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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科技浪潮中,互联网及相关技术极大改变了人类世界的工作及生活方式,在客观问题、现实需求和技术支持背景下,电子诉讼应运而生,成为顺应时代发展、前景开阔的一个领域。我国近几年在电子诉讼领域的改革实践对传统民事诉讼的直接言词、公开原则和运行程序等都产生了很大影响,同时对当事人诉权保障等内容提出了一定挑战,改革实践与现行民诉法的滞后矛盾也日益凸现。就我国民事诉讼法而言,需要从内外两方面深入调查,修订完善相关内容,为电子诉讼程序规范化和电子诉讼行为的法律效力提供法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