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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准备金政策作为一般性货币政策工具,是在中央银行体制下建立并完善的,为商业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在关于存款准备金及其安排等方面提供了一种准则或规则。具体而言,存款准备金政策是各国中央银行依据本国法律所赋予的权利,通过规定或调整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缴存给中央银行的存款准备金比率等,保持银行体系对负债的清偿力,控制商业银行的信用创造能力,进而间接控制该国一定时期内货币供应量的一种管理和调控制度。存款准备金制度最初起源于18世纪的英国,而作为货币政策操作工具的存款准备金制度则起源于1913年美国颁布的《联邦储备法》。虽然存款准备金制度的最初目的是为了保证存款机构的存款支付和清算,但随着时间推移,存款准备金制度的功能也随之不断变化。 存款准备金政策因其本身能同时对基础货币和货币乘数进行调整,相对于其它货币政策工具而言,存款准备金政策一般被视为货币调控的"巨斧"或"猛药",是不轻易被使用的。特别是近年来,许多发达国家由于公开市场业务等其它货币政策的发展,更使得存款准备金政策的应用趋于弱化。 但在我国,则频频使用这一被成为"巨斧"的货币政策工具,自1984年我国建立存款准备金制度至今,存款准备金率已经调整39次之多,特别是自2007年,一年调整就达到10次之多,而实施效果却似乎不尽人意,因此,引发了许多学者争论于是否应取消我国的存款准备金政策。事实上,存款准备金政策在我国频繁的使用是有其特殊的宏观经济环境和制度背景的,是适应当前我国的经济形势的。但由于新的经济环境以及其自身的问题,存款准备金政策在发挥经济调节作用时,并没有达到预期效果。 因此,探讨我国存款准备金政策的发展历程和效用、应用的经济环境和特殊背景,一方面可以使得更明确存款准备金政策在我国的重要地位,另一方面,也可以帮助认识到在实际应用中存在的问题,进而探究我国存款准备金政策未来运用的方向,为提高我国使用这一政策工具的效用提供参考依据,这是很有必要和价值的。 本文以存款准备金政策的理论作为基础,通过分析其演变的过程和作用机制,并借鉴国外发达国家使用这一政策工具的经验,进而再对我国的实际应用进行分析探讨,通过归纳总结国内外使用这一政策工具的差异,而后再挖掘这些差异存在背后的深层原因,最终得出本文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