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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贷款问题是我国商业银行的痼疾,严重影响商业银行的安全和效率。信用衍生产品是重要的信用风险转移工具,但美国次贷危机充分暴露了信用衍生产品的风险,人们对于发展信用衍生产品的态度变得谨慎,甚至排斥。本文研究在当前条件下我国是否应该发展信用衍生产品、采取什么模式以及如何发展。
本文以金融安全和金融效率作为衡量信用衍生产品的标准,并以此为主线展开研究。首先分析信用衍生产品对于金融安全和效率的效应,揭示信用衍生产品的发展规律:信用衍生产品在市场合理限度内降低风险提高效率,如果信用衍生产品过度发展,转移的风险超过市场限度,将受到市场规则的惩罚,放大风险、降低效率。接着对美国和德国信用衍生产品的发展进行实证研究,通过历史分析和比较分析验证信用衍生产品的发展规律,并以美国次贷危机作为典型案例分析信用衍生产品过度发展如何放大风险。根据信用衍生产品的发展规律对其在发达国家、新兴市场国家和全球化的发展趋势进行分析和预测。最后,分析我国发展信用衍生产品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本着遵循发展规律、降低风险、提高效率的原则,在借鉴国外信用衍生产品发展经验的基础上,确定我国发展信用衍生产品的模式,进行制度设计,并对制度变迁的实施路径提出建议。
本文的主要结论是:1.我国应在风险可控的条件下积极发展信用衍生产品。我国同美国情况不同,美国信用衍生产品过度发展,放大风险,需要加强监管,合理控制信用衍生产品规模和风险,而我国基本没有信用衍生产品,银行信用风险集中,金融效率低下,需要信用衍生产品分散银行风险、提高资金配置效率;2.我国发展信用衍生产品的模式应是放宽准入,区别对待,鼓励发展,适度监管,促进我国信用衍生产品市场稳定持续发展,有效分散信用风险,提高金融系统的稳定性和资金配置效率;3.我国应抓住当前有利时机,由政府主导在全国范围内协调渐进推进各项制度建设,积极发展信用衍生产品,加强过程控制和风险管理,尽快建立健康的信用衍生产品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