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开花

来源 :小品文选刊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asdf1aasdf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喂这只流浪猫已经一年多。第一次见它,是在小区的一块石头上,褐色的毛发跟石头的颜色接近,如果不是它朝我发出了喵喵几声,我不会发现它。小区里有不少流浪猫,它是第一只朝我喵喵叫的。并不仅仅是这几声使我对它萌生了怜意,而是它发声的嘴。它的左边嘴角缺了一块,从脸颊处陡峭地凹陷下去,皮毛再茂盛也掩盖不住这个缺陷。一眼之下,是让人觉得丑的。我猜是流浪猫之间为争地盘,互相斗殴所留下的伤。好在,除了这个缺陷外,它还是属于那类好看的狸花猫,身上间隔的花色斑纹匀称,尤其是眼睛,圆溜溜水汪汪,朝我叫那几声的时候,也跟家里被宠着的猫无异,眼神里流露着与人相认相识的含义。

  每天黄昏,我就会到那块石头上去找它。那块石头成了它天然的猫食盘。由于它的牙齿不便,几乎没法吃下硬食,所以,我持续地买一种湿软的猫粮给它,一闻到这个味道,它就连我也熟悉了起来。它的活动范围并不大,因此,只要我一接近那块石头,就能看到它不知从什么地方蹿了出来,喵喵地迎着我。
  一段时间以来,我觉得这是我与它的一种缘分。几乎从第一次我们相遇,它就跟我亲昵,用脑袋蹭我的裤脚,竖起尾巴在我的两腿之间绕行,并且一路跟着我绕过小花园、游泳池,如果不是我小跑着离开,它估计会跟着我回家。对于猫这种敏感、多疑的动物来说,这种缘分实在太少见了。即使它是一只又老又残缺的猫,我都会对它很牵挂。逢着雨天雪天这种日子,躺在温暖的被窝里,我会想,这只老猫在哪里躲?
  有一个大雨的冬夜,我撑着雨伞打着手电去那块石头找它,站了几分钟,学着它喵喵叫,四下寻找,影子都没一个,想着它肯定躲在一个干爽安全的地方,心里既欣慰又有一点失望。正要转身回去的时候,从对面那个车库出口处听到几声嘶哑的喵喵叫声,很快,就看到它冲进雨里,一路朝那块石头小跑过来。我蹲下来,它就跑到了我的伞下。我把它抱了起来。这是我第一次抱它。我始终对它有隔离,家人也一再警告,流浪猫很脏,跳蚤、蜱虫之类的一旦跳到身上人会患皮肤病。所以,我从不用手碰它,更不要说抱了。但在那一刻,我的所有隔离防范的想法都消失了,只想把它抱起来,抱到不远处那个凉亭里的长椅上。我在那张长椅上喂它吃了一包湿粮。吃完之后,我也没有急着回家,就像一个被暴雨滞留的路人,跟它一起坐了很久。它先是满足地梳理着自己的毛发,不时用眼睛斜瞄我。很快,它的喉咙就发出了均匀的咕噜声,这是一种放松、愉悦的信号。它咕噜咕噜地慢慢挨近我,试探性地用“手”搭上我的膝盖。我用手去抚摸它的脑袋、下巴,甚至它那残缺的半边脸颊。我的手所到之处,能感觉到它的回应,充满着享受、依赖。它的咕噜声越来越大了。最终,在我的鼓励之下,它整个身体爬上了我的膝盖,蜷缩在我的怀里。逐渐,我的怀里也暖和起来了。
  从那以后,我去石头那里找它,就会引它往凉亭走,在椅子上喂它,然后停留一阵,用手抚摸它的脑袋下巴和那残缺的半边脸颊。这些,都成了我和这只流浪猫的默契。
  直到有一天中午,我无事可干,拎着一袋猫粮又去那块石头找它。远远的,看到几个女人在石头旁边聊天,那只老猫就围在她们脚边转悠,喵喵喵喵地叫。直到我走近了,它似乎还没看到我,还在用脑袋蹭一个阿姨的裤脚。这个阿姨手上拿着一包吃剩的鱼骨架子,一点点地用手将剩下的鱼肉掰下来,扔到地上给它捡。阿姨一边喂,一边跟其他几个人絮絮叨叨地说:“这只老猫,最会讨吃了,没得吃,还懂得跑到楼上,蹲在人家家门口叫个不停。”根据她们聊天的内容,我才知道,原来有很多人都在喂这只猫,因为它遇人不怕,相反,会跑过来缠人。阿姨看我手里拿着猫粮,就说:“你也来喂它的吧。”我点点头。阿姨说自己就住在这块石头旁边那个单元楼上,每天上下楼会遭到它的“纠缠”,而她的女儿几乎每天早上上学前,都会将猫食放在石头上。阿姨又告诉我们,这只老猫刚开始并不是流浪猫,是她那栋宿舍一楼家养的,后来那家搬家了,没带它走,所以,它就一直在这附近讨吃。“哦,难怪不怕人,这老家伙讨吃还很有一套咧。”好像她们在讲的不是一只猫而是一个流浪汉。其中一个女人说完,用脚推了推它。它吃得很努力,当然应该也是很开心的吧,即使被人用脚推了几下,都不为所动地咀嚼着。
  不知道为什么,我忽然想起了那个流浪汉的脸。近二十年过去,那张脸依然清晰,即使那是一张脏得五官模糊的脸。那时我刚工作,每天上下班,都要穿过熙攘的石牌东路。那天我上班走得很急,又在打手机,走到石牌东拐弯到岗顶的街角处,一脚伸出去,只听到一声哐啷响,回头一看,那个匍匐在地的男人,抬头睁大眼睛惊悚地看着我,双手朝上摊开着,而我身前,是一只还在滚动的铁碗,以及几枚溜出铁碗还在四处逃窜的钢镚。我一下蒙了,本能地跑了起来,没跑几步,就听到他发出一阵哇呜哇呜的哭声,哭声很夸大,完全不是一个中年男人的声音,就像一个孩子在肆无忌惮地哭。我害怕得头也不敢回,越跑越快,希望尽快躲进人堆里。这二十年来有很多次,我无端会想起这件小事,也跟身边的人说起过,除了自责,我更多地会想,如果这事情发生在更晚一些时候,我应该不会跑,我会弯下腰来,将那只碗扶稳,将那几枚钢镚捡起来放回去,并且将碗不偏不倚地摆回到他的面前。可是,晚一些时候是什么时候?我其实并不确定。大概基于我得知那流浪猫是一只吃百家饭的猫,我对它喂食的义务和责任减轻了许多,刮风下雨、太热太冷、工作太累不愿下楼等等这些原因,都会让我心安理得地不去那块石头找它。我想我的这种懈怠还因为对它的情感有所减弱,毕竟它不是那个我单方面认定的缘分,确切地说,它对我的需要不是唯一。
  夏天的一个黄昏,刚给一个小说结尾,心情有点激动,我下楼慢慢散步,不自觉又走到了那块石头附近,只听到草丛一阵窸窸窣窣,它从里边钻了出来。有一种久别重逢的感觉。因为没准备,我两手空空,竟然对它生出了愧意。对于一只讨吃的流浪猫,除了吃,我还能为它提供些什么?它似乎认出了我,不,它一定认出了我。因为它一边叫着,一边将我朝凉亭方向引去,走几步就回头看我是否在跟着它,直到我们在凉亭的椅子上坐下来,它才停止叫唤,不断地用脑袋蹭我的胳膊,我的手指刚一抬起来,它的鼻子就凑了上来,将那歪斜的脸颊从我指尖划过去,并且很快發出了愉悦的咕噜声。我们重新找回了那种久违了的默契,我用手一遍一遍地抚摸它的下巴、额头和脸颊,它高兴得在椅子上翻滚,亮出了米色的肚皮,它把两只手掌张得开开的,放心地摁在我的膝盖上。我记得一篇动物知识的文章将这个姿势称为“掌上开花”,猫咪做这个动作,表示它很放心也很开心,就像人们心花怒放的时候。
  我想,我大概忘记了,除了提供一些生存的必需,我还可以给予一些抚慰,或者说情感,而这些东西,无论对人还是动物,无论身处贫穷还是富足,同样也是本能的一种。如同这个世界永远需要鲜花,我们总是愿意看到那一幕幕掌上开花的时刻,让人欣慰和满足。
  选自《人民日报》
其他文献
有些地方,有些风景,我是极少在短时间内去第二次的。刚刚领略不久,余韵未淡,浪潮还未过去,再度重来,依然是第一次的心境和目光,熟悉的依然熟悉,忽略的依然无睹。只有经过时间的过滤,脚步重临,那些未曾经眼经心的,才会在岁月的等待中,散发出一种召唤。而有些地方,我会故意遗落一些风景,这样,再次来时会有一个目标。或者无缘重来,在心底留一份帶着遗憾的想念。有时候,遗憾会让人对某些事物念念不忘,不求圆满,在心里
风雪中,雪花像翩翩仙子,闪动着晶莹剔透的身躯,迎着呼呼的北风,在空中劲舞。梅在风中摇曳着自己的身姿,凌寒不畏,惊诧诧地绽开着,纯美如雪,品性高贞,陶冶着多少仁人志士的情操。我多想借着家乡皑皑的白雪,邀来一场梅花的盛宴,让我在飘雪的清晨或是黄昏,静立梅树下,聆听梅花开放的声音!一朵梅、一片雪、一阕词、一怀香,把心情放逐在这天地的精灵间,纵有万千言语,都可尽情诉说。在梅雪共吟的季节里,感触她们的灵魂,
乡村多鸟啼。冬日树头结满小麻雀,吱吱喳喳,像刚放学的小孩。一受惊动,呼啦啦飞起,树就秃了;转眼又飞回来,继续喳喳喳、吱吱吱,无一刻停息。知道它们哪里吃米,不晓得它们哪里喝水。头顶飞过两只鸽子,阳光下翅膀成了银子打的,亮闪闪的。一只兀那飞,一只兀自追。那只飞的落在人家屋瓦上,那只追的也落下去,挨着人家排排站。人家往左边挪一挪,它也往左边挪一挪。人家再挪,它又再挪一挪。前天出外办事,偶然抬头,深冬木叶
郭沫若在《李白与杜甫》一书讲到了李白和杜甫两个人的情感和友谊问题,非常有趣。谈到李杜的关系,有人替杜甫抱屈:杜甫那样怀念李白,李白却总是把杜甫扔到脑后,他俩的友谊不是一种平等的关系。郭沫若在书中否定了类似的看法,他说李白对杜甫也很有感情,写杜甫的诗也很多,有可能都散失了,比如在安史之乱中丢掉了。是否真的丢掉了,郭沫若也不知道,他只是推测。他们两人的友谊值得我们好好揣摩一下。从杜甫的诗中看,他怀念一
苏东坡对自己的亲和力颇为自信,曾自夸说:吾上可陪玉皇大帝,下可陪卑田院乞儿。这话还是说谦虚了,其实不仅是人愿意跟他交朋友,就连动物也能成为他的“粉丝”,譬如说———狗。晚年他被贬到海南,政敌很得意,心想你苏轼不是和谁都自来熟吗?这回把你赶到天涯海角,连土人都见不到几个,看你还嘚瑟不!但他们还是低估了苏东坡。初到海南岛,苏东坡也的确凄惶过一段时间,过着“食无肉、病无药、居无室、出无友”的苦日子。但很
南宋官员曾多次弹劾过辛弃疾,说他:“用钱如泥沙,杀人如草芥。”弹劾之词,有时乃欲加之罪,难免言过其实。倘若去掉因栽赃而夸张的成分,再加上辛弃疾的槃槃大才和传奇经历,反而可以想见,他是一个性格豪爽、为人仗义、视钱财如粪土的剑侠词宗。而他与诗人刘过交往的过程中,更是突显了他的这一性格特征。元人郭霄凤的《江湖纪闻》里,便记载了一桩辛弃疾“打土豪”帮助诗人刘过的趣事。宋宁宗开禧元年(1205),辛弃疾被任
第一次见到女人,女人还很年轻。她穿着那个时代流行的蓝格子上衣,头发梳成整齐的刘海。她走进来,取了号,坐到长椅上,静静地等候。待终于轮到她,她走进来,冲摄影师说,合个影。那是小城唯一的照像馆,那是照像馆年后第一次营业。正月初八,天寒地冻,女人却穿得有些单薄。“这样显得好看一点,”女人笑笑说,“想与我先生合个影。”摄影师于是见到她的丈夫:平头,方脸,浓眉,板着面孔,却很英俊。摄影师愣了愣,问女人:“你
岳父离去已二十年余。从第一次见到他到他离去,仅仅只有一年时间。期间,我们也只见过五次面,但他依然深刻留在我的记忆里。二十多年过去了,尽管我与她的女儿也已分手多年,但每每想起,总是心海难平……第一次见面是1995年7月。我结束了为期一年的研究生课程进修学习后,随同的大学毕业的女友到她家认门。我当时穷的除一身衣服和几本书,就是这一百多斤的躯壳,因此根本谈不上给未来的岳父岳母带什么见面礼。因为我比女友年
《红楼梦》里,贾母批评过古书里才子佳人一见钟情的俗套,又说所谓绝代佳人“只一见了一个清俊的男人,不管是亲是友,便想起终身大事来,父母也忘了,书礼也忘了,鬼不成鬼,贼不成贼,哪一点儿是佳人?”这大概是作者曹雪芹借贾母之口讽刺文艺作品里的爱情俗套。但在《红楼梦》里,曹雪芹也写到两段一见钟情又结成美满姻缘的爱情,贾芸和小红,贾雨村和娇杏。这两对儿都算不上才子佳人,用現在的定义讲,倒像是两段凤凰男的爱情。
格瑞德坐在窗前,他想到了安吉娜,他心里忧愁地默念着:“安吉娜,我不能再娶你了!”格瑞德和安吉娜是大学同学,还是恋人,毕业后,他们却回到了各自的家乡。他们约好了,两年后,如果他们还相爱,那么他们就结婚。可现在格瑞德不能兑现承诺了,他觉得非常对不起安吉娜。既然不能再娶安吉娜了,格瑞德就含泪给安吉娜写了封信,向她说明一切:安吉娜,我不能再娶你了,是因为我爱上了伊琳娜。她是我的中学同学,家里很有钱,她一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