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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在儒家思想中,“人”与“仁”是等同的,真正的“人”应具有完善的道德品性,而不在于其生物性,这一要求对传统社会中的男性、女性都是适用的。而将男、女两性性别特征区分开来的是儒家伦理中的“内外”观念。“内”、“外”之分,不仅是空间上王朝管辖内与管辖外之分,也是是否遵循礼仪的文明与野蛮的文化之分,更是男性、女性活动范围、成就界限的领域之分。女性被定位于有限的“内”领域(家庭之内),而男性却被定位于广阔的“外”领域(公共领域)。这一划分剥夺了女性通往具备完整人格的“外”领域的合法途径,使女性女儿、妻子、母亲的家庭角色更加固化,女性的地位、成就与价值只能通过“内”领域确认。只有弄清楚中国女性被限制于“内”领域的成因、过程、影响与局限,女性才能突破这一局限,自觉地从“内”领域中走出来,实现人生价值。
关键词:仁;礼仪;“内外”领域;角色
中图分类号:B82-0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6)12-0131-02
一、儒家伦理中的“仁”
自20世纪以来,关于中国女性研究的论著通常认为,儒学是一种男权至上主义和父权意识形态,并将它视为中国女性受压迫的根源,古代中国是儒家影响下的层级权威系统和父权制家族体系。但是,儒家伦理中的核心观念“仁”却被忽视掉。“仁”作为儒家的专有名词,是儒家人格中最具典型的元素。在儒家思想中,“人”与“仁”可谓是等同的,真正的“人”具有完善的道德,而不在于其生物性。“人”就意味著要在终身不断提高自我修养中获得道德成就。这种以德行为基础的“人”的标准对传统中国的男性与女性是同样适用的。此外,中国的男女性别也往往与社会角色而不是男性女性的气质相关联。“仁”是由“人”与“二”组合而成,重在指人与人的关系。所以,“仁”最初指人与人关系中令人愉悦的和值得称赞的德行,或讨人喜欢性情或各种才能。到孔孟有“仁者,爱人”的意思,即人要有关心他人、爱护他人的道德品质。再到后来,“仁”是可以包括一切美德的理想人格。所以,儒家“仁”可以诠释为人际关系中的美德,而这种美德要在各种具体人际关系中得到体现。在所有社会关系中,最重要的五伦关系:父子、君臣、夫妇、兄弟、朋友。这五种关系始于家庭关系,即父子、夫妻、兄弟关系是附属于家庭之内的,而君臣、朋友关系,看似在家庭之外,但经常被类比为父子、兄弟关系。在家庭关系中,最重要的要求便是恪守孝道和维系亲子关系。“孝”作为道德品质的基础和发端,正如孔子所说:“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与”[1]。在家庭中,父子之间的“孝”、兄弟之间的“悌”又可以转换为政治生活中的君臣关系“忠”与朋友关系“信”。所以,儒家“仁”最基本的要求是要扮演好家庭的角色,遵守好各种家庭礼节。而在儒家社会中,人的价值真实和自我实现的关键并不在于自我发展、自我才能的实现等,而在于建立、维系、扩展各种和谐的人际关系。
儒家“仁”的伦理道德要求和人格追求对男女是同样适用的。所以,女性一开始就被限制在家庭领域,她们一生的价值和人生追求便是要处理好家庭的各种关系进而扩展到社会各种关系,并在各种关系中表现出自己道德品质。那么男性、女性的不同地位、不同现实处境又是如何在这种不分男女的社会要求、价值要求中出现的呢?这就是我们就不得不讨论的儒家“内”“外”思想对中国不同性别的影响。
二、“内”“外”与性别
在儒家经典中,女性很少是被从生理、生物层面上或社会范畴来定义,几乎无一例外是从生命周期中的女儿、妻子和母亲等角色上来定义,并从家庭角色(在家为女,出嫁为妇,生子为母)对女性的道德、礼仪提出要求,即贤女、贤妇、贤,这样,女性就被限定在了家庭,即“内”。“内”与“外”是用来区分社会角色的。“内外”最早出现在《尚书》中,是空间上的概念,“内”表示王朝实际管辖的范围,“外”表示王朝实际管辖以外的范畴。并认为王朝辖的秩序井然有序,王朝辖外则是混乱的状态,因此,“内外”也是一种文明与野蛮的存在。这种空间上的“内外”或文明与野蛮的“内外”是与儒家倡导的“礼”交织在一起的。例如,荀子对文明社会与野蛮社会的区分标准便是“故人之所以为人者……以其有辨也。夫禽兽有父子而无父子之亲,有牝牡而无男女之别”[2]。墨子认为,文明社会里百姓皆“入则孝慈于亲戚,出则弟长于乡里,坐处有度,出入有节,男女有辨”[3]。所以,“内外”象征着文明与野蛮。社会的礼仪正是通过建立和维系合适恰当的社会、性别区分得以展现。内外亦即礼与野蛮的存在。通过男女两性划分文明与野蛮后,男女的性别分工也也就明了,就是“男耕女织”。所以,女性的美德更多的是通过织布、纺纱、刺绣等来体现。而且,男女从出生之人起就采用不同的礼仪。根据《礼记》记载:“子生,男子设弧于门左,女子设帨于门右。”[4]“弧”指代射箭,是儒家教导男子的“六艺”之一;“帨”则指代女子用的佩巾,象征着织布、纺纱、刺绣等技艺。男孩和女孩的活动区域和接受的教育也开始不同起来。“七岁,男女不同席,不共食。八年,出入门户,及即席饮食,必后长者,始教之让……”[4]男孩学习经典、六艺、官场知识,培养恭顺等礼节,女孩学习学习纺纱、织布、刺绣、烹饪等技能、管理家庭的知识以及谦卑等礼节,并且男、女的活动空间也被分开。“礼,始于谨夫妇。为宫室,辨外内,男子居外,女子居內。深宫固门,阍寺守之,男不入,女不出。”[4]“内外”也因此确定了男女在家外扮演的角色,“内”是女性活动的空间,女性通过女儿、妻子、母亲等身份角色来获得社会的认可;男性也需要在家内扮演着儿子、丈夫、父亲等角色,但更需要在外扮演着朋友、臣子等角色,他们活动领域要广阔得多。在父权制、家族制社会,女性更要接受“三从”观念:“妇人,从人者也:幼从父兄,嫁从夫,夫死从子。”[4]这就把女性进一步控制在一定的层级之内,在人生的不同阶段分别从属于父亲、丈夫和儿子这一男性层级。 三、“内”领域与女性
“内外”领域的划分阻绝了女性通往塑造完整人格的“外”领域的合法途径,使得女性作为女儿、妻子、母亲的家庭角色更加巩固。这种性别角色通过不同时期的列女传记和妇德女教类的典籍进一步强化。女性的道德标准由早期的无男女性别特征的美德“仁”、“智”等逐步发展到仅强调女性对婚姻的忠贞和对家庭子女的责任,使得女性其他的方面的才能都显多余。纵观中国古籍,凡是颂扬女性的,都是源自于其“内”的德行。刘向在《列女传》中将女性的美德分为六种:母仪、贤明、仁智、贞顺、节义、辩通。其中贤明、仁智与辩通等并非专属女性,也可以用来衡量男性。也就是说,在初期对女子的要求还比较宽泛,只是后来才被限制在窄小的范围内,转变为强调女性的忠贞、守节以及相夫教子。元代之后,有德性的女性被限定为贞洁、忠诚等有特定美德的女性,在清代,烈女传记中记载的有德女性更多也集中在孝顺、贞洁以及对婚姻忠贞的女性,典籍中对女性狭窄美德的颂扬和强调,迫使有德女性的形象被固化在孝顺、忠贞、守节几方面。
在“外”领域,儒家经典《四书》规范着男性的行为;《夫妇》中论述丈夫与妻子关系就如同阴阳之道,丈夫主导妻子,妻子应服从丈夫;《敬顺》强调应避免与丈夫发生冲突,应体谅丈夫;《妇行》中提出女性应具备妇德、妇言、妇容、妇功。妇德意味着女性要遵守各种礼制,时时处处要有平和顺从的态度而非超人的才华与智慧。妇言,指说话小心谨慎而非能说会道。妇容,女性要内敛、仪表要适宜而非要有引人注目的外表。妇功,则包括各种家庭技能。《专心》则是要求女性对丈夫及家庭要忠诚。此外还有《女四书》、《内训》、《女范捷录》等等,从各方面规范着女性的德行。而聪明、智慧、知识、文化、才能等对于女性来说都是多余的,“习文”、“从政”、“才干”等都是男性的特有的权利。以“内”与“外”两个“域”来固化男女的社会及家庭属性,对女性显然是不合理的,而“内”、“外”劳动的分工,更将女性的功能降低到生育的范畴,借助规范把女性固定在家庭之内,却消失在“外”领域(社会)。女性是从“内”领域的家庭角色中获得性别身份认同的,只有在“内”领域做出了杰出成就,才有获得社会认可。《女四书》的女作者们,都是很好地践行了“内”领域的职责并取得了很好的成,才在中国历史中才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历史具有传承性,文化对一个民族的影响也是持续不断的。当今中国的女性仍然在扮演着贤妻良母的角色,她們更多地被牵制在“内”领域,因此,女性的社会地位还不能与男性相提并论。只有弄清楚了中国女性被限制于“内”领域的成因、过程及影响,才能使女性突破这一局限,自觉地从“内”领域中走出来,在“外”领域发挥她们的聪明才干,从而实现真正的男女平等。
参考文献:
〔1〕杨伯峻.论语译注[M].北京:中华书局,1980.
〔2〕蒋南华,罗书勤,杨寒清.荀子全译[M].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1995.
〔3〕周才珠,齊瑞端.墨子全译[M].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1995.
〔4〕杨天宇.礼记译注(上)[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
〔5〕严杰,武秀成.文史通义全译[M].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1997.
关键词:仁;礼仪;“内外”领域;角色
中图分类号:B82-0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6)12-0131-02
一、儒家伦理中的“仁”
自20世纪以来,关于中国女性研究的论著通常认为,儒学是一种男权至上主义和父权意识形态,并将它视为中国女性受压迫的根源,古代中国是儒家影响下的层级权威系统和父权制家族体系。但是,儒家伦理中的核心观念“仁”却被忽视掉。“仁”作为儒家的专有名词,是儒家人格中最具典型的元素。在儒家思想中,“人”与“仁”可谓是等同的,真正的“人”具有完善的道德,而不在于其生物性。“人”就意味著要在终身不断提高自我修养中获得道德成就。这种以德行为基础的“人”的标准对传统中国的男性与女性是同样适用的。此外,中国的男女性别也往往与社会角色而不是男性女性的气质相关联。“仁”是由“人”与“二”组合而成,重在指人与人的关系。所以,“仁”最初指人与人关系中令人愉悦的和值得称赞的德行,或讨人喜欢性情或各种才能。到孔孟有“仁者,爱人”的意思,即人要有关心他人、爱护他人的道德品质。再到后来,“仁”是可以包括一切美德的理想人格。所以,儒家“仁”可以诠释为人际关系中的美德,而这种美德要在各种具体人际关系中得到体现。在所有社会关系中,最重要的五伦关系:父子、君臣、夫妇、兄弟、朋友。这五种关系始于家庭关系,即父子、夫妻、兄弟关系是附属于家庭之内的,而君臣、朋友关系,看似在家庭之外,但经常被类比为父子、兄弟关系。在家庭关系中,最重要的要求便是恪守孝道和维系亲子关系。“孝”作为道德品质的基础和发端,正如孔子所说:“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与”[1]。在家庭中,父子之间的“孝”、兄弟之间的“悌”又可以转换为政治生活中的君臣关系“忠”与朋友关系“信”。所以,儒家“仁”最基本的要求是要扮演好家庭的角色,遵守好各种家庭礼节。而在儒家社会中,人的价值真实和自我实现的关键并不在于自我发展、自我才能的实现等,而在于建立、维系、扩展各种和谐的人际关系。
儒家“仁”的伦理道德要求和人格追求对男女是同样适用的。所以,女性一开始就被限制在家庭领域,她们一生的价值和人生追求便是要处理好家庭的各种关系进而扩展到社会各种关系,并在各种关系中表现出自己道德品质。那么男性、女性的不同地位、不同现实处境又是如何在这种不分男女的社会要求、价值要求中出现的呢?这就是我们就不得不讨论的儒家“内”“外”思想对中国不同性别的影响。
二、“内”“外”与性别
在儒家经典中,女性很少是被从生理、生物层面上或社会范畴来定义,几乎无一例外是从生命周期中的女儿、妻子和母亲等角色上来定义,并从家庭角色(在家为女,出嫁为妇,生子为母)对女性的道德、礼仪提出要求,即贤女、贤妇、贤,这样,女性就被限定在了家庭,即“内”。“内”与“外”是用来区分社会角色的。“内外”最早出现在《尚书》中,是空间上的概念,“内”表示王朝实际管辖的范围,“外”表示王朝实际管辖以外的范畴。并认为王朝辖的秩序井然有序,王朝辖外则是混乱的状态,因此,“内外”也是一种文明与野蛮的存在。这种空间上的“内外”或文明与野蛮的“内外”是与儒家倡导的“礼”交织在一起的。例如,荀子对文明社会与野蛮社会的区分标准便是“故人之所以为人者……以其有辨也。夫禽兽有父子而无父子之亲,有牝牡而无男女之别”[2]。墨子认为,文明社会里百姓皆“入则孝慈于亲戚,出则弟长于乡里,坐处有度,出入有节,男女有辨”[3]。所以,“内外”象征着文明与野蛮。社会的礼仪正是通过建立和维系合适恰当的社会、性别区分得以展现。内外亦即礼与野蛮的存在。通过男女两性划分文明与野蛮后,男女的性别分工也也就明了,就是“男耕女织”。所以,女性的美德更多的是通过织布、纺纱、刺绣等来体现。而且,男女从出生之人起就采用不同的礼仪。根据《礼记》记载:“子生,男子设弧于门左,女子设帨于门右。”[4]“弧”指代射箭,是儒家教导男子的“六艺”之一;“帨”则指代女子用的佩巾,象征着织布、纺纱、刺绣等技艺。男孩和女孩的活动区域和接受的教育也开始不同起来。“七岁,男女不同席,不共食。八年,出入门户,及即席饮食,必后长者,始教之让……”[4]男孩学习经典、六艺、官场知识,培养恭顺等礼节,女孩学习学习纺纱、织布、刺绣、烹饪等技能、管理家庭的知识以及谦卑等礼节,并且男、女的活动空间也被分开。“礼,始于谨夫妇。为宫室,辨外内,男子居外,女子居內。深宫固门,阍寺守之,男不入,女不出。”[4]“内外”也因此确定了男女在家外扮演的角色,“内”是女性活动的空间,女性通过女儿、妻子、母亲等身份角色来获得社会的认可;男性也需要在家内扮演着儿子、丈夫、父亲等角色,但更需要在外扮演着朋友、臣子等角色,他们活动领域要广阔得多。在父权制、家族制社会,女性更要接受“三从”观念:“妇人,从人者也:幼从父兄,嫁从夫,夫死从子。”[4]这就把女性进一步控制在一定的层级之内,在人生的不同阶段分别从属于父亲、丈夫和儿子这一男性层级。 三、“内”领域与女性
“内外”领域的划分阻绝了女性通往塑造完整人格的“外”领域的合法途径,使得女性作为女儿、妻子、母亲的家庭角色更加巩固。这种性别角色通过不同时期的列女传记和妇德女教类的典籍进一步强化。女性的道德标准由早期的无男女性别特征的美德“仁”、“智”等逐步发展到仅强调女性对婚姻的忠贞和对家庭子女的责任,使得女性其他的方面的才能都显多余。纵观中国古籍,凡是颂扬女性的,都是源自于其“内”的德行。刘向在《列女传》中将女性的美德分为六种:母仪、贤明、仁智、贞顺、节义、辩通。其中贤明、仁智与辩通等并非专属女性,也可以用来衡量男性。也就是说,在初期对女子的要求还比较宽泛,只是后来才被限制在窄小的范围内,转变为强调女性的忠贞、守节以及相夫教子。元代之后,有德性的女性被限定为贞洁、忠诚等有特定美德的女性,在清代,烈女传记中记载的有德女性更多也集中在孝顺、贞洁以及对婚姻忠贞的女性,典籍中对女性狭窄美德的颂扬和强调,迫使有德女性的形象被固化在孝顺、忠贞、守节几方面。
在“外”领域,儒家经典《四书》规范着男性的行为;《夫妇》中论述丈夫与妻子关系就如同阴阳之道,丈夫主导妻子,妻子应服从丈夫;《敬顺》强调应避免与丈夫发生冲突,应体谅丈夫;《妇行》中提出女性应具备妇德、妇言、妇容、妇功。妇德意味着女性要遵守各种礼制,时时处处要有平和顺从的态度而非超人的才华与智慧。妇言,指说话小心谨慎而非能说会道。妇容,女性要内敛、仪表要适宜而非要有引人注目的外表。妇功,则包括各种家庭技能。《专心》则是要求女性对丈夫及家庭要忠诚。此外还有《女四书》、《内训》、《女范捷录》等等,从各方面规范着女性的德行。而聪明、智慧、知识、文化、才能等对于女性来说都是多余的,“习文”、“从政”、“才干”等都是男性的特有的权利。以“内”与“外”两个“域”来固化男女的社会及家庭属性,对女性显然是不合理的,而“内”、“外”劳动的分工,更将女性的功能降低到生育的范畴,借助规范把女性固定在家庭之内,却消失在“外”领域(社会)。女性是从“内”领域的家庭角色中获得性别身份认同的,只有在“内”领域做出了杰出成就,才有获得社会认可。《女四书》的女作者们,都是很好地践行了“内”领域的职责并取得了很好的成,才在中国历史中才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历史具有传承性,文化对一个民族的影响也是持续不断的。当今中国的女性仍然在扮演着贤妻良母的角色,她們更多地被牵制在“内”领域,因此,女性的社会地位还不能与男性相提并论。只有弄清楚了中国女性被限制于“内”领域的成因、过程及影响,才能使女性突破这一局限,自觉地从“内”领域中走出来,在“外”领域发挥她们的聪明才干,从而实现真正的男女平等。
参考文献:
〔1〕杨伯峻.论语译注[M].北京:中华书局,1980.
〔2〕蒋南华,罗书勤,杨寒清.荀子全译[M].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1995.
〔3〕周才珠,齊瑞端.墨子全译[M].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1995.
〔4〕杨天宇.礼记译注(上)[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
〔5〕严杰,武秀成.文史通义全译[M].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1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