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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及维护是一项系统而综合的工程,它离不开要各个方面的协调与合作,其中尤为关键的因素是经济法的构建,它对社会各利益的协调、市场主体权利的基本保障、社会的公平公正的实现甚至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维护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经济法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协调发展
中图分类号:D912.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0)07-191-01
一、分析我国和谐社会的发展现状
近年来,中国共产党把发展确立为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改革开放,在经济发展方面取得了瞩目的成就。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贫困地区的脱贫致富,致使了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带动其他地区随后致富。但是,正是因为先富带动后富导致了城乡差距进一步扩大,人群收入严重不均,造成社会不和谐现象的出现。据统计说明,我国的基尼指数已严重超过国际警戒线,社会不安定、犯罪现象加重。因此,面对以上现状,我们党和国家提出了构建和维护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
二、在经济法构建中维护和谐社会的发展及职能
经济法是国家干预经济的依据,也是政府的行为规范,起到调节政府与市场的平衡关系以及促进国民经济平稳持续发展的作用。经济法的本质建立于社会的整体利益上,协调国家宏观干预市场经济的关系,解决市场上个人利益与社会整体利益的矛盾,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谐平稳的发展。实践证明,经济法一方面要克服市场经济调节中所出现的各种弊端,另一方面要干预政府、保证政府依法执法。总之,经济法在本质上是处理经济、政治、社会三方面关系的依据。
(一)经济法具备克服市场经济运行所造成的各种弊端,保障社会整体利益的有效实现,从本质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职能
在社会主义文明社会的建设中,法制建设的目标是维护和谐社会的发展。所以,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维护离不开经济法的构建与完善。例如:20世纪二三十年代,资本主义国家爆发了严重的积极危机。当时,市场的自发调节机制完全失灵,社会动荡不安,民不聊生,导致整个社会限于恐慌中。为了挽救这次经济危机,罗斯福总统颁布了一系列的法令,通过国家干预经济来帮助市场经济的重新建立与完善,维护社会的和谐与安定。因此,经济法可以解決市场经济运行的各种弊端来维护和谐社会的发展。
(二)经济法具备促进经济发展、解决经济问题、最终促进社会和谐的职能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与维护建立在经济逐步发展的基础上。一方面,经济法依靠其特定的规则,在经济集约化和联合化的进行下,组织国民经济更好的运行,最终实现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的统一。另一方面,经济法能够通过对市场经济运行中弊端的调节,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建立与发展。例如:面对我国地区发展差距大,贫富分布不均等现状,国家通过完善《经济法》、《财政法》、《税法》等相关法律,缩小贫富差距,调节社会整体利益的平衡,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此外,在解决经济社会结构不合理、资源与需求的矛盾等问题上,国家也通过了完善相关的法律,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平稳发展、实现人与资源和谐共处,真正实现社会的和谐。
(三)经济法具备通过实时地解决政府与市场的矛盾,从制度上促进并保障和谐社会实现的职能
目前,我国的市场经济发展还不完善,在实际运行中会产生自发性、盲目性、滞后性等弊端。因此,离开了国家对市场经济的适当干预,市场经济的运行将会崩溃,进一步导致社会的不和谐发展。由此而知,在市场经济的发展下,要构建并逐步完善经济法,让市场在制度中规范的运行,实现市场与政府的和谐运作,推动社会的和谐是不可轻视的过程。
(四)经济法能够产生并实现“现代机制”,具备保证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的职能
经济法的构建离不开现代社会的政治、社会条件。它对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和谐发展、协调政府与市场之间的矛盾有积极的推动作用,是一种独特的“现代机制”。经济法的产生在于市场不能自发调节运行然而产生弊端,需要政府这只有力的手实行国家对经济的干预,这就决定了其在产生与今后的发展中离不开国家、社会各种利益的参与,具有一定的社会属性。因此,由此而知,一部经济法的诞生,不仅离不开传统立法机制的立法,更离不开社会各方的帮助,以至于更加公平公正的协调社会各方的基本利益,达到市场与政府的整合与协调,由此来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发展。
当前,在经济法的实施中包含了社会各界中经济、政治力量的参与与协调,共同保证了经济法能够实现社会的和谐发展。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解决市场与政府矛盾中,经济法的构建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在经济法的构建与完善中,能够更好的保障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维护与发展。
三、结语
综上所述,我们有理由肯定经济法能够解决市场经济中的矛盾、促进社会发展、保障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此外,在经济法的产生、运行和实施中,随着社会的深入发展,它愈发能够起到协调社会各方利益与维护市场公平公正的作用,进而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维护与发展。
参考文献:
[1]余松林,罗威.构建和谐社会背景下经济法的理念与作用.天水行政学院学报.2006(3).
[2]何治中.经济法价值与和谐社会的构建.重庆文理学院学报.2006.26(1).
[3]张占江.政府与市场和谐互动关系之经济法构建研究——以社会中间层主体为路径.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学院学报).2007(3).
[4]谭喜祥.经济法与和谐社会关系初探.2006年湖南社科联学科前沿问题研究论坛论文集.2006年.
关键词经济法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协调发展
中图分类号:D912.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0)07-191-01
一、分析我国和谐社会的发展现状
近年来,中国共产党把发展确立为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改革开放,在经济发展方面取得了瞩目的成就。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贫困地区的脱贫致富,致使了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带动其他地区随后致富。但是,正是因为先富带动后富导致了城乡差距进一步扩大,人群收入严重不均,造成社会不和谐现象的出现。据统计说明,我国的基尼指数已严重超过国际警戒线,社会不安定、犯罪现象加重。因此,面对以上现状,我们党和国家提出了构建和维护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
二、在经济法构建中维护和谐社会的发展及职能
经济法是国家干预经济的依据,也是政府的行为规范,起到调节政府与市场的平衡关系以及促进国民经济平稳持续发展的作用。经济法的本质建立于社会的整体利益上,协调国家宏观干预市场经济的关系,解决市场上个人利益与社会整体利益的矛盾,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谐平稳的发展。实践证明,经济法一方面要克服市场经济调节中所出现的各种弊端,另一方面要干预政府、保证政府依法执法。总之,经济法在本质上是处理经济、政治、社会三方面关系的依据。
(一)经济法具备克服市场经济运行所造成的各种弊端,保障社会整体利益的有效实现,从本质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职能
在社会主义文明社会的建设中,法制建设的目标是维护和谐社会的发展。所以,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维护离不开经济法的构建与完善。例如:20世纪二三十年代,资本主义国家爆发了严重的积极危机。当时,市场的自发调节机制完全失灵,社会动荡不安,民不聊生,导致整个社会限于恐慌中。为了挽救这次经济危机,罗斯福总统颁布了一系列的法令,通过国家干预经济来帮助市场经济的重新建立与完善,维护社会的和谐与安定。因此,经济法可以解決市场经济运行的各种弊端来维护和谐社会的发展。
(二)经济法具备促进经济发展、解决经济问题、最终促进社会和谐的职能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与维护建立在经济逐步发展的基础上。一方面,经济法依靠其特定的规则,在经济集约化和联合化的进行下,组织国民经济更好的运行,最终实现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的统一。另一方面,经济法能够通过对市场经济运行中弊端的调节,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建立与发展。例如:面对我国地区发展差距大,贫富分布不均等现状,国家通过完善《经济法》、《财政法》、《税法》等相关法律,缩小贫富差距,调节社会整体利益的平衡,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此外,在解决经济社会结构不合理、资源与需求的矛盾等问题上,国家也通过了完善相关的法律,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平稳发展、实现人与资源和谐共处,真正实现社会的和谐。
(三)经济法具备通过实时地解决政府与市场的矛盾,从制度上促进并保障和谐社会实现的职能
目前,我国的市场经济发展还不完善,在实际运行中会产生自发性、盲目性、滞后性等弊端。因此,离开了国家对市场经济的适当干预,市场经济的运行将会崩溃,进一步导致社会的不和谐发展。由此而知,在市场经济的发展下,要构建并逐步完善经济法,让市场在制度中规范的运行,实现市场与政府的和谐运作,推动社会的和谐是不可轻视的过程。
(四)经济法能够产生并实现“现代机制”,具备保证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的职能
经济法的构建离不开现代社会的政治、社会条件。它对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和谐发展、协调政府与市场之间的矛盾有积极的推动作用,是一种独特的“现代机制”。经济法的产生在于市场不能自发调节运行然而产生弊端,需要政府这只有力的手实行国家对经济的干预,这就决定了其在产生与今后的发展中离不开国家、社会各种利益的参与,具有一定的社会属性。因此,由此而知,一部经济法的诞生,不仅离不开传统立法机制的立法,更离不开社会各方的帮助,以至于更加公平公正的协调社会各方的基本利益,达到市场与政府的整合与协调,由此来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发展。
当前,在经济法的实施中包含了社会各界中经济、政治力量的参与与协调,共同保证了经济法能够实现社会的和谐发展。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解决市场与政府矛盾中,经济法的构建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在经济法的构建与完善中,能够更好的保障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维护与发展。
三、结语
综上所述,我们有理由肯定经济法能够解决市场经济中的矛盾、促进社会发展、保障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此外,在经济法的产生、运行和实施中,随着社会的深入发展,它愈发能够起到协调社会各方利益与维护市场公平公正的作用,进而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维护与发展。
参考文献:
[1]余松林,罗威.构建和谐社会背景下经济法的理念与作用.天水行政学院学报.2006(3).
[2]何治中.经济法价值与和谐社会的构建.重庆文理学院学报.2006.26(1).
[3]张占江.政府与市场和谐互动关系之经济法构建研究——以社会中间层主体为路径.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学院学报).2007(3).
[4]谭喜祥.经济法与和谐社会关系初探.2006年湖南社科联学科前沿问题研究论坛论文集.200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