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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于2015年10月出台《关于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响应国家与政府要求,执行以来政策效果明显。但是,由于我国在创业创新方面的研究起步晚、起点低,制定政策的实践经验相对不足,使得“实施意见”在政策回应过程中会难免出现认识的偏差、疏漏,导致绵阳市政策的创新创业措施与城市整体长期发展远景不能有机的结合,没有回应创新企业各个阶段发展不同新需求的政策体系,没有建立衡量政策回应程度的效能标准,没有有效激发创业者激情、解决好创业者的后顾之忧,没有建立及时得到创业者真实需求反馈交互系统等等,因而,笔者认为《实施意见》还有存在很多回应性不足问题。本文以《实施意见》作为主要研究对象,通过对绵阳市创新创业政策的梳理,分析创新创业政策以及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执行及效果,结合对政策回应性的内涵理解,运用回应理论、利益分析模型的基础上,建立以回答性和响应性为两大主要模块的回应性政策模型,深入分析其回应性政策的基本特征与价值取向,探讨《实施意见》在政策执行层面上回应不足的问题。结合近三年以来实际的政策执行情况,在借鉴国外成功经验的基础上,试图建立以军民融合为发展主线的、覆盖创新链各个环节的、规避创业者风险并能及时得到真实创业者需求反馈的回应性政策补强体系,提出一套更具有针对性的、与《实施意见》相配套的回应性政策方案,为绵阳市创新创业政策有效发展提供重要的政策理论和实践支撑,以求与相关政策研究人士共同深入关注与探讨我国的技术创新创业之路,尽可能地达到以创新带创业促就业促发展的最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