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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于2002年4月11日批准了《电力体制改革方案》后,“打破垄断,引入竞争,主多分离”成为了电力体制改革的必然趋势。在这一变革过程中,随着原有运行模式与利益格局的打破,各方面的利益主体便面临着诸多的变化与矛盾。其中电力多种经营企业作为电力行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了能够适应新的形式,并在短期内实现自我转变,从而走出一条自主谋生、自主发展的道路,其改革也势在必行。
我们清醒的认识到,电力多经企业所反映的成绩与效益,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市场盈利能力--历经二十多年,大部分电力多经企业没有通过市场化的手段取得经营利润,一直以来多经企业更多的是依附主业来强壮自己的身躯,这种现象的存在表明了电力多经企业的自我发展的空间极为狭窄,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限制了自主发展。而现有的股权结构模式所存在的致命缺陷成为了电力多经企业发展道路上的拦路虎。
在讨论电力多经企业股权改革之时,不能脱离电力多经企业的发展氛围而谈,所有的探索与实践都应在尊重历史、尊重客观事实的基础上进行,离开了历史谈发展、脱离了现实谈改革,都将是缘木求鱼。
本文回顾了电力多经企业发展的历史沿革,分析了电力多经企业产生的背景及发展的轨迹,归纳了电力多经企业普遍意义的特征。在对整个电力多经行业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本人结合长期在电力多经企业任职的感性体会和认识,揭示了本公司在发展过程所暴露的矛盾和困惑,并针对矛盾产生的根源引出本人的看法。
对于本公司实践中所碰到的矛盾与困惑,本人认为根源是电力多经企业的全员持股制度及持股的高度平均化,股权结构问题是造成电力多经企业治理结构失衡的根本原因。
为验证本人的判断,本文又从理论的角度分析了股权结构与公司治理之间的内在关系。分析认为,公司是否拥有合理的股权结构模式不仅直接影响到公司治理体系的好坏,而且还关系到一个公司的生存和发展。理论论证的结果完全印证了本人观点。
通过实践和理论证明了电力多经企业股权结构所存在的缺陷,本人有感而发,针对我国电力多经企业股权结构的普遍特点,提出了关于电力多经企业股权改革的一系列想法。
贯穿本文的基本观点是:从社会公平公正的角度来看,电力职工全员持股是电力多经企业获得超常规发展的制度保障,电力多经企业不通过竞争就能获得高额的垄断利润,客观上造成了不公平竞争,引起了社会分配的不公,扼杀了其他企业的发展机会;从电力多经企业自身的发展来看,电力多经企业股权平均化注定了治理体系的缺失,必将影响到电力多经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基于这两方面考虑,推行电力多经企业的股权改革势在必行。
不可否认,本人观点有诸多不完善之处。本人撰写此文的出发点是希望本人观点能对处于迷茫期的电力多经体制改革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以期能引起对电力多经体制改革的高度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