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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改革开放以来,新自由主义对我国的各个领域、各个层次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包括理论层面、政策层面和社会心理层面,表现在学术、政治、经济、价值观等等各个领域。我们很多人可能没有注意过这个名词,或者听说过,却又说不清楚它的确切含义,但是,它的很多观点、说法,我们在这些年里是听得很多,也很熟悉的。比如人是自私的,要追求利益的最大化;市场通过价格信号即能够自动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公有制产权不明晰,必定导致低效率,私有制产权明晰,所以必定高效;小政府,大社会,政府不能干预经济,等等。这些都是典型的新自由主义的观点和主张,但是很多人未必知道这是新自由主义的观点和主张。现在最大的问题是,虽然我们并不真正理解新自由主义的性质、目的,但是它的这些观点、逻辑却被我们囫囵吞枣地接受了,我们接受了若干新自由主义理论的碎片,以此为引导进行决策、行为,已经着了新自由主义的道儿却并不自知。所以,当今的中国很有必要进行深刻地反思,开展对新自由主义的全面清算。
本文主要是对新自由主义鼓吹的极端个人主义做一些分析与批判,希望能看清其本质与危害,看清其鼓吹者的真实意图。
新自由主义鼓吹个人主义,认为个人的自由至高无上,私有制是最好的经济制度,人是理性的,而理性的人都会倾向于追求个人利益的最大化。但是,这些观点都是有着明显的特定性和局限性的,如果将其夸大为所谓普适性的真理,不仅是有害的,也是不能成立的。个人主义作为一种思潮,产生于资本主义萌芽时的欧洲。这个时期的个人主义因为其反封建性质而有着重要的进步意义。但是当资产阶级革命反封建的任务完成之后,鼓吹个人主义,则不再具有合理性与进步意义。工业革命和市场经济推动了社会分工和生产的社会化,在这种情况下,个人的活动和利益的实现都只有在社会中才有可能实现。因此,无论从哪个角度看,极端的个人主义都是行不通的,从长远来看则是有害的。在市场经济中,一个人要想把自己的商品卖出去,必须首先了解市场的需要,也就是他人的需要,否则他的个人利益是实现不了的。人的自私性可以说是人的一种生存本能,一个婴儿是不会也不能为他人考虑的,但是没有他人来主动满足他的需求,则婴儿的生存本能是无法实现的。个人的生存离不开他人的活动与合作,这在无论是个人还是人类的任何阶段和状态都是如此。所以人除了有自私性之外,更有趋社会性,也就是与其他人合作的愿望和需求。无论我们是否自觉地意识到这一点,这个事实是客观存在,无法否认的。所有的历史、考古学、人类学的研究都证明,人类一开始就是以群体的方式存在的,在原始人那里,把一个人从群体里驱除出去,是最严厉的惩罚,因为,离开了群体,单独的个体根本无法生存下去。现代社会里也是一样,一个人如果切断了和社会的联系,同样是生存不了的。这和我们的经验和常识也是完全契合的。我们看一看我们的四周,体会一下我们每天的生活,试想一下,如果将其他人,包括古今中外的、与我们认识或不认识、打交道和不打交道的人们的活动全部抽离,我们个人生活还能剩下什么,还能否继续?这是值得我们每个人认真思考的重大问题。
新自由主义是美国对全世界的一场意识形态战争,它所极力鼓吹的个人主义价值观,是有它的明确的意图和目的的。我们不妨去网上查看一下美国的“中情局‘十诫’”。这个“中情局‘十诫’”是美国中央情报局在其极为机密的“行事手册”中,关于对付中国的部分,最初撰写于1951年,以后由于形势不断变化,经过多次修改,至今共成十项,内部代号称为《十条诫令》。在其中,把鼓励中国人的极端享乐主义,追求个人的极端自由、放纵,不尊重自己的历史、伟大的领袖人物,挑战政府的权威,其用心是很恶毒的。
其明显的证据是,美国人在此问题上的、它一以贯之的对内、对外双重标准的做法。也就是,他们向我们大力宣传这种自私自利的价值观,但是,他们自己并不这样做。由美国人写的《美国人建国历程》这本书分为两个部分:社会的成长;民族性的形成。社会成长部分的第一句话就是:“美国是在不断探索合群生活的道路上成长起来的。”明确地说出了美国的这个传统。在现实中的美国,美国人的爱国主义,国家利益至高无上,赞美爱国者、集体主义者和行为的电影、电视、书籍,政治家的言论,更是随处可见可闻。显而易见地,如果每个人都专注于谋求个人利益的最大化,一个群体,一个民族,一个国家里所有的人都是自私自利的,必定对国家、民族的凝聚力造成致命的伤害。一个一盘散沙状态的社会、民族、国家,在当前帝国主义霸权、霸道横行的世界里是生存不下去的。
关于所谓的“个人自由至高无上”也是一样,在理论上和实践中都是不通的。简单地说,我们试想在交通要道的十字路口,如果每个人都强调个人的自由至高无上,最后的结果必定是两种情况:或者谁都过不去,或者,“弱肉强食”。
至于私有制是最好的经济制度,在现当代,则早已是一个过时的神话。对此,我们在实践和理论两方面都可以看得到有力的证据。
实践中来看前苏联和新中国的情况:
俄国在成为社会主义国家前,属于资本主义国家中比较落后的。但是在成为社会主义国家后,迅速成为强大的国家,在20世纪30年代,成为欧洲第二强国,20世纪中叶,和美国并肩成为世界超级大国。而在中国:在毛泽东当政期间,全国工业总产值增长了30多倍(如果从1952年算起则增长了12倍),其中重工业总产值增长了90倍(1949年以前中国重工业特别匮乏)。从1952年(当时工业生产恢复到了战前最高水平)到毛泽东时代结束为止,尽管“大跃进”造成了工业生产的混乱,工业产量仍在以平均每年11.2%的速度增长。1953年至1957年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增长的百分比最大,当时工业增长率达平均每年18%,把中国的工业生产力翻了一番还不止。其后一些年里增长的速度尽管不稳定,但仍然很快。1966年至1976年的文化大革命,尽管造成了很大的破坏,但工业生产仍继续在以平均每年超过10%的速度增长。1任何一个没有偏见的人都会承认,公有制显然不像新自由主义者说得那么差,应该说,实际上是表现出了巨大的优越性,取得了惊人的成就。
在理论方面,私有制的局限性和特定性,公有制的特定性和合理性也是可以证明的。来看顾钰民的分析。顾钰民指出:“应该看到,在私有制的条件下,由于财产是私有的,人民的经济活动与财产利益的结合是十分紧密的,因而从财产利益的角度来说,其动力是非常充分的,尤其是在小私有制的条件下,这一点更为突出。但是,在现代,私有制的形式已经突破了小私有制的局限,以股份公司为主要形式的私人资本社会化已经成为现代私有制的主要内容。这一变化的实质在于,在股份制条件下,私人财产在与个人的经济活动已经在相当程度上分离了,即财产是私人所有的,但直接使用这些财产的并不是财产所有者本人,而是其他人。这样,对财产所有者来说,财产利益与个人的经济活动之间已经不是直接结合的关系了,这种结合具有了间接性。从这一点来说,私有制在财产利益方面对经济活动所产生的动力已经在相当程度上失去了。……如果私有制不能从财产利益上来说明这一问题,那么,说私有制具有最充分的动力这一观点就不能成立了。这样,经济活动的动力就主要取决于直接收入与经济活动的结合了。而这一点,私有制可以做到,公有制也同样可以做到,公有制可以通过对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使人们的经济活动状况与收入直接结合起来,这当然同样能够使经济活动具有充分的动力。”2通过顾钰民教授的分析,可以看得很清楚,私有制的合理性与优点的实现,是受着各种条件的严格的限制和约束的。而公有制,随着生产的社会化的程度越来越高,在社会经济组织中的必要性和优越性,是必然的。
总而言之,无论是直接的个人主义,还是以鼓吹个人自由至高无上、私有制无比优越面目出现的间接的个人主义,都是现当代社会价值观的反动,我们理应建立起以维护大多数人的利益为立场的更合理、更高级的价值观和价值体系。在当今复杂的国际利益关系和局势之下,新自由主义的极端的自私自利,它所宣扬的极端个人主义对我国意识形态侵蚀,是我们所有中国人民一定要高度警惕和防范的。
注:1耶鲁大学历史教授莫里斯.迈斯纳(百度)
2《新自由主义评析》p84
本文主要是对新自由主义鼓吹的极端个人主义做一些分析与批判,希望能看清其本质与危害,看清其鼓吹者的真实意图。
新自由主义鼓吹个人主义,认为个人的自由至高无上,私有制是最好的经济制度,人是理性的,而理性的人都会倾向于追求个人利益的最大化。但是,这些观点都是有着明显的特定性和局限性的,如果将其夸大为所谓普适性的真理,不仅是有害的,也是不能成立的。个人主义作为一种思潮,产生于资本主义萌芽时的欧洲。这个时期的个人主义因为其反封建性质而有着重要的进步意义。但是当资产阶级革命反封建的任务完成之后,鼓吹个人主义,则不再具有合理性与进步意义。工业革命和市场经济推动了社会分工和生产的社会化,在这种情况下,个人的活动和利益的实现都只有在社会中才有可能实现。因此,无论从哪个角度看,极端的个人主义都是行不通的,从长远来看则是有害的。在市场经济中,一个人要想把自己的商品卖出去,必须首先了解市场的需要,也就是他人的需要,否则他的个人利益是实现不了的。人的自私性可以说是人的一种生存本能,一个婴儿是不会也不能为他人考虑的,但是没有他人来主动满足他的需求,则婴儿的生存本能是无法实现的。个人的生存离不开他人的活动与合作,这在无论是个人还是人类的任何阶段和状态都是如此。所以人除了有自私性之外,更有趋社会性,也就是与其他人合作的愿望和需求。无论我们是否自觉地意识到这一点,这个事实是客观存在,无法否认的。所有的历史、考古学、人类学的研究都证明,人类一开始就是以群体的方式存在的,在原始人那里,把一个人从群体里驱除出去,是最严厉的惩罚,因为,离开了群体,单独的个体根本无法生存下去。现代社会里也是一样,一个人如果切断了和社会的联系,同样是生存不了的。这和我们的经验和常识也是完全契合的。我们看一看我们的四周,体会一下我们每天的生活,试想一下,如果将其他人,包括古今中外的、与我们认识或不认识、打交道和不打交道的人们的活动全部抽离,我们个人生活还能剩下什么,还能否继续?这是值得我们每个人认真思考的重大问题。
新自由主义是美国对全世界的一场意识形态战争,它所极力鼓吹的个人主义价值观,是有它的明确的意图和目的的。我们不妨去网上查看一下美国的“中情局‘十诫’”。这个“中情局‘十诫’”是美国中央情报局在其极为机密的“行事手册”中,关于对付中国的部分,最初撰写于1951年,以后由于形势不断变化,经过多次修改,至今共成十项,内部代号称为《十条诫令》。在其中,把鼓励中国人的极端享乐主义,追求个人的极端自由、放纵,不尊重自己的历史、伟大的领袖人物,挑战政府的权威,其用心是很恶毒的。
其明显的证据是,美国人在此问题上的、它一以贯之的对内、对外双重标准的做法。也就是,他们向我们大力宣传这种自私自利的价值观,但是,他们自己并不这样做。由美国人写的《美国人建国历程》这本书分为两个部分:社会的成长;民族性的形成。社会成长部分的第一句话就是:“美国是在不断探索合群生活的道路上成长起来的。”明确地说出了美国的这个传统。在现实中的美国,美国人的爱国主义,国家利益至高无上,赞美爱国者、集体主义者和行为的电影、电视、书籍,政治家的言论,更是随处可见可闻。显而易见地,如果每个人都专注于谋求个人利益的最大化,一个群体,一个民族,一个国家里所有的人都是自私自利的,必定对国家、民族的凝聚力造成致命的伤害。一个一盘散沙状态的社会、民族、国家,在当前帝国主义霸权、霸道横行的世界里是生存不下去的。
关于所谓的“个人自由至高无上”也是一样,在理论上和实践中都是不通的。简单地说,我们试想在交通要道的十字路口,如果每个人都强调个人的自由至高无上,最后的结果必定是两种情况:或者谁都过不去,或者,“弱肉强食”。
至于私有制是最好的经济制度,在现当代,则早已是一个过时的神话。对此,我们在实践和理论两方面都可以看得到有力的证据。
实践中来看前苏联和新中国的情况:
俄国在成为社会主义国家前,属于资本主义国家中比较落后的。但是在成为社会主义国家后,迅速成为强大的国家,在20世纪30年代,成为欧洲第二强国,20世纪中叶,和美国并肩成为世界超级大国。而在中国:在毛泽东当政期间,全国工业总产值增长了30多倍(如果从1952年算起则增长了12倍),其中重工业总产值增长了90倍(1949年以前中国重工业特别匮乏)。从1952年(当时工业生产恢复到了战前最高水平)到毛泽东时代结束为止,尽管“大跃进”造成了工业生产的混乱,工业产量仍在以平均每年11.2%的速度增长。1953年至1957年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增长的百分比最大,当时工业增长率达平均每年18%,把中国的工业生产力翻了一番还不止。其后一些年里增长的速度尽管不稳定,但仍然很快。1966年至1976年的文化大革命,尽管造成了很大的破坏,但工业生产仍继续在以平均每年超过10%的速度增长。1任何一个没有偏见的人都会承认,公有制显然不像新自由主义者说得那么差,应该说,实际上是表现出了巨大的优越性,取得了惊人的成就。
在理论方面,私有制的局限性和特定性,公有制的特定性和合理性也是可以证明的。来看顾钰民的分析。顾钰民指出:“应该看到,在私有制的条件下,由于财产是私有的,人民的经济活动与财产利益的结合是十分紧密的,因而从财产利益的角度来说,其动力是非常充分的,尤其是在小私有制的条件下,这一点更为突出。但是,在现代,私有制的形式已经突破了小私有制的局限,以股份公司为主要形式的私人资本社会化已经成为现代私有制的主要内容。这一变化的实质在于,在股份制条件下,私人财产在与个人的经济活动已经在相当程度上分离了,即财产是私人所有的,但直接使用这些财产的并不是财产所有者本人,而是其他人。这样,对财产所有者来说,财产利益与个人的经济活动之间已经不是直接结合的关系了,这种结合具有了间接性。从这一点来说,私有制在财产利益方面对经济活动所产生的动力已经在相当程度上失去了。……如果私有制不能从财产利益上来说明这一问题,那么,说私有制具有最充分的动力这一观点就不能成立了。这样,经济活动的动力就主要取决于直接收入与经济活动的结合了。而这一点,私有制可以做到,公有制也同样可以做到,公有制可以通过对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使人们的经济活动状况与收入直接结合起来,这当然同样能够使经济活动具有充分的动力。”2通过顾钰民教授的分析,可以看得很清楚,私有制的合理性与优点的实现,是受着各种条件的严格的限制和约束的。而公有制,随着生产的社会化的程度越来越高,在社会经济组织中的必要性和优越性,是必然的。
总而言之,无论是直接的个人主义,还是以鼓吹个人自由至高无上、私有制无比优越面目出现的间接的个人主义,都是现当代社会价值观的反动,我们理应建立起以维护大多数人的利益为立场的更合理、更高级的价值观和价值体系。在当今复杂的国际利益关系和局势之下,新自由主义的极端的自私自利,它所宣扬的极端个人主义对我国意识形态侵蚀,是我们所有中国人民一定要高度警惕和防范的。
注:1耶鲁大学历史教授莫里斯.迈斯纳(百度)
2《新自由主义评析》p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