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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拉图的《米诺斯》在宗教语境下,探讨了“法是什么”这一柏拉图作品中最为严肃的问题。本论文在详细注释《米诺斯》的基础上,细致疏解了该文本。
导论部分介绍了《米诺斯》的相关研究,并审视了《米诺斯》的真伪问题。本文认为,真伪问题其实是现代疑古思潮产生的结果,其要害在于,涉及到如何对待经典、如何阅读经典的问题。
接下来的三章,围绕《米诺斯》的三大部分展开论述。第一部分是关于法的三个定义。苏格拉底的对话者提出了前两个定义:法是“人们视为合法的东西”,法整体而言是“城邦的官方意见”。苏格拉底提出了第三个定义:法意图成为对实在的发现。这三个定义涉及到礼法与灵魂行为、共同利益及智慧者的关系。在第二部分,苏格拉底为其定义做了三次论证,处理了应然与实然、知识与技艺的关系,并阐述了作为照料灵魂技艺的立法。第三部分引入了米诺斯神话,从“法是什么”转向了“谁”来制定善法的问题——这对应于《法义》开篇的问题。
在雅典悲剧诗人笔下,米诺斯是个残酷不义之人:他要求雅典人每九年进贡七对少男少女,用来喂养关在“迷宫”里的怪物米诺陶。但苏格拉底以传统诗人(荷马与赫西俄德)对抗悲剧诗人。展现了米诺斯作为立法者、学习者和教育者的美好形象。苏格拉底对米诺斯神话的解释,结合了传统要素与哲学要素。这一审慎的结合可使哲人成功教育立法者,提升城邦而不至于颠覆城邦。在《米诺斯》中,苏格拉底使同伴摆脱了雅典法律的魅惑,并从悲剧诗人制造的“迷宫”转向宙斯的“神社”——从魅惑转向神明和智慧。这一转向乃由哲人的教育所陪伴和引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