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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农村危房改造在贵州试点以来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也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因此,必须立足于县级财力不均衡的现实,因地制宜发展壮大县域经济,缩小县级财政差距;建立以公共财政均等化为目标的转移支付制度;继续深化财政经济体制改革,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全面完成农村危房改造这一重大民生工程的提供强有力的公共财政保障。
关键词:农村危房改造;县乡财政;公共服务均等化
作者简介:贺顺奎(1982年—),贵州开阳人,贵州财经大学财政与税收学院讲师,硕士,研究方向:财税理论与实务。
中图分类号:F812.4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2-3309(z).2012.04.50 文章编号:1672-3309(2012)04-110-03
2008年3月,贵州省建设厅制定了《贵州农村危房鉴定暂行标准》,并会同民政厅开展了省、地、县、乡四级业务培训,以便统一鉴定标准。危房改造的等级是一级危房、二级危房、三级危房;贫困类别为五保户、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经鉴定,贵州省农村有危房192.48万户,占全省农户总数的23.16%。其中,需要拆除重建的一级危房户78.24万户,需要对局部主要承重构件进行更换的二级危房59.21万户,需要对个别承重构件进行更换和维修的三级危房45.23万户,地质灾害危及点搬迁户9.8万户,占全省农户数的1.2%。贵州农村危房基本特征:一是数量大,192.48万户农村危房占全省农户数的23.16%。二是地域分布广,涵盖了全省9个市(州、地)、88个县(市、区)的所有乡镇、村,绝大多数都位于交通条件差、偏远落后的深山区、石山区、高寒边远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三是涉及困难群体多,五保户、低保户、困难户等特困农户有125.84万户,占全部危房的65.38%。四是面临倒塌危险的危房比例高,需拆除重建的一级危房和需搬迁治理的地质灾害危房共有88.04万户,占全部危房的45.74%。
一、贵州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成效
1.探索阶段到全面启动阶段的情况
2008年8月,在中央资金尚未下达的情况下,省级财政先投入1亿元,地县配套0.5亿元,实施“万户试点”工程,试点户数1.08万户。2009年1月,为贯彻落实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措施,在中央补助2亿元资金的基础上,贵州省再投入2.65亿元资金,对3.25万户农村危房进行了“扩大试点”改造。通过试点,贵州省摸索出了因地制宜、实事求是、攻坚克难的基本经验,看清了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最为突出的资金筹措、工程质量、农民负担和公平公正等问题,为全面启动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起到了先导示范作用。
在总结试点工作的经验后,2009年4月,贵州省进入全面启动阶段。2008—2010年,中央下达贵州省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共计38万户,中央补助资金总计20.8亿元。到2010年,贵州省实际已下达改造任务62.2万户,超过国家任务24.2万户。截止2011年3月底,共计竣工60.5万户。2011年度,国家下达贵州省农村危房改造任务32万户,下达补助资金19.2亿元。贵州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下达2011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任务40万户。截止3月底,全省已开工21.24万户。
2.组织工作机制已成体系
经过3年的努力,贵州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组织机制运行良好。一是组织领导有力。省委、省政府对农村危房改造这项重大民生工程、民心工程高度重视。成立了以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为组长,三位副省长为副组长的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置在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由厅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地也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形成了“省级负总体责任、市级负管理责任、县级负主要责任、乡镇负直接责任、村级负具体责任”的组织领导体系和责任体系。二是宣传发动有效。主要把握好以下四个关键环节:把握正面引导宣传;围绕“最危险房屋、最困难群众”重点开展宣传;抓住典型事例组织宣传:紧扣群众拥护满意程度强化宣传。三是政策措施完善。制定了多项政策,从用地保障、材料供应、资金使用管理、质量安全管理、简化办事程序等方面,对农村危房改造予以支持。并在全省建立了农村危房改造联系点制度,形成多方齐心协力抓农村危房改造的强大合力。
3.具体措施执行有力,成效显著
一是超额完成国家任务。2008—2010年,贵州省农村危房改造共计下达改造计划62.2万户,截止2010年3月底,累计竣工60.5万户,已超额完成国家安排的38万户改造任务。二是投入力度前所未有。2008—2010年,中央共计投入贵州省农村危房改造经费20.8亿元,省级财政共计投入26.91亿元,地、县两级财政共计投入20.6亿元,农户自筹资金约123.06亿元。三是困难群众得到实惠。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是以改善民生为出发点,以解决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安全为目标。在改造过程中,以集中力量优先解决“最危险、最困难”危房为第一原则,使农村困难群众得到实惠。四是农村环境逐步改善。通过农村危房改造以及道路、饮水、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基本居住条件和人居环境得到逐步改善。五是拉动内需效果明显。据测算,中央每年投入1000万元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可带动社会总投资1.4亿元,增加建筑业劳动力就业26万个工作日,拉动效应明显。
二、贵州农村危房改造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1.县级财政之间的差距严重阻碍危房改造资金的均衡匹配
贵州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实施以来,在取得可喜的成绩背后,凸显的最大现实问题就是县级财力不均衡。在对农村危房改造资金配套补助上存在着很大的差距。通过2009年遵义、安顺地区部分县市的经济数据进行对比分析,人均GDP前三位分别为仁怀市、赤水市、遵义县,仁怀市位居首位29324元,正安县最低4005元,是正安县的7倍之多。一般财政预算收入前三位分别是仁怀市、遵义县、平坝县,但仁怀市以78563万元的财政预算收入,远超以22185万元位于第三的平坝县3倍之多,而以5574万元的紫云县排在最末,一般财政预算收入是仁怀市的是1/14。 假设政府补助标准都按照五保户一级危房2万,二级危房0.5万,三级危房0.3万,低保户一级危房2万,困难和一级危房1万,一般户一级危房0.5万,第二期地质灾害户2万元。那么我们根据调研整理数据,可以计算出各县市所需政府补助资金的总数。2009年农村危房改造需政府补助资金最多的是紫云县,需要2734.2万元,其次是桐梓县,需政府补助资金211.8万元,再次是镇宁县,需政府补助资金1972.2万元。而2009年我们人均生产总值和财政一般预算收入位居前列的仁怀市、遵义县、赤水市、平坝县所需政府补助资金分别是1552万元、782万元、1152.5万元、831.6万元。很容易想象仁怀市、平坝县、遵义县完成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的配套相对紫云县、桐梓县、镇宁县要轻松很多。可以判断各县市财政一般预算收入与农村危房改造所需政府补助资金严重不均衡。要统筹各地区全面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必须基于县级财力不均衡这一现实问题制定相关资金配套转移支付政策,促进公共财政均等化。
2.危房改建技术指导力量薄弱难以监控、保证建房质量
2006年乡镇机构改革之后,基层乡镇缺乏村镇建设管理机构和人员的问题十分突出,由于缺少相应的管理部门和专业人员,乡镇普遍缺乏对农房建设的规划和管理,工程质量难以得到有效监督。贵州省农村危房改造点多、量大、面广,需要大量的人去组织、实施和监督。按照危房改造总体规划要求,贵州省每年需新建、维修农村危房20万户以上,不仅具备建筑技术的工匠缺乏,而且由于农村大量青壮年劳动力在外打工,建房劳动力都普遍缺乏,特别是五保户、低保户等特困群众,这一现象尤为突出。
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执行过程中,遇到一些受阻的问题。首先是正常理解上的偏差。中央农村危房改造政策通过省、市(州、地)、县(市、区)3个层级传递到执行主体与目标群体。部分政策就变成替代性政策或残缺性政策,执行者对符合自身利益的政策充分利用,不符合的就予以曲解变形。其次是政策执行中组织监督制度不完善,缺乏健全的规章制度对农村危房改造进行有效的规范与控制。再次就是在政策执行中沟通与协调的困难。农村危房改造涉及财政、发改、民政、农委、广电等涉农部门,在执行中存在沟通和协调的困难,容易造成思想分歧,行动异步。长期以来,农房建设缺乏科学指导和规范性的管理,农房建设大多是采用“亲帮亲、邻帮邻”的传统落后方式,而且农民建房相互模仿、相互攀比的建房意识浓厚,所建农房参照的都是当地最为普遍的“火柴盒”或“火车皮式”造型,使得许多经过改造后的农房建设标准依然偏低,既无农村特色,使用功能也比较差。
3.多种因素促升了建房成本
受传统乡村文化的影响,政策执行者碍不开情面导致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出现一些优厚亲友和损害群众利益的事情发生。乡村的各种信息主要通过熟人社会交往的途径传递,农民群众容易产生从众、攀比,使得农村危房呈现“消费”不合理、改造面积过大、群众经济压力过重的现象。在农村,建房是农民的特等大事,危改对象都希望改造后的住房面积越来越大,而在建房面积增大的同时,建房成本也相应增加,超出了自身的承受能力,房子虽然建起来,也背上了一身债务。传统的乡村知足、安分、克己的价值观念和相对匮乏的经济条件,使得部分农民在农村危房改造中缺乏积极主动性。另外,由于交通运输不便,建材价格偏高。贵州农村危房改造涉及面广,大多数农村危改户居住在山区,道路崎岖,交通不便,建筑材料需要二到三次转运,致使建材价格普遍偏高(砖价达0.5元/块,部分地区高达0.7元/块),增加了建筑成本,影响了工程进度。
三、建立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县乡财政是农村危房改造的重要保障
1.发展壮大县域经济以缩小县级财政差距
发展县域经济是缓解县级财政困难的根本途径。当前各县域经济发展的差距越来越明显,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例举的部分县市中,遵义县和仁怀县的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和生产总值远远超出其他县市,这就说明这两县的县域经济较其他县市发展水平要好,在解决地方公共财政问题时,负担比较轻,能够很好完成中央资金的配套对农村危房改造进行补贴。各县在配套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上面临的困难程度差异,直接取决于各县域经济的发展差距。因此要解决这些困难,必须从根本上发展县域经济,调整财源结构,壮大财源总量,彻底消除“等、靠、要”的依赖思想。从政策、资金、服务等方面大力支持民营经济的发展,挖掘地方经济支柱产业、培育地方特色产业。充分发挥各自县域的比较优势,引导县域工业走新型工业化道路。调整农村经济结构,结合农村危房改造,逐步推动小城镇化建设。
2.完善以公共财政均等化为目标的转移支付制度
除了在总量上继续加大对三农的资金投入之外,中央财政要进一步加大对贫困县市的转移支付力度,在制定执行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划拨预算时,应综合考虑各县县域经济的发展状况、各县财力差距以及农村危房改造的实际需要等情况,以县为单位有差别地进行资金补贴,不能简单地确定诸如平均每户6000元这样的补贴标准。由于各县自身经济的发展状况不一样,县级财力差距很大,因此匹配下发危房改造资金的支付能力不一样,有的县市根本无力对中央财政下拨的资金进行配套。仅靠中央财政补贴的资金进行危房改造,无疑是杯水车薪。当前需要进一步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不断增强财力薄弱地区的财政保障能力,确保其能参照经济较发达县市的补贴标准对农村危房改造实行补贴。进—步规范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审批程序,优化资金分配使用办法,建立起农村危房改造绩效评估制度,提高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配置使用效益。
3.建立完善农村公共服务、公共监督体系
农技部门、农委、扶贫办、危改办等政府机构要通力合作,充分发挥有效的作用,完善公共服务职能,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的技术指导、宣传、培训等,组织专门的人员参与危房改造的规划并进行跟踪管理服务。从完善财政监督制度入手,从制度上预防各种低效、无效行为,寻租、腐败等,确保财政资金的合理使用。对于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的划拨要予以公开透明化,强化村民代表及村民的民主监督意识。村委会在推荐危房改造对象时,每一户获得危房改造资金补贴之前,严格按照危房的危险程度和住户的困难程度筛选,并提前公示受助对象及其拟补助金额情况以供群众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公平、合理、到位。县级财政部门必须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使用的审计监督,必须弄清上级财政部门补贴资金和本级财政配套的资金的实际支出情况,掌握真实的农村危房改造专项审计数据。特别监督上级财政明确用途的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方向,切实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真正用到急需维修和改造农舍的农户身上。 4.继续深化财政经济体制改革促进公共财政均等化
积极推行省直管县的财政体制,改革完善省对县财政管理的方式,确保省财政在对困难县市进行转移支付、体制补助、税收返还、专项补贴、资金调度和财政结算等方面直接核定并进行监管。有效调动各地发展县域经济、缓解县级财政困难。积极推行乡财县管,坚持乡镇预算管理权限不变、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变、财务审批权不变,县乡财政统一设置账户、共同编制财政预算、县乡财政统收统支、集中收付。提高乡镇财政预算编制、执行的效率,促进财政资金的有效使用,推动县域内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将之定位为为三农服务的政策性银行,继续实行营业税3%的优惠税率,对农村贷款,尤其是对贫困县市农民用于危房改造的贷款利息收入准许其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按一定比例作税前扣除。通过这些优惠政策降低信用社的经营成本,刺激信用社为农民提供优质、实惠的服务。根据各地农村的实际需要,制定相关法规,扶持乡村民间借贷,通过民间信贷的发展,弥补农村信用社和银行服务的空缺,完善农村金融体系,为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村建设扩大资金来源。
四、结语
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是一项意义重大、影响深远的民生工程。县域经济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和支撑力量,大力推进县域经济发展,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基础工程,是推进农村危房改造顺利完成、促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迫切要求。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的顺利完成,对缩小城乡差距、城乡协调发展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创新发展农村金融、促进农村公共财政均等化不仅是当前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的现实要求,而且是发展壮大县域经济、统筹城乡发展必要的路径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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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农村危房改造;县乡财政;公共服务均等化
作者简介:贺顺奎(1982年—),贵州开阳人,贵州财经大学财政与税收学院讲师,硕士,研究方向:财税理论与实务。
中图分类号:F812.4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2-3309(z).2012.04.50 文章编号:1672-3309(2012)04-110-03
2008年3月,贵州省建设厅制定了《贵州农村危房鉴定暂行标准》,并会同民政厅开展了省、地、县、乡四级业务培训,以便统一鉴定标准。危房改造的等级是一级危房、二级危房、三级危房;贫困类别为五保户、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经鉴定,贵州省农村有危房192.48万户,占全省农户总数的23.16%。其中,需要拆除重建的一级危房户78.24万户,需要对局部主要承重构件进行更换的二级危房59.21万户,需要对个别承重构件进行更换和维修的三级危房45.23万户,地质灾害危及点搬迁户9.8万户,占全省农户数的1.2%。贵州农村危房基本特征:一是数量大,192.48万户农村危房占全省农户数的23.16%。二是地域分布广,涵盖了全省9个市(州、地)、88个县(市、区)的所有乡镇、村,绝大多数都位于交通条件差、偏远落后的深山区、石山区、高寒边远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三是涉及困难群体多,五保户、低保户、困难户等特困农户有125.84万户,占全部危房的65.38%。四是面临倒塌危险的危房比例高,需拆除重建的一级危房和需搬迁治理的地质灾害危房共有88.04万户,占全部危房的45.74%。
一、贵州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成效
1.探索阶段到全面启动阶段的情况
2008年8月,在中央资金尚未下达的情况下,省级财政先投入1亿元,地县配套0.5亿元,实施“万户试点”工程,试点户数1.08万户。2009年1月,为贯彻落实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措施,在中央补助2亿元资金的基础上,贵州省再投入2.65亿元资金,对3.25万户农村危房进行了“扩大试点”改造。通过试点,贵州省摸索出了因地制宜、实事求是、攻坚克难的基本经验,看清了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最为突出的资金筹措、工程质量、农民负担和公平公正等问题,为全面启动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起到了先导示范作用。
在总结试点工作的经验后,2009年4月,贵州省进入全面启动阶段。2008—2010年,中央下达贵州省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共计38万户,中央补助资金总计20.8亿元。到2010年,贵州省实际已下达改造任务62.2万户,超过国家任务24.2万户。截止2011年3月底,共计竣工60.5万户。2011年度,国家下达贵州省农村危房改造任务32万户,下达补助资金19.2亿元。贵州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下达2011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任务40万户。截止3月底,全省已开工21.24万户。
2.组织工作机制已成体系
经过3年的努力,贵州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组织机制运行良好。一是组织领导有力。省委、省政府对农村危房改造这项重大民生工程、民心工程高度重视。成立了以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为组长,三位副省长为副组长的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置在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由厅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地也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形成了“省级负总体责任、市级负管理责任、县级负主要责任、乡镇负直接责任、村级负具体责任”的组织领导体系和责任体系。二是宣传发动有效。主要把握好以下四个关键环节:把握正面引导宣传;围绕“最危险房屋、最困难群众”重点开展宣传;抓住典型事例组织宣传:紧扣群众拥护满意程度强化宣传。三是政策措施完善。制定了多项政策,从用地保障、材料供应、资金使用管理、质量安全管理、简化办事程序等方面,对农村危房改造予以支持。并在全省建立了农村危房改造联系点制度,形成多方齐心协力抓农村危房改造的强大合力。
3.具体措施执行有力,成效显著
一是超额完成国家任务。2008—2010年,贵州省农村危房改造共计下达改造计划62.2万户,截止2010年3月底,累计竣工60.5万户,已超额完成国家安排的38万户改造任务。二是投入力度前所未有。2008—2010年,中央共计投入贵州省农村危房改造经费20.8亿元,省级财政共计投入26.91亿元,地、县两级财政共计投入20.6亿元,农户自筹资金约123.06亿元。三是困难群众得到实惠。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是以改善民生为出发点,以解决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安全为目标。在改造过程中,以集中力量优先解决“最危险、最困难”危房为第一原则,使农村困难群众得到实惠。四是农村环境逐步改善。通过农村危房改造以及道路、饮水、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基本居住条件和人居环境得到逐步改善。五是拉动内需效果明显。据测算,中央每年投入1000万元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可带动社会总投资1.4亿元,增加建筑业劳动力就业26万个工作日,拉动效应明显。
二、贵州农村危房改造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1.县级财政之间的差距严重阻碍危房改造资金的均衡匹配
贵州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实施以来,在取得可喜的成绩背后,凸显的最大现实问题就是县级财力不均衡。在对农村危房改造资金配套补助上存在着很大的差距。通过2009年遵义、安顺地区部分县市的经济数据进行对比分析,人均GDP前三位分别为仁怀市、赤水市、遵义县,仁怀市位居首位29324元,正安县最低4005元,是正安县的7倍之多。一般财政预算收入前三位分别是仁怀市、遵义县、平坝县,但仁怀市以78563万元的财政预算收入,远超以22185万元位于第三的平坝县3倍之多,而以5574万元的紫云县排在最末,一般财政预算收入是仁怀市的是1/14。 假设政府补助标准都按照五保户一级危房2万,二级危房0.5万,三级危房0.3万,低保户一级危房2万,困难和一级危房1万,一般户一级危房0.5万,第二期地质灾害户2万元。那么我们根据调研整理数据,可以计算出各县市所需政府补助资金的总数。2009年农村危房改造需政府补助资金最多的是紫云县,需要2734.2万元,其次是桐梓县,需政府补助资金211.8万元,再次是镇宁县,需政府补助资金1972.2万元。而2009年我们人均生产总值和财政一般预算收入位居前列的仁怀市、遵义县、赤水市、平坝县所需政府补助资金分别是1552万元、782万元、1152.5万元、831.6万元。很容易想象仁怀市、平坝县、遵义县完成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的配套相对紫云县、桐梓县、镇宁县要轻松很多。可以判断各县市财政一般预算收入与农村危房改造所需政府补助资金严重不均衡。要统筹各地区全面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必须基于县级财力不均衡这一现实问题制定相关资金配套转移支付政策,促进公共财政均等化。
2.危房改建技术指导力量薄弱难以监控、保证建房质量
2006年乡镇机构改革之后,基层乡镇缺乏村镇建设管理机构和人员的问题十分突出,由于缺少相应的管理部门和专业人员,乡镇普遍缺乏对农房建设的规划和管理,工程质量难以得到有效监督。贵州省农村危房改造点多、量大、面广,需要大量的人去组织、实施和监督。按照危房改造总体规划要求,贵州省每年需新建、维修农村危房20万户以上,不仅具备建筑技术的工匠缺乏,而且由于农村大量青壮年劳动力在外打工,建房劳动力都普遍缺乏,特别是五保户、低保户等特困群众,这一现象尤为突出。
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执行过程中,遇到一些受阻的问题。首先是正常理解上的偏差。中央农村危房改造政策通过省、市(州、地)、县(市、区)3个层级传递到执行主体与目标群体。部分政策就变成替代性政策或残缺性政策,执行者对符合自身利益的政策充分利用,不符合的就予以曲解变形。其次是政策执行中组织监督制度不完善,缺乏健全的规章制度对农村危房改造进行有效的规范与控制。再次就是在政策执行中沟通与协调的困难。农村危房改造涉及财政、发改、民政、农委、广电等涉农部门,在执行中存在沟通和协调的困难,容易造成思想分歧,行动异步。长期以来,农房建设缺乏科学指导和规范性的管理,农房建设大多是采用“亲帮亲、邻帮邻”的传统落后方式,而且农民建房相互模仿、相互攀比的建房意识浓厚,所建农房参照的都是当地最为普遍的“火柴盒”或“火车皮式”造型,使得许多经过改造后的农房建设标准依然偏低,既无农村特色,使用功能也比较差。
3.多种因素促升了建房成本
受传统乡村文化的影响,政策执行者碍不开情面导致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出现一些优厚亲友和损害群众利益的事情发生。乡村的各种信息主要通过熟人社会交往的途径传递,农民群众容易产生从众、攀比,使得农村危房呈现“消费”不合理、改造面积过大、群众经济压力过重的现象。在农村,建房是农民的特等大事,危改对象都希望改造后的住房面积越来越大,而在建房面积增大的同时,建房成本也相应增加,超出了自身的承受能力,房子虽然建起来,也背上了一身债务。传统的乡村知足、安分、克己的价值观念和相对匮乏的经济条件,使得部分农民在农村危房改造中缺乏积极主动性。另外,由于交通运输不便,建材价格偏高。贵州农村危房改造涉及面广,大多数农村危改户居住在山区,道路崎岖,交通不便,建筑材料需要二到三次转运,致使建材价格普遍偏高(砖价达0.5元/块,部分地区高达0.7元/块),增加了建筑成本,影响了工程进度。
三、建立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县乡财政是农村危房改造的重要保障
1.发展壮大县域经济以缩小县级财政差距
发展县域经济是缓解县级财政困难的根本途径。当前各县域经济发展的差距越来越明显,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例举的部分县市中,遵义县和仁怀县的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和生产总值远远超出其他县市,这就说明这两县的县域经济较其他县市发展水平要好,在解决地方公共财政问题时,负担比较轻,能够很好完成中央资金的配套对农村危房改造进行补贴。各县在配套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上面临的困难程度差异,直接取决于各县域经济的发展差距。因此要解决这些困难,必须从根本上发展县域经济,调整财源结构,壮大财源总量,彻底消除“等、靠、要”的依赖思想。从政策、资金、服务等方面大力支持民营经济的发展,挖掘地方经济支柱产业、培育地方特色产业。充分发挥各自县域的比较优势,引导县域工业走新型工业化道路。调整农村经济结构,结合农村危房改造,逐步推动小城镇化建设。
2.完善以公共财政均等化为目标的转移支付制度
除了在总量上继续加大对三农的资金投入之外,中央财政要进一步加大对贫困县市的转移支付力度,在制定执行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划拨预算时,应综合考虑各县县域经济的发展状况、各县财力差距以及农村危房改造的实际需要等情况,以县为单位有差别地进行资金补贴,不能简单地确定诸如平均每户6000元这样的补贴标准。由于各县自身经济的发展状况不一样,县级财力差距很大,因此匹配下发危房改造资金的支付能力不一样,有的县市根本无力对中央财政下拨的资金进行配套。仅靠中央财政补贴的资金进行危房改造,无疑是杯水车薪。当前需要进一步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不断增强财力薄弱地区的财政保障能力,确保其能参照经济较发达县市的补贴标准对农村危房改造实行补贴。进—步规范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审批程序,优化资金分配使用办法,建立起农村危房改造绩效评估制度,提高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配置使用效益。
3.建立完善农村公共服务、公共监督体系
农技部门、农委、扶贫办、危改办等政府机构要通力合作,充分发挥有效的作用,完善公共服务职能,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的技术指导、宣传、培训等,组织专门的人员参与危房改造的规划并进行跟踪管理服务。从完善财政监督制度入手,从制度上预防各种低效、无效行为,寻租、腐败等,确保财政资金的合理使用。对于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的划拨要予以公开透明化,强化村民代表及村民的民主监督意识。村委会在推荐危房改造对象时,每一户获得危房改造资金补贴之前,严格按照危房的危险程度和住户的困难程度筛选,并提前公示受助对象及其拟补助金额情况以供群众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公平、合理、到位。县级财政部门必须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使用的审计监督,必须弄清上级财政部门补贴资金和本级财政配套的资金的实际支出情况,掌握真实的农村危房改造专项审计数据。特别监督上级财政明确用途的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方向,切实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真正用到急需维修和改造农舍的农户身上。 4.继续深化财政经济体制改革促进公共财政均等化
积极推行省直管县的财政体制,改革完善省对县财政管理的方式,确保省财政在对困难县市进行转移支付、体制补助、税收返还、专项补贴、资金调度和财政结算等方面直接核定并进行监管。有效调动各地发展县域经济、缓解县级财政困难。积极推行乡财县管,坚持乡镇预算管理权限不变、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变、财务审批权不变,县乡财政统一设置账户、共同编制财政预算、县乡财政统收统支、集中收付。提高乡镇财政预算编制、执行的效率,促进财政资金的有效使用,推动县域内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将之定位为为三农服务的政策性银行,继续实行营业税3%的优惠税率,对农村贷款,尤其是对贫困县市农民用于危房改造的贷款利息收入准许其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按一定比例作税前扣除。通过这些优惠政策降低信用社的经营成本,刺激信用社为农民提供优质、实惠的服务。根据各地农村的实际需要,制定相关法规,扶持乡村民间借贷,通过民间信贷的发展,弥补农村信用社和银行服务的空缺,完善农村金融体系,为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村建设扩大资金来源。
四、结语
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是一项意义重大、影响深远的民生工程。县域经济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和支撑力量,大力推进县域经济发展,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基础工程,是推进农村危房改造顺利完成、促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迫切要求。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的顺利完成,对缩小城乡差距、城乡协调发展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创新发展农村金融、促进农村公共财政均等化不仅是当前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的现实要求,而且是发展壮大县域经济、统筹城乡发展必要的路径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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