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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课标指出:“小学各个年级的阅读教学都要重视朗读。要让学生充分地读,在读中整体感知,在读中有所感悟,在读中培养语感,在读中受到情感的熏陶。”由此可见“读”的重要性。但是,许多教师往往只重视中间的精读领悟阶段而忽视了自读感知和诵读表达这两个阶段,只想着在这两个阶段上渴求“效”,孰不知自读感知阶段是基础,有利于学生对课文的整体把握,在学生对课文还不熟悉的情况下就对课文进行条分缕析,学生对课文的理解自然是支离破碎的,缺少整体的把握和自身的感悟,自然也就不可能得到“效”。那么,我们应该如何去做呢?笔者结合在北沙城小学教学中积累的经验,粗浅谈几点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