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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图书市场上、报刊上,从东方文化、儒释道角度谈企业管理、商业伦理的书多起来了,这是好现象。说明人们对企业管理、商业伦理的理论兴趣,已经从实用功利转向了形而上的“道”。一位熟谙西方文化的朋友曾对我说,西方人,包括在思维方式上已经西方化的日本人,他们有本事把一项技艺研究得很精细,可操作性很强。我接触到的一些想通过学习中华传统文化来提升他们的管理、经营水平的年轻的金领、白领,欣喜地看到,他们的读书学习不是那么急功近利,而是着眼于提高自身的综合素养,通过改善人生观来改善自己的待人接物的处世之道。《老子》为“道”命名;《周易·系辞》里提出“形而卜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记录了孔子的思想;“道”与“术”的区分,是《庄子》明确提出来的;直到西方现代哲学才有“价值理性”、“工具理性”的观念与其近似,而此“道”、“术”有层次差别的理念经两千多年已经积淀到中国人思维方式的深层。
道不变,术一定要变,因为道的不变就体现在它可随术常变,也可以说,唯万事万物常变这一点是不变的。从满足读者求“道”需求这一点来说,现在绝人部分貌似引用儒释道、老孔庄的观点来阐发企业管理、商业伦理的书与文章,是不合格的。
真的从“道”来而不是从“术”来观照经营管理,首先要知道“个体”的“天性”,天性简言之就是与生俱来,难以改变的存在合理性(优越性)与局限性。
所谓“个体”,用数学术语来说,就是“考察对象”。在什么范围里讨论、研究问题,这个范围,就是“个体”的概念外延。讨论“商业”,整个“商业”就是“个体”。讨论“企业”,整个“企业”就是“个体”,讨论具体某一企业,某一企业就是“爪体”。
那么,如何来认识“个体”的本性呢?
以“商业”为例。商业的优越性,在于它是一种人类社会必需的基本活动。它诞生于早期的人类社会,可以说是将与人类社会共存亡。商业活动的存在基础是互通有无的社会需求。社会发展到一定规模,自给自足已不能满足生活需要,社会分工随之出现,交易行为就成为生活的重要内容,商业也就自然产生了。但从古到今,人们却对商人不大有好感,不仅在中国,在世界上也同样如此。在莎士比亚、莫里哀时代,商人还是主要的被嘲笑的对象,《威尼斯商人》里的夏洛克、《吝啬鬼》里的阿巴贡,还有其后的巴尔扎克笔下的葛朗台,反映了当时欧洲市民社会对商人的“一般”看法,相比之下,中国的吝啬的、为富不仁的商人的艺术典型却是很少的。这种似乎忘恩负义的抑商情绪,仔细分析,可知与商业的局限性有关。商业不直接参与生产,但这种中介活动的利润却往往成倍于生产者所得。而商人其实一无所本,不像生产者可以他的产品来证明他的实力。但商业活动却是非常需要信誉的活动,所以,商人往往需要通过炫富来显示他的实力,从古到今,商人是奢侈品消费的主要群体。权贵官吏,穷奢极侈是要为人诟病的,商人以炫富显示身价,社会在理上是认同的,在感情上却是排斥的。所以,“逐利—可以说是商业的本性,但是本性中的局限性。商业本性中的优越性,是“服务”。计划经济之所以比不过市场经济,主要是在“服务”上缺乏市场经济那样的敏感性与主动性。没有比商人对市场需求等信息更敏感的了,因为他们赖以为生。
“服务”与“逐利”似乎是密不可分的。许多人甚至认为,逐利是商业行为的根本动因,无利可图谁情愿去服务?因此,逐利应该是从商的第一目标,这种观念,过去叫“利润挂帅”,可以推广至一切经营活动。这种在崇力文化话语里似乎是天经地义的观念,在崇德文化看来,是本末倒置。有了社会互通有无的需求,有了因交易空间的扩大与对物品的多样化需求增加带来的交易能力的不足,才产生了商业活动,商业活动才有利可图,因为人们通过估算,宁愿付钱给交易的中介人。例如,随着上海城际交通费用的增加,人们算下来就愿意为急需物品叫快递,上海的快递业就快速成长,邮政局要垄断经营也不行。是“服务”决定“利润”,而不是“逐利”决定“服务”。
是“服务”第一还是“逐利”第一去谋发展,思路就完全不同,结果自然大不相同。
服务第一,就要不断地研究市场、发现需求,不墨守成规,不断改变经营策略、经营思路。逐利第一,就要谋求垄断,以邻为壑,把主要精力放在扩大市场份额,打击竞争对手,兼并同类企业上。服务第一的企业价值目标是“久”,因为需求是会不断地新产生出来的,所以,是永恒的;为满足需求提供的服务,永远不会饱和,所以也是永恒的。逐利第一的企业价值目标是“强”,因为垄断企业才有定价权,没有能比垄断价格带来更高的利润,而垄断企业又有谁能够与之竞争?逐利第一的企业没有想到的是,需求是会改变的,何况现代社会的消费需求已主要是观念消费,而不是生存消费,观念消费变得更快,更不可捉摸,需求一旦改变,商品就销不出去,垄断价格还有意义吗?曾几何时,拷机风行,拷机企业还买下了r上海两条公交线路的冠名权,但即使今天“126”、“128”线路仍在,还有谁能想起拷机呢?如果说在生产资料领域追求垄断尚有些意思,在消费品领域追求垄断,是沙滩上建楼的蠢举。但回顾—下这些年中国与世界发生的事件,这样的蠢举还少吗?
从追求“久”的价值目标引申出来,就形成了东方的家族型企业管理理念。“家族型企业”不是指夫妻老婆店、上阵父子兵,董事会、管理层都由家族与亲属组成的管理模式;而是指企业领导人对全体员工都有像父母对子女一样的无私的无微不至的关心与照顾,以亲情为企业人际关系的纽带,使全体员工对企业都有家一样的归属感,有与企业共存共荣的成就感。
世界上的社会组织只有两种基本的构成模式,具体的构成模式,总是以一种构成模式为基础进行加减、糅合。不成功的具体的构成模式,就是邯郸学步,不伦不类。
这两种基本模式,一种是家族型的,是在农耕文化条件下形成的,以亲情为纽带,属崇德文化;一种是团队型的,足在游牧类型文化(包括殖民文化、商旅文化、海盗文化等以迁徙、战争为常态的文化)条件下形成的,以契约为纽带,属崇力文化。团队是以一时的功利目标组织起来的,功利目标达到后,团队就可以解散,所以,团队型组织追求的不是“久”,而是“强”,以强力保证功利目标能够完成,因此,团队型组织对领导人的要求是意志坚定、临危不惧、百折不饶、多谋善断的指挥者。而家族型组织,把整个组织当一棵大树那样的生命体来对待,每个成员,就像树根、树干、枝叶那样的有机组成部分,它的价值,也由对大树的生长发展的作用来定位。这样,“前人种树,后人乘凉”,“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就成为个体的自我实现与最高价值,因为这样的价值融汇到了整体组织的长期生存的价值目标中。因此,在家族型组织中,“家族”不是一个组合的机器,而是有机的一个生物。家族型组织的成员,就像家庭成员一样,休戚相关,十指连心,而他们共同的努力,多方面的贡献,使家族长盛不衰。充分发挥组织成员的主观能动性,尽可能让每个成员按照自己的天性去发展,是使整个组织可持续发展的最好的方式。
这是对内的管理理念,对外,家族型企业的发展策略则是,和其它企业和谐相处,互助共赢。因为其他企业犹如自己的兄弟姐妹,不是“同行是冤家”,而是“十年修得同船渡”,同舟共济,才能使整个行业兴旺。家族型企业不追求成为行业的颐指气使的霸主,而追求成为广结善缘的老娘舅,有公信力,有话语权。
自古到今,中国的企业、商家其实都是遵循这一原则在做的。1949年以后,公有制的企业,一样提倡“爱厂如家”,把企业按照小社会来办。改革开放以后,温州人就是靠家族亲情的纽带,使私营企业、民间资本在全国各地迅速发展起来,形成了瓯商现象。深受中华文化影响的日本,也主要是家族型企业,丰田汽车面临“召回门”事件,召开全体员工大会来号召同心同德,共渡难关,这在美国的团队型企业是不可能的。但问题是家族型企业如果异化为家长制企业、家族企业,弊病不小,而受西方话语的影响,认为团队型企业才是现代的先进企业制度,家族型企业是保守的落后的企业制度,也使家族型企业的经营管理理念被不少老板“弃之如敝屣”,这是亟需反思的。
道不变,术一定要变,因为道的不变就体现在它可随术常变,也可以说,唯万事万物常变这一点是不变的。从满足读者求“道”需求这一点来说,现在绝人部分貌似引用儒释道、老孔庄的观点来阐发企业管理、商业伦理的书与文章,是不合格的。
真的从“道”来而不是从“术”来观照经营管理,首先要知道“个体”的“天性”,天性简言之就是与生俱来,难以改变的存在合理性(优越性)与局限性。
所谓“个体”,用数学术语来说,就是“考察对象”。在什么范围里讨论、研究问题,这个范围,就是“个体”的概念外延。讨论“商业”,整个“商业”就是“个体”。讨论“企业”,整个“企业”就是“个体”,讨论具体某一企业,某一企业就是“爪体”。
那么,如何来认识“个体”的本性呢?
以“商业”为例。商业的优越性,在于它是一种人类社会必需的基本活动。它诞生于早期的人类社会,可以说是将与人类社会共存亡。商业活动的存在基础是互通有无的社会需求。社会发展到一定规模,自给自足已不能满足生活需要,社会分工随之出现,交易行为就成为生活的重要内容,商业也就自然产生了。但从古到今,人们却对商人不大有好感,不仅在中国,在世界上也同样如此。在莎士比亚、莫里哀时代,商人还是主要的被嘲笑的对象,《威尼斯商人》里的夏洛克、《吝啬鬼》里的阿巴贡,还有其后的巴尔扎克笔下的葛朗台,反映了当时欧洲市民社会对商人的“一般”看法,相比之下,中国的吝啬的、为富不仁的商人的艺术典型却是很少的。这种似乎忘恩负义的抑商情绪,仔细分析,可知与商业的局限性有关。商业不直接参与生产,但这种中介活动的利润却往往成倍于生产者所得。而商人其实一无所本,不像生产者可以他的产品来证明他的实力。但商业活动却是非常需要信誉的活动,所以,商人往往需要通过炫富来显示他的实力,从古到今,商人是奢侈品消费的主要群体。权贵官吏,穷奢极侈是要为人诟病的,商人以炫富显示身价,社会在理上是认同的,在感情上却是排斥的。所以,“逐利—可以说是商业的本性,但是本性中的局限性。商业本性中的优越性,是“服务”。计划经济之所以比不过市场经济,主要是在“服务”上缺乏市场经济那样的敏感性与主动性。没有比商人对市场需求等信息更敏感的了,因为他们赖以为生。
“服务”与“逐利”似乎是密不可分的。许多人甚至认为,逐利是商业行为的根本动因,无利可图谁情愿去服务?因此,逐利应该是从商的第一目标,这种观念,过去叫“利润挂帅”,可以推广至一切经营活动。这种在崇力文化话语里似乎是天经地义的观念,在崇德文化看来,是本末倒置。有了社会互通有无的需求,有了因交易空间的扩大与对物品的多样化需求增加带来的交易能力的不足,才产生了商业活动,商业活动才有利可图,因为人们通过估算,宁愿付钱给交易的中介人。例如,随着上海城际交通费用的增加,人们算下来就愿意为急需物品叫快递,上海的快递业就快速成长,邮政局要垄断经营也不行。是“服务”决定“利润”,而不是“逐利”决定“服务”。
是“服务”第一还是“逐利”第一去谋发展,思路就完全不同,结果自然大不相同。
服务第一,就要不断地研究市场、发现需求,不墨守成规,不断改变经营策略、经营思路。逐利第一,就要谋求垄断,以邻为壑,把主要精力放在扩大市场份额,打击竞争对手,兼并同类企业上。服务第一的企业价值目标是“久”,因为需求是会不断地新产生出来的,所以,是永恒的;为满足需求提供的服务,永远不会饱和,所以也是永恒的。逐利第一的企业价值目标是“强”,因为垄断企业才有定价权,没有能比垄断价格带来更高的利润,而垄断企业又有谁能够与之竞争?逐利第一的企业没有想到的是,需求是会改变的,何况现代社会的消费需求已主要是观念消费,而不是生存消费,观念消费变得更快,更不可捉摸,需求一旦改变,商品就销不出去,垄断价格还有意义吗?曾几何时,拷机风行,拷机企业还买下了r上海两条公交线路的冠名权,但即使今天“126”、“128”线路仍在,还有谁能想起拷机呢?如果说在生产资料领域追求垄断尚有些意思,在消费品领域追求垄断,是沙滩上建楼的蠢举。但回顾—下这些年中国与世界发生的事件,这样的蠢举还少吗?
从追求“久”的价值目标引申出来,就形成了东方的家族型企业管理理念。“家族型企业”不是指夫妻老婆店、上阵父子兵,董事会、管理层都由家族与亲属组成的管理模式;而是指企业领导人对全体员工都有像父母对子女一样的无私的无微不至的关心与照顾,以亲情为企业人际关系的纽带,使全体员工对企业都有家一样的归属感,有与企业共存共荣的成就感。
世界上的社会组织只有两种基本的构成模式,具体的构成模式,总是以一种构成模式为基础进行加减、糅合。不成功的具体的构成模式,就是邯郸学步,不伦不类。
这两种基本模式,一种是家族型的,是在农耕文化条件下形成的,以亲情为纽带,属崇德文化;一种是团队型的,足在游牧类型文化(包括殖民文化、商旅文化、海盗文化等以迁徙、战争为常态的文化)条件下形成的,以契约为纽带,属崇力文化。团队是以一时的功利目标组织起来的,功利目标达到后,团队就可以解散,所以,团队型组织追求的不是“久”,而是“强”,以强力保证功利目标能够完成,因此,团队型组织对领导人的要求是意志坚定、临危不惧、百折不饶、多谋善断的指挥者。而家族型组织,把整个组织当一棵大树那样的生命体来对待,每个成员,就像树根、树干、枝叶那样的有机组成部分,它的价值,也由对大树的生长发展的作用来定位。这样,“前人种树,后人乘凉”,“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就成为个体的自我实现与最高价值,因为这样的价值融汇到了整体组织的长期生存的价值目标中。因此,在家族型组织中,“家族”不是一个组合的机器,而是有机的一个生物。家族型组织的成员,就像家庭成员一样,休戚相关,十指连心,而他们共同的努力,多方面的贡献,使家族长盛不衰。充分发挥组织成员的主观能动性,尽可能让每个成员按照自己的天性去发展,是使整个组织可持续发展的最好的方式。
这是对内的管理理念,对外,家族型企业的发展策略则是,和其它企业和谐相处,互助共赢。因为其他企业犹如自己的兄弟姐妹,不是“同行是冤家”,而是“十年修得同船渡”,同舟共济,才能使整个行业兴旺。家族型企业不追求成为行业的颐指气使的霸主,而追求成为广结善缘的老娘舅,有公信力,有话语权。
自古到今,中国的企业、商家其实都是遵循这一原则在做的。1949年以后,公有制的企业,一样提倡“爱厂如家”,把企业按照小社会来办。改革开放以后,温州人就是靠家族亲情的纽带,使私营企业、民间资本在全国各地迅速发展起来,形成了瓯商现象。深受中华文化影响的日本,也主要是家族型企业,丰田汽车面临“召回门”事件,召开全体员工大会来号召同心同德,共渡难关,这在美国的团队型企业是不可能的。但问题是家族型企业如果异化为家长制企业、家族企业,弊病不小,而受西方话语的影响,认为团队型企业才是现代的先进企业制度,家族型企业是保守的落后的企业制度,也使家族型企业的经营管理理念被不少老板“弃之如敝屣”,这是亟需反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