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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吉林省农村人口老龄化及政府对策研究》为题,针对当前吉林省人口老龄化现状,特别是农村老年人口的养老现状,深刻剖析了我省在农村养老保障和医疗保障方面的一些问题。其实,政府在农村老年人口的养老问题上有着不可替代的责任和义务,在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发展农村经济、发展老年产业、丰富老年人文化生活等等方面,都大有可为。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1、缴费水平低,财务可持续性受到影响。2、养老保险基金运营效率低。3、农村养老保险机构管理分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存在设计缺陷。1、以家庭为单位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与原则,忽视了农民家庭成员身份分化的现实,降低了制度的目标覆盖率。此外,以家庭为单位的参加原则与我国城市化、非农化的发展趋势相背离,并将导致城市化发展进程的滞后。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自愿参与原则将增大逆向选择风险,加大制度财务负担。
应对吉林省农村人口老龄化政府应采取的对策:健全并完善农村养老保障机制。健全并完善农村养老保障机制,即要建立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资金来源多渠道,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农村养老保险体制。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提高养老保险水平。一是必须明确政府在农村养老保障制度中的责任,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现代意义的社会保障以政府参与为标志,其主要特征是政府承担一定的资金支持责任。中央、地方政府除了应负责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管理、监督责任外,还需在资金支持上明确其应承担的义务,为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民给予一定资金支持,以提高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支付能力、吸引农民参与到制度中来。二是应改变以户籍为依据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规定。三是逐步建立强制参与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提高我国农村养老保险的立法层次。应尽快出台《农村养老保险法》,改变现行制度自愿参加的规定,对农村基本养老保障采取强制性参与原则,以克服个人短视行为,提高制度参与率、分散风险,有效保障农村老年人口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四是扩大农村低保的覆盖面,解决农村人特别是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问题。逐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一是改变以家庭为单位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规定。二是改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自愿参与原则。三是发展和完善多层交老年人口医疗保险制度四是建立城乡一体化医疗保障体系。积极发展农村经济。坚持社会养老与家庭养老相结合的原则。大力发展老龄产业,为老年人口服务。老龄产业是一个新型的产业,可以表述为老年人提供产品和服务而带动的相关产业的总称。人口结构的变化意味着消费市场人群结构的变化,迅速发展的人口老龄化必然带来老年群体的相关产品和服务的巨大市场需求,从而为老龄产业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老龄产业作为一个新兴的朝阳产业,需要制定政策、营造环境、整合资源和政府、专家、企业家以及全社会的共同推动。丰富老年人的闲暇生活,满足老年人的精神文化需求。如果说建立“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制度是从经济上保障老年人的食、住和医疗支出的话,那么为老年人提供文化娱乐场所,丰富他们的精神文化生活及生活照料和健康护理,在很大程度上就要依靠老龄产业来提供。加强老年工作管理与服务人才的培养。创建″老年产业人才培训中心″,实践″菜单式″人才培训模式,创新老年产业人才培训体系。面向省内,辐射全国,开展对外培训服务或技术开发,进行行业在职培养与续教育和失业下岗人员转岗培训,在全省乃至全国建立办学网点,形成全国性的培训网络。成立面向老年服务的职业技能培训鉴定中心,逐步开展岗位培训、职业技能培训、职业资格鉴定等,建成全国性的社会工作职业水平鉴定中心,老年服务职业技能培训鉴定中心,充分发挥示范性和辐射作用。开展面向社会的多类型、多层次职业素质和职业能力培训。适当调整人口生育政策。我国现行的人口生育政策,在一定时期,起到了历史性作用,但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以及人们生育观念的转变,现行的人口政策已不再对人口的良性发展引到推动作用。造成人口老龄化的主要原因就是出生率下降,出生率下降,经济发展水平低,导致子女的赡养任务加重。如果象西方国家到人口负增长的时候,再鼓励生育,那将为时已晚。政府要调整有关人口生育政策,鼓励一胎,放开二胎,杜绝三胎,以缓解人口老龄化带来的一些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