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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错案始终伴随着司法制度的发展,不仅严重影响社会秩序与司法公正,更加为无辜者带来了无法弥补的伤害。近年来,随着杜培武、佘祥林等一系列刑事错案逐渐被媒体披露,深入研究刑事错案防范对于保障人权、维护司法公正、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有着紧迫的现实意义。文章综合分析众多刑事错案,从中选取一个典型案例,以该案为起点,剖析刑事错案产生的主要证据因素,其中包括刑讯逼供、证人证言失实、鉴定意见的错误适用、勘验检查失误等等。在此基础上进行深入的理论与实践研究,从而得出防范刑事错案首先需要在宏观上坚持保障人权、证据裁判以及无罪推定原则。其次需要在宏观刑事证据原则的指导下健全和完善合乎国情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传闻证据规则、司法鉴定制度以及勘验、检查制度。尤其是建立全面系统的非法证据排除体系,可以说是在证据领域防范刑事错案的最后一步。尽管从目前来讲我国的刑事证据制度仍然存在缺陷和不足,但随着对刑事错案证据方面理论和实践的深入研究,不断健全和完善我国刑事司法证据体系,相信我国最终能够真正做到最大限度的减少甚至避免刑事错案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