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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科全书派的主要代表狄德罗、伏尔泰、霍尔巴赫是18世纪法国伟大的唯物主义哲学家、思想家、战斗的无神论者、《百科全书》的主要编撰人。他们和自己的同时代人——唯物主义哲学家、思想家、功利主义者爱尔维修一道,对当时法国的封建专制制度和封建宗教思想进行了不可调和的斗争。他们在理论上大胆地提出了唯物主义的世界观,无情地揭露和批判了封建专制制度的不合理性和宗教迷信的危害性,给当时法国的封建统治和教会予以沉重的打击,从而大大推动了资产阶级民主思想的传播和发展。
百科全书派的哲学家、思想家编撰的巨著《百科全书》,是展示法国当时一切思想活动,各种新思潮、新思想的窗口,以其宽容、自由主义的态度和对手工艺以及机械科学的新观点而著称。《百科全书》的出版,不仅是世界百科全书编辑出版史上的一座历史丰碑,而且反映了时代的呼声,适应了斗争的需要,动摇了法国封建专制制度的理论基础。并为行将到来的法国1789年资产阶级大革命准备了舆论依据,为大革命时期的法国共和党人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武器。在世界近代史上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具有重大的革命意义。
百科全书派也是自然法理论的支持者。他们认为,自然法是人的本性的一种体现,它来源于人的理性,一切的法都来源于人的理性活动,即来源于我们对自己本性的思考。所以,凡是理性示意我们的一切法都可以叫做自然法,它们的基础就建立在我们本性之中。同时,自然状态和自然法这个基调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自然状态是自然法学说的重要支撑。并且毫无例外的,把自然法等同于理性、正义。认为自然法是人定法的制定依据,人们应该遵从自然法。
百科全书派主张法律至上,甚至可归为法律支配一切,因为法律对人的社会性影响作用最大。不管法律及其产生环境如何,必须使法律给人们带来好处,并为社会大多数成员造福。公正是法治的基础,法律对待达官贵族和一般平民都要一视同仁、一律有效、遵从法律,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一旦只为一个人或少数人的利益服务,而对社会其余大多数人有害的时候,那就成为不公正的了。另外,他们都重视立法工作和立法原则,认为法律的产生取决于立法者,一个好的法律,有待于贤明立法者的出现。
百科全书派重视自由与人类关系的重要性。他们认为,自由是天赐的东西,每一个同类的个体,只要享有理性,就享有自由的权利。自然权利中最重要的权利之一就是自由。言论自由、出版自由、思想自由、信仰自由都是自然权利的具体体现。法律的任务就是保护这些自由。哪里有公正的法律,哪里的自由就越有保障。
百科全书派运用“社会契约论”来解释国家的起源,并认为是人们通过订立契约、组成社会、建立国家的。以此为根据,论证封建统治的不合理性和建立资产阶级统治的合理性。主张维护资产阶级财产私有制,反对封建贵族的特权。但是,他们并不主张用革命的手段废除封建专制制度,而是寄希望于“开明君主”,主张通过改良的道路,采取改变政体和改善教育制度等办法,来达到这一目的。
17世纪末,法国耶稣会教士开始到中国传教。他们在信件和出版的书籍中对中国加以介绍,使法国人“发现”了这个遥远的中华帝国的古老文明,从而在法国兴起了“汉学”和出版了许多有关中国的史书和以中国为题材的文学作品,对中国的介绍在法国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伏尔泰和其他百科全书派的哲学家、思想家们通过对中国的政治法律思想和伦理道德的赞美,表示了他们反对神权统治下的欧洲君主政治的残暴统治,而把一个具有崇高理性、合于道德、宽容而有节度的政治制度作为理想的目标。
与此同时,《百科全书》的意义还远不止于作为伟大革命的先兆。1784年,有人请求康德为启蒙运动下一个定义,当时他的回答对于百科全书派来说也是很恰当的。康德指出,启蒙运动就是把人们从自己造成的蒙昧状态中解放出来,蒙昧就是离开了别人的指导就没有能力运用自己头脑的那样一种状态。虽然并不缺乏理解力,但是就是没有决心和勇气不靠他人的帮助来运用自己的理解力,由此而造成的蒙昧状态就是自己给自己造成的。要大胆的摧毁它!敢于运用自己的头脑,这就是启蒙运动的座右铭。百科全书派运用自己的头脑,摧毁了旧日的偏见、无知和种种陈词滥调。他们唾弃了宗教盲从主义、迷信和对异教学说的不宽容,直言不讳地指出了这些恶性的本质,打破了教会对人的灵魂驾驭。
两百多年前,百科全书派提出的正义、平等、自由、民主、法治等法律思想和以为社会谋幸福为目的宪政思想,有助于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及民主法治建设。他们所倡导的民主和法治,作为一种制度首先是在西方国家建立和健全的,而且积累了丰富的成功经验。我国在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和依法治国建设的时候,不仅应当、而且有必要借鉴西方的民主法治理论、法律制度的成功经验。对于有着历史悠久的本土法律文化的中国而言,西方的民主法治精神作为一种舶来品,在其借鉴时必须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和社会现实,不能盲目的照抄照搬。研究百科全书派的法律思想、理论,观点和学说,对于我国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学发展和法治建设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