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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反者道之动”是老子的主要思想之一,它在中国历史上产生了重大的影响,也被应用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反者道之动”蕴含着任何事物的运动都是相互转化、循环往复,不断向前发展的含义,在今天这样一个纷繁复杂的社会环境下,对我们的为人处世仍然具有重要的价值和意义。
【关键词】反者道之动;辩证法思想;现实意义
中图分类号:B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0278(2015)12-255-01
一、“反者道之动”的基本含义
老子在《道德经》第四十章中提到,“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走向事物反面的,是道德的运动;保持柔弱的地位,是道的运用。老子以“反者道之动”一语道破了道德运动的方式和万事万物的运动方式,“道”的运动并不是简单的直线运动,而是一种相反相成的否定运动,是通过否定对立面,向对立面转化来实现的。
命题中的“反”包含两个方面的意思,其一,相反对立,是矛盾,是对立统一;其二,同“返”,“返本复初”之意。“道”是老子哲学的中心概念和最高范畴,可看作人类社会所必须遵循的准则。高秀昌先生提到“道”也可释为“宇宙万物的本源”,是事物本质和规律的总称。笔者认为“反者道之动”的“道”主要指第二方面,具有“本源、规范”的意味。“道之动”就是事物的规律性,即相互存在和相互转化。
二、对立统一关系的揭示
(一)事物是普遍矛盾的,存在着对立的双方
对立双方是普遍存在的,每一事物的发展过程中都存在着自始至终的对立双方的运动。虽然由于事物中所包含的对立双方的不同,事物的发展表现为不同的过程,但对立的双方贯穿于运动的始终。老子深刻地看到并揭示出世间诸如祸福、刚柔、损益、生死、智愚等一系列矛盾,并认为这些矛盾都是对立统一的,任何一方都不能孤立存在,须相互依存、互为前提,即“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
在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对立双方都是相反相成的,难和易、长和短、动和静等都是相比较而存在的。一样事物和不如它的比是美,而一旦和比它更美的比,它便不再是美,而是丑。由此看来,没有一方也就没有另一方,没有美也就没有丑,有了美则可以知道什么是丑;没有善当然也就不可能有恶,有了善才可以知道什么是恶。矛盾的双方虽然在性质是对立的,它们的存在必须以对方的存在为条件,它们互为对方存在的依据。
(二)矛盾的对立转化是永恒不变的规律
“反者道之动”体现了这一矛盾运动的普遍法则,相互对立的两个方面不是一成不变,而是相互转化的。如祸与福的关系,老子认为祸中有福的因素,同样福中有祸的潜能,此即所谓“福兮祸所依,祸兮福所伏”。祸福是可以相互转化的,“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就是最好的例證。事物总是处在不断对立转化的状态之中,当其发展到极致时,必然会向相反的方向运行,即所谓的“物极必反”。
矛盾的双方是可以相互转化的,且只有在性质相反的条件下,才能相互转化。如《道德经》第二十二章中所说的:“曲则全,枉则直,洼则盈,敝则新,少则得,多则惑。”意思是委屈反而能得到保全,屈就反能伸直,低洼反能充盈,敝旧反能生新,少取反能多得,贪多反而迷惑。强调我们想要什么,要从它的对立面出发,事物均可互相转化,太“过”反而“不及”,换个角度处事可能会得到不同的结果。
(三)事物的转化有一个量变向质变的发展过程
《道德经》中反复论述小与大、难与易、弱与强、柔与刚之间的辩证发展,目的在于指出事物的发展都有一个由小到大,由少到多的发展变化过程。量变经过一点一滴的累积,达到一定的程度时,必然会自我否定,会发生质变,这是老子朴素辩证法思想的光辉之点。
老子重视事物相反对立的关系和事物向对立面转化的作用,但其哲学的归结点却是返本复初的思想。道的作用是微妙、柔弱的,“道”的运动是循环的,循环运动是“道”所表现出来的一种规律。在老子看来,世间万物不论如何蓬勃发展,都会“反(返)”回到它原来的地方即其本源,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是其本源所决定的。因而社会中的一切事物和现象都有一个由产生、发展到灭亡的过程,从无生有,又从有变无,这是一个永恒不变的规律。
三、现今启示
一切事物没有不是和自己的对立面相伴随而存在的,人类社会中同样存在着对立的法则。在现实的生活中,很多人都只能看到正面的一端,而忽视与之矛盾的反面,做事的时候一味地追求眼前的利益,喜欢追逐强大的事物,而老子却认为我们可以尝试从事物的反面来把握事物的正面,从弱处着手,从长远的角度来看待问题,这样才有助于从基础上解决问题。
此外老子把“反者道之动”作为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发展的总规律,因而他强调在任何时候都必须掌握和运用这个法则。困境与逆境总是依存而生,困境不是固定和永恒的,在一定条件下会相互转化,这告诫我们即使身处顺境也要保持谨慎之心,即便在极其危险的时候也应怀揣希望,为向质变的转化而不断努力。所以哪怕是在最黑暗的日子,我们也仍然要学会坚持。
南怀瑾先生也同样认为,“这也就是天地物理相对的一面,有去就有回,有动就有静。”万事无绝对永恒,在拥有金钱和地位时,更应保持一颗淡定的谦悯之心,懂得荣耀与虚名的不长久,学会少私寡欲、知足知止,防患于未然。
参考文献:
[1]高秀昌.论老子“反者道之动”的辩证法思想[J].中州学刊,1997(4).
[2]陈鼓应.老子今注今译[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
[3]李耳.老子[M].山西:山西古籍出版社,1999.
[4]南怀瑾.老子他说[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
【关键词】反者道之动;辩证法思想;现实意义
中图分类号:B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0278(2015)12-255-01
一、“反者道之动”的基本含义
老子在《道德经》第四十章中提到,“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走向事物反面的,是道德的运动;保持柔弱的地位,是道的运用。老子以“反者道之动”一语道破了道德运动的方式和万事万物的运动方式,“道”的运动并不是简单的直线运动,而是一种相反相成的否定运动,是通过否定对立面,向对立面转化来实现的。
命题中的“反”包含两个方面的意思,其一,相反对立,是矛盾,是对立统一;其二,同“返”,“返本复初”之意。“道”是老子哲学的中心概念和最高范畴,可看作人类社会所必须遵循的准则。高秀昌先生提到“道”也可释为“宇宙万物的本源”,是事物本质和规律的总称。笔者认为“反者道之动”的“道”主要指第二方面,具有“本源、规范”的意味。“道之动”就是事物的规律性,即相互存在和相互转化。
二、对立统一关系的揭示
(一)事物是普遍矛盾的,存在着对立的双方
对立双方是普遍存在的,每一事物的发展过程中都存在着自始至终的对立双方的运动。虽然由于事物中所包含的对立双方的不同,事物的发展表现为不同的过程,但对立的双方贯穿于运动的始终。老子深刻地看到并揭示出世间诸如祸福、刚柔、损益、生死、智愚等一系列矛盾,并认为这些矛盾都是对立统一的,任何一方都不能孤立存在,须相互依存、互为前提,即“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
在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对立双方都是相反相成的,难和易、长和短、动和静等都是相比较而存在的。一样事物和不如它的比是美,而一旦和比它更美的比,它便不再是美,而是丑。由此看来,没有一方也就没有另一方,没有美也就没有丑,有了美则可以知道什么是丑;没有善当然也就不可能有恶,有了善才可以知道什么是恶。矛盾的双方虽然在性质是对立的,它们的存在必须以对方的存在为条件,它们互为对方存在的依据。
(二)矛盾的对立转化是永恒不变的规律
“反者道之动”体现了这一矛盾运动的普遍法则,相互对立的两个方面不是一成不变,而是相互转化的。如祸与福的关系,老子认为祸中有福的因素,同样福中有祸的潜能,此即所谓“福兮祸所依,祸兮福所伏”。祸福是可以相互转化的,“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就是最好的例證。事物总是处在不断对立转化的状态之中,当其发展到极致时,必然会向相反的方向运行,即所谓的“物极必反”。
矛盾的双方是可以相互转化的,且只有在性质相反的条件下,才能相互转化。如《道德经》第二十二章中所说的:“曲则全,枉则直,洼则盈,敝则新,少则得,多则惑。”意思是委屈反而能得到保全,屈就反能伸直,低洼反能充盈,敝旧反能生新,少取反能多得,贪多反而迷惑。强调我们想要什么,要从它的对立面出发,事物均可互相转化,太“过”反而“不及”,换个角度处事可能会得到不同的结果。
(三)事物的转化有一个量变向质变的发展过程
《道德经》中反复论述小与大、难与易、弱与强、柔与刚之间的辩证发展,目的在于指出事物的发展都有一个由小到大,由少到多的发展变化过程。量变经过一点一滴的累积,达到一定的程度时,必然会自我否定,会发生质变,这是老子朴素辩证法思想的光辉之点。
老子重视事物相反对立的关系和事物向对立面转化的作用,但其哲学的归结点却是返本复初的思想。道的作用是微妙、柔弱的,“道”的运动是循环的,循环运动是“道”所表现出来的一种规律。在老子看来,世间万物不论如何蓬勃发展,都会“反(返)”回到它原来的地方即其本源,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是其本源所决定的。因而社会中的一切事物和现象都有一个由产生、发展到灭亡的过程,从无生有,又从有变无,这是一个永恒不变的规律。
三、现今启示
一切事物没有不是和自己的对立面相伴随而存在的,人类社会中同样存在着对立的法则。在现实的生活中,很多人都只能看到正面的一端,而忽视与之矛盾的反面,做事的时候一味地追求眼前的利益,喜欢追逐强大的事物,而老子却认为我们可以尝试从事物的反面来把握事物的正面,从弱处着手,从长远的角度来看待问题,这样才有助于从基础上解决问题。
此外老子把“反者道之动”作为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发展的总规律,因而他强调在任何时候都必须掌握和运用这个法则。困境与逆境总是依存而生,困境不是固定和永恒的,在一定条件下会相互转化,这告诫我们即使身处顺境也要保持谨慎之心,即便在极其危险的时候也应怀揣希望,为向质变的转化而不断努力。所以哪怕是在最黑暗的日子,我们也仍然要学会坚持。
南怀瑾先生也同样认为,“这也就是天地物理相对的一面,有去就有回,有动就有静。”万事无绝对永恒,在拥有金钱和地位时,更应保持一颗淡定的谦悯之心,懂得荣耀与虚名的不长久,学会少私寡欲、知足知止,防患于未然。
参考文献:
[1]高秀昌.论老子“反者道之动”的辩证法思想[J].中州学刊,1997(4).
[2]陈鼓应.老子今注今译[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
[3]李耳.老子[M].山西:山西古籍出版社,1999.
[4]南怀瑾.老子他说[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