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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随着全球化进程的逐渐开放,全球经济、政治、科学和技术领域的相互作用得到加强。使用大型数据技术保存国家知识产权数据,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的质量和效率,合理利用现代大型数据技术。以大规模数据为基础的知识产权可以作为将先进数据纳入国内知识产权技术应用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参考。这将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部门的管理水平,同时考虑到我国在知识产权方面的实际情况,需要从法律政策、知识产权管理和信息技術应用方面,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的管理。基于此,本文先对大数据的定义与我国大数据环境下知识产权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随后谈论出在大数据环境下对知识产权管理改革的措施,供相关人士参考交流。
关键词:大数据;知识产权;改革
随着全球进程的发展,科学和技术领域的进展也在加快,新技术引入让许多新概念正在进入公共生活和视野的领域。1980年首次提出了互联网、云处理、大数据。大数据被界定为复杂的多功能的存储、处理、计算等。因此,为了保护商标、专利和其他知识产权等知识产权,必须加强目前对知识产权的管理,保障我国各类知识产权。
一、大数据的定义
大数据(BIGDATA)是指包含多种功能的数据集,是一个复杂的多功能结构,具有对数据的处理、计算、储存等功能。它还拥有广泛的数据存储空间和广泛的数据集。然而,由于当时的技术制约因素,它早在2008年被提及,只是在三年后才被人们正式引入的。显而易见的是,大数据的出现是一种不可避免的现象,发生在信息社会的高度发展之后,尽管其理论优于实践。但这并不妨碍正常的出现。因此国家信息技术专家和国家有关部门必须对大数据的重要性有一个明确的态度,并认识到它的作用,使之能够提高对知识产权的管理和保护[1]。
二、我国大数据时代知识产权管理所存在的不足
(一)技术落后
第一,数据不断增加,第二,数据的产生、储存、管理和分析活动非常缓慢。传统数据库系统可能存储的数据量小,数据处理能力低,因此造成许多问题。例如,数据的频率组合困难、数据处理速度缓慢、缺少数据等等。与西方国家相比,用于改进这一现象的研究和开发的数据处理工具很少,数据分析软件开发的数量和速度远远落后于西方国家。我国自主地造成知识产权数据增长缓慢。
(二)大数据化的进度慢
专利处理和设计审查进展缓慢,主要的知识产权管理人很难从广泛的数据中充分获取知识产权的数据,并逐案处理不相关的数据。这使得甄选过程困难而费时,要求管理人员谨慎和细心。正是由于国内的大数据的内部技术制约因素,很难迅速发现知识产权受到侵犯的情况。管理人员认为,商标审查的积压给申请者造成了困难,使他们浪费了不必要的时间和空间[2]。
(三)人工审查的主观性
人工管理导致大型国家数据的可信度低下,在进行数据自动化分析时,需要依赖管理人的主观判断。使得提取与企业知识技术无关的信息慢,对管理部门的公正性产生争议或分歧,不仅影响了知识产权管理的信誉和声誉,又使个人或企业主张其知识产权的热度下降,这导致了许多与知识产权有关的行政案件。
三、我国大数据环境下进行知识产权管理的措施
(一)建设完善大数据机制与体系
在大数据时代,知识产权组织内部对数据的不了解是知识产权缺乏管制的一个重要原因。国家知识产权机构应进一步提高对大数据的认识,并采取一种以意识形态为基础的行为,建立统一的知识产权数据管理平台和改进立法和规章制度,将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中需要加以改进的领域进行整合,协调发达国家经济实体之间的国家知识产权数据[3]。
(二)对新技术的整合促进知识产权的保护
京东在进行管理评论中,利用IPC检索和字段检索。这两种方法本身不足以确保对大型数据进行全面的分析管理,并且在信息遗漏的情况下可能导致违反,因此,管理者可以将现有的专利申请表与正在进行的专利申请表分开。分析关键词的相似性及其相互关联性,根据关键词的相关性向申请者确定类似区域,并随时向申请者充分通报申请专利的机会成本。
Google和百度公司在使用图像识别技术,基于深入的大数据技术为基础,通过多种重复计算方法来识别相同的图像。管理者通过比较大图像之间的相似性,识别相同的数据,并确定请求方是否根据其先前的权利侵犯了标记或物理外观。快速检测品牌申请,提高申请的速度和质量,有效防止违规行为。
数字水印技术广泛用于多维动画,多媒体文件、软件和其他数字作品,是进行版权保护的有效措施。通过识别数字水印信息,可以确定内容是否被创始人恶意修改。在大型数据知识产权管理系统中引进数字水印技术以保护知识产权,有助于防止侵犯所有版权产出[4]。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一个广泛的数据的环境中,知识产权数据的管理是不可避免的。因此,不断强调知识产权组织大数据的特点与作用,和承认知识产权大数据化的重要性。做好自身的工作,利用大数据补充完善对知识产权的管理,发达国家对知识产权的管理的结果方式可用于我国的大数据进行结合,以促进知识产权管理的创新。
参考文献:
[1]卜妍,林玉煌.大数据环境下知识产权管理改革研究[J].科技风,2018(5).
[2]谢从晋,毕孝儒.基于知识产权大数据的创新成果管理体系设计[J].中国发明与专利,2019,16(8).
[3]刘力.大数据时代我国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的变革[J].合作经济与科技,2019,603(04):180-181.
[4]崔立红,刘德旺.大数据时代我国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的变革 [J].知识产权,2016(11):89-93,共5页.
作者简介:
寇国顺(1968-)男,河北衡水人,河北省合明律师事务所,研究方向:知识产权.
关键词:大数据;知识产权;改革
随着全球进程的发展,科学和技术领域的进展也在加快,新技术引入让许多新概念正在进入公共生活和视野的领域。1980年首次提出了互联网、云处理、大数据。大数据被界定为复杂的多功能的存储、处理、计算等。因此,为了保护商标、专利和其他知识产权等知识产权,必须加强目前对知识产权的管理,保障我国各类知识产权。
一、大数据的定义
大数据(BIGDATA)是指包含多种功能的数据集,是一个复杂的多功能结构,具有对数据的处理、计算、储存等功能。它还拥有广泛的数据存储空间和广泛的数据集。然而,由于当时的技术制约因素,它早在2008年被提及,只是在三年后才被人们正式引入的。显而易见的是,大数据的出现是一种不可避免的现象,发生在信息社会的高度发展之后,尽管其理论优于实践。但这并不妨碍正常的出现。因此国家信息技术专家和国家有关部门必须对大数据的重要性有一个明确的态度,并认识到它的作用,使之能够提高对知识产权的管理和保护[1]。
二、我国大数据时代知识产权管理所存在的不足
(一)技术落后
第一,数据不断增加,第二,数据的产生、储存、管理和分析活动非常缓慢。传统数据库系统可能存储的数据量小,数据处理能力低,因此造成许多问题。例如,数据的频率组合困难、数据处理速度缓慢、缺少数据等等。与西方国家相比,用于改进这一现象的研究和开发的数据处理工具很少,数据分析软件开发的数量和速度远远落后于西方国家。我国自主地造成知识产权数据增长缓慢。
(二)大数据化的进度慢
专利处理和设计审查进展缓慢,主要的知识产权管理人很难从广泛的数据中充分获取知识产权的数据,并逐案处理不相关的数据。这使得甄选过程困难而费时,要求管理人员谨慎和细心。正是由于国内的大数据的内部技术制约因素,很难迅速发现知识产权受到侵犯的情况。管理人员认为,商标审查的积压给申请者造成了困难,使他们浪费了不必要的时间和空间[2]。
(三)人工审查的主观性
人工管理导致大型国家数据的可信度低下,在进行数据自动化分析时,需要依赖管理人的主观判断。使得提取与企业知识技术无关的信息慢,对管理部门的公正性产生争议或分歧,不仅影响了知识产权管理的信誉和声誉,又使个人或企业主张其知识产权的热度下降,这导致了许多与知识产权有关的行政案件。
三、我国大数据环境下进行知识产权管理的措施
(一)建设完善大数据机制与体系
在大数据时代,知识产权组织内部对数据的不了解是知识产权缺乏管制的一个重要原因。国家知识产权机构应进一步提高对大数据的认识,并采取一种以意识形态为基础的行为,建立统一的知识产权数据管理平台和改进立法和规章制度,将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中需要加以改进的领域进行整合,协调发达国家经济实体之间的国家知识产权数据[3]。
(二)对新技术的整合促进知识产权的保护
京东在进行管理评论中,利用IPC检索和字段检索。这两种方法本身不足以确保对大型数据进行全面的分析管理,并且在信息遗漏的情况下可能导致违反,因此,管理者可以将现有的专利申请表与正在进行的专利申请表分开。分析关键词的相似性及其相互关联性,根据关键词的相关性向申请者确定类似区域,并随时向申请者充分通报申请专利的机会成本。
Google和百度公司在使用图像识别技术,基于深入的大数据技术为基础,通过多种重复计算方法来识别相同的图像。管理者通过比较大图像之间的相似性,识别相同的数据,并确定请求方是否根据其先前的权利侵犯了标记或物理外观。快速检测品牌申请,提高申请的速度和质量,有效防止违规行为。
数字水印技术广泛用于多维动画,多媒体文件、软件和其他数字作品,是进行版权保护的有效措施。通过识别数字水印信息,可以确定内容是否被创始人恶意修改。在大型数据知识产权管理系统中引进数字水印技术以保护知识产权,有助于防止侵犯所有版权产出[4]。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一个广泛的数据的环境中,知识产权数据的管理是不可避免的。因此,不断强调知识产权组织大数据的特点与作用,和承认知识产权大数据化的重要性。做好自身的工作,利用大数据补充完善对知识产权的管理,发达国家对知识产权的管理的结果方式可用于我国的大数据进行结合,以促进知识产权管理的创新。
参考文献:
[1]卜妍,林玉煌.大数据环境下知识产权管理改革研究[J].科技风,2018(5).
[2]谢从晋,毕孝儒.基于知识产权大数据的创新成果管理体系设计[J].中国发明与专利,2019,16(8).
[3]刘力.大数据时代我国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的变革[J].合作经济与科技,2019,603(04):180-181.
[4]崔立红,刘德旺.大数据时代我国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的变革 [J].知识产权,2016(11):89-93,共5页.
作者简介:
寇国顺(1968-)男,河北衡水人,河北省合明律师事务所,研究方向: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