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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交通车辆; GA/T642; 事故; 检验; 鉴定; 行业标准; 公共安全
【中图分类号】U49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236-1879(2018)01-0307-01
目前, 道路交通事故已成为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一大阻碍。及时、 正确地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是解决社会内部矛盾, 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环节。随着社会的进步, 社会法制水平、 人民法制意识的提高, 道路交通事故鉴定工作的重要性日显突出。如何保证交通事故鉴定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公正性, 是目前值得深入探讨和研究的课题。
一、 事故车辆安全技术检验鉴定的依据分析
道路交通事故鉴定是一个系统工程, 涉及到痕迹物证、法医毒物、 车辆技术、 交通工程等多个专业领域, 主要内容包括机动车辆安全性能的检验鉴定、事故痕迹物证勘验、事故中车辆运动及形态的鉴定(行驶速度和碰撞速度测算) 、 交通事故发生的经过再现、 法医毒物 (酒精含量、 精神麻醉品) 、 法医病理及法医解剖、 伤残等级鉴定、 车辆及财产损失评估、 交通环境及道路交通通行条件的鉴定、 驾驶员身体素质及驾驶技术鉴定等。其中, 事故车辆安全技术性能的检验鉴定是一项专业性极强的工作, 检验鉴定人员必须具备交通运输工程和汽车工程相关的专业知识。
目前, 许多检验鉴定机构对事故车辆的检验鉴定工作主要包括: 一是对具有行驶能力的事故车辆多进行动态检验, 且主要是进行安全检测线检测或路试检测, 这是因为检验项目及方法和安全运行技术条件都以相关标准作为依据, 检验鉴定工作如何进行和检验结果如何判定都是依据标准进行的, 便于开展鉴定工作。二是对失去行驶能力的事故车辆安全技术检验鉴定则较多地采用静态检验的方式, 且一般是根据经验对关键零部件进行解体检验, 比较多的是对制动器部件及转向器等关键部件进行解体观察和分析。除此之外, GA/T642 标准中所阐述的现场模拟试验和零部件专用仪器检验等方面, 对于一般检验鉴定机构而言, 在实际鉴定工作中则较少开展。
二、 事故车辆安全技术检验鉴定的若干问题
虽然 GA/T642 标准对于事故车辆的安全技术检验鉴定工作给出了总体的要求和一般的流程, 鉴定机构在该标准的指导下开展了大量的事故车辆检验鉴定工作。但是,2006年开始实施的 GA/T642 标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对实际检验鉴定工作的指导性有待完善。特别是随着车辆技术的不断发展和交通法规的不断完善, GA/T642标準的部分内容也需做出相应的修订。
1. 规范性引用文件有待及时更新。
GA/T642 标准共列出了8个规范性引用文件, 分别是GB7258-2004、GB12676、GB/T13594、GB/T15746、GB/T18344、 GB/T18565-2001、 GA40-2004、 GA468-2004, 并且说明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 (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 。但是,GB7258-2004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是对我国上道路行驶车辆安全技术条件是否达标做出判断的一个基本标准, 事故车辆的相关检验鉴定也应是以此为依据的, 因此,应该规定将其最新版本适用于 GA/T642 标准。再如
GA468-2004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 , 它规定了车辆的检验项目及方法, 是与GB7258-2004相辅相成的一个标准, 将其修订版规定为不适用于GA/T642标准也是不
恰当的。 而目前恰恰是这两个重要的标准均发生了变化。
GB7258-2004自 2004 年10月1 日起开始实施, 至今已有近 9 年,其中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新颁布的GB7258-2012 于 2012年 9月 1日起实施。对于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468-2004, 其主要制定依据是GB7258-1997,许多 GB7258-2004 新增的要求在 GA468-2004 中并没有得到反映, 更何况是 GB7258-2012 了。为此, 我国已经于2008年制定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的国家标准, 在全国范围内统一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的项目和方法,即GB21861-2008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 , 于2009年 6 月 1 日起实施。GB21861-2008既是进一步规范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行为的客观要求, 也是切实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及其实施条例的具体举措之一。而且, GB7258 最新版本适用于 GB21861。可见, GA/T642中的规范性引用文件也应做出相应修改。
2. 应强调检测结果与事故发生的因果关系分析。
GA/T642中给出了众多检验鉴定项目及检验结果、 判别标准及结论, 但没要求或规定进行不合格项与事故发生的因果关系分析或关联性分析。只考虑车辆各项性能是否合格, 而没有分析其是否是导致事故的原因及影响程度,这显然是不科学的。由于 GA/T642 中没有特别强调车辆安全技术检验鉴定结果及结论与事故原因的因果关系分析, 往往容易导致检验鉴定工作的简单化。如两车碰撞事故, 当检验到其中一辆车辆存在制动不合格时, 则简单地认定该车承担事故责任, 而不具体分析其在本次事故的因果关系及影响程度,这是不合理的。因此,笔者认为,在GA/T642标准给出的检验鉴定一般流程中, 应该明确增加检验项目结论与事故发生的因果关系分析的环节, 以保证鉴定结论的科学性和公正性。当然, 因果关系分析也是一个技术性要求很强的环节, 这对检验鉴定机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三、小结
事故车辆安全技术检验鉴定的内容是多方面的, 并涉及多个领域的专业知识。虽然 GA/T642 对于事故车辆检验鉴定的基本要求、 流程、 项目、 方法等都做出了阐述, 但对于指导实际检验鉴定工作而言, 还不够具体和细化。对此, 相关部门应及时更新规范性引用文件, 加强有关鉴定内容的指导性, 强调检验鉴定与事故的因果关系分析, 从而进一步完善事故车辆检验鉴定工作的行业标准。
参考文献
[1]事故车辆安全技术检验鉴定探讨[J]. 刘国海. 经营管理者. 2016(23)
[2]事故车辆安全技术检验鉴定分析[J]. 潘彧坤. 中国高新技术企业. 2016(07)
【中图分类号】U49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236-1879(2018)01-0307-01
目前, 道路交通事故已成为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一大阻碍。及时、 正确地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是解决社会内部矛盾, 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环节。随着社会的进步, 社会法制水平、 人民法制意识的提高, 道路交通事故鉴定工作的重要性日显突出。如何保证交通事故鉴定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公正性, 是目前值得深入探讨和研究的课题。
一、 事故车辆安全技术检验鉴定的依据分析
道路交通事故鉴定是一个系统工程, 涉及到痕迹物证、法医毒物、 车辆技术、 交通工程等多个专业领域, 主要内容包括机动车辆安全性能的检验鉴定、事故痕迹物证勘验、事故中车辆运动及形态的鉴定(行驶速度和碰撞速度测算) 、 交通事故发生的经过再现、 法医毒物 (酒精含量、 精神麻醉品) 、 法医病理及法医解剖、 伤残等级鉴定、 车辆及财产损失评估、 交通环境及道路交通通行条件的鉴定、 驾驶员身体素质及驾驶技术鉴定等。其中, 事故车辆安全技术性能的检验鉴定是一项专业性极强的工作, 检验鉴定人员必须具备交通运输工程和汽车工程相关的专业知识。
目前, 许多检验鉴定机构对事故车辆的检验鉴定工作主要包括: 一是对具有行驶能力的事故车辆多进行动态检验, 且主要是进行安全检测线检测或路试检测, 这是因为检验项目及方法和安全运行技术条件都以相关标准作为依据, 检验鉴定工作如何进行和检验结果如何判定都是依据标准进行的, 便于开展鉴定工作。二是对失去行驶能力的事故车辆安全技术检验鉴定则较多地采用静态检验的方式, 且一般是根据经验对关键零部件进行解体检验, 比较多的是对制动器部件及转向器等关键部件进行解体观察和分析。除此之外, GA/T642 标准中所阐述的现场模拟试验和零部件专用仪器检验等方面, 对于一般检验鉴定机构而言, 在实际鉴定工作中则较少开展。
二、 事故车辆安全技术检验鉴定的若干问题
虽然 GA/T642 标准对于事故车辆的安全技术检验鉴定工作给出了总体的要求和一般的流程, 鉴定机构在该标准的指导下开展了大量的事故车辆检验鉴定工作。但是,2006年开始实施的 GA/T642 标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对实际检验鉴定工作的指导性有待完善。特别是随着车辆技术的不断发展和交通法规的不断完善, GA/T642标準的部分内容也需做出相应的修订。
1. 规范性引用文件有待及时更新。
GA/T642 标准共列出了8个规范性引用文件, 分别是GB7258-2004、GB12676、GB/T13594、GB/T15746、GB/T18344、 GB/T18565-2001、 GA40-2004、 GA468-2004, 并且说明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 (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 。但是,GB7258-2004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是对我国上道路行驶车辆安全技术条件是否达标做出判断的一个基本标准, 事故车辆的相关检验鉴定也应是以此为依据的, 因此,应该规定将其最新版本适用于 GA/T642 标准。再如
GA468-2004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 , 它规定了车辆的检验项目及方法, 是与GB7258-2004相辅相成的一个标准, 将其修订版规定为不适用于GA/T642标准也是不
恰当的。 而目前恰恰是这两个重要的标准均发生了变化。
GB7258-2004自 2004 年10月1 日起开始实施, 至今已有近 9 年,其中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新颁布的GB7258-2012 于 2012年 9月 1日起实施。对于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468-2004, 其主要制定依据是GB7258-1997,许多 GB7258-2004 新增的要求在 GA468-2004 中并没有得到反映, 更何况是 GB7258-2012 了。为此, 我国已经于2008年制定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的国家标准, 在全国范围内统一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的项目和方法,即GB21861-2008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 , 于2009年 6 月 1 日起实施。GB21861-2008既是进一步规范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行为的客观要求, 也是切实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及其实施条例的具体举措之一。而且, GB7258 最新版本适用于 GB21861。可见, GA/T642中的规范性引用文件也应做出相应修改。
2. 应强调检测结果与事故发生的因果关系分析。
GA/T642中给出了众多检验鉴定项目及检验结果、 判别标准及结论, 但没要求或规定进行不合格项与事故发生的因果关系分析或关联性分析。只考虑车辆各项性能是否合格, 而没有分析其是否是导致事故的原因及影响程度,这显然是不科学的。由于 GA/T642 中没有特别强调车辆安全技术检验鉴定结果及结论与事故原因的因果关系分析, 往往容易导致检验鉴定工作的简单化。如两车碰撞事故, 当检验到其中一辆车辆存在制动不合格时, 则简单地认定该车承担事故责任, 而不具体分析其在本次事故的因果关系及影响程度,这是不合理的。因此,笔者认为,在GA/T642标准给出的检验鉴定一般流程中, 应该明确增加检验项目结论与事故发生的因果关系分析的环节, 以保证鉴定结论的科学性和公正性。当然, 因果关系分析也是一个技术性要求很强的环节, 这对检验鉴定机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三、小结
事故车辆安全技术检验鉴定的内容是多方面的, 并涉及多个领域的专业知识。虽然 GA/T642 对于事故车辆检验鉴定的基本要求、 流程、 项目、 方法等都做出了阐述, 但对于指导实际检验鉴定工作而言, 还不够具体和细化。对此, 相关部门应及时更新规范性引用文件, 加强有关鉴定内容的指导性, 强调检验鉴定与事故的因果关系分析, 从而进一步完善事故车辆检验鉴定工作的行业标准。
参考文献
[1]事故车辆安全技术检验鉴定探讨[J]. 刘国海. 经营管理者. 2016(23)
[2]事故车辆安全技术检验鉴定分析[J]. 潘彧坤. 中国高新技术企业. 201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