袋,嘿嘿傻笑。
  我又坐张勇的车回翠湖派出所取我的车。我们没说一句话。
  我取了车,与张勇道别。凌晨五点,天空像井一样黑,再过半小时就该天亮了。我在车里点一支烟,狠狠吸。不想马上就走。不想。我呆坐着,文林街头涌来一批浑身荷尔蒙的小子,脸色发青,嗓门很大;城堡书吧的橘色门楣和咖啡色招牌相當扎眼,让你想起曼联,想起小贝,想起斯科尔斯。对过二十米就是小吉坡,入口深邃幽暗,简直深不见底。我垂下脑袋。突然发现很想他,想念这个刚刚分开的兄弟。我拨过去,他说,刚洗了澡,睡下了。
  “今晚有英超?”我说。
  “明晚,斯托克城打热刺。”他说。
  “几点?”
  “三点。”
  “要看?”
  “看。”
  “明天海埂,莫忘了。”
  “忘不了。”
  周六,我坚持送他一双崭新的“刺客”,段凡死活不要。事情闹僵了,好在无人唠唠叨叨,就连段凡照样跑不动、跑不快也没人说了。我忽然发现一个事实——他妈的,我们这票年过四十的老家伙,都跑不动了。
  “你不要,老子翻脸。”我说。
  “再逼我,老子翻脸。”段凡说。
  最终听张勇的——段凡花八百买下“刺客”,我用这笔钱请大伙吃饭喝酒。
  下一场,下一场比赛,段凡将蹬上“刺客”。我想象这个摔坏脑子的老男孩犹如脚踩风火轮,就像从未缺席的保罗·斯科尔斯,我们的同龄人,跑不死的铁血中场。也许束薪会来看他踢球的。这种事情,哪个也说不准。
  (*:云南红塔队曾经是云南唯一的中超球队。后因资金原因,于2005年突然宣布解散。)
  作 者简介
  陈鹏,男,1975年生于昆明。国家二级足球运动员。小说家。现任大益文学院院长。曾获《十月》文学奖等多种奖励。
  (标题书法:周润天)
  责任编辑 张 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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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踞龙蟠  你是我心中最高的山  众山挽你  姿势苍莽  像忠诚的卫士  扬子江水  奔腾你的主义  不息地吟唱  古金陵  气宇軒昂  你是圣者之圣  登临墓陵  音乐台奏响了  三百九十二阶音乐  给叩拜灵柩的后来人  分享  一个音符  一盏心灯  点亮仰望者  点亮追求者  点亮思想的迷惘  和迷惘的年代  一部天书  写满民族苦难  写满先行者足迹  写满凌云壮志  写满强国之梦  新一
? 我是从战乱和饥荒中走过来的,我的童年是在日寇轰炸重庆的岁月中度过的,日本人的飞机飞得很低,机上的飞行员我都看得很清楚。看见日机丢炸弹,我就一猛子扎进嘉陵江里躲起来……而今一想起来就心里发紧。不过,这场战争也教我从小懂得了一个道理:弱肉强食。要想不受别人欺侮,我们中国必须强大起来!  ? 我之所以选择学农,与我从小经历的饥荒岁月有关。随着年龄的增长,愿望更加强烈,学农变成了我的人生志向。报考大学
何为“尊严”?词典上的解释是可尊敬的身份或地位,也就是说自己的身份或地位能够让别人尊重。  如果教师得不到学生、家长和社会最起码的尊重,那么,教师的尊严则无处安放。教师的尊严一旦受到威胁,教师怎么会对这个职业产生归属感和依恋呢?  有尊严的教师,才能教出有尊严的学生。做有尊严的教师,这是教师职业的内在需求。那么,教师的尊严从何而来?  尊严不会从天上掉下来,需要教师“据理力争”。所谓“理”,就是遵
鼓楼的夜啊  是一个老女人收敛起自己的  香气  起风了,起皱了  衔杯具,觅同饮  白居易们迭迭地来了  四面灌进的唐风是酒  人一天比一天更醉了  月亮在哪个朝代都能找到她  最好的筵席  一只蝈蝈把秋天叫老了  一声钟鸣,拔下大漠孤烟  吹进袅袅的酒炉  这些为刺客降下的夜幕  人和鬼隔朝张望  寡妇琴有心奏出错音  铡刀口滚下美人头颅  叼雪茄,翻禁书  中轴线上走摩登步  酒后抖摟出异乡
名师简介:陈建中,曾获江苏省南京市语文教师基本功大赛二等奖、棲霞区优质课大赛一等奖、栖霞区语文教师基本功大赛大赛一等奖,现任教于南京市金陵中学仙林分校中学部。  技法指点  写好说明文,除了要抓住事物特征,讲究说明方法外,还要合理安排写作顺序。合理的说明顺序,能展现说明对象的特征,并且符合人的认知规律。那么,我们该如何合理安排说明顺序呢?  首先,要抓住说明对象的本质特征。说明对象的特征决定了说明
大丹现在到底叫什么名字,我也不知道。  大丹用过的名字,跟她换过的工作一样多。她身边的朋友也是一波一波的,换一份工作,改一个名字,攒下几个朋友;再换一份工作,又改一个名字,攒下几个朋友。这么一路下来,管她叫什么的都有。起初,她很认真地纠正对方,告知自己现在的名字叫什么,讲解一下其中生僻字的写法,字面意思。到后来她都懒得说了,爱叫什么叫什么吧,反正叫哪个名字她都还是她。不过话说回来,管她叫大丹的人,
出了这么大的人命案,我哪儿敢说假话。你们办案警察让我说清楚业主章叔,我保证如实供述。   我是六月中旬的记不清哪一天,在观海湾大厦前的广场上,第一次见到章叔的。他是个七十出头的北方胖老头儿,穿着圆领无袖的白汗衫和宽大短裤,胸前挂着老花镜,手里端个保温杯,是个退休老干部的样子,这个只有我们北方人能够看出来。当时观海湾楼盘正式交工,外地的业主都来接房和装修,本地装修公司蜂拥而至,广场上那些营销的美女
一  你伸出手  递给我千佛山倾斜的角  度  我接过与你三天的相识  一起下东坡  第一次见到她时,已是在我大学毕业之后。不过,我还没有离校。那时的我,手里尽管握着一纸留校报到证,却仍在犹豫彷徨。一些不明真相的同学对我的这一做法,深觉不可思议。其实,对他们来说不可思议的事又何止这一件!比如我作为学生头目,身边美女如云,怎么着也该有一场像样或者哪怕是不太像样的恋爱。可到底没有!这不仅让他们不解,我
出门的时候,庄德民回头看了眼正在收拾书包的儿子庄杰,庄杰是他的独子,实际是养子,在镇中学读高二。庄杰回应地看了他一眼,问句:爹你要出门么?他点了下头,庄杰又问去哪儿?他打了个艮,随后回句:去柳家疃,你大姑家。庄杰不再问,继续收拾书包。这时老伴儿从里屋出来递给他一个提兜,说:把这件绒衣带给小杰大姑吧,这尺码大姑穿着合身。他没回声接过来出了门。  柳家疃在本村的正西,十几里路程,如今交通方便,在村头坐
那铡刀  还横在百年前的戊戌年的秋天  落叶满京华  君子独憔悴  六个君子  一个比一个憔悴  长发比秋风还长  血  流在街头的血  比火焰还热  戊戌年的九月  九月的二十八日  在菜市口  还未到午时  那铡刀,开始冷冷地急躁  噬血的铡刀是要养料的  大清国也需要养料  马不吃草不能长途  大清国的马啊  已经不能跋涉  这已是一匹羸瘦的马  大清国也是一架车  破车,一路蹒跚  怎能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