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09年,我国开始实施《企业国有资产法》,该法规对我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编制主体有了规范性意见,但关于预算模式的构建、各层级主体之间的预算流程以及预算收支范围的设计,依然未能完全明确。并且,我国部分省市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实践中各有特色,未能形成统一的成熟模式。笔者以新出台的《企业国有资产法》为背景,总结了国内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模式,分析了存在的不足及启示,进而设计了由财政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国有资本经营公司三个主体组成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体系,并详细阐述了此体系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运作流程,编制方法和收支项目,对我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实际操作具有一定的借鉴作用。笔者的主要结论如下。1.构建了由三级主体组成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模式体系。三层级主体分别指财政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国有资本经营公司。这三个主体之间的运作流程可以概括为:(1)财政部拟定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规模,建立统一的预算体系,制定预算编制原则和方法。(2)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预算管理委员会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具体方法和要求,下达给国有资本经营公司。(3)国有资本经营公司负责审核和汇总下属国有出资企业的财务预算报表,并据以编制本级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报送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预算管理委员会。(4)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根据各国有资本经营公司上报的建议草案进行审核、汇总和修订,形成最终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上报财政部。(5)财政部最终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并将其和公共预算草案汇总,报请人民代表大会审批。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运作流程可分为三个环节。三个环节为预算的编制与审批、预算的执行与调整、预算的监督与考核,并详细介绍了在三个环节中三个层级主体的职责分工。3.强调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编制方法应该吸收权责发生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该与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相统一,依照现代企业制度,建立以权责发生制为会计基础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4.收支科目应建立与公共财政预算科目的对接。通过两个预算下相关科目的科学编制和有效对接,最大限度保证政府资金的统筹安排和技术管理上的统一。