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的人本主义精神探究——以胁从犯为标本

来源 :中国人民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coldblast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行为人受到严重、紧急的胁迫实施胁迫者所要求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在各国刑法中的评价不尽相同,但均对刑事责任和刑罚轻重产生了一定的作用,或影响定罪或左右量刑。这其中的原因并不仅仅局限于表面的制度构建,而且蕴含了更多刑法观念的差异。本文从我国刑法胁从犯和其他立法例中受胁迫实施犯罪行为入手,旨在洞悉刑法所应当具备的人本主义精神和人性基础、宽容品格。通过给予受胁迫行为从宽刑法评价的合理性、合法性分析,笔者得出了刑法人本主义精神指导下受胁迫行为应当犯罪化和非犯罪化分野的结论。另外,笔者以我国刑法中的胁从犯为标本,比对其他立法例中的受胁迫犯罪行为,遵循胁从犯的立法原意和历史沿革进行了利弊分析,提出了纯化共同犯罪人种类以及将“受胁迫”构建为独立排除社会危害性事由的主张,从而完善我国胁从犯制度。   本文的建构依托两条线索,一是胁从犯的立法完善。通过比较其他立法例中受胁迫行为的刑法评价和运行机制,建议取消胁从犯作为独立的共同犯罪人种类,并设立胁迫作为独立的排除社会危害性事由。二是通过对胁从犯规定的比较、反思和立法完善,挖掘其中蕴含的刑法人本主义精神和宽容品格,并将其作为根本原则之一运用到其他具体制度中,实现从微观到宏观再到微观的螺旋上升,完成其发展蜕变过程。   与此同时,胁从犯的立法完善是在刑法人本主义精神指导下完成的,而人本主义刑法观念又通过具体制度来实现。此二者之间相互联系,相辅相成。   胁从犯的立法完善涉及了取消其独立的共同犯罪人地位和构建胁迫独立的排除社会危害性事由两个步骤。文章选择了立法和立法解释相结合的方式,通过设立严格的适用条件平衡刑法社会防卫与人权保障机能的目标。   值得提及的是,文章从微观制度构建探究了我国刑法犯罪构成双面性的合理性,并主张扩大犯罪构成消极要件的范围,从观念上强化犯罪构成双面性的必要性,即犯罪构成既是肯定犯罪的条件,又是否定刑事责任的唯一标准。   从微观受胁迫行为的立法到宏观的刑法精神、刑法观念、刑法品格,最后再次落实到微观的胁从犯制度改造,本文意在沟通刑法内在与外在、应然与实然的桥梁,以达到“良法之治”的目标。
其他文献
本文从认识论视角,界定国际传播的基本要素,分析国际传播的主客体关系、地位及主客体相互作用的机制与方式,重点探讨在国际局势波动演变、媒体发展日新月异的新形势下,加强对
随着中国环保事业的升级,中国的商用车和非道路机械用户面临着巨大压力,对滤清器技术的关注度也逐步提升,在此背景下,唐纳森专门策划了本次媒体交流会,唐纳森发动机事业部总
期刊
在现代司法实践中,鉴定是查证案件事实的重要手段,鉴定结论对于案件审理和裁判的作用日趋重要,包括物证鉴定在内的各种鉴定愈来愈为人们所关注。   鉴定制度是一国司法制度的
学位
我国地方性立法主要包括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民族自治机关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虽然香港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所制定的法律也属于地方性立法,但是并不在本文的分析范围
学位
娱乐新闻具有趣味性和贴近性,在媒体伦理冲突中,娱乐新闻报道最容易引起新闻伦理纠纷,媒体人应该坚守的底线在哪里,在日趋复杂的伦理冲突中如何坚持伦理底线,避免不必要的伤
请下载后查看,本文暂不支持在线获取查看简介。 Please download to view, this article does not support online access to view profile.
期刊
色柔柔,肤柔柔,遍体光华润似油,可逢安可求!韵幽幽,涵幽幽,来路茫茫岁月稠,谁知多少秋!题名:【远古】石种:广西摩尔石规格:129cm×92cm×50cm收藏:北京市·李振坤 Color sof
This paper studies the optimal control with zero steady-state error problem for nonlinear large-scale systems affected by extal persistent disturbances. The non
本文旨在探讨已成立的实验室在资质申请过程中的具体操作流程,规范实验室申请CNAS、CMA等认证认可活动,指导实验室准备认证认可申请材料,确保认证认可活动顺畅有序的实施,并
进入信息社会以来,商业秘密作为一种重要的无形资产,已经成为能给经营者带来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竞争优势的“秘密武器”,其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重要性日益显著。与此同时,商业秘
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