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凌风 火鸟”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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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凌风走路,挺胸抬头,微摆腰肢。
  粉西装、黑皮裤,手腕上4个银闪镯子,浑身Blingbling的。
  他指着头顶那一撮红金毛,嘱咐化妆师:“这簇要打高,越高越好。”
  在演艺圈摸爬滚打近四十年,“一把火”的行头是必须的。“艺人嘛,总要跟别人不一样,当然,这说法被费玉清打败了,每个人都穿得亮晶晶,他就一身黑西装到底,然后拿个卫生纸摆西装口袋,必要时拿出来擦擦汗。”
  高凌风登台,一定得有话筒架,扭腰摆臀铆足劲唱“燃烧吧”时,话筒压低,三脚架底向上掀,最后配个“发功”姿势,一连串组合是他出道至今的招牌。
  眷村出生的高凌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以《冬天里的一把火》、《燃烧吧!火鸟》等作品红遍台湾歌坛。他唱时缩脖子、跳时弯双腿,戴上墨镜,好似青蛙,人称“青蛙王子”。1982年巅峰时期,他一场演出报价24万台币,同期歌星,只有刘文正和邓丽君高过他。
  忆年少风光时得罪黑帮挨枪子,他嬉笑道:“还好打到腿,‘蛙’腿还挺有肉。”后又因携枪防身被管制,在狱中写下《小丑的独白》,“琼瑶姐给起的标题,这个她最拿手。”
  一路有琼瑶贵人相助,追过邓丽君、林青霞等“女神”,“王子”事业辉煌过,也曾跌入谷底。当年冲冠一怒为红颜,高凌风扬言“封喉”,十多年负债潦倒,得了抑郁症,远赴美国。“那时在洛杉矶海边,垃圾桶里没吃完的汉堡或喝了三分之一的可乐,乞丐们胡子拉碴,拣了坐在那里吃。当时就觉得我是他们中的一分子,已经没生存的力量了。”
  星海浮沉,他决定放下身段,重回演艺圈。“如果都是顺境,那就不是人生了。如果一个人生下来第一眼就看到家里有6部宾士(奔驰),两部劳斯莱斯,生日时你送他一部丰田,他会兴奋吗?我们就在‘福祸相依’之下,一下享受着甜蜜的果实,一下果实里又暗藏着毒药,不断重复。”
  归零,从模仿后辈艺人做起。他花3个月模仿徐怀钰,好友看着痛心,曾经多少人模仿你高凌风,如今竟要装小去模仿新星?他却骄傲于自己的突破:“我连徐怀钰都能演,未来还有什么不能演的?我有本领把不同模仿秀串成演出。”他是真心喜欢“这个有福报的行业”。
  7月27日,高凌风打算在上海兰心大剧院上演“火鸟传说”,“把我38年演艺生涯,全部浓缩成120分钟,连说带唱,把我的人生展现一遍。”
  姻缘起灭,年初,他的第三段婚姻刚画上了句号。在后台,他念叨高氏两性观,“女人最大的事业就是摆平男人”,“若有哪个男人说他懂女人,那他一定是个蠢人!”如今会用哪首歌表达心情?他嘻嘻哈哈:“本以为要首悲伤的歌,但我觉得这磁场太弱,好像不能吸引新的女性进来,所以要换作《夏天的浪花》!”
  婚姻三起三落,说起5个女儿1个儿子,“孩子们彼此在惊讶中成长。”回看情史,“百花丛中过,沾一点在身上挺好的。”人家说笑,你这花心大萝卜,他倒不含糊:“现在都是萝卜干了!”和同龄人相比,他可不安分,“62岁是数字,26岁是心态!”他正拭目以待:“下段感情,该是电光火石般的刹那,我这棵老树,就等着兔子撞上来了。”
  “吾师”琼瑶,“女朋友”林青霞
  无论“火鸟”还是“高凌风”,艺名都拜琼瑶所赐。
  结识贵人,纯属巧合。“当年有个男孩,为吸引琼瑶说自己是歌者,搞了个合唱团。琼瑶说那把合唱团带到我家来表演,这人穿帮了,希望我们这个团帮他伴奏。可是他唱时琼瑶发现问题,有鼓手、吉他手,怎么还有个站在旁边没事做的?琼瑶问我是干嘛的,我只能说我们是双主唱。琼瑶说那你也唱一唱,我唱了首《吾爱吾师》(To Sir With Love),结果她对我印象很好,把我带到房间去,说了句,以后你们这个团里,只有你会红。”
  琼瑶给组合取名“火鸟合唱团”,高凌风得意,“因为琼瑶自己有个小名叫凤凰,其实她真正的名字就是‘火鸟’。”
  出道那会儿,高凌风到处碰钉子,跑酒店递资料,“上台试演后,就是在等电话中度过的。”期间,琼瑶也给他说情,让他到刘家昌的夜总会去表演。刘说,琼瑶姐讲了,我们就给高凌风来这里唱吧,但也只能唱一个月。
  “直到琼瑶拍电影《女朋友》,把我的故事写成了小说,她给男主角取名高凌风。那部电影演我女朋友的就是林青霞,所以我总觉得你演的是我女朋友,那真实人生你也演一下嘛。”
  高凌风追林青霞追了10年。“当年她拍《女朋友》,有场戏是和男主角在舞池跳舞,我在台上伴唱。开拍时,青霞跳到我面前,我就对她眨了下眼睛,青霞忘了还在拍摄,径直将头转过来看我。那时,香港报纸用头条报道了《高凌风代替了王宇的地位》,说林青霞有了新的护花使者。我很高兴,拿着那报纸想给她看。结果一上飞机,就看到她妈妈做了个动作——把报纸塞在皮包里。她们母女已经看到了,所以我也不用跟她再说了。”
  “女朋友”这段最后也就是“朋友”。“人家老问我结果呢?我现在能说的都是没追到的,追到的我就不说了嘛。(大笑)那时候我就在想,以后一定要跟我孙子讲,你爷爷当年追过谁谁谁!”
  邓丽君很恐惧死亡,不能接受意外
  邓丽君也是“能说的”一段。“我第一次见她,也属于心跳快停止的状态。当时她从日本回台湾演出,我们约她出来吃饭,电梯门一打开,我的感觉是什么?(记者:她就是我的女人?)不是,我就觉得这栋大楼真漂亮!房子像一个皇宫。她对我们来说,一切都是最高档次的。”
  “那时很多男艺人,没一个不想追邓丽君,只是没有人敢而已。我也没做什么事,只是敢。”为了见邓丽君,他曾飞车南下高雄。邓丽君在马来西亚登台,他追到下榻酒店,订了100个花篮从电梯口摆到大厅,上面是琼瑶教的“问彩云何处飞,我心永相随”。
  “我拿着一束鲜花,站在电梯口等丽君出来,好不容易等到她,不料,却见她笑盈盈挽着一洋帅哥的手。现场气氛很尴尬,我愣了几秒,还是很有风度地把鲜花交给她,一句话也没说就走了。”(笑)
  邓丽君去世后,高凌风买下她当年住的那幢让他惊艳的“芙蓉大厦”,“你会想嘛,最喜欢的人住在哪里,那她住过的地方,你不想要进去住下吗?买下来以后呢,我们在同一个空间生存,但是时间不一样。”(笑)   人物周刊:邓丽君成为那个年代的符号,你觉得她身上最重要的成功因素有哪些?
  高凌风:第一,家庭教养。她家的家教比较严,希望小孩子走演艺圈,但要讲规矩。她当年在马来西亚表演,合约里有一条,邀请她表演的人,不得邀请她吃宵夜,她不接受所谓的应酬式晚宴。几十年前合约里有这一条的很少,代表她很洁身自爱;第二,她本身有几项东西都是一般人做不到的,她的语言天分很强,粤语歌、英文歌、日语歌唱得都很好,再加上她声音细致,真的是无可替代。
  人物周刊:把她从巨星还原为普通人,跟她交往,她让你印象最深刻的是什么?
  高凌风:她是个很希望追求快乐的人。有件事我印象较深,就是她很恐惧死亡,而且对于“意外”这两个字非常不能接受。她年轻时有个马来西亚男友追求她,可是当她要再见他时,那个男的因为意外去世了,所以她去马来西亚时都会带束鲜花去看这个男孩。
  人有三种情况会死亡:一是生病;一个叫无奈,包括意外;还有一种死亡,叫作任务完成。我们把邓丽君的死叫作任务完成,她像天使一样,把美丽的声音留在华人世界,工作做完就走了。她当时是两岸的一个桥梁,虽然没有完成这件事,但我们基本上因为她进来的。
  费玉清是男版邓丽君,
  周杰伦可以做他自己
  上世纪80年代,费翔带着《冬天里的一把火》点燃春晚,在大陆一炮走红,其实高凌风是原唱。有人问高,被人“捷足先登”,会不会不平衡?他倒直接,半开玩笑嚷嚷道:“这不是小小的不平衡,是非常不平衡!”
  “我们当时都不能过来,费翔到内地来发展,他有高智慧,一看台湾什么歌红他就挑什么,这什么概念?就是‘南货北卖’,做生意也是这道理。”
  1992年左右,他也“北货南卖”,第一次把《黄土高坡》带到台湾电视台。“那时候目的就是让大家知道,哟,内地的歌也很有胸襟,很气派,也是有流行度的。”
  “我们70年代都叫摸索型歌手,全部都丢到海里,各自找生存方式。那时我被砍了一斧头,不能上台,送到医院去缝针,第二天买不到票报纸就登,两天后说又要登台了,哗,就爆满了!老板说,到底被斧头砍一下是好还是不好?看起来效果挺好。我们那代人,走得很辛苦。”
  人物周刊:一路走来,你目睹了4代艺人的发展,成功因素中,什么是不变的?
  高凌风:善的一面很重要,就是这人没什么大欲望。举个例子,像费玉清,你就看不出他想要干嘛,他没想干嘛,对吧?你可以看到他从服装、造型到谈话,很平淡。可我相信他在台湾歌坛中,会是男的邓丽君。他是最不想有大名气的,可他的歌够多,够好。
  人物周刊:你的孩子宝弟说崇拜周杰伦,你和周杰伦接触多吗?
  高凌风:其实就是聚餐,聊聊天,我们之间终归是有代沟的。(笑)我们的理论基础,对他们没说服力。例如爱情观,什么样的女孩值得去追?高凌风说的,他就不见得听。你说应该多交几个女朋友啦,他就会觉得……(停顿,笑)当然有的部分雷同,但不代表他都会听你的。例如金钱观,你说你现在的钱要守住,要做投资。也许你还没讲,他就说这些不需要你来教我。反过来觉得你很老很多废话。我们到了这个年代,要少说多听了。
  人物周刊:你喜欢周杰伦什么歌曲?对他的作品印象如何?
  高凌风:他蛮多元。《稻香》前面有段独白,说多少人为生命在努力勇敢地走下去我们是不是该知足之类,我觉得这就是赤子之心。他一下又搞个《牛仔很忙》,里面有句歌词就很有胆量,不要喝啤酒喝啤酒伤身体啦,照理这句歌词是要拿掉的,因为这不就推掉很多啤酒代言吗?这也证明周杰伦不在乎这些,他很有自信,他可以做他自己。
  (感谢:宛欣小姐协助联络及提供图片;《浦江之声》王彼得、陈书玥,《文化主题之夜》刘成杰;实习记者张玥对本文亦有贡献)
  高凌风
  台湾资深艺人,外号青蛙王子,作品《冬天里的一把火》1987年由费翔翻唱后,红遍中国大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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