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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40年代以后,政府审计的范围发生了很大变化,政府审计开始进入以政府绩效审计为中心、政府绩效审计与财务审计并存的现代审计发展阶段,能否不失时机地选择并接受政府绩效审计成为衡量一国政府审计是否具有活力的标志之一。从东方到西方,一个以建设“效率政府”为目标的政府改革运动正在全世界范围内兴起,在我国引入以绩效为中心的公共预算改革的理念,对建立一个民主、健全、开放、负责、高效和透明的公共财政管理,特别是公共支出管理的制度安排和机制设计,无论是对经济的发展还是对整个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都是不可缺少的;而开展公共财政绩效审计,对促进政府部门不断完善公共财政制度,提高自身的工作效率,促进财政改革的有效进行,实现公共财政的职能目标将发挥重要的作用。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政府职能的转换,民主建设的进步,中国已经具备开展政府绩效审计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因此研究中国开展政府绩效审计理论,指导中国政府绩效审计实务,具有重要意义。随着中国以建立公共财政为目标的财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公共财政体系和框架逐渐完善,政府职能由原来的对社会经济各方面的全面干预,逐步转变为只对市场失效部分进行补充,政府投资的重点转向了公共投资领域中的非竞争性项目。政府只有经济地、有效地使用公共资金,取得优异的公共管理服务业绩,才会得民心,得民意。要实现这一目标,就必须针对公共项目开展绩效审计,从而审查与评价政府部门使用公共资金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情况,促进政府部门正确决策,依法理财,有效履行职责,不断提高管理绩效。审计署在2003至2007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中明确提出了“积极开展绩效审计,促进提高财政资金的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要求不仅要对公共财政资金使用中的不合规、不合法的行为进行审计,而且要对资金使用的效益、效果进行审计。如何加强对政府的绩效审计已经成为中国审计领域面临的重要课题。本论文以开展公共财政绩效审计作为研究目的,是促进中国改善公共财政管理,提高管理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